苏格兰诗歌Auld Lang Syne的美学移情理念
摘要:本文从美学移情理念的角度对罗伯特·朋斯的名作Auld Lang Syne (《友谊地久天长》)进行分析与赏析,强调突出了对意象进行加工创作的审美价值。提出了诗歌创作主要依靠的就是直觉意象的感性再造,诗人触感而兴发,不假求纯然的逻辑判断,只停留从在感性的触发上来追求审美价值。
关键词:Auld Lang Syne 美学移情 审美
一、审美移情说
人们经常把像是建立在道德评价基础上的名词应用在自然或艺术审美中的事物上去。例如在有人在文学作品中把建筑物或树木说成是雄伟或者壮丽的,平原是嬉笑的,乃至于颜色也是纯洁的,谦逊的或者是柔和的,因为他们所引起的感觉包含某种类似的道德评判所引起的一种心情意识。这种对美的理解体现了一个基本的美学理念即审美移情理念。关于移情现象的研究,康德在《判断力的批判》中把之称为“偷换”(Subreption):
对自然的崇高感就是对我们自己使命的崇敬,通过一种“偷换”的办法把我们这种崇敬移到自然事物上去(对主体方面的人性观念的崇敬换成对对象的崇敬)。
对于移情问题做出较大贡献的是意大利的哲学家维柯,他把移情现象是形象思维的一个基本要素,认为“人心的最崇高的劳力是赋予感觉和情欲于本无感觉的事物”。“我国古代语文的生长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移情的原则进行的,特别是文字的引申义。我国古代诗歌的生长与发展也是如此,特别是‘托物见志’中的‘兴’。最典型的应用移情作用的例是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以及在南宋盛行的咏物词”(朱光潜:西方美学史.584)
简单说来,移情作用就是指人在观察外界事物时,设身处在事物的境地,把原来没有生命的东西看成有生命的东西,仿佛他也有感觉、思想、情感、意志和活动,同时,人自己也受到对事物的这种错觉的影响,多少和事物发生同情和共鸣。这种现象是很原始的、普遍的。
Auld Lang Syne (《友谊地久天长》或《昔日时光》)是一首举世闻名,广为流传的歌曲更是英美文学中的诗歌典范。诗歌抒发了诗人对友谊的缅怀,对昔日时光的痛惜与追忆以及对老朋友久别重逢的向往与珍重。诗人对现实本身即原有的美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与创作(移情),使美的客观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歌谣作者罗伯特·朋斯(Robert Burns ,1759—1796)是英国苏格兰著名农民艺人和歌者。他在田间劳作之余仔细研究苏格兰民谣,并在此基础上创作了很多诗作和歌摇。他的大量歌曲直抒胸臆,歌颂自然的壮美、劳动人民的纯朴及友谊和爱情,如《我的心在高原》(My heant In the High lands)、《一朵红红的玫瑰》(A Red,Red Rose)和《约翰·安德生——我的爱人》(John Anderson----My Jo)等。创作的同时,他还收集、整理和改编了大量歌谣和歌曲并赋予了新的艺术生命。作为其代表作的Auld Lang Syne 就是脍炙人口的一首民歌。
二、Auld Lang Syne的美学表现
(一)从意象到审美
诗歌借助客观物象(如山川草木等)表现出主观的情感形象被称为意象。这种客观的物象,还应该透过他的外表,看到其中的意志和情感;而且要注意主客观两方面的融合过程,只有抓住作品的意象以及意象所包含的旨趣,意象所体现的情调,意向的社会意义和感染作用,才能真正地体现其审美价值。Auld Lang Syne开篇直抒胸臆,表达了一种怀旧的心情: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auld lang syne ?
For auld lang syne,my dear,
For auld lang syne,
We’ll tak a cup o’ kindness yet ,
For auld lang syne!
诗歌从第一句开始,以平稳的弱起节奏和流畅的旋律,抒发对友人的缠绵、真挚的情感。引人入胜的诗句顿时让读者思绪万千,使歌者真情流露,陷入对往事的无限回忆之中。首句“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一上来就直抒胸臆,呈现给人们的是一个“情”字,然而这种真挚的感情需要从某种意象来“移植”过来,而本节最后一句“We’ll tak a cup o’ 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中的“举起酒杯(tak a cup)”正好就出现了客观的意象cup。一般说,诗歌的语言风格和思想内容是协调一致的,连接二者的桥梁(情感移植的桥梁)就是意象,通过意象可以移植表达出某种感情:或悲愤或喜悦,或伤感或激荡,或向往或失落。由“举杯畅饮”很好地移植了对友人的缠绵、真挚的情感,也从美学上实践了相辅相成的艺术辩证法。
审美移情的手段就可以使用修辞手法,如比喻、夸张、拟人、设问、反问、排比等。罗伯特·朋斯在Auld Lang Syne的第一节就是使用了排比的手法实现了这种审美移植的,即重复了俩次“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老朋友怎能忘记)”和三次“ auld lang syne(友谊地久天长)”。美学体现的是客观物象和思想情感的完美结合,这种结合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两者有机的组成一个整体。诗歌中,诗人并没有过分渲染青春已逝的悲凄之情,而是筑起一座时空的隧道,把笔峰转向旧友得以重逢,举杯畅饮的欢乐情形。
人的思维领域中有四种基本概念体系:日常概念、审美概念、哲学概念和科学概念。其中审美概念介于日常概念和哲学概念之间。当人们把日常概念用在特定的语境中,这些概念就会变成审美性的概念。如果说解决科学问题在于在现实中搜索,而解决哲学问题则是在整个逻辑空间中搜索的话,那么解决诗歌移情问题就是利用语言的概念思维在审美空间得到解决的。人们在欣赏诗歌时所获得的美感不外乎是一种经验性的知识,欣赏者不可能完全排斥个体的这种经验而注重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所以欣赏Auld Lang Syne时,我们尽可能地体会到作者从日常概念即“久别重逢”中来获得的情感满足即通过“举杯畅饮”来实现的。实际上罗伯特·朋斯的这首诗歌的美的价值就在于此。
(二) 再造意象,重塑审美理念
诗歌创作是一种带有原始性的直觉思维方式,必然会通过使用现实生活中的物象来实现一种主观上的意志的。要达到综合意义上的审美价值,就必须再造意象。新奇的意象可以增强作品的感染力。罗伯特·朋斯接着在Auld Lang Syne中的第三、四节中提到了一系列的意象“山坡(braes)”、“野菊花(gowans)”、“溪水(burn=steam)”、“大海(seas)”等。这些意象描写了儿时的欢乐与后来饱经风霜生活的对比,表达了对时光流逝的追忆与痛惜。往事绵绵:昔日漫山遍野观赏花草的闲情逸致、长途跋涉的疲惫不堪和远足戏水的欢声笑语都早已消失在咆哮的海涛声中。童年充满欢愉的自信也随着老来生活的煎熬而逐渐消失在记忆之中:
We twa hae run about the braes,
And pu’d the gowans fine;
But we’ve wander’d mony a weary foot
Sin’auld lang syne.
We twa hae paidl’d i’the burn,
From morning sun till dine;
But seas between us braid hae roar’d
Sin’auld lang syne;
昔日时光多么美好,可是人生如白驹过隙,稍瞬即逝。这是历来多少人发出的感叹!这一切在诗人的笔下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诗歌创作主要依靠的就是这种直觉意象的感性再造,诗人们触感而兴发,不假求纯然的逻辑判断,只停留从在感性的触发上来追求审美价值。这首诗歌以“人”的感性判断为核心,重塑主观意念的感受,通过情感移植,能动性地进入审美实践。
“情”是诗歌中的一个核心命题,情感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复合结构,包括心情、心境、热情、激情等。《诗大序》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十三经注疏本》)。相比较而言,这首诗歌正是符合了这种说法,那种昔日的幸福时光通过意向的传达而达到了情感上的升华。意象是诗歌的灵魂,它本身积淀和折射出丰富的文化底蕴。通过意象的塑造诗人可以含蓄而鲜明地表现个人的主观感情,可以使抽象的、不以表达的思想感情具体化。
(三) 再次唱响,友谊地久天长
第五、六节再次吟唱“我亲爱的朋友,请举杯畅饮”,再次从回忆旧时光跳到了重逢的场景。对旧日年华的共同追忆清除了世间沧桑造成的隔阂,昔日那幸福而美好的时光,浸泡着辛苦劳作的汗水都幻化成深情和友谊,这里沮丧的心情已荡然无存,只有的是老朋友握手欢聚,重温友谊的情形:
And there’s a hand, my trusty fiere ,
And gie’s a hand o’ thine ;
And we’ll tak a right guide-willie waught ,
For auld lang syne.
And surely ye’ll be your pint-stowp ,
And surely I’ll be mine ;
And we’ll tak a cup o’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
这两节重复六个and ,使的结尾更有力,更有渲染力。使诗歌达到了思想上的升华,主题上的凝华。进而完整地实现了审美移情。诗歌的魅力在于用简洁典雅的语言、优美的意象和浑然天成的音韵等来传达丰富的思想感情。“意象”无疑是诗歌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意”即创作者和欣赏者的心意、情志;“象”即形象、物象,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有形与无形的统一。如果说该诗三四节是通过再造意象,达到情感深化,五六节则是从美学理念达到了情感上的进一步升华。
三、结语
艺术美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审美主体的情、知、才和志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审美条件。许多人拟物咏志,看似自然寻常,然而意在言外。或悲或喜,或抑或扬,诗人的感情如水中之月,镜中之花,只有细细品味,才能体会诗中的真意和真情。在意象的基础上有了情感的移植和介入,在理解、联想、咏叹再现中融入情感才能强化,深化主体的审美感应,从而使审美心理活动有别于一般意识活动。
这首诗歌将感性的意象搁置在理性思维上进行吟唱,从真实的生活形态中体现美的价值。从朴质中寻求美感,并通过朴质的意象来传达移植审美理念:如全诗连续七次重复For auld lang Syne(友谊地久天长),进一步的咏叹,使我们为之共鸣,所以这首世界闻名的歌谣无论是在旧友重逢,还是新朋相聚以及告别宴会,人们却会高唱“友谊地久天长”。
参考文献:
1.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2. 谢冕.在新的崛起面前.诗探索[M].1980.
3. 张文勋.诗词审美[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
4. 张晶.神思:艺术的精灵[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
5. 王守仁.英国文学选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苏格兰诗歌Auld Lang Syne的美学移情理念
摘要:本文从美学移情理念的角度对罗伯特·朋斯的名作Auld Lang Syne (《友谊地久天长》)进行分析与赏析,强调突出了对意象进行加工创作的审美价值。提出了诗歌创作主要依靠的就是直觉意象的感性再造,诗人触感而兴发,不假求纯然的逻辑判断,只停留从在感性的触发上来追求审美价值。
关键词:Auld Lang Syne 美学移情 审美
一、审美移情说
人们经常把像是建立在道德评价基础上的名词应用在自然或艺术审美中的事物上去。例如在有人在文学作品中把建筑物或树木说成是雄伟或者壮丽的,平原是嬉笑的,乃至于颜色也是纯洁的,谦逊的或者是柔和的,因为他们所引起的感觉包含某种类似的道德评判所引起的一种心情意识。这种对美的理解体现了一个基本的美学理念即审美移情理念。关于移情现象的研究,康德在《判断力的批判》中把之称为“偷换”(Subreption):
对自然的崇高感就是对我们自己使命的崇敬,通过一种“偷换”的办法把我们这种崇敬移到自然事物上去(对主体方面的人性观念的崇敬换成对对象的崇敬)。
对于移情问题做出较大贡献的是意大利的哲学家维柯,他把移情现象是形象思维的一个基本要素,认为“人心的最崇高的劳力是赋予感觉和情欲于本无感觉的事物”。“我国古代语文的生长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移情的原则进行的,特别是文字的引申义。我国古代诗歌的生长与发展也是如此,特别是‘托物见志’中的‘兴’。最典型的应用移情作用的例是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以及在南宋盛行的咏物词”(朱光潜:西方美学史.584)
简单说来,移情作用就是指人在观察外界事物时,设身处在事物的境地,把原来没有生命的东西看成有生命的东西,仿佛他也有感觉、思想、情感、意志和活动,同时,人自己也受到对事物的这种错觉的影响,多少和事物发生同情和共鸣。这种现象是很原始的、普遍的。
Auld Lang Syne (《友谊地久天长》或《昔日时光》)是一首举世闻名,广为流传的歌曲更是英美文学中的诗歌典范。诗歌抒发了诗人对友谊的缅怀,对昔日时光的痛惜与追忆以及对老朋友久别重逢的向往与珍重。诗人对现实本身即原有的美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工与创作(移情),使美的客观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歌谣作者罗伯特·朋斯(Robert Burns ,1759—1796)是英国苏格兰著名农民艺人和歌者。他在田间劳作之余仔细研究苏格兰民谣,并在此基础上创作了很多诗作和歌摇。他的大量歌曲直抒胸臆,歌颂自然的壮美、劳动人民的纯朴及友谊和爱情,如《我的心在高原》(My heant In the High lands)、《一朵红红的玫瑰》(A Red,Red Rose)和《约翰·安德生——我的爱人》(John Anderson----My Jo)等。创作的同时,他还收集、整理和改编了大量歌谣和歌曲并赋予了新的艺术生命。作为其代表作的Auld Lang Syne 就是脍炙人口的一首民歌。
二、Auld Lang Syne的美学表现
(一)从意象到审美
诗歌借助客观物象(如山川草木等)表现出主观的情感形象被称为意象。这种客观的物象,还应该透过他的外表,看到其中的意志和情感;而且要注意主客观两方面的融合过程,只有抓住作品的意象以及意象所包含的旨趣,意象所体现的情调,意向的社会意义和感染作用,才能真正地体现其审美价值。Auld Lang Syne开篇直抒胸臆,表达了一种怀旧的心情: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
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auld lang syne ?
For auld lang syne,my dear,
For auld lang syne,
We’ll tak a cup o’ kindness yet ,
For auld lang syne!
诗歌从第一句开始,以平稳的弱起节奏和流畅的旋律,抒发对友人的缠绵、真挚的情感。引人入胜的诗句顿时让读者思绪万千,使歌者真情流露,陷入对往事的无限回忆之中。首句“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一上来就直抒胸臆,呈现给人们的是一个“情”字,然而这种真挚的感情需要从某种意象来“移植”过来,而本节最后一句“We’ll tak a cup o’ 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中的“举起酒杯(tak a cup)”正好就出现了客观的意象cup。一般说,诗歌的语言风格和思想内容是协调一致的,连接二者的桥梁(情感移植的桥梁)就是意象,通过意象可以移植表达出某种感情:或悲愤或喜悦,或伤感或激荡,或向往或失落。由“举杯畅饮”很好地移植了对友人的缠绵、真挚的情感,也从美学上实践了相辅相成的艺术辩证法。
审美移情的手段就可以使用修辞手法,如比喻、夸张、拟人、设问、反问、排比等。罗伯特·朋斯在Auld Lang Syne的第一节就是使用了排比的手法实现了这种审美移植的,即重复了俩次“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老朋友怎能忘记)”和三次“ auld lang syne(友谊地久天长)”。美学体现的是客观物象和思想情感的完美结合,这种结合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两者有机的组成一个整体。诗歌中,诗人并没有过分渲染青春已逝的悲凄之情,而是筑起一座时空的隧道,把笔峰转向旧友得以重逢,举杯畅饮的欢乐情形。
人的思维领域中有四种基本概念体系:日常概念、审美概念、哲学概念和科学概念。其中审美概念介于日常概念和哲学概念之间。当人们把日常概念用在特定的语境中,这些概念就会变成审美性的概念。如果说解决科学问题在于在现实中搜索,而解决哲学问题则是在整个逻辑空间中搜索的话,那么解决诗歌移情问题就是利用语言的概念思维在审美空间得到解决的。人们在欣赏诗歌时所获得的美感不外乎是一种经验性的知识,欣赏者不可能完全排斥个体的这种经验而注重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所以欣赏Auld Lang Syne时,我们尽可能地体会到作者从日常概念即“久别重逢”中来获得的情感满足即通过“举杯畅饮”来实现的。实际上罗伯特·朋斯的这首诗歌的美的价值就在于此。
(二) 再造意象,重塑审美理念
诗歌创作是一种带有原始性的直觉思维方式,必然会通过使用现实生活中的物象来实现一种主观上的意志的。要达到综合意义上的审美价值,就必须再造意象。新奇的意象可以增强作品的感染力。罗伯特·朋斯接着在Auld Lang Syne中的第三、四节中提到了一系列的意象“山坡(braes)”、“野菊花(gowans)”、“溪水(burn=steam)”、“大海(seas)”等。这些意象描写了儿时的欢乐与后来饱经风霜生活的对比,表达了对时光流逝的追忆与痛惜。往事绵绵:昔日漫山遍野观赏花草的闲情逸致、长途跋涉的疲惫不堪和远足戏水的欢声笑语都早已消失在咆哮的海涛声中。童年充满欢愉的自信也随着老来生活的煎熬而逐渐消失在记忆之中:
We twa hae run about the braes,
And pu’d the gowans fine;
But we’ve wander’d mony a weary foot
Sin’auld lang syne.
We twa hae paidl’d i’the burn,
From morning sun till dine;
But seas between us braid hae roar’d
Sin’auld lang syne;
昔日时光多么美好,可是人生如白驹过隙,稍瞬即逝。这是历来多少人发出的感叹!这一切在诗人的笔下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诗歌创作主要依靠的就是这种直觉意象的感性再造,诗人们触感而兴发,不假求纯然的逻辑判断,只停留从在感性的触发上来追求审美价值。这首诗歌以“人”的感性判断为核心,重塑主观意念的感受,通过情感移植,能动性地进入审美实践。
“情”是诗歌中的一个核心命题,情感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复合结构,包括心情、心境、热情、激情等。《诗大序》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十三经注疏本》)。相比较而言,这首诗歌正是符合了这种说法,那种昔日的幸福时光通过意向的传达而达到了情感上的升华。意象是诗歌的灵魂,它本身积淀和折射出丰富的文化底蕴。通过意象的塑造诗人可以含蓄而鲜明地表现个人的主观感情,可以使抽象的、不以表达的思想感情具体化。
(三) 再次唱响,友谊地久天长
第五、六节再次吟唱“我亲爱的朋友,请举杯畅饮”,再次从回忆旧时光跳到了重逢的场景。对旧日年华的共同追忆清除了世间沧桑造成的隔阂,昔日那幸福而美好的时光,浸泡着辛苦劳作的汗水都幻化成深情和友谊,这里沮丧的心情已荡然无存,只有的是老朋友握手欢聚,重温友谊的情形:
And there’s a hand, my trusty fiere ,
And gie’s a hand o’ thine ;
And we’ll tak a right guide-willie waught ,
For auld lang syne.
And surely ye’ll be your pint-stowp ,
And surely I’ll be mine ;
And we’ll tak a cup o’kindness yet
For auld lang syne.
这两节重复六个and ,使的结尾更有力,更有渲染力。使诗歌达到了思想上的升华,主题上的凝华。进而完整地实现了审美移情。诗歌的魅力在于用简洁典雅的语言、优美的意象和浑然天成的音韵等来传达丰富的思想感情。“意象”无疑是诗歌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意”即创作者和欣赏者的心意、情志;“象”即形象、物象,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有形与无形的统一。如果说该诗三四节是通过再造意象,达到情感深化,五六节则是从美学理念达到了情感上的进一步升华。
三、结语
艺术美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审美主体的情、知、才和志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审美条件。许多人拟物咏志,看似自然寻常,然而意在言外。或悲或喜,或抑或扬,诗人的感情如水中之月,镜中之花,只有细细品味,才能体会诗中的真意和真情。在意象的基础上有了情感的移植和介入,在理解、联想、咏叹再现中融入情感才能强化,深化主体的审美感应,从而使审美心理活动有别于一般意识活动。
这首诗歌将感性的意象搁置在理性思维上进行吟唱,从真实的生活形态中体现美的价值。从朴质中寻求美感,并通过朴质的意象来传达移植审美理念:如全诗连续七次重复For auld lang Syne(友谊地久天长),进一步的咏叹,使我们为之共鸣,所以这首世界闻名的歌谣无论是在旧友重逢,还是新朋相聚以及告别宴会,人们却会高唱“友谊地久天长”。
参考文献:
1.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2. 谢冕.在新的崛起面前.诗探索[M].1980.
3. 张文勋.诗词审美[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
4. 张晶.神思:艺术的精灵[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6.
5. 王守仁.英国文学选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