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各科室对信访工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为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办的工作实际,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制定以下制度:
一、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凡人民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2、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3、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人民来访接谈记录制度
1、接待人民来访是我办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
2、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3、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说话和气,不激化矛盾,使来访人基本达到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4、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三、来信来访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目的是为了让领导了解群众呼声,掌握信访情况,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办公室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办领导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办公室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签字、处理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四、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
1、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2、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5天内处理完毕,急件3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3、不属于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其他单位。
五、来信来访检催制度
1、对承办信访件检查催办,加快办案进程,掌握办案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2、各科室应认真落实交办信访件的检催工作。
3、一般信访件处理不得超过5天,急件不得超过3天。
4、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结的要及时写中途报告,检催过程中发现困难或其他影响进度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
六、来信来访审查结果制度
1、审查承办结果,检查承办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报结材料是否清楚、完整、无误。
2、报结材料需送站领导(谁批示谁阅)签字。
3、各科室要将报结材料按规定登记存档。
4、由市建委、区信访办等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处理完毕后要写出处理报告上报。
5、各科室要将承办结果交办主任批阅签字后,再报办公室留存,由办公室统一对外答复。
七、信访统计分类和档案管理制度
1、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信访统计分类、整理归档,从信访内容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为上级领导部门科学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2、各科室要根据信访内容统计分类,并建立信访档案。按存档要求,无论信件规格大小一律剪裁为十六开统一规格后,统一装订存档。
3、信访工作的各种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年底归档一次并交办综合科统一管理。
八、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包案制及接待日
1、信访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分管制度。
2、办领导班子把信访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和及时了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解决重要的疑难信访问题。
3、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实行包案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落实办领导包案责任制。属于办领导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办领导直接负责包案组织协调研究处理。属于各科室负责人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办领导要提出意见转交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包案处理。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案件的解决及时进行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抓落实,直到信访问题最终解决。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的一个窗口,各科室对信访工作应给予高度的重视。为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办的工作实际,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制定以下制度:
一、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1、凡人民来信要在专册上编号登记,以保证信访工作的连续性。
2、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3、登记内容力求完整、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二、人民来访接谈记录制度
1、接待人民来访是我办领导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体察民情的好机会,因此必须热情接待,积极宣传党的政策。
2、详细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3、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说话和气,不激化矛盾,使来访人基本达到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4、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信访员要及时报告领导,避免不应有的事情发生。
三、来信来访报批制度
1、来信来访报请领导批阅,目的是为了让领导了解群众呼声,掌握信访情况,使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和及时解决。
2、办公室收到或其他单位转来的信件,经登记后及时送办领导批阅。
3、领导批阅后的信访件,由办公室送承办科室,承办科室签字、处理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四、来信来访承办、转办制度
1、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承办是信访工作的关键,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2、领导批阅后的一般信件在5天内处理完毕,急件3天内处理完毕,写出处理结果,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3、不属于承办范围的信件送办公室在3天内转交其他单位。
五、来信来访检催制度
1、对承办信访件检查催办,加快办案进程,掌握办案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2、各科室应认真落实交办信访件的检催工作。
3、一般信访件处理不得超过5天,急件不得超过3天。
4、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结的要及时写中途报告,检催过程中发现困难或其他影响进度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
六、来信来访审查结果制度
1、审查承办结果,检查承办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报结材料是否清楚、完整、无误。
2、报结材料需送站领导(谁批示谁阅)签字。
3、各科室要将报结材料按规定登记存档。
4、由市建委、区信访办等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处理完毕后要写出处理报告上报。
5、各科室要将承办结果交办主任批阅签字后,再报办公室留存,由办公室统一对外答复。
七、信访统计分类和档案管理制度
1、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信访统计分类、整理归档,从信访内容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为上级领导部门科学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2、各科室要根据信访内容统计分类,并建立信访档案。按存档要求,无论信件规格大小一律剪裁为十六开统一规格后,统一装订存档。
3、信访工作的各种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年底归档一次并交办综合科统一管理。
八、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包案制及接待日
1、信访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分管制度。
2、办领导班子把信访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和及时了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解决重要的疑难信访问题。
3、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实行包案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落实办领导包案责任制。属于办领导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办领导直接负责包案组织协调研究处理。属于各科室负责人主管工作范围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办领导要提出意见转交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包案处理。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案件的解决及时进行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抓落实,直到信访问题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