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2016年11月11日晚至12日,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首届年会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召开。本期简报报告会上发布的《数字科技推动普惠金融》的第5-7章内容。课题组成员包括姚博、周伊敏、黄卓。
版权声明:未经允许,请勿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如希望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请联系[email protected],并经主讲人本人审阅。
网络众筹:新兴的数字普惠金融融资模式
数字网络众筹融资模式,是基于数字科技,通过互联网渠道向大众募集创业企业早期发展需要资金的一种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普惠金融融资手段,数字网络众筹打破了传统的普惠金融融资模式,融资来源不再仅仅是风投、银行、资本市场等,而是一种平民大众人人都可以参与投资的模式。
我国的第一家数字网络众筹平台是2011年7月成立的点名时间,在随后的几年里,一系列众筹平台天使汇、淘梦网、淘宝众筹等开始大批上线运营。2015年,我国有各类正常运营的数字网络众筹平台283家,新增筹资项目49242个,预期筹资额度为494亿元,所有平台实际成功筹资金额为115亿元。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中国众筹迎来了规范化的监管。2015年,在全民扶持创业、全民支持创新的社会环境下,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群体募集创业早期所需资金的新兴普惠金融融资方式,有望成为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最佳实践形式。
数字网络众筹模式凭借其传播性、互动性、高效性优势,拓宽了普惠金融的融资渠道,为普惠金融融资开辟了新的路径。该模式主体由三方构成:发起人、投资人、平台运营方。数字网络众筹融资模式,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模式并不相同,参与众筹的融资者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资金,还通常为了获得外部资源在技术创新和管理经验方面的帮助,而投资者也有多元化的目标,有的是为了与融资者互动,享受参与创新的过程,有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回报,如股权回报,或较低价格获得产品,还有的是把它当作一种慈善行为。
数字网络众筹改变了以往创业融资的传统理念,各种数字网络众筹模式的兴起正在拓宽普惠金融的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数字网络众筹带给普惠金融的融资模式创新表现在:第一,“门户网站+众筹网站”的数字普惠金融融资模式,有利于为双方导入彼此人气,增强用户黏度;第二,“传统服务业+众筹”的模式将促进相关产业的普惠融资深度结合,提高用户便利度;第三,“艺术行为+众筹”模式的出现,加速了艺术家梦想实现,使艺术更加平民化。
通过对我国代表性数字网络众筹平台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在推进普惠金融融资过程中,数字网络众筹依然存在几个关键性难题亟需破解:股权众筹的合法性、平台融资的资金链运作和款项的后期管理、融资项目的审核规范性、领投“陷阱”等问题。从推进普惠金融建设,深化数字网络众筹融资发展的监管角度,研究提出了以下措施建议:一是采取创新和保守形式相结合来维护股权众筹融资合法性,二是制定约束机制防范资金链运作违规,并且对沉淀融资款做好合规工作,三是实施线下撮合机制引导众筹融资项目规范,以及重视审查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四是充分披露平台和项目相关信息,五是加强项目管控和对筹集资金进行托管等。政府需要继续加强对数字网络众筹行业的监管。一方面是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是尽快实现数字网络众筹平台的规范化。数字网络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业态,改变了以往的创业投资理念,让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天使投资人,随着数字网络众筹行业的发展成熟,政府会不断出台监管细则,保障普惠金融融资新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
互联网财富管理
国内中产阶级和大众富裕阶层的快速崛起,以及互联网+和数字化趋势的出现,为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的崛起提供了恰当的发展时机。在财富管理需求的推动下,以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向金融业渗透融合,催生了一种新型的财富管理模式,即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银行财富管理模式一样,互联网财富管理是以投资者为中心,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流动性进行管理,以满足客户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并帮助客户达到降低风险、实现财富增值的目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市场上互联网理财产品和服务的种类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其中互联网基金和智能化投顾产品尤其受到中小投资者的关注。
无论是互联网基金还是智能化投顾产品,都具有很强的普惠优势。第一,降低进入门槛,为中低净值投资者提供服务。事实上,大多数客户不能达到银行理财服务的门槛。第二,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投资回报。以数字技术替代客户经理和投资组合经理的工作,降低成本。第三,服务更加优质和全面。中小投资者也可以享受专业服务,服务也更加全面和多样化,比如余额宝实现消费和理财的无缝情景融合。第四,可以支持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和投资者适当性。
不过,目前的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从平台角度看,信用体系不完善,充分理解投资需求存在阻碍;国内被动投资品种少,金融产品与投资需求难以匹配;外汇管制限制居民每年只能换汇5万美元;国内投资的多是公募基金、债券和非标资产,其中可供投资的高流动性的资产很少;技术风险也很明显,既懂技术又懂投资的复合型人才很少,有不少智能投顾平台并无名副其实的技术。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主要服务的是中小投资者,他们的投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不足,且面临着来自问题平台的风险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从监管角度来看,监管滞后导致财富管理模式的创新仍然受到旧有制度的约束,使新的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的发展产生较大的不适应性;而且,监管面临着协调统一问题以及与创新的平衡问题;另外,由于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管理趋严已基本停止发放新牌照,国内目前已上线的智能投顾产品中绝大部分不具备执业牌照,无牌照产品则将直接面临违规风险。
为了支持互联网财富管理的健康发展,需要从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措施两个着力点做出努力。具体的措施包括:一是深挖用户数据,个性化定制产品加速发展;二是逐步调整资产结构,当前家庭资产配置中,存款、短期理财类资产和房地产占比较高,而股权类和权益类投资占比较低;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可以由投资平台和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作进行。
同时,监管政策也需要进一步改善。第一,要加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个方面入手。第二,要推进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比如通过建立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在行业内间倡导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起合规经营的市场环境。第三,要在机构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功能性监管。互联网财富管理的业态不断创新,已经使传统的机构监管模式捉襟见肘,监管重叠与监管空白同时存在。
建设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新一代征信体系
普惠金融最核心的目标是通过可持续的方式为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可负担的金融信贷服务。然而,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贷前和贷后的信息不对称,将加大借贷业务的风险,推高市场借贷利率。对于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主体,其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更加严重,阻碍其获得可负担的信贷服务。而征信体系是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借贷风险的重要工具,成为发达国家信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信体系的核心功能主要体现在两点:首先,征信体系提供了关于借款主体的信用历史和履约状况等各种信息的共享平台,能够帮助金融机构获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降低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帮助金融机构筛选出更优质的客户。与金融机构采用的人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措施相比,征信体系可以用更低的成本汇集更多的信用信息,促进金融业务的达成,这对于借贷金额偏小的普惠金融业务尤为重要。其次,对于道德风险问题,已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如果不能妥善管理资金并造成违约,那么其征信评分会相应下降,增加其以后获得信贷服务的难度,由此形成了对借款人行为的约束。所以,对于缺乏实物抵押品的普惠金融主体,征信即资产,可以视为借款人在信贷交易中的提供的隐形抵押品。
中国的征信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比较快,目前已经基本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和机构最多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监管体系。中国的征信业活动也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服务需求而兴起的。央行征信中心的征信系统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为核心,接入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也包括社保、公积金、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信息。
然而,当前的征信体系主要服务传统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服务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对低收入个人和小微企业覆盖不够;未能纳入新型和小微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的信用信息;运营效率和产品丰富度有待提高。2015年,人民银行通知八家民营征信公司开始做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开启了中国征信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民营征信机构将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利用社交平台和电商交易的海量信息,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以更低的成本和个性化的征信产品满足普惠金融用户征信需求,与央行征信中心互为补充,构建多层次的征信体系。同时,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反欺诈、消费者数据保护,普及征信教育。
(唐杰 编辑)
背景介绍:2016年11月11日晚至12日,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首届年会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召开。本期简报报告会上发布的《数字科技推动普惠金融》的第5-7章内容。课题组成员包括姚博、周伊敏、黄卓。
版权声明:未经允许,请勿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如希望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请联系[email protected],并经主讲人本人审阅。
网络众筹:新兴的数字普惠金融融资模式
数字网络众筹融资模式,是基于数字科技,通过互联网渠道向大众募集创业企业早期发展需要资金的一种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普惠金融融资手段,数字网络众筹打破了传统的普惠金融融资模式,融资来源不再仅仅是风投、银行、资本市场等,而是一种平民大众人人都可以参与投资的模式。
我国的第一家数字网络众筹平台是2011年7月成立的点名时间,在随后的几年里,一系列众筹平台天使汇、淘梦网、淘宝众筹等开始大批上线运营。2015年,我国有各类正常运营的数字网络众筹平台283家,新增筹资项目49242个,预期筹资额度为494亿元,所有平台实际成功筹资金额为115亿元。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中国众筹迎来了规范化的监管。2015年,在全民扶持创业、全民支持创新的社会环境下,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群体募集创业早期所需资金的新兴普惠金融融资方式,有望成为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最佳实践形式。
数字网络众筹模式凭借其传播性、互动性、高效性优势,拓宽了普惠金融的融资渠道,为普惠金融融资开辟了新的路径。该模式主体由三方构成:发起人、投资人、平台运营方。数字网络众筹融资模式,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模式并不相同,参与众筹的融资者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资金,还通常为了获得外部资源在技术创新和管理经验方面的帮助,而投资者也有多元化的目标,有的是为了与融资者互动,享受参与创新的过程,有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回报,如股权回报,或较低价格获得产品,还有的是把它当作一种慈善行为。
数字网络众筹改变了以往创业融资的传统理念,各种数字网络众筹模式的兴起正在拓宽普惠金融的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数字网络众筹带给普惠金融的融资模式创新表现在:第一,“门户网站+众筹网站”的数字普惠金融融资模式,有利于为双方导入彼此人气,增强用户黏度;第二,“传统服务业+众筹”的模式将促进相关产业的普惠融资深度结合,提高用户便利度;第三,“艺术行为+众筹”模式的出现,加速了艺术家梦想实现,使艺术更加平民化。
通过对我国代表性数字网络众筹平台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在推进普惠金融融资过程中,数字网络众筹依然存在几个关键性难题亟需破解:股权众筹的合法性、平台融资的资金链运作和款项的后期管理、融资项目的审核规范性、领投“陷阱”等问题。从推进普惠金融建设,深化数字网络众筹融资发展的监管角度,研究提出了以下措施建议:一是采取创新和保守形式相结合来维护股权众筹融资合法性,二是制定约束机制防范资金链运作违规,并且对沉淀融资款做好合规工作,三是实施线下撮合机制引导众筹融资项目规范,以及重视审查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四是充分披露平台和项目相关信息,五是加强项目管控和对筹集资金进行托管等。政府需要继续加强对数字网络众筹行业的监管。一方面是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另一方面是尽快实现数字网络众筹平台的规范化。数字网络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兴业态,改变了以往的创业投资理念,让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天使投资人,随着数字网络众筹行业的发展成熟,政府会不断出台监管细则,保障普惠金融融资新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
互联网财富管理
国内中产阶级和大众富裕阶层的快速崛起,以及互联网+和数字化趋势的出现,为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的崛起提供了恰当的发展时机。在财富管理需求的推动下,以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向金融业渗透融合,催生了一种新型的财富管理模式,即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银行财富管理模式一样,互联网财富管理是以投资者为中心,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流动性进行管理,以满足客户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并帮助客户达到降低风险、实现财富增值的目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市场上互联网理财产品和服务的种类越来越多样化和个性化,其中互联网基金和智能化投顾产品尤其受到中小投资者的关注。
无论是互联网基金还是智能化投顾产品,都具有很强的普惠优势。第一,降低进入门槛,为中低净值投资者提供服务。事实上,大多数客户不能达到银行理财服务的门槛。第二,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投资回报。以数字技术替代客户经理和投资组合经理的工作,降低成本。第三,服务更加优质和全面。中小投资者也可以享受专业服务,服务也更加全面和多样化,比如余额宝实现消费和理财的无缝情景融合。第四,可以支持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和投资者适当性。
不过,目前的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从平台角度看,信用体系不完善,充分理解投资需求存在阻碍;国内被动投资品种少,金融产品与投资需求难以匹配;外汇管制限制居民每年只能换汇5万美元;国内投资的多是公募基金、债券和非标资产,其中可供投资的高流动性的资产很少;技术风险也很明显,既懂技术又懂投资的复合型人才很少,有不少智能投顾平台并无名副其实的技术。从投资者的角度看,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主要服务的是中小投资者,他们的投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不足,且面临着来自问题平台的风险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从监管角度来看,监管滞后导致财富管理模式的创新仍然受到旧有制度的约束,使新的互联网财富管理模式的发展产生较大的不适应性;而且,监管面临着协调统一问题以及与创新的平衡问题;另外,由于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管理趋严已基本停止发放新牌照,国内目前已上线的智能投顾产品中绝大部分不具备执业牌照,无牌照产品则将直接面临违规风险。
为了支持互联网财富管理的健康发展,需要从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措施两个着力点做出努力。具体的措施包括:一是深挖用户数据,个性化定制产品加速发展;二是逐步调整资产结构,当前家庭资产配置中,存款、短期理财类资产和房地产占比较高,而股权类和权益类投资占比较低;三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可以由投资平台和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作进行。
同时,监管政策也需要进一步改善。第一,要加强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个方面入手。第二,要推进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比如通过建立互联网财富管理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在行业内间倡导诚信文化建设,建立起合规经营的市场环境。第三,要在机构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功能性监管。互联网财富管理的业态不断创新,已经使传统的机构监管模式捉襟见肘,监管重叠与监管空白同时存在。
建设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新一代征信体系
普惠金融最核心的目标是通过可持续的方式为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可负担的金融信贷服务。然而,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贷前和贷后的信息不对称,将加大借贷业务的风险,推高市场借贷利率。对于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主体,其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更加严重,阻碍其获得可负担的信贷服务。而征信体系是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借贷风险的重要工具,成为发达国家信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信体系的核心功能主要体现在两点:首先,征信体系提供了关于借款主体的信用历史和履约状况等各种信息的共享平台,能够帮助金融机构获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降低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帮助金融机构筛选出更优质的客户。与金融机构采用的人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措施相比,征信体系可以用更低的成本汇集更多的信用信息,促进金融业务的达成,这对于借贷金额偏小的普惠金融业务尤为重要。其次,对于道德风险问题,已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如果不能妥善管理资金并造成违约,那么其征信评分会相应下降,增加其以后获得信贷服务的难度,由此形成了对借款人行为的约束。所以,对于缺乏实物抵押品的普惠金融主体,征信即资产,可以视为借款人在信贷交易中的提供的隐形抵押品。
中国的征信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比较快,目前已经基本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和机构最多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并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监管体系。中国的征信业活动也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服务需求而兴起的。央行征信中心的征信系统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以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为核心,接入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也包括社保、公积金、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信息。
然而,当前的征信体系主要服务传统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服务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对低收入个人和小微企业覆盖不够;未能纳入新型和小微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的信用信息;运营效率和产品丰富度有待提高。2015年,人民银行通知八家民营征信公司开始做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开启了中国征信体系的市场化进程。民营征信机构将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利用社交平台和电商交易的海量信息,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以更低的成本和个性化的征信产品满足普惠金融用户征信需求,与央行征信中心互为补充,构建多层次的征信体系。同时,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反欺诈、消费者数据保护,普及征信教育。
(唐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