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二道河小学
学生变动月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籍管理,确保学生正常稳定学习,特制订我校学生变动月报告制度如下:
一、新生注册
每学年新生入学前,班主任应请家长携带学生本人户口页,把相关信息填完整,填准确。然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准备录入学籍系统。
学校要为包括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籍借读学生在内的所有在校学生建立学籍,不得虚报、漏报,不得拒收本学区或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接收已经注册在高年级的学生到一年级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可指导其家长送到特教学校或安排随班就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市局批准。经医疗机构鉴定丧失学习能力者,可以依法办理“免学”手续。
1.及时。新生信息采集要新学年开始一周内完成,并着手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电子档案,于9月15日前以乡为单位,连同照片、班级信息导出上传。
2.准确。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在新生注册时必须准确采集、录入。
3.规范。学籍管理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因此户口所在地、住址等信息必须包含省、县的信息,例如,户口所在地的格式可以是“XX省XX市XX镇XX村”。同时,联系电话是固定电话或小灵通的必须输入区号,格式为“0535-”,其中的“-”只用一个,且为半角。
二、转学
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且户口迁移的,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
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局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准予转学。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得无故截留或拒收。
学籍在本省的学生提供的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必须是学籍管理系统统一格式的打印件,涉及外省的按对方实际提供的证明办理。手续办理完毕后,转学证交接收学校,转学证回执交转出学校。
转入学生的学籍变更由接收学校凭转学证2份和转学证回执1份办理,转学证上要注明安排就读的班级。初中接收学生须上交一寸照片1张。转出到外地的学生原则上由转出学校集中办理。
班额超过规定的学校、毕业年级不允许接收转入学生。
三、休学及复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填写(或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休学复学申报表”,报市局核准后准予休学。休学期限原则上为1年,在申报表上注明(与诊断书建议休息治疗期限相同)。3个月以内按病假由学校处理,不予休学,3至6个月的休学学生必须复学到原年级。
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以及患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校应令其休学。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不准休学,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小学毕业生确属身体原因不能升及时初中的,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区初中注册并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后,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认定可以正常学习,
学校审查核准,执休学时办理的申报表到市局审批后方可复学。确需继续休息治疗的可以办理续休手续。办理手续时,复学到下一年级的需注明安排就读的班级,初中须交学生一寸照片1张。
四、更名
学生更名只在毕业年级进行,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学校申请,用学籍管理系统打印更名申请表并粘贴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填写汇总表,于毕业当年的3月集中到学区办理。
五、异动手续办理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变动情况月报告制度,所有小学学生变动情况以乡为单位,在每月5日所在的工作周,按照相安排的顺序上报月报表。
异动手续每月随月报集中办理,原则上除转外地需要及时将转学证带走的可以直接由家长或学校随时到市局办理以外,均以乡为单位在月报时办理。学籍变更时,学校可按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先安排学生就读。每月末,学校将月报和当月的学籍变更手续整理好学区,办妥后将有关纸质档案移交学校存档,学校将变动情况填写于本手册的有关附表中,做好数据记录。
学生死亡学校应随月报书面向学区报告,申请注销学籍。
异动申报表要求打印,以免出现手写体不易识别录入错误。
2013年8月
下二道河小学
学生变动月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籍管理,确保学生正常稳定学习,特制订我校学生变动月报告制度如下:
一、新生注册
每学年新生入学前,班主任应请家长携带学生本人户口页,把相关信息填完整,填准确。然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准备录入学籍系统。
学校要为包括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籍借读学生在内的所有在校学生建立学籍,不得虚报、漏报,不得拒收本学区或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接收已经注册在高年级的学生到一年级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可指导其家长送到特教学校或安排随班就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市局批准。经医疗机构鉴定丧失学习能力者,可以依法办理“免学”手续。
1.及时。新生信息采集要新学年开始一周内完成,并着手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电子档案,于9月15日前以乡为单位,连同照片、班级信息导出上传。
2.准确。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在新生注册时必须准确采集、录入。
3.规范。学籍管理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因此户口所在地、住址等信息必须包含省、县的信息,例如,户口所在地的格式可以是“XX省XX市XX镇XX村”。同时,联系电话是固定电话或小灵通的必须输入区号,格式为“0535-”,其中的“-”只用一个,且为半角。
二、转学
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且户口迁移的,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
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市局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准予转学。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得无故截留或拒收。
学籍在本省的学生提供的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必须是学籍管理系统统一格式的打印件,涉及外省的按对方实际提供的证明办理。手续办理完毕后,转学证交接收学校,转学证回执交转出学校。
转入学生的学籍变更由接收学校凭转学证2份和转学证回执1份办理,转学证上要注明安排就读的班级。初中接收学生须上交一寸照片1张。转出到外地的学生原则上由转出学校集中办理。
班额超过规定的学校、毕业年级不允许接收转入学生。
三、休学及复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填写(或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休学复学申报表”,报市局核准后准予休学。休学期限原则上为1年,在申报表上注明(与诊断书建议休息治疗期限相同)。3个月以内按病假由学校处理,不予休学,3至6个月的休学学生必须复学到原年级。
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以及患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校应令其休学。
毕业学年第二学期不准休学,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小学毕业生确属身体原因不能升及时初中的,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服务区初中注册并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后,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认定可以正常学习,
学校审查核准,执休学时办理的申报表到市局审批后方可复学。确需继续休息治疗的可以办理续休手续。办理手续时,复学到下一年级的需注明安排就读的班级,初中须交学生一寸照片1张。
四、更名
学生更名只在毕业年级进行,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学校申请,用学籍管理系统打印更名申请表并粘贴学生本人户口复印件,填写汇总表,于毕业当年的3月集中到学区办理。
五、异动手续办理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变动情况月报告制度,所有小学学生变动情况以乡为单位,在每月5日所在的工作周,按照相安排的顺序上报月报表。
异动手续每月随月报集中办理,原则上除转外地需要及时将转学证带走的可以直接由家长或学校随时到市局办理以外,均以乡为单位在月报时办理。学籍变更时,学校可按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先安排学生就读。每月末,学校将月报和当月的学籍变更手续整理好学区,办妥后将有关纸质档案移交学校存档,学校将变动情况填写于本手册的有关附表中,做好数据记录。
学生死亡学校应随月报书面向学区报告,申请注销学籍。
异动申报表要求打印,以免出现手写体不易识别录入错误。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