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班前,当班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入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 min到科室,阅读护理记录,交接物品。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听取夜班交班报告。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
6)交班内容包括:
①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②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③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④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并签全名。
7)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8)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三、分级护理制度
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级别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的病人;需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
2)护理内容:
① 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
② 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③ 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
④ 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2.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重或危重,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护理内容:
①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5~30 min巡视病人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②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③ 加强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3.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护理内容:
①1~2 h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② 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 给予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心理支持,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
2)护理内容:
① 每班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② 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 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四、护理缺陷、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缺陷、纠纷的预案,预防缺陷、事故的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缺陷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的护理缺陷。
4.发生护理缺陷、事故后,要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缺陷、事故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缺陷后的报告时间:凡发生缺陷,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缺陷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缺陷的认识。护士长应对缺陷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缺陷,组织护理缺陷鉴定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缺陷后,护士长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缺陷、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五、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行政查房
1)由护理部主任主持,科护士长、护理部干事参加,每月一次以上,有专题内容,重点检查有关护理管理工作质量、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部主任定期到病区或门、急诊检查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3)护理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的交叉检查本科各病区护理管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业务查房
参照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上级护士对下级护士护理病人的情况进行的护理查房。
1)护理查房主要对象:新收危重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或口头/书面通知病重/病危。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病人、院外带入Ⅱ期以上压疮、院内发生压疮、诊断未明确或护理效果不佳的病人、潜在安全意外事件(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高危患者等。
2)具体方法:
①科(区)护士长、护理组长或专科护士每天早上组织对新入、重病人或大手术前后的病人进行查房。 ②初级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的情况、护理措施及实施效果向护士长或上级护士汇报。
③上级护士根据病人的情况和护理问题提出护理措施,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高级责任护士×××查房”等。并根据上级护士查房时的要求实施护理。
④查房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下级护士可以向上级护士提出护理会诊的要求。
⑤护理部主任应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并对科室的护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护理教学查房
1)临床护理技能查房:观摩有经验的护士技术操作示范、规范基础或专科的护理操作规程、临床应用操作技能的技巧等,通过演示、录像、现场操作等形式,不同层次的护士均可成为教师角色,参加的人员为护士和护生。优质护理病例展示和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法等,达到教学示范和传、帮、带的作用。
2)临床护理案例教学:由病区的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或带教老师组织的护理教学活动。选择典型病例,提出查房的目的和达到的教学目标。运用护理程序的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确定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反馈护理效果等过程的学习与讨论,帮助护士掌握运用护理程序的思维方法,进一步了解新的专业知识的理论,能发现临床护理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和方法,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规范护
理流程,了解新理论,掌握新进展的目的。
3)临床带教查房:由带教老师负责组织,护士与实习护生参加。重点是护理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根据实习护生的需要确定查房的内容和形式。围绕实习护生在临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护理教学查房规范》,每月进行1-2次的临床带教查房,如操作演示、案例点评、病历讨论等。
六、护理会诊制度
1.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会诊资质。
2)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5)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的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 h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护理管理工作核心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班前,当班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入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 min到科室,阅读护理记录,交接物品。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听取夜班交班报告。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
6)交班内容包括:
①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②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③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④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并签全名。
7)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8)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三、分级护理制度
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级别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的病人;需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
2)护理内容:
① 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
② 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③ 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
④ 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2.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重或危重,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护理内容:
①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5~30 min巡视病人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②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③ 加强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3.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护理内容:
①1~2 h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② 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 给予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心理支持,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
2)护理内容:
① 每班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② 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 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四、护理缺陷、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缺陷、纠纷的预案,预防缺陷、事故的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缺陷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的护理缺陷。
4.发生护理缺陷、事故后,要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缺陷、事故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缺陷后的报告时间:凡发生缺陷,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缺陷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缺陷的认识。护士长应对缺陷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缺陷,组织护理缺陷鉴定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缺陷后,护士长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缺陷、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五、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行政查房
1)由护理部主任主持,科护士长、护理部干事参加,每月一次以上,有专题内容,重点检查有关护理管理工作质量、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部主任定期到病区或门、急诊检查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3)护理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的交叉检查本科各病区护理管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业务查房
参照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上级护士对下级护士护理病人的情况进行的护理查房。
1)护理查房主要对象:新收危重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或口头/书面通知病重/病危。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病人、院外带入Ⅱ期以上压疮、院内发生压疮、诊断未明确或护理效果不佳的病人、潜在安全意外事件(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高危患者等。
2)具体方法:
①科(区)护士长、护理组长或专科护士每天早上组织对新入、重病人或大手术前后的病人进行查房。 ②初级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的情况、护理措施及实施效果向护士长或上级护士汇报。
③上级护士根据病人的情况和护理问题提出护理措施,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高级责任护士×××查房”等。并根据上级护士查房时的要求实施护理。
④查房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下级护士可以向上级护士提出护理会诊的要求。
⑤护理部主任应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并对科室的护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护理教学查房
1)临床护理技能查房:观摩有经验的护士技术操作示范、规范基础或专科的护理操作规程、临床应用操作技能的技巧等,通过演示、录像、现场操作等形式,不同层次的护士均可成为教师角色,参加的人员为护士和护生。优质护理病例展示和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法等,达到教学示范和传、帮、带的作用。
2)临床护理案例教学:由病区的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或带教老师组织的护理教学活动。选择典型病例,提出查房的目的和达到的教学目标。运用护理程序的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确定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反馈护理效果等过程的学习与讨论,帮助护士掌握运用护理程序的思维方法,进一步了解新的专业知识的理论,能发现临床护理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和方法,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规范护
理流程,了解新理论,掌握新进展的目的。
3)临床带教查房:由带教老师负责组织,护士与实习护生参加。重点是护理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根据实习护生的需要确定查房的内容和形式。围绕实习护生在临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护理教学查房规范》,每月进行1-2次的临床带教查房,如操作演示、案例点评、病历讨论等。
六、护理会诊制度
1.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会诊资质。
2)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5)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的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 h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