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大队在县委、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狠抓“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案件544起,使用一般程序受理查处17起,使用简易程序处理47起,当场调解480起。其中,一般交通事故17起,死亡13人,受伤14人,直接财产损失8.8余万元。与去年同期接报警案件570起、发生一般交通事故20起,死亡17人、受伤22人、直接财产损失11.8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5%、死亡人数下降23.5%、受伤人数下降36.4%、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5.4%。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下降。死亡事故分别发生于307国道、304省道、盐惠公路和县城街道。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
1、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大队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的部署,先后不间断的开展了无牌无证、客车整治、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及为期7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同时,圆满完成“元旦”、“春节”“正月十五”、“灵应山庙会 ”、“清明节”、“五一”、“端午”、“高考”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自治区领导来盐的30多次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
安全管理,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从6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500多起,查扣摩托车1200辆次,其中查处无牌证摩托车300起,无证驾驶195起,不戴安全头盔3700余人次,人车脱审230起。查处拼装车20辆、报废车37辆,共拘留违法人员135人,办理驾驶证1200人,入户审验1600辆。经抽查,县城和农村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在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清拖违停车辆283辆,强制拆除高车槽、三轮汽车载客棚架46件,收缴假牌证13件,清理占道摊点40处,转运乘客162人,查处醉驾8案8人、酒驾21人。
2、成立“天使护卫”女子交警中队。为进一步充实城区交通管理力量,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力度,全面改变路面执勤、执法与服务形象。在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大队成立了女子交警中队。执勤中,她们以交警不畏艰辛、为民奉献的工作热情,来保障道路畅维护我县交通安全;继续发扬风雨无阻、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不畏风雨、坚守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感动了过往驾乘人员,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
3、强化“三超一疲劳”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区公安厅“10.19”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
安部“11.2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处理机制,有效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从10月20日至明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除对过往的7座(含)以上客车逐一检查、逐车登记,落实承载人数等“六必查”措施外,我们还根据实际,对“校车”、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工程车、危货车、低速载货车加强检查力度,坚持24小时管控,
4、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固交通安全防线
我大队充分发挥车管所、驾驶员协会职能作用,严把管辖车辆检验关和驾驶人审验、培训教育关,狠抓源头管理工作。依托驾驶员培训学校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教育。目前,共办理注册登记1466辆(小车410辆、摩托921辆、轻便摩托车11辆、低速车128辆)、审证 1650本、检验6561辆。办理驾驶证958 本(C4证76本、D证298本、E证584本、F证1本),培训驾驶员8500名。
5、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集中整治危险点段
今年以来,共排查公路市级隐患点4处、县级安全隐患路段39条、6类79处,225个点,逐个制定了治理方案。县政府划拨经费550万元用于道路隐患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治理完毕。在加大公路隐患治理的同时,投入394.35万元,安装、更新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在为期7个月的
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各项考核指标均达考评要求,顺利通过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并取得了全区第三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律氛围 今年以来,我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宣传计划,以中央五部委联合开展的“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交安宣传教育工作。编发交警信息周报44期,向新闻媒体投稿66篇。截至目前,先后投入22万元,制作悬挂宣传条幅540条,刷写永久性标语89条,设臵警示标语16处,印制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发交通安全宣传短信12万余条,深入道路沿线村庄宣传120次。开展“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进学校宣传610次。聘请宗教人士担任交通法规知识义务宣传员,向全县59个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宣传光盘134张。
(五)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解民情,排民忧。今年以来,我大队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公安交通
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虽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车路增长越快,道路通行压力增大,交通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二是摩托车和农用车数量大,无证无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方法不多。三是随着石油、原煤等资源输出量的增加,大型运油车、煤运车辆占据全县主要国省道,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四是在道路设施设计修建时不够合理,不能充分评估安全级别,考虑群众通行习惯。五是源头管理措施不够严格。驾驶员培训时间短、针对性不强,各种未经国家审批制造、组装和被淘汰的废旧车辆流入,部分群众购车不办证、不入户,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安全因素。六是交通管理方式和手段陈旧,路面执法力度和强度仍然不够。七是交通管理工作合力不强,事故预防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不够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按照区、市、县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区公安厅“10.19”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11.2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发生,进一步狠抓校车专项治理工作。
(二)继续促进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平稳态势,重大事故
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道路管控措施有效落实,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三项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势突破,规范化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重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重大保卫警卫任务圆满完成;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不发生有损交警形象的不良事件,社会各界的认同度、认知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重点加强对事故规律、特点的分析研究,找准事故下降点,组织开展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使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
(四)继续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营造关注安全、文明交通的舆论氛围。
某某交警大队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交警大队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大队在县委、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狠抓“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案件544起,使用一般程序受理查处17起,使用简易程序处理47起,当场调解480起。其中,一般交通事故17起,死亡13人,受伤14人,直接财产损失8.8余万元。与去年同期接报警案件570起、发生一般交通事故20起,死亡17人、受伤22人、直接财产损失11.8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5%、死亡人数下降23.5%、受伤人数下降36.4%、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5.4%。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下降。死亡事故分别发生于307国道、304省道、盐惠公路和县城街道。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城区良好交通秩序。
1、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大队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的部署,先后不间断的开展了无牌无证、客车整治、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及为期7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同时,圆满完成“元旦”、“春节”“正月十五”、“灵应山庙会 ”、“清明节”、“五一”、“端午”、“高考”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自治区领导来盐的30多次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
安全管理,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从6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2500多起,查扣摩托车1200辆次,其中查处无牌证摩托车300起,无证驾驶195起,不戴安全头盔3700余人次,人车脱审230起。查处拼装车20辆、报废车37辆,共拘留违法人员135人,办理驾驶证1200人,入户审验1600辆。经抽查,县城和农村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在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清拖违停车辆283辆,强制拆除高车槽、三轮汽车载客棚架46件,收缴假牌证13件,清理占道摊点40处,转运乘客162人,查处醉驾8案8人、酒驾21人。
2、成立“天使护卫”女子交警中队。为进一步充实城区交通管理力量,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力度,全面改变路面执勤、执法与服务形象。在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大队成立了女子交警中队。执勤中,她们以交警不畏艰辛、为民奉献的工作热情,来保障道路畅维护我县交通安全;继续发扬风雨无阻、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不畏风雨、坚守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感动了过往驾乘人员,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
3、强化“三超一疲劳”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区公安厅“10.19”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
安部“11.2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处理机制,有效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从10月20日至明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除对过往的7座(含)以上客车逐一检查、逐车登记,落实承载人数等“六必查”措施外,我们还根据实际,对“校车”、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工程车、危货车、低速载货车加强检查力度,坚持24小时管控,
4、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固交通安全防线
我大队充分发挥车管所、驾驶员协会职能作用,严把管辖车辆检验关和驾驶人审验、培训教育关,狠抓源头管理工作。依托驾驶员培训学校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教育。目前,共办理注册登记1466辆(小车410辆、摩托921辆、轻便摩托车11辆、低速车128辆)、审证 1650本、检验6561辆。办理驾驶证958 本(C4证76本、D证298本、E证584本、F证1本),培训驾驶员8500名。
5、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集中整治危险点段
今年以来,共排查公路市级隐患点4处、县级安全隐患路段39条、6类79处,225个点,逐个制定了治理方案。县政府划拨经费550万元用于道路隐患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治理完毕。在加大公路隐患治理的同时,投入394.35万元,安装、更新和维护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在为期7个月的
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各项考核指标均达考评要求,顺利通过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考核验收并取得了全区第三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律氛围 今年以来,我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宣传计划,以中央五部委联合开展的“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交安宣传教育工作。编发交警信息周报44期,向新闻媒体投稿66篇。截至目前,先后投入22万元,制作悬挂宣传条幅540条,刷写永久性标语89条,设臵警示标语16处,印制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发交通安全宣传短信12万余条,深入道路沿线村庄宣传120次。开展“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进学校宣传610次。聘请宗教人士担任交通法规知识义务宣传员,向全县59个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宣传光盘134张。
(五)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解民情,排民忧。今年以来,我大队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大队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公安交通
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虽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车路增长越快,道路通行压力增大,交通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二是摩托车和农用车数量大,无证无牌、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方法不多。三是随着石油、原煤等资源输出量的增加,大型运油车、煤运车辆占据全县主要国省道,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四是在道路设施设计修建时不够合理,不能充分评估安全级别,考虑群众通行习惯。五是源头管理措施不够严格。驾驶员培训时间短、针对性不强,各种未经国家审批制造、组装和被淘汰的废旧车辆流入,部分群众购车不办证、不入户,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安全因素。六是交通管理方式和手段陈旧,路面执法力度和强度仍然不够。七是交通管理工作合力不强,事故预防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不够好。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按照区、市、县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区公安厅“10.19”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11.2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发生,进一步狠抓校车专项治理工作。
(二)继续促进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平稳态势,重大事故
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道路管控措施有效落实,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三项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势突破,规范化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重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重大保卫警卫任务圆满完成;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不发生有损交警形象的不良事件,社会各界的认同度、认知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重点加强对事故规律、特点的分析研究,找准事故下降点,组织开展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使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
(四)继续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营造关注安全、文明交通的舆论氛围。
某某交警大队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