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法制建设 健全法律监督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理解认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2、能力:能够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
3、知识:知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知道如何增强法制意识。
教学内容分析
1、本课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是帮助学生理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2、加强法制建设,切实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使每个公民树立法制观念是个永恒的话题,在教学中要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升学生的品位和责任体验。
教学活动
一、“新闻播报”
[视频] 电子眼避免司机选择性守法
导入词:电子证据、守法意识。
那么我们如何加强法制建设?我们中学生又能作些什么?这就是这节课我们要探究的问题。
二、读书·自学
环节一:知道法制建设的要求是什么?地位是什么?
请同学们自主学习课本P52—P56,独立思考回答下列问题:
1、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青少年怎样增强法制观念?
小组交流你的收获和疑问,并将黑板上的表格补充完整
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提出问题,解答问题
小组内互相提问。
学生到黑板上展示自己学到的知识。
环节二:深化 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
1 、教师重点突破:设计两个问题加深学生理解
①这四项要求去掉其中一个会怎样?
②得出什么结论
2、教师归纳:
①这四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是一个整体。
②没有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就没有依据;没有执法和司法,所立的法律就失去权威,守法就失去了有力的保障。
环节三:理解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的意义,树立法制观念
1、课件展示
案例一:法律家族的新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并将于12月1日施行。新的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上取得重大进步,完善了赔偿程序,并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次修改,将促进国家赔偿迈上一个新台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说。
谈谈此次人大立法体现的思品课哪些道理?
案例二:明察秋毫
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年。案件侦办中,办案人员没有追查凶器,也没有确定凶器所能造成的伤痕是否与尸体的伤痕相符。这些,不符合我国法律对杀人罪定性的要求。办案人员把尸体确定为赵振裳,有主观色彩。根据残尸,确定死者身高为1.70米。但实际上,失踪的赵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这些,都没有纳入办案人员的考虑范围。在2002年初秋的45天里,该案迅速走完了从审查起诉、起诉至一审有罪判决的全部程序。庭审时,赵作海和他的辩护律师都否认了杀人一事。但当地法院以赵作海曾在公安部门做了九次认罪笔录为由驳回。
小组合作讨论:请根据材料指出办案人员的错误所在,并运用思品课所学知
识阐述你的判断依据
案例三:观点大声说
正方:守法出行可获奖金 利大
反方:守法出行可获奖金 弊大
学生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小组辩论完成
①小组争论,达成共识
环节四、学以致用,落实行动
教师:我们知道了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我们中学生能为法制建设做些什么呢?
课件展示:若无奖金,出行时你会怎样做?青少年应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学生回答。指导自己行动。
课堂小驿站:导入词:监督
案例四:视频:网友的积极建言体现了思品课的哪个道理?
在我国,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案例五:
《人民日报》11月2日发表评论,题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文章强调,站稳群众立场,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能干劳民伤财、违反群众意愿的事。
“问于民”是源于我国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其法律依据。
②小组代表到黑板上展示
③其他小组对其进行评价,对解决不了的问题教师重点讲解。
回顾总结:
教师总结:我国的法制建设为人民,法制建设靠人民,法制建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让我们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公民,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虽然我国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现象
依然存在。建设法治国家除了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还需要健全法律监督。
演练·实战
结束授课。
二、加强法制建设 健全法律监督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理解认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2、能力:能够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
3、知识:知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理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义,知道如何增强法制意识。
教学内容分析
1、本课所要集中解决的问题是帮助学生理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2、加强法制建设,切实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使每个公民树立法制观念是个永恒的话题,在教学中要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升学生的品位和责任体验。
教学活动
一、“新闻播报”
[视频] 电子眼避免司机选择性守法
导入词:电子证据、守法意识。
那么我们如何加强法制建设?我们中学生又能作些什么?这就是这节课我们要探究的问题。
二、读书·自学
环节一:知道法制建设的要求是什么?地位是什么?
请同学们自主学习课本P52—P56,独立思考回答下列问题:
1、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青少年怎样增强法制观念?
小组交流你的收获和疑问,并将黑板上的表格补充完整
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提出问题,解答问题
小组内互相提问。
学生到黑板上展示自己学到的知识。
环节二:深化 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
1 、教师重点突破:设计两个问题加深学生理解
①这四项要求去掉其中一个会怎样?
②得出什么结论
2、教师归纳:
①这四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是一个整体。
②没有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就没有依据;没有执法和司法,所立的法律就失去权威,守法就失去了有力的保障。
环节三:理解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的意义,树立法制观念
1、课件展示
案例一:法律家族的新成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4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并将于12月1日施行。新的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上取得重大进步,完善了赔偿程序,并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次修改,将促进国家赔偿迈上一个新台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说。
谈谈此次人大立法体现的思品课哪些道理?
案例二:明察秋毫
2010年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年。案件侦办中,办案人员没有追查凶器,也没有确定凶器所能造成的伤痕是否与尸体的伤痕相符。这些,不符合我国法律对杀人罪定性的要求。办案人员把尸体确定为赵振裳,有主观色彩。根据残尸,确定死者身高为1.70米。但实际上,失踪的赵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这些,都没有纳入办案人员的考虑范围。在2002年初秋的45天里,该案迅速走完了从审查起诉、起诉至一审有罪判决的全部程序。庭审时,赵作海和他的辩护律师都否认了杀人一事。但当地法院以赵作海曾在公安部门做了九次认罪笔录为由驳回。
小组合作讨论:请根据材料指出办案人员的错误所在,并运用思品课所学知
识阐述你的判断依据
案例三:观点大声说
正方:守法出行可获奖金 利大
反方:守法出行可获奖金 弊大
学生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小组辩论完成
①小组争论,达成共识
环节四、学以致用,落实行动
教师:我们知道了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我们中学生能为法制建设做些什么呢?
课件展示:若无奖金,出行时你会怎样做?青少年应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学生回答。指导自己行动。
课堂小驿站:导入词:监督
案例四:视频:网友的积极建言体现了思品课的哪个道理?
在我国,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有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案例五:
《人民日报》11月2日发表评论,题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文章强调,站稳群众立场,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能干劳民伤财、违反群众意愿的事。
“问于民”是源于我国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其法律依据。
②小组代表到黑板上展示
③其他小组对其进行评价,对解决不了的问题教师重点讲解。
回顾总结:
教师总结:我国的法制建设为人民,法制建设靠人民,法制建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让我们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公民,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虽然我国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现象
依然存在。建设法治国家除了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还需要健全法律监督。
演练·实战
结束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