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13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纺织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 和体育部、思政部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5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5个。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1个) 。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3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内期刊《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和《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学校现有教师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分委员会委员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二、三级教授33人,正副教授500余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9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特聘专家7人,陕西法律“双千计划”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0人,陕西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青年科技标兵、青年科技新星、高校“巾帼建功”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近20人。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 出版教材47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教材30部,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46项; 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项目7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5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102项,学术论文被SCI 、EI 、ISTP 收录2200余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选

送赴国外交流或参加双学位联合培养学生近500名; 教师出国进修、交流300多人次,邀请国(境) 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900多人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承担国际科研合作项目30余项。主办或承办“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20余次。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多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700余项。

当前,学校正在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1985年,学校率先在国内成立了服装设计专业,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服装专业硕士点,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动画、摄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的发展,办学历史已有20多年,形成了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之一,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果丰硕,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与服装文化两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服装流行与设计》与《针织服装专题设计》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服装综合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工程大学-丽晶维珍妮校外服装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创建一流的教学实验环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长期的办学中,学校积极探索和实践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及创新意识。 一批艺术类学生,在国内外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主要奖项如下:

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6年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6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计划

注:各省(市、自治区)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为2015年新申报专业。 报考条件:

1.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 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3.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只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进行专业课考试,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4.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拟招生省份的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5.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设计学类专业: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杭州、福州、南京、石家庄等8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2.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哈尔滨、西安等6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各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报名手续

1. 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

2. 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 考生需提供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

4. 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

考试 1. 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

a. 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 和目测; b. 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 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 口试。 2. 其它事宜: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 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 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 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作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一)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 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 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 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均为9000元/年;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他事项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13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纺织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 和体育部、思政部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5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5个。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1个) 。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3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内期刊《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和《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学校现有教师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分委员会委员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二、三级教授33人,正副教授500余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9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特聘专家7人,陕西法律“双千计划”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0人,陕西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青年科技标兵、青年科技新星、高校“巾帼建功”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近20人。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 出版教材47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教材30部,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46项; 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项目7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5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102项,学术论文被SCI 、EI 、ISTP 收录2200余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选

送赴国外交流或参加双学位联合培养学生近500名; 教师出国进修、交流300多人次,邀请国(境) 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900多人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承担国际科研合作项目30余项。主办或承办“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20余次。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多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700余项。

当前,学校正在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1985年,学校率先在国内成立了服装设计专业,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服装专业硕士点,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动画、摄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的发展,办学历史已有20多年,形成了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之一,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果丰硕,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与服装文化两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服装流行与设计》与《针织服装专题设计》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服装综合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工程大学-丽晶维珍妮校外服装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创建一流的教学实验环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长期的办学中,学校积极探索和实践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及创新意识。 一批艺术类学生,在国内外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主要奖项如下:

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6年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6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计划

注:各省(市、自治区)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为2015年新申报专业。 报考条件:

1.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 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3.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只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进行专业课考试,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4.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拟招生省份的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5.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设计学类专业: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杭州、福州、南京、石家庄等8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2.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哈尔滨、西安等6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各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报名手续

1. 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

2. 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 考生需提供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

4. 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

考试 1. 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

a. 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 和目测; b. 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 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 口试。 2. 其它事宜: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 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 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 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作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一)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 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 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 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均为9000元/年;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他事项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相关文章

  • 2016年武汉大学设计学考研
  • 2016年武汉大学设计学考研 以下内容由凯程老师搜集整理,供考研的同学们参考.更多考研辅导班的详细内容,请咨询凯程老师. 一.武汉大学设计学考研信息如何查询? 查询各院校的考研专业信息方法是一样的,了解考研信息就要首先武汉大学登录该招生院校 ...查看


  • 2017年承认甘肃美术联考(统考)成绩的院校名单
  • 2017年承认甘肃美术联考(统考)成绩的院校名单 因部分院校目前尚未公布分省招生计划,所以参考了2016年院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此提示同学及家长此汇总仅作为参考使用,最终在本省是否招生请以6月份院校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为准! 宁夏区 北方民族大 ...查看


  • 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者: admin ( 2011-05-12 ) 点击: 1116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 ...查看


  • 最新各省高校大全
  • 东北地区 一. 黑龙江省 哈尔滨(25所): ∙ 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 ∙ 哈尔滨工程大学[211] ∙ 东北林业大学[211] ∙ 东北农业大学[211]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哈尔滨商 ...查看


  • 美术高考参考
  • 一,什么是美术高考 美术高考是我国高考的一种考试方式,一般由各省自主进行,考生需完成当年高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一般在统一高考时间前的半年内进行.任何人只要能参加普通高考,就能参加美术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大概 ...查看


  • 2016年全国九大美术院校招生政策调整说明
  • 一.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2016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540人 (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82名) .报考考生需要通过省美术统考,今年该校招生的专业有8大专业的45个专业方向.另外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 ...查看


  • 西安医学院2016年毕业生求职信
  • 西安医学院2016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设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系.医学技术 系.口腔医学系.基础医学部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17个本科专业 及 ...查看


  • 高职单招专科批
  • 高职单招专科批 高职单招专科批 文化教育类 院校 院 校 计划 学 学 费 代码 (专 业) 名 称 数 制(元/年) 招生章程网址:www.qzit.edu.cn/ 4038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 (泉州市,民办学院) 25 商务英 ...查看


  • 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单(2016年7月更新)
  • 来源:教育部网站   编辑:学妹 一.关于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