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13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纺织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 和体育部、思政部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5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5个。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1个) 。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3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内期刊《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和《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学校现有教师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分委员会委员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二、三级教授33人,正副教授500余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9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特聘专家7人,陕西法律“双千计划”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0人,陕西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青年科技标兵、青年科技新星、高校“巾帼建功”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近20人。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 出版教材47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教材30部,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46项; 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项目7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5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102项,学术论文被SCI 、EI 、ISTP 收录2200余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选
送赴国外交流或参加双学位联合培养学生近500名; 教师出国进修、交流300多人次,邀请国(境) 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900多人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承担国际科研合作项目30余项。主办或承办“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20余次。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多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700余项。
当前,学校正在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1985年,学校率先在国内成立了服装设计专业,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服装专业硕士点,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动画、摄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的发展,办学历史已有20多年,形成了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之一,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果丰硕,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与服装文化两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服装流行与设计》与《针织服装专题设计》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服装综合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工程大学-丽晶维珍妮校外服装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创建一流的教学实验环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长期的办学中,学校积极探索和实践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及创新意识。 一批艺术类学生,在国内外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主要奖项如下:
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6年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6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计划
注:各省(市、自治区)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为2015年新申报专业。 报考条件:
1.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 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3.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只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进行专业课考试,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4.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拟招生省份的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5.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设计学类专业: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杭州、福州、南京、石家庄等8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2.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哈尔滨、西安等6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各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报名手续
1. 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
2. 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 考生需提供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
4. 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
考试 1. 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
a. 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 和目测; b. 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 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 口试。 2. 其它事宜: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 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 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 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作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一)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 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 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 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均为9000元/年;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他事项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
西安工程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13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纺织与材料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澳国际学院) 和体育部、思政部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5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5个。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1个) 。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3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学校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内期刊《纺织高校基础科学学报》和《西安工程大学学报》。 学校现有教师1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分委员会委员7人,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二、三级教授33人,正副教授500余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专家9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特聘专家7人,陕西法律“双千计划”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0人,陕西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青年科技标兵、青年科技新星、高校“巾帼建功”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近20人。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7项; 出版教材47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教材30部,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46项; 承担国家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项目7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85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102项,学术论文被SCI 、EI 、ISTP 收录2200余篇。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近年来,选
送赴国外交流或参加双学位联合培养学生近500名; 教师出国进修、交流300多人次,邀请国(境) 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900多人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承担国际科研合作项目30余项。主办或承办“中国国际毛纺织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20余次。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十多年获“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700余项。
当前,学校正在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1985年,学校率先在国内成立了服装设计专业,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服装专业硕士点,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带动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动画、摄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的发展,办学历史已有20多年,形成了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之一,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成果丰硕,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现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与服装文化两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服装流行与设计》与《针织服装专题设计》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服装综合实践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工程大学-丽晶维珍妮校外服装工程实践教育基地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创建一流的教学实验环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长期的办学中,学校积极探索和实践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及创新意识。 一批艺术类学生,在国内外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主要奖项如下:
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专业:2016年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6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份以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计划
注:各省(市、自治区) 招生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为2015年新申报专业。 报考条件:
1.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 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3.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只在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福建、甘肃等8个省份进行专业课考试,其他拟招生省份以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4.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拟招生省份的统(联) 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考试。
5.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男女兼招,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8米以上。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设计学类专业: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杭州、福州、南京、石家庄等8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2.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我校2016年在潍坊、晋中、郑州、兰州、哈尔滨、西安等6个城市设置报名考试点。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注:
(1)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2)设计学类专业课考试各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课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无效。
(4)各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报名手续
1. 考生在我校指定考点领取招生简章。
2. 我校专业课考试不采集专业志愿信息,以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录取。
3. 考生需提供2016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统考专业合格证(未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 。
4. 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着泳装的彩色照片四张(包括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一张) 。
考试 1. 考试内容: (1)设计学类专业
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
a. 形体测试: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请自备泳装) 和目测; b. 模特表演技巧考核:自备服装走台表演;
c. 身体协调性测试(舞蹈、健美操任选一,音乐磁带、光碟、道具自备); d. 口试。 2. 其它事宜: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自理。
3. 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美术专业考试测试目标 1. 素描: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的基本造型能力,要求形象塑造准确,画面层次表现丰富。 (3)考察学生素描技法的熟练程度。 2. 色彩:
(1)考察学生的绘画构图能力和造型能力,要求画面构图布局合理,器物造型准确,比例关系适度。
(2)考察学生绘画色彩知识掌握程度,要求画面色调准确、丰富,富有表现力,色彩关系合理。
(3)考察学生对色彩绘画工具的掌握程度,要求调色熟练,作画用笔果断、流畅、表现力强
录取原则
(一)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 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 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 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 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均为9000元/年;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其他事项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务请妥善保管。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20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精进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采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诸多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情见我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