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2006年5月6卷10期
作者:李学增 李莉
【关键词】 高血压
高血压病存在着普遍性,随年龄的增加,也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疾病。现将高血压的分类和治疗作如下讨论。
1 高血压病的诊断标准与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高血压学会(WHO/ISH)是国际高血压的权威组织,在综合国际上有关高血压的诊治的最新大规模临床试验和流行病学研究资料基础上,制定了WHO/ISH 1999高血压指南(第四次修订版),明确了高血压病的诊断标准:(1)成年人(大于18岁)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等于90mmHg为高血压,130~139/85~89mmHg为正常高限,小于130/85mmHg为正常血压,而小于120/80mmHg为理想血压。
指南中规定的高血压病新分类标准中,不再使用原来的Ⅰ、Ⅱ、Ⅲ期或轻、中、重度的分类方法。新分类标准为: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3级高血压大于等于180~110mmHg。以收缩压或舒张压的最高级分类,如一高血压患者血压为161/99mmHg,其属于2级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为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收缩压与舒张压增高的危害性更大。
由于高血压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疗,可诱发多种病变,如心血管、脑、肾等病变,有的甚至造成生命危险。卫生部和中国高血压联盟制定了我国高血压病防治指南。根据血压水平分为理想、正常、正常高值血压和1、2、3级高血压,同时根据合并心血管病危因素、靶器官的损害和患有其他疾病结合血压水平又将高血压病分为4类,即SBP 140~159mmHg或DBP 90~99mmHg的为1级高血压患者,无其他危险因素者为低危,有1~2个危险因素为中危,大于3个危险因素者为高危,有靶器官损害或糖尿病者为极高危。
2 高血压的治疗原则[1]
2.1 高血压的治疗目的 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血管病的死亡和病残的总危险。要求医生在治疗高血压的同时,干预患者检查出来的所有可逆性危险因素,并适时、适当处理病人同时存在的各种临床情况。老年人的降压目标应是140/90mmHg以下,而合并糖尿病的高危、极高危组病人,血压应降至135/85mmHg以下。
2.2 治疗策略 高危、极高危病人立即开始治疗;中危病人随访检测3~6个月;低危病人随访监测6~12个月,如血压仍高,开始药物治疗;所有病人都应采取药物治疗措施。
2.3 降压目标 青、中年人或糖尿病人:130/85mmHg;老年人:140/90mmHg。
2.4 用药原则 从低剂量到逐步增加剂量;长效制剂,每日1次(T/P>50%)。24h稳定降压,改善依从性;小剂量联合用药(70%须联合用药);一旦开始药物治疗,需终生服药,可酌情调整药量,选药时应考虑药物对合并症的治疗。
3 高血压药治疗中的合理用药[2]
3.1 降压药的选择 主要取决于药物对患者的降压效果和不良反应。对患者能有效控制血压并适用于长期治疗为最理想、合理选择。在选择中还应考虑药物对患者靶器官受损情况和有无糖尿病、血脂、尿酸等代谢异常,以及降压药与其他使用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个影响降压药物供应情况,就我国医疗经济现状和较低的治疗率而言,除尽可能在一般高血压患者中推荐使用价廉的降压药外,首先应提高治疗率,然后逐步提高控制率。
3.2 降压药的概述 根据国内外临床试验和有关研究证明,目前临床上降压疗效较好的药物主要有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Ⅰ)拮抗剂或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剂量复方降压制剂。
3.2.1 利尿剂 利尿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是在老年人高血压或继发心力衰竭时。痛风患者禁用,糖尿病和高血脂患者慎用。小剂量可避免低血钾、糖剂量降低和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可选用双氢氯噻12.5mg,每日1~2次;吲哒帕胺1.25~2.5mg,每日1次。呋噻米用于并发肾功能衰竭时。
3.2.2 β受体阻滞剂 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静息时心率较快(>80次/min)的中青年患者或合并心绞痛时。心脏传导阻滞、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与周围血管病患者禁用。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慎用。可选择:美托洛尔50mg,每日1~2次;阿替洛尔25mg,每日1~2次;比索洛尔2.5~5mg,每日1次;倍他洛尔5~10mg,每日1次。β受体阻滞剂可用于心衰,但用法与降压药完全不同,应加以注意。
3.2.3 钙拮抗剂 钙拮抗剂可用于各种程度高血压,尤其老年人高血压或合并稳定型心绞痛时。心脏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不稳定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时禁用速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优先使用长效制剂,如非洛地平缓释片5~10mg,每日1次;硝苯地平控释片30mg,每日1次;氨氯地平5~10mg,每日1次;拉西地平4~6mg,每日1次。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硝苯地平10mg,每日2~3次。慎用硝苯地平速效胶囊。
3.2.4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这类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并发心脏功能不全、肾脏损害有蛋白尿的患者。妊娠和肾动脉狭窄、肾功能衰竭(血肌酐>2655μmol/L或3mg/dl)患者禁用。可选择:卡托普利12.5~2.5mg,每日2~3次;依那普利10~20mg,每日1~2次;培哚普利4~8mg,每日1次;苯那普利10~20mg,每日1次;赖诺普利20~40mg,每日1次。
3.2.5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氯沙坦50~100mg,每日1次;缬沙坦80~100mg,每日1次,适用和禁用对象与ACE-1同,目前主要用于ACE-1治疗后发生的干咳。
3.3 高血压的联合用药 一个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血压增高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的共存,病理学上的多样性,给联合用药提供了理论基础。单一药物治疗可使50%的原发性病人血压得到控制,而二种药物可使上述数字增加到80%。有效药物联合是利用不同降压机制的药物减少降压后代偿机制作用而限制血压的下降。有相同作用机制药物联合则产生有限价值,所以降压效果未能相加,或者由于相似副作用而增加副作用发生的危险。
总之,高血压病的治疗是系统工程,应根据临床病人的情况制定个体治疗方案,因病治疗,坚持合理用药,方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以保健康。
【参考文献】
1 胡宝生.高血压的治疗原则.中华医学论坛,2004,1(3):78.
2 戴俊民,付华,沈贻谔.原发性高血压药物治疗依从性研究.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00,
8(3):125.
作者单位: 256610 山东滨州,滨州市人民医院 (编辑:若 木)
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2006年5月6卷10期
作者:李学增 李莉
【关键词】 高血压
高血压病存在着普遍性,随年龄的增加,也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疾病。现将高血压的分类和治疗作如下讨论。
1 高血压病的诊断标准与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高血压学会(WHO/ISH)是国际高血压的权威组织,在综合国际上有关高血压的诊治的最新大规模临床试验和流行病学研究资料基础上,制定了WHO/ISH 1999高血压指南(第四次修订版),明确了高血压病的诊断标准:(1)成年人(大于18岁)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等于90mmHg为高血压,130~139/85~89mmHg为正常高限,小于130/85mmHg为正常血压,而小于120/80mmHg为理想血压。
指南中规定的高血压病新分类标准中,不再使用原来的Ⅰ、Ⅱ、Ⅲ期或轻、中、重度的分类方法。新分类标准为: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3级高血压大于等于180~110mmHg。以收缩压或舒张压的最高级分类,如一高血压患者血压为161/99mmHg,其属于2级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为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收缩压与舒张压增高的危害性更大。
由于高血压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疗,可诱发多种病变,如心血管、脑、肾等病变,有的甚至造成生命危险。卫生部和中国高血压联盟制定了我国高血压病防治指南。根据血压水平分为理想、正常、正常高值血压和1、2、3级高血压,同时根据合并心血管病危因素、靶器官的损害和患有其他疾病结合血压水平又将高血压病分为4类,即SBP 140~159mmHg或DBP 90~99mmHg的为1级高血压患者,无其他危险因素者为低危,有1~2个危险因素为中危,大于3个危险因素者为高危,有靶器官损害或糖尿病者为极高危。
2 高血压的治疗原则[1]
2.1 高血压的治疗目的 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血管病的死亡和病残的总危险。要求医生在治疗高血压的同时,干预患者检查出来的所有可逆性危险因素,并适时、适当处理病人同时存在的各种临床情况。老年人的降压目标应是140/90mmHg以下,而合并糖尿病的高危、极高危组病人,血压应降至135/85mmHg以下。
2.2 治疗策略 高危、极高危病人立即开始治疗;中危病人随访检测3~6个月;低危病人随访监测6~12个月,如血压仍高,开始药物治疗;所有病人都应采取药物治疗措施。
2.3 降压目标 青、中年人或糖尿病人:130/85mmHg;老年人:140/90mmHg。
2.4 用药原则 从低剂量到逐步增加剂量;长效制剂,每日1次(T/P>50%)。24h稳定降压,改善依从性;小剂量联合用药(70%须联合用药);一旦开始药物治疗,需终生服药,可酌情调整药量,选药时应考虑药物对合并症的治疗。
3 高血压药治疗中的合理用药[2]
3.1 降压药的选择 主要取决于药物对患者的降压效果和不良反应。对患者能有效控制血压并适用于长期治疗为最理想、合理选择。在选择中还应考虑药物对患者靶器官受损情况和有无糖尿病、血脂、尿酸等代谢异常,以及降压药与其他使用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个影响降压药物供应情况,就我国医疗经济现状和较低的治疗率而言,除尽可能在一般高血压患者中推荐使用价廉的降压药外,首先应提高治疗率,然后逐步提高控制率。
3.2 降压药的概述 根据国内外临床试验和有关研究证明,目前临床上降压疗效较好的药物主要有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Ⅰ)拮抗剂或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剂量复方降压制剂。
3.2.1 利尿剂 利尿剂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是在老年人高血压或继发心力衰竭时。痛风患者禁用,糖尿病和高血脂患者慎用。小剂量可避免低血钾、糖剂量降低和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可选用双氢氯噻12.5mg,每日1~2次;吲哒帕胺1.25~2.5mg,每日1次。呋噻米用于并发肾功能衰竭时。
3.2.2 β受体阻滞剂 主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尤其在静息时心率较快(>80次/min)的中青年患者或合并心绞痛时。心脏传导阻滞、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与周围血管病患者禁用。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慎用。可选择:美托洛尔50mg,每日1~2次;阿替洛尔25mg,每日1~2次;比索洛尔2.5~5mg,每日1次;倍他洛尔5~10mg,每日1次。β受体阻滞剂可用于心衰,但用法与降压药完全不同,应加以注意。
3.2.3 钙拮抗剂 钙拮抗剂可用于各种程度高血压,尤其老年人高血压或合并稳定型心绞痛时。心脏传导阻滞和心力衰竭患者禁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不稳定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时禁用速效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优先使用长效制剂,如非洛地平缓释片5~10mg,每日1次;硝苯地平控释片30mg,每日1次;氨氯地平5~10mg,每日1次;拉西地平4~6mg,每日1次。一般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硝苯地平10mg,每日2~3次。慎用硝苯地平速效胶囊。
3.2.4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这类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并发心脏功能不全、肾脏损害有蛋白尿的患者。妊娠和肾动脉狭窄、肾功能衰竭(血肌酐>2655μmol/L或3mg/dl)患者禁用。可选择:卡托普利12.5~2.5mg,每日2~3次;依那普利10~20mg,每日1~2次;培哚普利4~8mg,每日1次;苯那普利10~20mg,每日1次;赖诺普利20~40mg,每日1次。
3.2.5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氯沙坦50~100mg,每日1次;缬沙坦80~100mg,每日1次,适用和禁用对象与ACE-1同,目前主要用于ACE-1治疗后发生的干咳。
3.3 高血压的联合用药 一个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血压增高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的共存,病理学上的多样性,给联合用药提供了理论基础。单一药物治疗可使50%的原发性病人血压得到控制,而二种药物可使上述数字增加到80%。有效药物联合是利用不同降压机制的药物减少降压后代偿机制作用而限制血压的下降。有相同作用机制药物联合则产生有限价值,所以降压效果未能相加,或者由于相似副作用而增加副作用发生的危险。
总之,高血压病的治疗是系统工程,应根据临床病人的情况制定个体治疗方案,因病治疗,坚持合理用药,方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以保健康。
【参考文献】
1 胡宝生.高血压的治疗原则.中华医学论坛,2004,1(3):78.
2 戴俊民,付华,沈贻谔.原发性高血压药物治疗依从性研究.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00,
8(3):125.
作者单位: 256610 山东滨州,滨州市人民医院 (编辑:若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