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常识
1、公文的处理具体包括:公文的拟写、制
作、处理、传递、保管、提供、利用以及对公文处理的监督 控制和组织管理。 2、公文的特点:鲜明的政治性、由法
定作者制成并发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严格 的时效性、特定的体式。 3、公文的功能:规范和准绳、
领导和指导、宣传和教育、联系和关照、依据和凭证。 4、 公文的种类: ①、按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分:上行文、平
行文、下行文。 ②、按内容的处理要求分:参阅件、承办 件。 ③、按其紧急程度分: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 文。 ④、按其秘密程度分: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 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公文。 ⑤、按其职能分:法规性 公文、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实录性公文。 ⑥、按其 来源分:收进公文、外发公文、内部公文。 二、写作技巧
1、主题:即中心思想,公文的主题主要来源于实际工作的 需要。 ①、主题的要求:正确(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不反 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 不过激、 不把话说绝) 、 集中 (一 文一事)、鲜明、深刻、新颖。 ②、主题的表现:直接阐
述、舍车保帅、形成主题句、标题点名。 2、材料:包括素 材和题材 献材料。 ①、材料的种类:经验材料、调查材料、文 ②、 材料的来源: 直接经验、 间接经验。 ③、
选材的标准:合题、真实、准确、充分、新颖、典型。 3、
结构:角度与线索(单线和多线)、层次与段落、开头与结 尾(平实型结尾和艺术型结尾)、过度与照应、主次与详略。 ⊙ 结构安排原则:服从于表现与突出主题的需要,正确反 映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内在联系,服从文体的需要。 4、 表达:叙述、议论、描写、说明 ①、叙述(最基本, ②、
最常见的表达方式):顺序、倒叙、插叙、分叙。
议论:例证法、喻证法、引证法、对比法、类比法、归谬法。 ⊙ 议论的三要素:论点(核心)、论据、论证(分为立论 和驳论)。 ③、描写:人物描写、环境描写;细描、白 ④、概说、界说(下定义)、
描;正面描写、侧面描写。
解说。 5、语言(是文章的第一要素):准确得体、通顺流 畅、简洁明快、生动有力。 文、说明文。 6、常见文体:记叙文、议论
7、写作要求:撰写目的明确、符合政策法 语言
规、坚持实事求是、讲究行文结构、合乎公文范围、
简洁精当、制作准确无误、注意公文时效、制成材料耐久。 ⊙ 开头结构:引据式、目的式、综合式;主体结构:并列 式、连贯式、递进式。 ⊙ 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准确、庄 重、简洁。 严 谨 ⊙ 公文语言的基本特
点:准确、庄重、简洁、 、 平 实 、 规 范 。
8、行文规则:
①、行文关系:隶属、指导、平等、不相 ③、行文
隶属关系。 ②、行文方向:上、平、下行文。
方式:逐级、越级、多级、直接行文。 ⊙ 行文规则的具体
要求:
①、 根据收发文机关间的关系行文(Ⅰ、领导与
被领导,统一组织中的上下级;Ⅱ、指导与被指导,同一专 业系统中的上下级;Ⅲ、平行,同一系统中的同级;Ⅳ、不 相隶属)。 ②、 通常不越级行文(可越级行文,Ⅰ、情况 紧急,若逐级行文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Ⅱ、多次向直 接上级请示而未得到解决;Ⅲ、上级交办,且指定越级上报 的具体事项;Ⅳ、某些具体事项需要越过某些机关直接询问 或答复,需要控告、举报直接上级的),越级行文应抄送给 越过机关。 ③、 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一个主
送机关”原则。(对上级的公文不要抄送下级,对下级的重 要公文一定要抄送直接上级;上级向受双重领导的机关行文 须抄送其另一领导机关; 抄送公文不可二次抄送; 有关抄送, 无关不抄送)。 ④、 党政要分开行文——行政机关不能向 当机关发指示、交任务,也不能请求批准、请示和汇报工作; 反之亦然。 ⑤、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⑥、 明确发
文权限,全面、重要、方针政策性问题,机关发文;既定方 针政策、主管职权范围的日常业务问题,部门行文。 ⑦、
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后方可行文。 ⑧、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简化行文手续。 “只送机关不送个人”。 10、公文的特点: 权威性、严肃性、政策性、实用性。 11、公文专业词: ①、 开端用语,根据、查(据了解、据核实)、奉、兹因、兹悉、 兹经、兹介绍、兹定于、为了(为)、关于、依照(尊照)。
②、称谓用语,本、我,你、贵,该。 ③、经办用语,经、 业经、现经、兹经。 ④、引述用语,前接(近接、现接)、 悉。 ⑤、征询期复,请批示、请指示、请批复。 ⑥、期
请用语,即请查照、希即遵照、希(务希)、你请、希于(希 将、希能)、至希、尚希、勿误、如蒙。 ⑦、表态用语,
照办、同意、不同意、可行、不可行、不可。 ⑧、综述过 渡,为此、对此、据此、鉴于以上情况。 ⑨、 结尾用语,
为要、为盼、特此通知(通报、函复、函达)。 12、修辞 的运用: ①、词语,雅语、敬语、强调语。 ②、
句子,提前、重后、省略、简缩。 提要、引据。
③、章法,分条、
13、公文写作的四个阶段:准备、构思、撰 ①、准备阶段,明确行文目的和要求、 ②、构思阶段,确定主
拟和审核修改。
学习相
关政策、调研和收集材料。
题、选择材料、布置正文结构(Ⅰ、开头,引据式、缘由式、 表态式、目的式、概述式、点题式、转发式;Ⅱ、主体—— 紧扣主题、层次清晰,纵向式、横向式、综合式;Ⅲ、结尾, 请求式、意见式、补充式、总结式、希望号召式。)、选择 文 种 、 选 择 表 达 方 式 。
③、撰拟阶段,拟写提纲、格式安排、撰写正文。
④、审
核修改,自我检查(查观点、查材料、查结构、查逻辑、查 分寸、查文字和格式)、修改、审核。 三、公文处理:包
括公文的拟定、办理、传递、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1、基本任务:及时、准确、有
效的拟制、办理、传递、管理处置公文,为正常的公务活动 服务。 ①、发文办理:拟稿、审核、签发、复核、善 ②、传递方式:电信、普
印、用印、登记、分发等。
通邮政、机要通信、普通直投、机要交通、文件交换站投递。 ③、收文办理: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 办等。 ④、处置办毕公文:立卷归档、清退、销毁或
暂存。管理公文:专职文秘人员统一管理。 2、基本地位: 联系党政各机关的纽带、机关实现职能的必要条件、保守党 和国家机密的重要环节、是档案工作的前提。 3、基本原
则:执行法规、实事求是、集中统一、党政分开、优质、时 效、保密、简化原则。 4、收文处理: ①、收进阶段:
签收、登记(簿式登记、卡式登记)、启封、分发、摘编(文 摘、提要、综述、数据资料汇编)。 ②、阅办阶段:
审核、拟办、批办、承办(传达、专案、答复承办)、注办 (标注初步办理意见)、组织传阅(传阅路线,先办理者, 后知照者,先主管,后他人,避免“横传”;分“既阅且办” 和“只阅不办”两类;多种传阅方式;每位传阅者都要登记; 对阅读情况和结果及时检查)、催办(催办形式,内、外催 办;催办方法,发催办单、发函催办、派人催办)、查办(立 案、交办、核查、反馈、落实、结办、消办)。 5、发文处 理: ①、制文阶段:拟稿、会商(跑会、函会)、审
核、签发。
②、制发阶段:编号、注发、审核、善印
(领导已签署, 按一定格式制成对外发出的格式) 、 校对 (不 要有大片空页,空页须注“此页无正文”)、用印或签署、 登记分装、发出。 6、办毕公文的处理: ①、清退:
Ⅰ、范围,绝密公文、有重大错误的公文、被明令撤销的公 文、仅供审阅或征求意见的公文、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讲话 稿、其它发文机关明令清退的公文;Ⅱ、清退手续,成批清 退要附一式两份《公文
清退报告表》,不定期单份清退要向 对方所要收据;Ⅲ、方法,需要清退的公文要单独保管,不 私自摘录和复制;严格按保密规定清退。 ②、销毁:
Ⅰ、范围,无保存价值的公文、无需暂存的重复公文、上级 授权指定销毁的公文、特殊情况下不销毁会造成泄密或重大 损失的公文、一般性公文的草稿;Ⅱ、方法,焚毁、粉碎、 清洗消磁;Ⅲ、步骤,收集、鉴定清点(需要登记)、审批 签字、押运销毁(大批文件和机密文件的销毁需两名以上人 员到指定纸厂;不得私自销毁)、存档备查。 ③、暂
存公文的保管:专人负责;合理排列和编号并简单编目;密 件与非密件分别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留公文;经 常整理暂存公文,及时删除或归档。 ④、立案归档:
Ⅰ、范围是所有有价值的公文;Ⅱ、方法,按内容、作者、 时间、文种、地区、收发机关特征进行立卷;Ⅲ、程序编制 立卷类目、平时归卷、年终归卷、按期归卷。 【其它备注】
附:表一
备注 特点 结构 要求
决定 指挥性公文,强制
力和约束力仅次于命令。 领导指挥性、法规性。 Ⅰ、日期, 可置于正文之后,也可用括号注于标题下,有时还需说明由 什 么 会 何 时 通 过 的 。 Ⅱ 、 正 文 的 结 构 内容和形式: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决定要求,篇段合一、 分条列项、列标题式、分块式。 篇幅简短、基本用叙述语 言(常带命令口气,说人叙事用论说语言)、很多习惯用语 (会议听取、决定、要求) 通知 使用频率最高,占行政
机关收发公文总数一半以上。 有“公文轻骑兵”之称。 应 用广泛,使用频率高;行文方向不严格,通常为下行文;较 强的时效性;一文一事。 按其功能和用途分为:指示性、
经转性、知照性、安排部署性通知。 Ⅰ、标题,可在标题 文字中冠以“重要”、“紧急”,“补充”,“转发”、“批 转”。Ⅱ、几个受文对象之间用顿号隔开。Ⅲ、正文包括通 知原由、通知事项、事项分析和执行要求(指示性通知没有 事项分析;经转性通知一般内容较少,主要包括转发态度和 执行要求;知照性通知只有通知原由和事项;会议通知则须 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名称等)。Ⅳ、落款一 般置于文后,正式文件的通知也可置于标题下,标题中已注 明发文机关的可省略落款。 Ⅰ、让受众“知”;Ⅱ、指示 性通知以上级精神为依据,对事项办理方法和措施要明确, 语气要肯定;周转性通知不能在正文后标注“附件说明”;
被转发或转批的公文不能加书名号;通知文尾不能放在正文 与附件之间;被转文件的文头文尾都要删除,只在标
题下括 注机关名称和成文日期;标题可省略原标题之“关于”,也 可另摘重点为标题;对转发文件不要随便发表批判性意见, 对转批文件可以提出任何意见;用语精确,特别是在转发态 度和执行要求方面;Ⅲ、知照性通知要求客观告知;Ⅳ、会 议通知对于相关事项要准确、具体、全面、清晰,必须在会 前到达。 通报 属于知照性公文。 典型性、时效性、教育 性、说理性。 正文内容主要为,主要事实、分析评论、决 定于要求。按内容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情况通 报。 典型材料;材料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内容的时效性; 错误事实的描写不要过于细节化,以免一起消极影响。 批 复 属于指挥性公文,下行文。 法定权威性和执行性、制发 被动性、较强针对性、及时性。 Ⅰ、标题可冠以批复的态 度;Ⅱ、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批复尾语,有时还 包括希望和要求;Ⅲ、落款和成文日期标于文尾。 批复意 见符合有关方针和法规,批复明确具体具有可行性;及时批 复;态度明确,不回避问题;若内容涉及其它有关部门,要 协商一致后批复。 通告 属于法规性公文。 兼具知照性和 法规性、应用广泛性、公开性、专业性、知照性。 正文包 括通告依据、通告事实和通告结尾;落款置于文后,标题标 明发文机关的,落款可以省略。 (专业性:常常针对某
一特定领域) 不仅要合法,还对相关政策加以交代;表达 明确周密;维护通告严肃性,一些可以用启示的事项,避免 用通告;允许专业术语,但不要太多。 请示 属陈情性公文, 上行文。 广泛性、单一性、强制回复性、时效性。 Ⅰ、标 题通常省略了发文机关;Ⅱ、正文由请示原由、请示事项和 尾语组成;Ⅲ、落款和成文日期置于文后。 只有当事情无 力解决时方可请示;“一文一事”;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 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解决建议;如遇问题涉及其它部门,须 事前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未能达成一致时,要在请示内说 明; 语言简洁明确。 报告 分为: 工作报告、 总结报告。 陈 述性、沟通性、单向性(不须答复)、制度性(存于报告制 度中)。 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正文包括报告事由、报告 事项和结束语组成;落款同前。 Ⅰ、工作报告,不得夹带
请示事项,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 名义向领导报告;讲时效,不拖延;涉及材料准确,以免误 导上级;行文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明确答复;表达建议明 确细致;Ⅱ、总结报告,结构包括基本情况、成绩和不足、 经 验 和 教 训 、
努力方向; 写作方式可以是两段式或阶段式;
忌讳面面俱到; 层次分明调理清晰; 语言、 事实、 材料和结论都要准确。 函 属于商洽性公文根据是否主动行文分为发函和复函。 多向 性、灵活性(如可用便签书写)、单纯性(一函一事)。 标
题必须标注“函”或者“复函”;内容一般由原由、事项和 尾语组成。 一函一事;直陈其词,有针对性,忌大道理和 寒暄客套;内容真实可靠;语气平和、态度诚恳;用语把握 分寸。 会议纪要 决定性会议纪要和情况性会议纪要 概要 性、兼容性(记录所有正反观点)、性质多样性。 Ⅰ、标 题为会议名称和文种; Ⅱ、 成文日期用圆括号注于标题下方; Ⅲ、正文包括导语、内容纪要、结束语;Ⅳ、文末署名,必 要时与会各方或代表须签署机关名、职务、姓名。 (性质
多样性:兼具知照性、参考性、指导性、执行性、规范性等) 抓住会议中心议题;忠于会议实况,异同均需记录,并标注 清楚;抓要点;语言准确,可分条列款式记录。 ⊙ 导语包 括:会议名称、目的、时间、地点、主持单位、与会者、主 要发言人、主要议程、会议宗旨„„ 接上表(附件表一) 备 注 特点 结构 要求 法规性公文 分八类: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法、我国缔结或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条约、行政规 章。 极强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效力的普遍性、生效程序的 严格规范性、相对稳定性、较强的时效性。 结构上分条列 款(篇、章、节、目、条、款、项;条、款两级和章、条、 款三级最常见)、单用说明为表达方式、语言高度准确严密。 Ⅰ、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Ⅱ、日期指其发布、通过或批 准日期,即其生效日;Ⅲ、正文(A.总则,制定目的、制定
依据、适用对象,或专门列总则章、或为第一条、或为导语 序言之形式;B.分则;C.罚则,或独立成章、单列成罚则、 或接于分则之后、或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D.附则,即补充 说明,文件飞施行程序和方式、施行日期等)。 保证切实 有效性、保持高度一致性、维护高度严密性、维护高度条理 性、维护简明概括性、维护相对稳定性、维护连续责任性、 尊重不同文种的特殊要求。 附: 表二 公文 特有公文 共
有公文 行政 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 决定、通知、 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 党政 决
1951 年 9 月 29 日政务院首
次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我国行政公文为 7 类 12 种。 1957 年国务院秘书厅《关于对公文名称和体式 的几点意见》,对部分文种作了调整,但仍是 7 类 12
种。 1981 年 2 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公 文的文种重新规定为 9 类 15 种。 1987 年 2 月 18 日,《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规定行政公文的种类为 10 类 15 种。 1993 年 11 月,《办法》将文种定为 12 类 13 种。 2000 年 8 月,《办法》将文种定为 13 种,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一、公文常识
1、公文的处理具体包括:公文的拟写、制
作、处理、传递、保管、提供、利用以及对公文处理的监督 控制和组织管理。 2、公文的特点:鲜明的政治性、由法
定作者制成并发布、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严格 的时效性、特定的体式。 3、公文的功能:规范和准绳、
领导和指导、宣传和教育、联系和关照、依据和凭证。 4、 公文的种类: ①、按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分:上行文、平
行文、下行文。 ②、按内容的处理要求分:参阅件、承办 件。 ③、按其紧急程度分: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 文。 ④、按其秘密程度分: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 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公文。 ⑤、按其职能分:法规性 公文、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实录性公文。 ⑥、按其 来源分:收进公文、外发公文、内部公文。 二、写作技巧
1、主题:即中心思想,公文的主题主要来源于实际工作的 需要。 ①、主题的要求:正确(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不反 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 不过激、 不把话说绝) 、 集中 (一 文一事)、鲜明、深刻、新颖。 ②、主题的表现:直接阐
述、舍车保帅、形成主题句、标题点名。 2、材料:包括素 材和题材 献材料。 ①、材料的种类:经验材料、调查材料、文 ②、 材料的来源: 直接经验、 间接经验。 ③、
选材的标准:合题、真实、准确、充分、新颖、典型。 3、
结构:角度与线索(单线和多线)、层次与段落、开头与结 尾(平实型结尾和艺术型结尾)、过度与照应、主次与详略。 ⊙ 结构安排原则:服从于表现与突出主题的需要,正确反 映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内在联系,服从文体的需要。 4、 表达:叙述、议论、描写、说明 ①、叙述(最基本, ②、
最常见的表达方式):顺序、倒叙、插叙、分叙。
议论:例证法、喻证法、引证法、对比法、类比法、归谬法。 ⊙ 议论的三要素:论点(核心)、论据、论证(分为立论 和驳论)。 ③、描写:人物描写、环境描写;细描、白 ④、概说、界说(下定义)、
描;正面描写、侧面描写。
解说。 5、语言(是文章的第一要素):准确得体、通顺流 畅、简洁明快、生动有力。 文、说明文。 6、常见文体:记叙文、议论
7、写作要求:撰写目的明确、符合政策法 语言
规、坚持实事求是、讲究行文结构、合乎公文范围、
简洁精当、制作准确无误、注意公文时效、制成材料耐久。 ⊙ 开头结构:引据式、目的式、综合式;主体结构:并列 式、连贯式、递进式。 ⊙ 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准确、庄 重、简洁。 严 谨 ⊙ 公文语言的基本特
点:准确、庄重、简洁、 、 平 实 、 规 范 。
8、行文规则:
①、行文关系:隶属、指导、平等、不相 ③、行文
隶属关系。 ②、行文方向:上、平、下行文。
方式:逐级、越级、多级、直接行文。 ⊙ 行文规则的具体
要求:
①、 根据收发文机关间的关系行文(Ⅰ、领导与
被领导,统一组织中的上下级;Ⅱ、指导与被指导,同一专 业系统中的上下级;Ⅲ、平行,同一系统中的同级;Ⅳ、不 相隶属)。 ②、 通常不越级行文(可越级行文,Ⅰ、情况 紧急,若逐级行文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Ⅱ、多次向直 接上级请示而未得到解决;Ⅲ、上级交办,且指定越级上报 的具体事项;Ⅳ、某些具体事项需要越过某些机关直接询问 或答复,需要控告、举报直接上级的),越级行文应抄送给 越过机关。 ③、 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一个主
送机关”原则。(对上级的公文不要抄送下级,对下级的重 要公文一定要抄送直接上级;上级向受双重领导的机关行文 须抄送其另一领导机关; 抄送公文不可二次抄送; 有关抄送, 无关不抄送)。 ④、 党政要分开行文——行政机关不能向 当机关发指示、交任务,也不能请求批准、请示和汇报工作; 反之亦然。 ⑤、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⑥、 明确发
文权限,全面、重要、方针政策性问题,机关发文;既定方 针政策、主管职权范围的日常业务问题,部门行文。 ⑦、
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后方可行文。 ⑧、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简化行文手续。 “只送机关不送个人”。 10、公文的特点: 权威性、严肃性、政策性、实用性。 11、公文专业词: ①、 开端用语,根据、查(据了解、据核实)、奉、兹因、兹悉、 兹经、兹介绍、兹定于、为了(为)、关于、依照(尊照)。
②、称谓用语,本、我,你、贵,该。 ③、经办用语,经、 业经、现经、兹经。 ④、引述用语,前接(近接、现接)、 悉。 ⑤、征询期复,请批示、请指示、请批复。 ⑥、期
请用语,即请查照、希即遵照、希(务希)、你请、希于(希 将、希能)、至希、尚希、勿误、如蒙。 ⑦、表态用语,
照办、同意、不同意、可行、不可行、不可。 ⑧、综述过 渡,为此、对此、据此、鉴于以上情况。 ⑨、 结尾用语,
为要、为盼、特此通知(通报、函复、函达)。 12、修辞 的运用: ①、词语,雅语、敬语、强调语。 ②、
句子,提前、重后、省略、简缩。 提要、引据。
③、章法,分条、
13、公文写作的四个阶段:准备、构思、撰 ①、准备阶段,明确行文目的和要求、 ②、构思阶段,确定主
拟和审核修改。
学习相
关政策、调研和收集材料。
题、选择材料、布置正文结构(Ⅰ、开头,引据式、缘由式、 表态式、目的式、概述式、点题式、转发式;Ⅱ、主体—— 紧扣主题、层次清晰,纵向式、横向式、综合式;Ⅲ、结尾, 请求式、意见式、补充式、总结式、希望号召式。)、选择 文 种 、 选 择 表 达 方 式 。
③、撰拟阶段,拟写提纲、格式安排、撰写正文。
④、审
核修改,自我检查(查观点、查材料、查结构、查逻辑、查 分寸、查文字和格式)、修改、审核。 三、公文处理:包
括公文的拟定、办理、传递、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
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1、基本任务:及时、准确、有
效的拟制、办理、传递、管理处置公文,为正常的公务活动 服务。 ①、发文办理:拟稿、审核、签发、复核、善 ②、传递方式:电信、普
印、用印、登记、分发等。
通邮政、机要通信、普通直投、机要交通、文件交换站投递。 ③、收文办理: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 办等。 ④、处置办毕公文:立卷归档、清退、销毁或
暂存。管理公文:专职文秘人员统一管理。 2、基本地位: 联系党政各机关的纽带、机关实现职能的必要条件、保守党 和国家机密的重要环节、是档案工作的前提。 3、基本原
则:执行法规、实事求是、集中统一、党政分开、优质、时 效、保密、简化原则。 4、收文处理: ①、收进阶段:
签收、登记(簿式登记、卡式登记)、启封、分发、摘编(文 摘、提要、综述、数据资料汇编)。 ②、阅办阶段:
审核、拟办、批办、承办(传达、专案、答复承办)、注办 (标注初步办理意见)、组织传阅(传阅路线,先办理者, 后知照者,先主管,后他人,避免“横传”;分“既阅且办” 和“只阅不办”两类;多种传阅方式;每位传阅者都要登记; 对阅读情况和结果及时检查)、催办(催办形式,内、外催 办;催办方法,发催办单、发函催办、派人催办)、查办(立 案、交办、核查、反馈、落实、结办、消办)。 5、发文处 理: ①、制文阶段:拟稿、会商(跑会、函会)、审
核、签发。
②、制发阶段:编号、注发、审核、善印
(领导已签署, 按一定格式制成对外发出的格式) 、 校对 (不 要有大片空页,空页须注“此页无正文”)、用印或签署、 登记分装、发出。 6、办毕公文的处理: ①、清退:
Ⅰ、范围,绝密公文、有重大错误的公文、被明令撤销的公 文、仅供审阅或征求意见的公文、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讲话 稿、其它发文机关明令清退的公文;Ⅱ、清退手续,成批清 退要附一式两份《公文
清退报告表》,不定期单份清退要向 对方所要收据;Ⅲ、方法,需要清退的公文要单独保管,不 私自摘录和复制;严格按保密规定清退。 ②、销毁:
Ⅰ、范围,无保存价值的公文、无需暂存的重复公文、上级 授权指定销毁的公文、特殊情况下不销毁会造成泄密或重大 损失的公文、一般性公文的草稿;Ⅱ、方法,焚毁、粉碎、 清洗消磁;Ⅲ、步骤,收集、鉴定清点(需要登记)、审批 签字、押运销毁(大批文件和机密文件的销毁需两名以上人 员到指定纸厂;不得私自销毁)、存档备查。 ③、暂
存公文的保管:专人负责;合理排列和编号并简单编目;密 件与非密件分别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留公文;经 常整理暂存公文,及时删除或归档。 ④、立案归档:
Ⅰ、范围是所有有价值的公文;Ⅱ、方法,按内容、作者、 时间、文种、地区、收发机关特征进行立卷;Ⅲ、程序编制 立卷类目、平时归卷、年终归卷、按期归卷。 【其它备注】
附:表一
备注 特点 结构 要求
决定 指挥性公文,强制
力和约束力仅次于命令。 领导指挥性、法规性。 Ⅰ、日期, 可置于正文之后,也可用括号注于标题下,有时还需说明由 什 么 会 何 时 通 过 的 。 Ⅱ 、 正 文 的 结 构 内容和形式:决定依据、决定事项、决定要求,篇段合一、 分条列项、列标题式、分块式。 篇幅简短、基本用叙述语 言(常带命令口气,说人叙事用论说语言)、很多习惯用语 (会议听取、决定、要求) 通知 使用频率最高,占行政
机关收发公文总数一半以上。 有“公文轻骑兵”之称。 应 用广泛,使用频率高;行文方向不严格,通常为下行文;较 强的时效性;一文一事。 按其功能和用途分为:指示性、
经转性、知照性、安排部署性通知。 Ⅰ、标题,可在标题 文字中冠以“重要”、“紧急”,“补充”,“转发”、“批 转”。Ⅱ、几个受文对象之间用顿号隔开。Ⅲ、正文包括通 知原由、通知事项、事项分析和执行要求(指示性通知没有 事项分析;经转性通知一般内容较少,主要包括转发态度和 执行要求;知照性通知只有通知原由和事项;会议通知则须 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会议名称等)。Ⅳ、落款一 般置于文后,正式文件的通知也可置于标题下,标题中已注 明发文机关的可省略落款。 Ⅰ、让受众“知”;Ⅱ、指示 性通知以上级精神为依据,对事项办理方法和措施要明确, 语气要肯定;周转性通知不能在正文后标注“附件说明”;
被转发或转批的公文不能加书名号;通知文尾不能放在正文 与附件之间;被转文件的文头文尾都要删除,只在标
题下括 注机关名称和成文日期;标题可省略原标题之“关于”,也 可另摘重点为标题;对转发文件不要随便发表批判性意见, 对转批文件可以提出任何意见;用语精确,特别是在转发态 度和执行要求方面;Ⅲ、知照性通知要求客观告知;Ⅳ、会 议通知对于相关事项要准确、具体、全面、清晰,必须在会 前到达。 通报 属于知照性公文。 典型性、时效性、教育 性、说理性。 正文内容主要为,主要事实、分析评论、决 定于要求。按内容分为: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和情况通 报。 典型材料;材料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内容的时效性; 错误事实的描写不要过于细节化,以免一起消极影响。 批 复 属于指挥性公文,下行文。 法定权威性和执行性、制发 被动性、较强针对性、及时性。 Ⅰ、标题可冠以批复的态 度;Ⅱ、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批复尾语,有时还 包括希望和要求;Ⅲ、落款和成文日期标于文尾。 批复意 见符合有关方针和法规,批复明确具体具有可行性;及时批 复;态度明确,不回避问题;若内容涉及其它有关部门,要 协商一致后批复。 通告 属于法规性公文。 兼具知照性和 法规性、应用广泛性、公开性、专业性、知照性。 正文包 括通告依据、通告事实和通告结尾;落款置于文后,标题标 明发文机关的,落款可以省略。 (专业性:常常针对某
一特定领域) 不仅要合法,还对相关政策加以交代;表达 明确周密;维护通告严肃性,一些可以用启示的事项,避免 用通告;允许专业术语,但不要太多。 请示 属陈情性公文, 上行文。 广泛性、单一性、强制回复性、时效性。 Ⅰ、标 题通常省略了发文机关;Ⅱ、正文由请示原由、请示事项和 尾语组成;Ⅲ、落款和成文日期置于文后。 只有当事情无 力解决时方可请示;“一文一事”;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 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解决建议;如遇问题涉及其它部门,须 事前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未能达成一致时,要在请示内说 明; 语言简洁明确。 报告 分为: 工作报告、 总结报告。 陈 述性、沟通性、单向性(不须答复)、制度性(存于报告制 度中)。 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正文包括报告事由、报告 事项和结束语组成;落款同前。 Ⅰ、工作报告,不得夹带
请示事项,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 名义向领导报告;讲时效,不拖延;涉及材料准确,以免误 导上级;行文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明确答复;表达建议明 确细致;Ⅱ、总结报告,结构包括基本情况、成绩和不足、 经 验 和 教 训 、
努力方向; 写作方式可以是两段式或阶段式;
忌讳面面俱到; 层次分明调理清晰; 语言、 事实、 材料和结论都要准确。 函 属于商洽性公文根据是否主动行文分为发函和复函。 多向 性、灵活性(如可用便签书写)、单纯性(一函一事)。 标
题必须标注“函”或者“复函”;内容一般由原由、事项和 尾语组成。 一函一事;直陈其词,有针对性,忌大道理和 寒暄客套;内容真实可靠;语气平和、态度诚恳;用语把握 分寸。 会议纪要 决定性会议纪要和情况性会议纪要 概要 性、兼容性(记录所有正反观点)、性质多样性。 Ⅰ、标 题为会议名称和文种; Ⅱ、 成文日期用圆括号注于标题下方; Ⅲ、正文包括导语、内容纪要、结束语;Ⅳ、文末署名,必 要时与会各方或代表须签署机关名、职务、姓名。 (性质
多样性:兼具知照性、参考性、指导性、执行性、规范性等) 抓住会议中心议题;忠于会议实况,异同均需记录,并标注 清楚;抓要点;语言准确,可分条列款式记录。 ⊙ 导语包 括:会议名称、目的、时间、地点、主持单位、与会者、主 要发言人、主要议程、会议宗旨„„ 接上表(附件表一) 备 注 特点 结构 要求 法规性公文 分八类: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法、我国缔结或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条约、行政规 章。 极强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效力的普遍性、生效程序的 严格规范性、相对稳定性、较强的时效性。 结构上分条列 款(篇、章、节、目、条、款、项;条、款两级和章、条、 款三级最常见)、单用说明为表达方式、语言高度准确严密。 Ⅰ、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Ⅱ、日期指其发布、通过或批 准日期,即其生效日;Ⅲ、正文(A.总则,制定目的、制定
依据、适用对象,或专门列总则章、或为第一条、或为导语 序言之形式;B.分则;C.罚则,或独立成章、单列成罚则、 或接于分则之后、或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D.附则,即补充 说明,文件飞施行程序和方式、施行日期等)。 保证切实 有效性、保持高度一致性、维护高度严密性、维护高度条理 性、维护简明概括性、维护相对稳定性、维护连续责任性、 尊重不同文种的特殊要求。 附: 表二 公文 特有公文 共
有公文 行政 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 决定、通知、 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 党政 决
1951 年 9 月 29 日政务院首
次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我国行政公文为 7 类 12 种。 1957 年国务院秘书厅《关于对公文名称和体式 的几点意见》,对部分文种作了调整,但仍是 7 类 12
种。 1981 年 2 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公 文的文种重新规定为 9 类 15 种。 1987 年 2 月 18 日,《国 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规定行政公文的种类为 10 类 15 种。 1993 年 11 月,《办法》将文种定为 12 类 13 种。 2000 年 8 月,《办法》将文种定为 13 种,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