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穗生
江汉论坛 2000年02期
将工人阶级政党的统一战线策略发展为国家的政治协商制度,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贡献。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按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提升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不仅对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且对确保市场经济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运转,具有深远的影响。在纪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之际,重温这一历史进程,将加深人们对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解,有助于更充分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推进经济发展的步伐,早日实现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理想。
一
马克思、恩格斯从无产阶级只有解放了全人类才能使自己获得最终的解放这一根本原理出发,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了统一战线思想,将它作为工人阶级解放运动的策略纲领。一个半世纪以来,统一战线策略成为各国共产党人领导广大劳动群众争取解放的重要武器。中国共产党人正是通过自身反复、曲折的斗争实践,深深领会了统一战线策略在中国革命斗争中的重要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历史经验时曾经指出:“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0页。)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的英明之处在于,统一战线策略不仅被运用于革命的斗争,而且在革命斗争中它逐渐发展成为革命政权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并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这一原则。1937年9月,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不久,毛泽东就提出了用“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的政府”改造“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的主张(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70页。), 从而为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指明了方向。1940年,毛泽东在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进一步提出:未来的中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5页。)。正是在上述思想指导下, 为了“推动全国建立统一战线政权”,中国共产党在它所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民主政权中推行“三三制”原则,并明确规定“政权的性质,是统一战线的”。这一原则在各抗日根据地得到普遍认真地执行。
毛泽东将统一战线策略发展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原则,在抗日战争全面胜利前夕,被进一步设想在将来演变成为一种国家制度。1945年4月, 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注:《毛泽东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6页。)。毛泽东在报告中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提出:“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9 页。)
二
毛泽东认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从统一战线策略建设政权,发展成为国家制度,其核心在于必须坚持通过民主协商来处理国家大事。“三三制”的特点之一“就是要各方协商,一致协议,取得共同纲领,以作为施政的方针”(注:《周恩来选集》上卷,第253页。)。周恩来说:“中国的事情, 一定要经过各党派协商,这也就是实行了毛泽东同志的‘三三制’思想。”(注:《周恩来选集》上卷,第253页。)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为实现通过协商建立统一战线的国家政权的设想,进行了不懈的努力。1945年8月, 毛泽东亲赴重庆参加国共两党的会谈。在这次会谈中迫使国民党当局接受召开党派会议商讨国事的建议:“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聚集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协商国事,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946年1月, 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在毛泽东的指示下,中共作出了重大的努力,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达成了关于改组政府及和平建国纲领等5项决议。 毛泽东通过政治协商处理国家大事的统一战线策略取得了一次重大的胜利。尽管其后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顽固破坏,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反人民内战,中国的政治形势未能按这一方向继续发展,但是,这次会议“已在人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 690页。)。
1948年4月,为迎接即将来临的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 在毛泽东的倡议下,中共中央在发布的《五·一劳动节口号》中,向全国人民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集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毛泽东还为此专门致电李济深、沈钧儒,提议由中共、民革、民盟“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此项联合声明,弟已拟了一个草案,另件奉陈”(注:《毛泽东书信集》第301—302页。)。在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积极推动下,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民主人士的积极支持下,1949 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他明确指出新政治协商会议是在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上举行的,即推翻三座大山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使中国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第 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3—1464页。)。毛泽东的这一讲话所概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为即将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注:1949年9 月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开幕。 这次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协商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其职权。这次会议的另一重大结果是,政治协商会议被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成为一个常设的组织。会议在它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规定政协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及巩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及富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的通过统一战线策略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协商处理国家大事的设想,不仅得到辉煌的实践,而且通过政协作为一个组织的存在,开始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人民代表大会制成为国家的根本制度。政协组织及政治协商制度面临新的形势。毛泽东在人大召开后同党外人士举行的座谈中,明确指出,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人大成立后,要继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人大是权力机关,并不妨碍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因为,人大不能包括所有方面,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并不是多余的,但不能把它搞成国家机关(注: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册,第800页。)。毛泽东的谈话为人大成立后, 政协与人大作为两个职能与性质各不相同的组织一直并存提供了依据,政治协商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被肯定下来,并得到了组织上的体现。
周恩来早在1949年9 月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上就曾明确表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长期性组织。”(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36页。 )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不再需要政协的想法,周恩来特别强调指出,“就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会议还将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协商、参谋和推动的作用。”(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46页。)1954年12月, 在中共中央的建议下,政协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在明确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的同时,《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应“就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和工作”。政协应“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实现国家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建设计划。”
政治协商与相互监督是相辅相成的,而相互监督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不同的党派。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举行后,共产党内和民主党派内部都曾提出民主党派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当时毛泽东就明确表明表示反对某些民主党派酝酿自行解散的办法,并通过中共中央予以劝阻。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类似疑问再度呈现。毛泽东用“两个万岁”的口号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并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认为:“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共同监督。”(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33页。 )周恩来对长期共存的“长期”作过如下的解释:“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50页。)互相监督包括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 也包括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周恩来强调指出,“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因为共产党是领导的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没有相互监督,不扩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好的。”(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51页。)
毛泽东通过“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来坚持政治协商处理国家大事的思想,以及在人大成立后继续发挥政协作为统一战线协商机关作用的思想,在1957年以前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践。当时,中国共产党除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外,还以“双周座谈会”、“协调座谈会”等形式,就重大决策及国家大事同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进行协商和沟通思想,以保证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毛泽东本人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时期,多次运用宪法规定的权力,召开最高国务会议,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国家和部门领导人身份参加(常占参加会议人数的一半以上),围绕国家重大事务进行座谈讨论,发挥民主协商的作用。
四
毛泽东将党的统一战线策略转变为国家政治协商制度的设想与实践,尽管1957年后未能得到坚持和发展,在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进而停顿以至被放弃,但1978年以后,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不仅继承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并在实践中大大推进了这一思想。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12月,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提出恢复和发扬毛泽东、恩恩来统一战线树立的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重申继续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中共中央的建议下,1978 年2月召开了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邓小平为全国政协主席,从而正式恢复了政协的活动。从这以后,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为指导,党的统一战线策略、政治协商制度和政协组织都出现了新的发展。
首先是党的统一战线策略扩大了统一战线的基础和范围。“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后不久召开的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把政协称为“革命统一战线组织”。1979年9月29日, 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的讲话中,将“革命统一战线”改为“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1981年6月, 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而采用“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1982年政协的新章程也明确规定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一发展使“爱国”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基础,从而扩大了统一战线的范围,它不但包括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也包括了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这不仅扩大了作为统战组织的政协的活动范围和基础,而且也提高了它的重要性。
在扩大统一战线范围的同时,政治协商的地位也逐步提高。1982年的宪法第一次将政协的作用写入宪法序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从而肯定了政治协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更进一步明确肯定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江泽民随后在1990年元旦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注:《人民日报》1990年1月2日。)1982年政协的新《章程》规定,县以上地方行政单位,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政协地方委员会。政治协商作为一种制度从中央、省一级推广到县以上各级地方行政单位。毛泽东将党的统一战线策略转变为国家的政治协商制度的设想,不仅在国家这个层次上,而且也在地方各个层级上成为现实。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被明确为政协的主要职能。1979年6月, 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政协应“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7页。)。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全国统战部部长座谈会纪要》,更明确提出政协的主要任务和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为了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功能,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邓小平、邓颖超等还多次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作为领导核心的特殊地位出发,强调民主监督的重要性,真诚地要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共产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
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经常化,是15年来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这不仅表现在各级政协组织的全体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的定期按时举行,各级政府领导人出席政协会议介绍政府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而且还表现在50年代前期的优良传统的恢复:中共领导人经常就国家大事、大政方针和重要人事安排,召开民主协商座谈会,通报情况,事先协商,征求意见,在经过修改的基础上再提交人大和政府通过或实行。为保证政协民主职能的更好发挥,各级政府还加强和改善了对政协交来的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处理工作。
邓小平早在1979年时就提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第84页。)。20年来政治协商制度的恢复和发展,最终实现毛泽东的使之成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设想,是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指导下取得的。1991年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时,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概括了12条原则,其中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五
中共十四大提出,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中国将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种运转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一般市场经济肯定有基本的共同点,其实质就是通过市场的调节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强调公平竞争和市场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基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必然会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影响,从而反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需要相应的政治结构来予以保护引导,使之向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政治协商制度在这方面将可以发挥有益的作用。
市场经济包含的竞争机制,不仅在经济领域,也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形成分配不均,形成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不同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形下,有的利益与矛盾的协调需要通过国家以法律手段来加以调节、规范,有的则需要通过社会各群体之间的相互沟通加以缓和、解决,有的还需要通过政府与群众、社会群体之间的沟通来解决。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有必要为上述沟通提供机会和渠道。1989年5月, 李先念在全国政协主席会议上曾经提出,政协在协助党和政府维护安定团结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注:《十三大以来》第528页。)。 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实现政治协商的组织的形式,可以成为有效的沟通渠道,为社会协商提供机会和场所。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采用市场经济体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逐步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有必要引导全社会自觉地从社会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出发,运用多种调节手段缓解分配不均,实现社会公正,对市场经济的运转注入较多的自觉性与公益性。这就需要建立全社会的共识,需要通过政治上层建筑来实现这一共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政权是实现这一共识的根本保证。党的统一战线策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同样是必不可少,而且能发挥巨大作用。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基础“爱国”,在中国完全可以成为引导社会形成共识的基础。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完全可以通过日常活动,协助党和政府引导全社会形成使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共识。正是基于这一因素,1994年以来,参政议政日益成为政协的又一重要职能,使政协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将工人阶级统一战线策略转变为国家的政治协商制度的设想,在中国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不可分割部分,有许多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华夏文明为此提供了相宜的政治文化土壤。华夏文明中同政治相关的许多观念,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异于西方文明,从而有可能产生和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观念。例如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忠于国家的爱国主义,相互容忍、宽恕、谅解的中庸之道,不提倡走极端的和为贵……,这些观念在实际政治运作中,必然主张通过协商来求同存异,从而有可能避免西方民主常见的那种片面强调通过表决,以多为胜的解决问题方式,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民主观念的一大贡献。
作者介绍:田穗生,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武汉 430077
作者:田穗生
江汉论坛 2000年02期
将工人阶级政党的统一战线策略发展为国家的政治协商制度,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贡献。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按照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提升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不仅对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且对确保市场经济沿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运转,具有深远的影响。在纪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之际,重温这一历史进程,将加深人们对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解,有助于更充分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推进经济发展的步伐,早日实现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理想。
一
马克思、恩格斯从无产阶级只有解放了全人类才能使自己获得最终的解放这一根本原理出发,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了统一战线思想,将它作为工人阶级解放运动的策略纲领。一个半世纪以来,统一战线策略成为各国共产党人领导广大劳动群众争取解放的重要武器。中国共产党人正是通过自身反复、曲折的斗争实践,深深领会了统一战线策略在中国革命斗争中的重要意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历史经验时曾经指出:“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80页。)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的英明之处在于,统一战线策略不仅被运用于革命的斗争,而且在革命斗争中它逐渐发展成为革命政权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并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这一原则。1937年9月,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不久,毛泽东就提出了用“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的政府”改造“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府”的主张(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70页。), 从而为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指明了方向。1940年,毛泽东在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进一步提出:未来的中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5页。)。正是在上述思想指导下, 为了“推动全国建立统一战线政权”,中国共产党在它所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民主政权中推行“三三制”原则,并明确规定“政权的性质,是统一战线的”。这一原则在各抗日根据地得到普遍认真地执行。
毛泽东将统一战线策略发展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原则,在抗日战争全面胜利前夕,被进一步设想在将来演变成为一种国家制度。1945年4月, 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注:《毛泽东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6页。)。毛泽东在报告中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提出:“需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包括广大范围的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代表人物在内的同样是联合性质的民主的正式的政府,领导解放后的全国人民,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9 页。)
二
毛泽东认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从统一战线策略建设政权,发展成为国家制度,其核心在于必须坚持通过民主协商来处理国家大事。“三三制”的特点之一“就是要各方协商,一致协议,取得共同纲领,以作为施政的方针”(注:《周恩来选集》上卷,第253页。)。周恩来说:“中国的事情, 一定要经过各党派协商,这也就是实行了毛泽东同志的‘三三制’思想。”(注:《周恩来选集》上卷,第253页。)
抗日战争胜利后,毛泽东为实现通过协商建立统一战线的国家政权的设想,进行了不懈的努力。1945年8月, 毛泽东亲赴重庆参加国共两党的会谈。在这次会谈中迫使国民党当局接受召开党派会议商讨国事的建议:“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聚集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协商国事,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946年1月, 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举行,在毛泽东的指示下,中共作出了重大的努力,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达成了关于改组政府及和平建国纲领等5项决议。 毛泽东通过政治协商处理国家大事的统一战线策略取得了一次重大的胜利。尽管其后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顽固破坏,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反人民内战,中国的政治形势未能按这一方向继续发展,但是,这次会议“已在人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 690页。)。
1948年4月,为迎接即将来临的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 在毛泽东的倡议下,中共中央在发布的《五·一劳动节口号》中,向全国人民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集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毛泽东还为此专门致电李济深、沈钧儒,提议由中共、民革、民盟“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此项联合声明,弟已拟了一个草案,另件奉陈”(注:《毛泽东书信集》第301—302页。)。在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积极推动下,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民主人士的积极支持下,1949 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他明确指出新政治协商会议是在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上举行的,即推翻三座大山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使中国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注:《毛泽东选集》第 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3—1464页。)。毛泽东的这一讲话所概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为即将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注:1949年9 月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提供了保证。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开幕。 这次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协商基础上民主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其职权。这次会议的另一重大结果是,政治协商会议被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成为一个常设的组织。会议在它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规定政协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及巩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及富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的通过统一战线策略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协商处理国家大事的设想,不仅得到辉煌的实践,而且通过政协作为一个组织的存在,开始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人民代表大会制成为国家的根本制度。政协组织及政治协商制度面临新的形势。毛泽东在人大召开后同党外人士举行的座谈中,明确指出,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人大成立后,要继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人大是权力机关,并不妨碍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因为,人大不能包括所有方面,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并不是多余的,但不能把它搞成国家机关(注: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册,第800页。)。毛泽东的谈话为人大成立后, 政协与人大作为两个职能与性质各不相同的组织一直并存提供了依据,政治协商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被肯定下来,并得到了组织上的体现。
周恩来早在1949年9 月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上就曾明确表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长期性组织。”(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36页。 )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不再需要政协的想法,周恩来特别强调指出,“就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会议还将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协商、参谋和推动的作用。”(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46页。)1954年12月, 在中共中央的建议下,政协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在明确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的同时,《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应“就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和工作”。政协应“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实现国家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建设计划。”
政治协商与相互监督是相辅相成的,而相互监督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不同的党派。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举行后,共产党内和民主党派内部都曾提出民主党派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当时毛泽东就明确表明表示反对某些民主党派酝酿自行解散的办法,并通过中共中央予以劝阻。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类似疑问再度呈现。毛泽东用“两个万岁”的口号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并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认为:“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共同监督。”(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33页。 )周恩来对长期共存的“长期”作过如下的解释:“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50页。)互相监督包括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 也包括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周恩来强调指出,“互相监督,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因为共产党是领导的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没有相互监督,不扩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好的。”(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51页。)
毛泽东通过“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来坚持政治协商处理国家大事的思想,以及在人大成立后继续发挥政协作为统一战线协商机关作用的思想,在1957年以前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践。当时,中国共产党除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外,还以“双周座谈会”、“协调座谈会”等形式,就重大决策及国家大事同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进行协商和沟通思想,以保证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毛泽东本人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时期,多次运用宪法规定的权力,召开最高国务会议,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国家和部门领导人身份参加(常占参加会议人数的一半以上),围绕国家重大事务进行座谈讨论,发挥民主协商的作用。
四
毛泽东将党的统一战线策略转变为国家政治协商制度的设想与实践,尽管1957年后未能得到坚持和发展,在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进而停顿以至被放弃,但1978年以后,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不仅继承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并在实践中大大推进了这一思想。
粉碎“四人帮”后,1977年12月,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提出恢复和发扬毛泽东、恩恩来统一战线树立的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重申继续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中共中央的建议下,1978 年2月召开了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邓小平为全国政协主席,从而正式恢复了政协的活动。从这以后,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为指导,党的统一战线策略、政治协商制度和政协组织都出现了新的发展。
首先是党的统一战线策略扩大了统一战线的基础和范围。“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后不久召开的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把政协称为“革命统一战线组织”。1979年9月29日, 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的讲话中,将“革命统一战线”改为“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1981年6月, 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进而采用“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1982年政协的新章程也明确规定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一发展使“爱国”成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基础,从而扩大了统一战线的范围,它不但包括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也包括了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这不仅扩大了作为统战组织的政协的活动范围和基础,而且也提高了它的重要性。
在扩大统一战线范围的同时,政治协商的地位也逐步提高。1982年的宪法第一次将政协的作用写入宪法序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从而肯定了政治协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更进一步明确肯定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江泽民随后在1990年元旦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注:《人民日报》1990年1月2日。)1982年政协的新《章程》规定,县以上地方行政单位,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政协地方委员会。政治协商作为一种制度从中央、省一级推广到县以上各级地方行政单位。毛泽东将党的统一战线策略转变为国家的政治协商制度的设想,不仅在国家这个层次上,而且也在地方各个层级上成为现实。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被明确为政协的主要职能。1979年6月, 邓小平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政协应“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7页。)。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全国统战部部长座谈会纪要》,更明确提出政协的主要任务和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为了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功能,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邓小平、邓颖超等还多次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作为领导核心的特殊地位出发,强调民主监督的重要性,真诚地要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共产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
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经常化,是15年来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这不仅表现在各级政协组织的全体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的定期按时举行,各级政府领导人出席政协会议介绍政府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而且还表现在50年代前期的优良传统的恢复:中共领导人经常就国家大事、大政方针和重要人事安排,召开民主协商座谈会,通报情况,事先协商,征求意见,在经过修改的基础上再提交人大和政府通过或实行。为保证政协民主职能的更好发挥,各级政府还加强和改善了对政协交来的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处理工作。
邓小平早在1979年时就提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注:《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第84页。)。20年来政治协商制度的恢复和发展,最终实现毛泽东的使之成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设想,是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指导下取得的。1991年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时,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概括了12条原则,其中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五
中共十四大提出,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中国将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种运转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一般市场经济肯定有基本的共同点,其实质就是通过市场的调节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强调公平竞争和市场规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基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必然会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影响,从而反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需要相应的政治结构来予以保护引导,使之向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政治协商制度在这方面将可以发挥有益的作用。
市场经济包含的竞争机制,不仅在经济领域,也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形成分配不均,形成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不同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形下,有的利益与矛盾的协调需要通过国家以法律手段来加以调节、规范,有的则需要通过社会各群体之间的相互沟通加以缓和、解决,有的还需要通过政府与群众、社会群体之间的沟通来解决。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有必要为上述沟通提供机会和渠道。1989年5月, 李先念在全国政协主席会议上曾经提出,政协在协助党和政府维护安定团结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注:《十三大以来》第528页。)。 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实现政治协商的组织的形式,可以成为有效的沟通渠道,为社会协商提供机会和场所。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采用市场经济体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逐步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有必要引导全社会自觉地从社会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出发,运用多种调节手段缓解分配不均,实现社会公正,对市场经济的运转注入较多的自觉性与公益性。这就需要建立全社会的共识,需要通过政治上层建筑来实现这一共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政权是实现这一共识的根本保证。党的统一战线策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同样是必不可少,而且能发挥巨大作用。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基础“爱国”,在中国完全可以成为引导社会形成共识的基础。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完全可以通过日常活动,协助党和政府引导全社会形成使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共识。正是基于这一因素,1994年以来,参政议政日益成为政协的又一重要职能,使政协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将工人阶级统一战线策略转变为国家的政治协商制度的设想,在中国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不可分割部分,有许多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华夏文明为此提供了相宜的政治文化土壤。华夏文明中同政治相关的许多观念,在不同程度上都有异于西方文明,从而有可能产生和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观念。例如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忠于国家的爱国主义,相互容忍、宽恕、谅解的中庸之道,不提倡走极端的和为贵……,这些观念在实际政治运作中,必然主张通过协商来求同存异,从而有可能避免西方民主常见的那种片面强调通过表决,以多为胜的解决问题方式,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对人类文明和民主观念的一大贡献。
作者介绍:田穗生,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武汉 43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