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 售 公 司 岗 位 职 责
销售公司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开发,做好营销工作。
2、负责承接集团公司内外订货业务、合同签订和对外协作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生产加工合同的管理及督促、执行、落实合同兑现工作。 4、负责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预算和施工定额管理工作。 5、负责产品销售的结算计价和价格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季度、月度销售作业计划的编排和下达实施工作。 7、负责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外协及产品出厂的审核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产成品销售管理工作。
10、负责产品形象设计促销策划实施和售后服务管理。
销售公司个人岗位责任制
一、销售经理
1、负责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精神,把握本部门的经营方向,负责销售公司的全面工作。
2、负责市场预测,调研并编制年、月度的销售经营规划,并定期上报厂部。
3、负责产品开发、信息收集、传递,并提出产品形象设计建议。 4、负责促销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组织走访用户工作,并对销售经营情况定期总结厂部。
5、坚持原则,负责对本公司的销售作业计划、综合统计、产品结算、工程预决算、定额、销售台帐等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负责对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 6、完成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销售副经理
1、负责本公司日常业务工作,经理不在时行使经理权力,担当经理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2、负责对合同的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工作,对合同的审定、整理建立台帐、进行督促实施工作。
3、负责对各单位上报工程预决算、结算各种价格的审定和检查工作。
4、负责建立用户档案,督促做好用户意见信息反馈工作。 5、负责组织货物的销售、发运,负责对公司以外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审核及结算工作。
6、负责完成分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销售业务员
1、负责全公司的产成品出厂销售工作,严格办理提货手续,对集团公司外承揽的工程提货时货款必须到位方可提货,掌握公司产品的库存情况。
2、负责产成品销售后划拨结算,并对过期拖欠的货款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清理。
3、负责督促产成品的盘点工作,随时掌握集团公司常用配件的库存情况,如有缺货及时反馈给生产计划安排。
4、负责联系集团公司以外的市场业务,随时掌握市场信息动态以及价格的变动,按时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指标,认真了解本公司产品的各项指标和产品价格及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生产周期等生产过程。
5、坚持公司销售工作原则,价格合理,货款回收必须及时,公差外出回来后及时向销售经理汇报工作。
6、负责产品的发运工作并办理好交货手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大修理管理员
1、负责设备修理和电气修理的合同签订工作,签订合同时必须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缺损情况,定好价格和交货日期。
2、负责大修理合同管理,建立修理合同台帐,随时了解修理的进度及完成情况,经常与顾客取得联系,并把签好的合同及时反馈给技术部门。
3、负责大修理业务的票证开据工作及保管工作。 3、负责将大修理合同的执行情况建立电子文档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的其他任务。
1、负责本公司对外承接的各项基建、改扩建工作、大型设备安装、修理及线路等工作的价格预决算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和施工前完成。
2、了解本公司产品的结构和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定额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正确制定本公司的产品价格,根据预算结果及时报本公司及集团公司审批。
3、制定价格时必须分项完成,分车间产值、产量、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均要考虑,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
4、负责产品价格、预算、结算的电子文档建立保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综合统计工作,必须准确无误的按时完成。 2、负责做好月度、季度、年度销售报表,并及时报厂部和有关科室。
3、负责本公司销售情况完成的统计工作。
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资制定、文具管理等其他工作。 5、负责将统计数据资料建立电子文档保管工作。
6、负责销售作业计划、销售报表等资料的打印、装订工作。 7、负责销售作业计划的编排、建账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库管员
1、负责产品入库验收、出库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物资入库、发放制度执行。“见单入库,见票发货”。
2、掌握现有库存情况,定期向销售经理汇报。
3、负责出库货物票据的开具和保管工作,账本上要详细记录出库物资信息,定期核查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每月及时将销售账本交予财务审核。
4、负责库房卫生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将库房产品依次标明标签并堆放整齐。经常巡查库房,如发现产品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查明原因。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1、负责产品销售合同的保管及台帐的建立工作。
2、负责月度、季度、年度的销售合同完成情况的记录,定期向销售经理汇报。
3、掌握现有库存情况,对已签订合同未提货且库存由货物的,及时通知顾客前来提货。
4、负责对外客户的建档、合同履约、来往账目建档,管理及催款,按时通知销售业务员相关事务明细。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公司各项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信息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各项产品质量信息的填写、反馈、保存、建档工作。 3、负责与客户联系,了解并记录产品使用后的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建档保存。
4、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安标证书、合格证的保管工作。
5、负责本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工作联系信息的建档记录工作。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水矿(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强我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以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为确保签订经济合同的严密性,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区分为法律条款、商务条款、技术条款。
法律条款主要包括标的物是否明确、质量标准的约定、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商务条款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址、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由合同谈判人负责审查。
技术条款主要包括标的物约定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约定中的技术要求等,主要由企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审查。
第二条:涉及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应报水矿集团公司企
业管理部审查批准后方能签订,涉及金额5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由本单位按相关规定与对方当事人直接签订。
第三条: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以本单位行政、党务或销售业务专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四条:若企业管理部在审查经济合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应将该意见做为合同谈判时的努力方向,认真采纳,对于合同文书达2页或以上的,必须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先盖我方公章或签字后转交对方。
第五条:若经济合同需要变更或补充协议的,应报企业管理部审查批准,变更后的合同和补充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如发现对方违约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可能对我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对方发生兼并、分立、改制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对方进行财务对账,并对债权进行催收。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等情况。主题资格包括:具有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合同的要求,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资信能力包括:注册资本应符合合同金额要求,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履约能力包括:具有支付能力、生产或施工能力等。发现对方主体资格、资信
能力、履约能力存在瑕疵的,拒绝与其签订经济合同。
第八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九条: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十条:合同签订时应遵守一下原则:
1、统一签订: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司经济合同的签订;
2、统一格式:书面形式的对外经济合同均采用工商部门监制的合同文件签订;
3、统一编号:销售业务及物资采购的合同由销售公司统一编号;
4、统一管理:销售合同由销售公司统一管理,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销售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才能生效。销售公司设专人管理与审核。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十二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章 合同管理机关及职能
第十三条:销售公司作为水矿(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的产品销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必须设专员管理合同并指定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并受水矿(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机关的指导,合同管理专员对直接业务人喝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权限
1、销售公司负责产品制造合同、设备修理合同、零配件加工合同、机电安装合同及运输合同的签订。对外经济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销售公司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并加盖合同公章;金额在5万元以上,必须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由合同执行部门牵头,按照合同类别,分别通知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会审。 10万元以上,须经总经理研究审定。用户对质量、生产工期由特殊要求的、图纸技术资料不全的合同需同生产调度中心、技术科、质检等部门研究评审,提出施工方案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2、供应公司负责材料、配件的采购合同的签订,金额在1万元以下,由供应经理审批报分管领导备查;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特殊物资,由分管领导审批。无合同到货物资一律不予验收,拒绝付款。
3、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内单位的经济合同签订,均按144号文件执行。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供销合同,金额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但工期及工艺要求销售公司组织同生产、技术部门商定。
第六章 合同的监督及审查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签订。公司其他人员在没有获得法定代表人授予的《授权委托书》时,一律不得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为避免无效合同及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各项经济合同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
2、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自愿平等;
3、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4、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合同项目是否可行;
6、合同签订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7、合同条款是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及签订的地点、时期、合同履约时间、运输方式及特别约定有无违法,文字是否准确。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要编号登记逐个备案,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都要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必须按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员应及时蒋情况汇报至分
管领导和合同管理员,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合同内容,与对方协商解决。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应将协商结果形成书面文件。无法协商的,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仲裁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文件时,必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机关审阅同意。
第七章 合同的执行及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销售公司对客户负责,生产调度中心对销售公司负责,生产车间对调度中心负责,要层层落实责任,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为了确保合同的兑现,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规范公司各生产和业务部门的行为,公司将对各生产车间和业务部门进行生产合同的兑现和工期的考核。
1、合同的签订:销售公司依据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生产任务等情况合理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严密、交货日期适当保留余地,急件工程在公司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按50%至100%加价签订合同,设备维修要详细注明所维修设备的各项原始数据。如因合同签订失误造成无法按期交货和价格不合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经济损失5%的罚款。
2、技术准备:技术部门按销售公司提供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图纸审查、实物测绘、厂图提供等。做到材料预算准确,工艺安排合理,图纸无差错,并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
则尽量利用公司现有库存材料,如不能按时完成技术准备或审图失误,影响工期给公司造成损失,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元至30元或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
3、计划安排:生产调度中心必须做到按技术部门下达的施工单和图纸及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或下达追加生产作业计划,如由延误,造成工期拖延,给公司造成损失,对直接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3%罚款。
4、组织施工:生产调度中心根据工程的急缓程度,及时下发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合理协调组织生产,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生产进度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如组织协调不利,使车间生产受阻,影响工期,将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元至40元罚款。
5、车间生产:各车间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或追加作业计划的工期要求、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要求,认真组织生产,对有其他工序的产品,提前安排并及时交付验收单。加强各车间的协作,按期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如未按期完成,返修补废不及时、验收转交不及时、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从而影响工期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经济损失的3%至5%罚款。
6、后勤服务:半成品库、实验室、物管中心、机电工区等后勤部门,要做好公司的供电、供水、通讯、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转运工作。急件工程更要全力以赴。如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服从调度指挥,影响生产正常进行,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元
至30元或经济损失3%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水矿(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所有。
合同评审制度
一、销售业务员在填写合同评审表之前,要充分与顾客沟通,明确顾客对产品在工艺、工期、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二、销售业务员须将评审表内容(顾客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交货期等)填写准确,完整,然后将评审表交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对评审表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做出评审。
三、销售业务员要与供应公司做好原材料供应方面的沟通,以确保原材料的供应,如可以完成,则由供应经理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供应经理在表内填写原因。
四、销售业务员要与生产中心做好生产能力及交货期方面的沟通,以确保在顾客要求的期限内交货,如可以完成,则由生产中心主任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生产中心主任在表内填写原因。
五、销售业务员要与技术中心做好产品设计能力方面的沟通,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技术要求,如可以完成,则由技术主管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技术主管在表内填写原因。
六、销售业务员要与质检部门做好产品检测方面的沟通,以确保质检部门具备对产品的检测能力,如可以完成,则由质检主任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质检主任在表内填写原因。
七、上述过程完成后,销售业务员须将评审表交予管理者代表做评审结论,管理者代表认对上述评审结果签字认可后,销售业务员才能与顾客签订合同。
八、销售业务员应对合同评审表进行存档保管,以便备查。
合同签订制度
一、销售业务员在接到顾客需求产品的信息后,对于有现货的产品,销售业务员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交予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审核批准后,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加盖销售合同章,该项合同签订完成。
二、对于没有现货的产品,销售业务员应首先执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完成后,评审结果为可执行合同的,对于顾客没有特殊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销售业务员填写合同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交予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对于顾客由特殊要求的非标准类产品,销售业务员应先联系技术中心,请技术中心与顾客进行产品特殊要求方面的沟通,并与顾客签订技术协议,再由销售业务员填写合同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交予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认后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
三、对于顾客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要求订货的情况,销售业务员应在了解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后,填写合同内容,回传给顾客,经顾客确认传真回来,交予销售经理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
四、销售业务员与顾客完成合同的签订后,须将原件及时交予合同管理员保管,以便备查。
五、修理业务员与顾客签订产品修理合同时,须认真填写修理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送修时间、修理费用等相关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与顾客签订修理合同,并对修理的产品进行编号,办理顾客财产委托手续。
六、若顾客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时,销售业务员应与顾客对变更内容进行沟通。明确变更内容后,汇报销售经理,经销售经理认可后,销售业务员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填写合同内容。销售业务员须在原合同上注明变更原因和时间等信息,签字后附在新合同后,则原合同作废,新合同生效。
票据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销售提货单据,设立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工作。票据管理员若调离该岗位,必须认真完成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二、使用票据时,要明确责任,票据员应设置票据登记账簿,规范妥善保管票据存根、销货凭证并装订存档。按月清查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三、票据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要清晰,项目要填写齐全,数量金额不得擅自更改,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加盖财务收款章,票据已填写需作废的,须向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作废。
四、销售提货单开据后,经销售经理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库管员按照开据的提货单核实货物后签字发货。并将该提货单第一联及第三联转交回开票员。
五、如发生票据被盗或遗失,当事人必须将遗失或被盗票据的相关内容(产品名称、提货单位、日期、数量、金额)及时向销售经理汇报,经公司审查核实,应予以登记存档,以便备查。认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票据均由公司统一印制,各部门不得擅自印制。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与顾客满意度管理制度
一、销售业务员接到顾客对产品的质量反馈信息后,应及时赶
赴现场,查看产品情况,与用户沟通,明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填写《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
二、《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质量
状况及原因。填写清晰、准确。填写完成后交予质检主任,由质检主任填写质量处理意见,完成后交予管理者代表签字认可,最后将处理意见反馈给顾客,售后服务工作完结后,填写处理结果存档。
三、《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销售业务员存
档保管,一份由质检部门存档保管。
四、销售业务员应半年对顾客发放一次《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表内详细列出调查内容,如:产品质量,外观,交货及时、服务态度等。由顾客自行填写,销售业务员收回后,根据填写内容,计算出顾客满意度半分比,并将此半分比与公司制定的百分比进行对照,如低于公司制定的百分比,则须仔细分析原因,根据顾客填写的内容,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出 入 库 管 理 制 度
一、物资的出库
1、物资发放必须凭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领料单(提货单),领料单须注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及用途。
2、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不允许领料人无保管员在场私自到货架上取货。
3、专用物资严格按计划的申请单位、数量发放,不允许无计划发放,不允许超数量发放。
4、仓库保管员在发货时,须与对方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换。
5、原材料发料必须避免物资自然损耗或久存变质,为节约新料,降低成本,仓库保管员应尽量推荐利用旧滞材料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原材料杜绝不经保管员直接使用,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7、发料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帐,做到帐、物相符。仓库保管员在物资出库中一定要准确及时、按质按量以最优良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物资的入库
1、物资入库验收须凭入库单,对照实物及销售计划,验查无误后才能入库。
2、对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在通常情况下进行全部检验(特殊情况下可以抽检),严格查明物资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计划、运单、发票及合同的规定等相符。
3、对物资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物资在质量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凡是仓库能检验的(外包装、合格证等),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检验;凡是需要由质检部门检验的由该部门负责检验,保管员依据各相关部门的检验记录进行入库。
4、设备备品及配件入库后,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对于特殊情况需入库的必须经生产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5、材料进入库后,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对于特殊情况需入库的必须由经营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6、设备零星部件、工具等物资入库后,由保管员检验外观质量及合格证,合格的予以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7、入库的物资经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办理补送、退货或调换等处理;入库物资经验收发现比物资计划数量多,按物资计划办理入库手续,并退回多供物资;如果比物资计划数量少,则按实收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8、物资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正确结算或换算,并且保管员在入库通知单签字作为入库的依据。
9、保管员将物资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10、对入库物资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物资帐、卡、物相符。
11、仓库保管员要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
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如发现线路及电器损坏,应立即通知电修人员修理,严禁擅自更换线路或电器;及时查看饮水机,如发现桶内无水,应立即关闭电源;办公室内人员离开后,须查看并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烟头等火源必须及时熄灭,杜绝火灾发生。
二、销售业务员在装货过程中,应尽量远离起重设备。装运前,须仔细查看货物是否存在缺损情况,外出送货时,应时常查看所运货物,保证货物安全,除特殊情况,严禁夜晚、雨天、雾天、雪天行车运输。
三、所有供电、防雷、防火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配备,库存物资必须分类摆放整齐,物品间保持适当距离。露天库存场所应及时清理杂草、杂物,设置警戒区域,杜绝物品出入库时的安全隐患。
四、所有人员须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懂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消防器材应安放适当、取用方便并定期检查更换。
五、库管员在堆放物品时,货物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库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物品的危险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器具。
六、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发生事故需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教育不放
过)的原则办理。
2、对于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3、对于重大事故,部门主管领导应组织由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执行。
4、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从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交有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的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与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甚至追究其行事责任。
6、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销 售 公 司 岗 位 职 责
销售公司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开发,做好营销工作。
2、负责承接集团公司内外订货业务、合同签订和对外协作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生产加工合同的管理及督促、执行、落实合同兑现工作。 4、负责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预算和施工定额管理工作。 5、负责产品销售的结算计价和价格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季度、月度销售作业计划的编排和下达实施工作。 7、负责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外协及产品出厂的审核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产成品销售管理工作。
10、负责产品形象设计促销策划实施和售后服务管理。
销售公司个人岗位责任制
一、销售经理
1、负责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精神,把握本部门的经营方向,负责销售公司的全面工作。
2、负责市场预测,调研并编制年、月度的销售经营规划,并定期上报厂部。
3、负责产品开发、信息收集、传递,并提出产品形象设计建议。 4、负责促销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组织走访用户工作,并对销售经营情况定期总结厂部。
5、坚持原则,负责对本公司的销售作业计划、综合统计、产品结算、工程预决算、定额、销售台帐等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负责对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 6、完成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销售副经理
1、负责本公司日常业务工作,经理不在时行使经理权力,担当经理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各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2、负责对合同的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工作,对合同的审定、整理建立台帐、进行督促实施工作。
3、负责对各单位上报工程预决算、结算各种价格的审定和检查工作。
4、负责建立用户档案,督促做好用户意见信息反馈工作。 5、负责组织货物的销售、发运,负责对公司以外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审核及结算工作。
6、负责完成分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销售业务员
1、负责全公司的产成品出厂销售工作,严格办理提货手续,对集团公司外承揽的工程提货时货款必须到位方可提货,掌握公司产品的库存情况。
2、负责产成品销售后划拨结算,并对过期拖欠的货款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清理。
3、负责督促产成品的盘点工作,随时掌握集团公司常用配件的库存情况,如有缺货及时反馈给生产计划安排。
4、负责联系集团公司以外的市场业务,随时掌握市场信息动态以及价格的变动,按时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指标,认真了解本公司产品的各项指标和产品价格及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生产周期等生产过程。
5、坚持公司销售工作原则,价格合理,货款回收必须及时,公差外出回来后及时向销售经理汇报工作。
6、负责产品的发运工作并办理好交货手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大修理管理员
1、负责设备修理和电气修理的合同签订工作,签订合同时必须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缺损情况,定好价格和交货日期。
2、负责大修理合同管理,建立修理合同台帐,随时了解修理的进度及完成情况,经常与顾客取得联系,并把签好的合同及时反馈给技术部门。
3、负责大修理业务的票证开据工作及保管工作。 3、负责将大修理合同的执行情况建立电子文档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的其他任务。
1、负责本公司对外承接的各项基建、改扩建工作、大型设备安装、修理及线路等工作的价格预决算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和施工前完成。
2、了解本公司产品的结构和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定额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正确制定本公司的产品价格,根据预算结果及时报本公司及集团公司审批。
3、制定价格时必须分项完成,分车间产值、产量、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均要考虑,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
4、负责产品价格、预算、结算的电子文档建立保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综合统计工作,必须准确无误的按时完成。 2、负责做好月度、季度、年度销售报表,并及时报厂部和有关科室。
3、负责本公司销售情况完成的统计工作。
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资制定、文具管理等其他工作。 5、负责将统计数据资料建立电子文档保管工作。
6、负责销售作业计划、销售报表等资料的打印、装订工作。 7、负责销售作业计划的编排、建账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库管员
1、负责产品入库验收、出库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物资入库、发放制度执行。“见单入库,见票发货”。
2、掌握现有库存情况,定期向销售经理汇报。
3、负责出库货物票据的开具和保管工作,账本上要详细记录出库物资信息,定期核查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每月及时将销售账本交予财务审核。
4、负责库房卫生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将库房产品依次标明标签并堆放整齐。经常巡查库房,如发现产品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查明原因。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1、负责产品销售合同的保管及台帐的建立工作。
2、负责月度、季度、年度的销售合同完成情况的记录,定期向销售经理汇报。
3、掌握现有库存情况,对已签订合同未提货且库存由货物的,及时通知顾客前来提货。
4、负责对外客户的建档、合同履约、来往账目建档,管理及催款,按时通知销售业务员相关事务明细。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公司各项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信息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各项产品质量信息的填写、反馈、保存、建档工作。 3、负责与客户联系,了解并记录产品使用后的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建档保存。
4、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安标证书、合格证的保管工作。
5、负责本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工作联系信息的建档记录工作。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水矿(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强我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以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为确保签订经济合同的严密性,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区分为法律条款、商务条款、技术条款。
法律条款主要包括标的物是否明确、质量标准的约定、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商务条款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址、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由合同谈判人负责审查。
技术条款主要包括标的物约定中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约定中的技术要求等,主要由企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审查。
第二条:涉及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应报水矿集团公司企
业管理部审查批准后方能签订,涉及金额5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由本单位按相关规定与对方当事人直接签订。
第三条: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以本单位行政、党务或销售业务专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第四条:若企业管理部在审查经济合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应将该意见做为合同谈判时的努力方向,认真采纳,对于合同文书达2页或以上的,必须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先盖我方公章或签字后转交对方。
第五条:若经济合同需要变更或补充协议的,应报企业管理部审查批准,变更后的合同和补充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如发现对方违约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可能对我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如对方发生兼并、分立、改制等情况时,应及时与对方进行财务对账,并对债权进行催收。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等情况。主题资格包括:具有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合同的要求,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资信能力包括:注册资本应符合合同金额要求,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履约能力包括:具有支付能力、生产或施工能力等。发现对方主体资格、资信
能力、履约能力存在瑕疵的,拒绝与其签订经济合同。
第八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九条: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十条:合同签订时应遵守一下原则:
1、统一签订: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司经济合同的签订;
2、统一格式:书面形式的对外经济合同均采用工商部门监制的合同文件签订;
3、统一编号:销售业务及物资采购的合同由销售公司统一编号;
4、统一管理:销售合同由销售公司统一管理,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销售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才能生效。销售公司设专人管理与审核。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十二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章 合同管理机关及职能
第十三条:销售公司作为水矿(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的产品销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必须设专员管理合同并指定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并受水矿(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机关的指导,合同管理专员对直接业务人喝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权限
1、销售公司负责产品制造合同、设备修理合同、零配件加工合同、机电安装合同及运输合同的签订。对外经济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销售公司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并加盖合同公章;金额在5万元以上,必须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由合同执行部门牵头,按照合同类别,分别通知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会审。 10万元以上,须经总经理研究审定。用户对质量、生产工期由特殊要求的、图纸技术资料不全的合同需同生产调度中心、技术科、质检等部门研究评审,提出施工方案后,才能签订正式合同。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2、供应公司负责材料、配件的采购合同的签订,金额在1万元以下,由供应经理审批报分管领导备查;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特殊物资,由分管领导审批。无合同到货物资一律不予验收,拒绝付款。
3、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内单位的经济合同签订,均按144号文件执行。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供销合同,金额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但工期及工艺要求销售公司组织同生产、技术部门商定。
第六章 合同的监督及审查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签订。公司其他人员在没有获得法定代表人授予的《授权委托书》时,一律不得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为避免无效合同及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各项经济合同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
2、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自愿平等;
3、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4、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合同项目是否可行;
6、合同签订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7、合同条款是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及签订的地点、时期、合同履约时间、运输方式及特别约定有无违法,文字是否准确。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要编号登记逐个备案,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都要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转让或解除,必须按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员应及时蒋情况汇报至分
管领导和合同管理员,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合同内容,与对方协商解决。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应将协商结果形成书面文件。无法协商的,向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仲裁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文件时,必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机关审阅同意。
第七章 合同的执行及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销售公司对客户负责,生产调度中心对销售公司负责,生产车间对调度中心负责,要层层落实责任,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为了确保合同的兑现,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规范公司各生产和业务部门的行为,公司将对各生产车间和业务部门进行生产合同的兑现和工期的考核。
1、合同的签订:销售公司依据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生产任务等情况合理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严密、交货日期适当保留余地,急件工程在公司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按50%至100%加价签订合同,设备维修要详细注明所维修设备的各项原始数据。如因合同签订失误造成无法按期交货和价格不合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经济损失5%的罚款。
2、技术准备:技术部门按销售公司提供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图纸审查、实物测绘、厂图提供等。做到材料预算准确,工艺安排合理,图纸无差错,并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
则尽量利用公司现有库存材料,如不能按时完成技术准备或审图失误,影响工期给公司造成损失,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元至30元或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
3、计划安排:生产调度中心必须做到按技术部门下达的施工单和图纸及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或下达追加生产作业计划,如由延误,造成工期拖延,给公司造成损失,对直接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3%罚款。
4、组织施工:生产调度中心根据工程的急缓程度,及时下发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合理协调组织生产,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生产进度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如组织协调不利,使车间生产受阻,影响工期,将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元至40元罚款。
5、车间生产:各车间根据生产作业计划或追加作业计划的工期要求、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要求,认真组织生产,对有其他工序的产品,提前安排并及时交付验收单。加强各车间的协作,按期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如未按期完成,返修补废不及时、验收转交不及时、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从而影响工期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经济损失的3%至5%罚款。
6、后勤服务:半成品库、实验室、物管中心、机电工区等后勤部门,要做好公司的供电、供水、通讯、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转运工作。急件工程更要全力以赴。如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服从调度指挥,影响生产正常进行,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元
至30元或经济损失3%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水矿(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所有。
合同评审制度
一、销售业务员在填写合同评审表之前,要充分与顾客沟通,明确顾客对产品在工艺、工期、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二、销售业务员须将评审表内容(顾客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交货期等)填写准确,完整,然后将评审表交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对评审表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做出评审。
三、销售业务员要与供应公司做好原材料供应方面的沟通,以确保原材料的供应,如可以完成,则由供应经理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供应经理在表内填写原因。
四、销售业务员要与生产中心做好生产能力及交货期方面的沟通,以确保在顾客要求的期限内交货,如可以完成,则由生产中心主任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生产中心主任在表内填写原因。
五、销售业务员要与技术中心做好产品设计能力方面的沟通,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技术要求,如可以完成,则由技术主管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技术主管在表内填写原因。
六、销售业务员要与质检部门做好产品检测方面的沟通,以确保质检部门具备对产品的检测能力,如可以完成,则由质检主任签字认可。如不能完成,则由质检主任在表内填写原因。
七、上述过程完成后,销售业务员须将评审表交予管理者代表做评审结论,管理者代表认对上述评审结果签字认可后,销售业务员才能与顾客签订合同。
八、销售业务员应对合同评审表进行存档保管,以便备查。
合同签订制度
一、销售业务员在接到顾客需求产品的信息后,对于有现货的产品,销售业务员应认真填写合同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交予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审核批准后,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加盖销售合同章,该项合同签订完成。
二、对于没有现货的产品,销售业务员应首先执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完成后,评审结果为可执行合同的,对于顾客没有特殊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销售业务员填写合同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交予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批准后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对于顾客由特殊要求的非标准类产品,销售业务员应先联系技术中心,请技术中心与顾客进行产品特殊要求方面的沟通,并与顾客签订技术协议,再由销售业务员填写合同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交予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认后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
三、对于顾客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要求订货的情况,销售业务员应在了解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后,填写合同内容,回传给顾客,经顾客确认传真回来,交予销售经理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
四、销售业务员与顾客完成合同的签订后,须将原件及时交予合同管理员保管,以便备查。
五、修理业务员与顾客签订产品修理合同时,须认真填写修理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送修时间、修理费用等相关内容。经顾客确认后与顾客签订修理合同,并对修理的产品进行编号,办理顾客财产委托手续。
六、若顾客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时,销售业务员应与顾客对变更内容进行沟通。明确变更内容后,汇报销售经理,经销售经理认可后,销售业务员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填写合同内容。销售业务员须在原合同上注明变更原因和时间等信息,签字后附在新合同后,则原合同作废,新合同生效。
票据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销售提货单据,设立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工作。票据管理员若调离该岗位,必须认真完成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二、使用票据时,要明确责任,票据员应设置票据登记账簿,规范妥善保管票据存根、销货凭证并装订存档。按月清查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三、票据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要清晰,项目要填写齐全,数量金额不得擅自更改,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加盖财务收款章,票据已填写需作废的,须向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作废。
四、销售提货单开据后,经销售经理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库管员按照开据的提货单核实货物后签字发货。并将该提货单第一联及第三联转交回开票员。
五、如发生票据被盗或遗失,当事人必须将遗失或被盗票据的相关内容(产品名称、提货单位、日期、数量、金额)及时向销售经理汇报,经公司审查核实,应予以登记存档,以便备查。认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票据均由公司统一印制,各部门不得擅自印制。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与顾客满意度管理制度
一、销售业务员接到顾客对产品的质量反馈信息后,应及时赶
赴现场,查看产品情况,与用户沟通,明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填写《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
二、《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质量
状况及原因。填写清晰、准确。填写完成后交予质检主任,由质检主任填写质量处理意见,完成后交予管理者代表签字认可,最后将处理意见反馈给顾客,售后服务工作完结后,填写处理结果存档。
三、《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销售业务员存
档保管,一份由质检部门存档保管。
四、销售业务员应半年对顾客发放一次《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表内详细列出调查内容,如:产品质量,外观,交货及时、服务态度等。由顾客自行填写,销售业务员收回后,根据填写内容,计算出顾客满意度半分比,并将此半分比与公司制定的百分比进行对照,如低于公司制定的百分比,则须仔细分析原因,根据顾客填写的内容,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出 入 库 管 理 制 度
一、物资的出库
1、物资发放必须凭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领料单(提货单),领料单须注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及用途。
2、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不允许领料人无保管员在场私自到货架上取货。
3、专用物资严格按计划的申请单位、数量发放,不允许无计划发放,不允许超数量发放。
4、仓库保管员在发货时,须与对方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换。
5、原材料发料必须避免物资自然损耗或久存变质,为节约新料,降低成本,仓库保管员应尽量推荐利用旧滞材料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原材料杜绝不经保管员直接使用,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7、发料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帐,做到帐、物相符。仓库保管员在物资出库中一定要准确及时、按质按量以最优良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物资的入库
1、物资入库验收须凭入库单,对照实物及销售计划,验查无误后才能入库。
2、对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在通常情况下进行全部检验(特殊情况下可以抽检),严格查明物资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计划、运单、发票及合同的规定等相符。
3、对物资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物资在质量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凡是仓库能检验的(外包装、合格证等),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检验;凡是需要由质检部门检验的由该部门负责检验,保管员依据各相关部门的检验记录进行入库。
4、设备备品及配件入库后,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对于特殊情况需入库的必须经生产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5、材料进入库后,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对于特殊情况需入库的必须由经营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6、设备零星部件、工具等物资入库后,由保管员检验外观质量及合格证,合格的予以入库。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7、入库的物资经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办理补送、退货或调换等处理;入库物资经验收发现比物资计划数量多,按物资计划办理入库手续,并退回多供物资;如果比物资计划数量少,则按实收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8、物资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正确结算或换算,并且保管员在入库通知单签字作为入库的依据。
9、保管员将物资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10、对入库物资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物资帐、卡、物相符。
11、仓库保管员要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
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如发现线路及电器损坏,应立即通知电修人员修理,严禁擅自更换线路或电器;及时查看饮水机,如发现桶内无水,应立即关闭电源;办公室内人员离开后,须查看并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烟头等火源必须及时熄灭,杜绝火灾发生。
二、销售业务员在装货过程中,应尽量远离起重设备。装运前,须仔细查看货物是否存在缺损情况,外出送货时,应时常查看所运货物,保证货物安全,除特殊情况,严禁夜晚、雨天、雾天、雪天行车运输。
三、所有供电、防雷、防火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配备,库存物资必须分类摆放整齐,物品间保持适当距离。露天库存场所应及时清理杂草、杂物,设置警戒区域,杜绝物品出入库时的安全隐患。
四、所有人员须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懂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消防器材应安放适当、取用方便并定期检查更换。
五、库管员在堆放物品时,货物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库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物品的危险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器具。
六、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发生事故需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教育不放
过)的原则办理。
2、对于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3、对于重大事故,部门主管领导应组织由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执行。
4、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从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交有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的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与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甚至追究其行事责任。
6、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