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保险在我国的使用范围十分的广泛,它主要是对因医疗而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当职工患病且产生了一定数额的治疗费用时,这部分费用会由国家、单位及个人来共同担负,从而减轻个人负担,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缴费原则为用人单位及个人同是上缴的方式。众所周知,我国的医疗保险设有“个人账户”,且这个“个人账户”日渐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有的人认为“个人账户”应取消,但保留“个人账户”的呼声也很高。本文中首先针对“个人账户”的产生及现如今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个人账户”在当下仍有存在的必要,不宜取消,最后对如何改善“个人账户”的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关键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去留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01 关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问题有关报导,在各大媒体上广为出现,报导中就我国的许多城市中经常出现“医保卡换现金”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有人提出质疑,应取消医保的“个人账户”,但取消“个人账户”并不能转变这一局面的。医保卡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在就医或购药时进行身份证明及付款等活动,它实际上就是“个人账户”在实际医疗保险活动中的一种具体体现。而由于我国医保实行的时间较短,在管理及监督上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相关的医保管理制度也不十分的完善且合理,这使得医保卡渐渐演化成为“闲钱”,以至于出现了取消的声音,而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建立起更加符合我国发展形势的医疗保险模式才是根本出发点。 一、医保“个人账户”的现状 医保“统账结合”模式大致分为板块式和通道式两种:(1)板块式中,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完全分开。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两者互不挤占;但为了避免患者负担过重,也把一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划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2)通道式中,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使用相通。不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账户支付,用完后个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然后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采用板块式。仍沿用医改试点时期通道式的地区(如镇江、厦门)则将住院费用改为直接由统筹基金支付,不再与门诊一样首先由医疗个人账户支付。某市采用的是“板块式”,即门诊就医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则由本人现金自付;住院治疗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大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付,同时部分门诊特殊病种被划入统筹支付范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个人账户”的特征如下:(1)基本医疗基金中,单位缴费多,个人缴费少;(2)个人缴费不参与统筹基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3)退休人员无须缴纳任何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但同样拥有个人账户;(4)按年龄段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比例随年龄增长而加大,退休人员记账比例最高;(5)无论是“通道式”或“板块式”,个人账户都较多用在低费用门诊就医上;(6)统筹基金具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7)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退休前和退休后划分,退休人员比例较高。 然而,“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却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许多“病灶”。“个人账户”期望实现的基金积累和自我约束作用,表现不如人意。部分个人账户持有者还不领情,“医保卡被异化”事件遍布全国。医保卡吃力不讨好的局面,是医保“个人账户”在积累性和约束性上的失败范例,成为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真实写照。 二、改善医保“个人账户”的建议 1.建立合适的“个人账户”运行机制,促进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提高医保“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相对比例,减少单位缴费划入比例,以加大“个人账户”的私有性,增强对个人心理的约束作用;对某些仍在沿用“通道式”支付模式的地区,建议适当调高自付部分,通过拉长通道长度减少人们为了挤进“统筹部分”而产生的过度消费;应积极推广“板块式”,由于该模式在门诊就医时“统”、”账”间没有通道,账户用完后完全是个人自付,其约束作用就要比“通道式”强很多,至于该模式下容易造成的个人账户资金闲置问题,则应严格个人支付和社会统筹的界限,适当扩大“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 2.扩大“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满足医疗服务现时消费的需求。”个人账户”除了用于门诊就医外,还可考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和有关预防保健医疗服务的购买,通过扩大现时医疗消费的范围,减少“闲钱”的产生和基金保值的压力,更有助于促进社区医疗服务的建设,提高人们预防保健的水平。 3.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合理设计,使“个人账户”的资金参与到“社会统筹”部分,增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济性”。针对社会统筹部分存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了防止超出限额的那部分医疗费用依然会导致参保人员的支出压力,建议允许使用医疗“个人账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用以承担超出最高限额的大额医疗费用,借助“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济性”;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属购买大病或住院保险,把医疗个人账户转为家庭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在减轻社会共济压力的同时,也满足了个人现时消费的心理需求。 4.从人类本身生理变化规律来讲,在青壮年时期通常较为健康,生病较少,而在进入老年期以后,身体就会逐渐变弱,患病的频率也会增多。在进行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时,要充分的考虑到当人们退休后,年龄很大,而“个人账户”内的治病基金基本上不满足日常的医疗要求,因此可将“个人账户”进行分期设置的管理,即职工在退休前进行个人缴费,拥有个人账户,具体使用可根据上述前三方面的内容,在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取消其个人账户,完全享受社会统筹,其个人账户中的剩余基金,在退休当年按同期利率计算本息,一次性给付。 三、结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政策自施行以来,为人们看病就医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便利,特别是当病情较为严重在进行住院治疗时,更是大大的节省了个人的治疗费用支付,减轻了居民负担。“个人账户”的存在也相应的方便了看病及购药,但是由于长期管理及监督不严,使得在“个人账户”的使用方面有些混乱,但是相信经过有关部门改善管理,出台更加符合我国发展情况的政策和方针,就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使我国的医保向着更加有利于民生的方向发展,也更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薛建玲.试论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J].职业.2010(15). [2]郭炜,张开金,黄新.基于状态空间模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预测研究[J].中国卫生统计.2013(02). [3]谭如意.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体化探讨[J].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3).
摘要:医疗保险在我国的使用范围十分的广泛,它主要是对因医疗而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当职工患病且产生了一定数额的治疗费用时,这部分费用会由国家、单位及个人来共同担负,从而减轻个人负担,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缴费原则为用人单位及个人同是上缴的方式。众所周知,我国的医疗保险设有“个人账户”,且这个“个人账户”日渐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有的人认为“个人账户”应取消,但保留“个人账户”的呼声也很高。本文中首先针对“个人账户”的产生及现如今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个人账户”在当下仍有存在的必要,不宜取消,最后对如何改善“个人账户”的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关键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去留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01 关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问题有关报导,在各大媒体上广为出现,报导中就我国的许多城市中经常出现“医保卡换现金”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有人提出质疑,应取消医保的“个人账户”,但取消“个人账户”并不能转变这一局面的。医保卡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在就医或购药时进行身份证明及付款等活动,它实际上就是“个人账户”在实际医疗保险活动中的一种具体体现。而由于我国医保实行的时间较短,在管理及监督上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相关的医保管理制度也不十分的完善且合理,这使得医保卡渐渐演化成为“闲钱”,以至于出现了取消的声音,而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建立起更加符合我国发展形势的医疗保险模式才是根本出发点。 一、医保“个人账户”的现状 医保“统账结合”模式大致分为板块式和通道式两种:(1)板块式中,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完全分开。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两者互不挤占;但为了避免患者负担过重,也把一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划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2)通道式中,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使用相通。不论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账户支付,用完后个人自付一定比例费用,然后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采用板块式。仍沿用医改试点时期通道式的地区(如镇江、厦门)则将住院费用改为直接由统筹基金支付,不再与门诊一样首先由医疗个人账户支付。某市采用的是“板块式”,即门诊就医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则由本人现金自付;住院治疗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大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付,同时部分门诊特殊病种被划入统筹支付范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个人账户”的特征如下:(1)基本医疗基金中,单位缴费多,个人缴费少;(2)个人缴费不参与统筹基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3)退休人员无须缴纳任何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但同样拥有个人账户;(4)按年龄段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比例随年龄增长而加大,退休人员记账比例最高;(5)无论是“通道式”或“板块式”,个人账户都较多用在低费用门诊就医上;(6)统筹基金具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7)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退休前和退休后划分,退休人员比例较高。 然而,“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却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许多“病灶”。“个人账户”期望实现的基金积累和自我约束作用,表现不如人意。部分个人账户持有者还不领情,“医保卡被异化”事件遍布全国。医保卡吃力不讨好的局面,是医保“个人账户”在积累性和约束性上的失败范例,成为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真实写照。 二、改善医保“个人账户”的建议 1.建立合适的“个人账户”运行机制,促进约束作用的有效发挥。提高医保“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相对比例,减少单位缴费划入比例,以加大“个人账户”的私有性,增强对个人心理的约束作用;对某些仍在沿用“通道式”支付模式的地区,建议适当调高自付部分,通过拉长通道长度减少人们为了挤进“统筹部分”而产生的过度消费;应积极推广“板块式”,由于该模式在门诊就医时“统”、”账”间没有通道,账户用完后完全是个人自付,其约束作用就要比“通道式”强很多,至于该模式下容易造成的个人账户资金闲置问题,则应严格个人支付和社会统筹的界限,适当扩大“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 2.扩大“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满足医疗服务现时消费的需求。”个人账户”除了用于门诊就医外,还可考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和有关预防保健医疗服务的购买,通过扩大现时医疗消费的范围,减少“闲钱”的产生和基金保值的压力,更有助于促进社区医疗服务的建设,提高人们预防保健的水平。 3.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合理设计,使“个人账户”的资金参与到“社会统筹”部分,增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济性”。针对社会统筹部分存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了防止超出限额的那部分医疗费用依然会导致参保人员的支出压力,建议允许使用医疗“个人账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用以承担超出最高限额的大额医疗费用,借助“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共济性”;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属购买大病或住院保险,把医疗个人账户转为家庭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在减轻社会共济压力的同时,也满足了个人现时消费的心理需求。 4.从人类本身生理变化规律来讲,在青壮年时期通常较为健康,生病较少,而在进入老年期以后,身体就会逐渐变弱,患病的频率也会增多。在进行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时,要充分的考虑到当人们退休后,年龄很大,而“个人账户”内的治病基金基本上不满足日常的医疗要求,因此可将“个人账户”进行分期设置的管理,即职工在退休前进行个人缴费,拥有个人账户,具体使用可根据上述前三方面的内容,在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取消其个人账户,完全享受社会统筹,其个人账户中的剩余基金,在退休当年按同期利率计算本息,一次性给付。 三、结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政策自施行以来,为人们看病就医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便利,特别是当病情较为严重在进行住院治疗时,更是大大的节省了个人的治疗费用支付,减轻了居民负担。“个人账户”的存在也相应的方便了看病及购药,但是由于长期管理及监督不严,使得在“个人账户”的使用方面有些混乱,但是相信经过有关部门改善管理,出台更加符合我国发展情况的政策和方针,就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从而使我国的医保向着更加有利于民生的方向发展,也更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薛建玲.试论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J].职业.2010(15). [2]郭炜,张开金,黄新.基于状态空间模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预测研究[J].中国卫生统计.2013(02). [3]谭如意.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体化探讨[J].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