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 2012年第12期
一起作作业人员高高处坠落事
事故
2012年3月5日下下午14:200分,某单单位组织相相关专业业人员对本本部车间办公公室二层层屋顶上新新安装的太太阳能热水水器进行验验收,如图图1。
图1:屋顶新新安装的太太阳能(仰仰视图)
作作业前办办理了高空空作业许可可证,强调调在车间办办公楼二二层办公室室旁架设爬梯,经过过爬梯走过过办公室屋屋顶水泥横横梁、穿越越玻璃窗窗到达二层层外屋顶,作作业线路路如下:
1)作业人人员沿爬梯梯①上到办办公室二
二楼横梁②处(房高高2.4米));
2)沿②处横梁走到处到天窗③处(横梁处梁长约1.2米宽0.3米米);
3)通过天天窗③到达达屋顶。
返返回路线线:天窗③
横梁梁②
爬梯①返回地面面。
现现场作业业情况如下下图2和图图3所示。。
图2:天窗内作业人员行走线路(平视图)
图3:作业人员攀爬的梯子(仰视图)
15:00检查验收人员逐个从楼顶按返回路线返回,徐某第一个从2层室外屋顶经天窗回到室内屋顶③处,通过②即将走到办公室旁爬梯①时,由于空间狭小,徐某为了提醒后续出来的人注意安全,违规踩踏到二楼夹层吊顶木龙骨④上,导致过木断裂,人从屋顶坠落房间内(见图4),坠落高度约2米。当时左脚疼痛难忍,急送医院检查后,左脚掌两处骨折。
图4:作业人员坠落现场
图5:正常房屋顶棚的木龙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徐某对二层办公室屋顶结构情况认识不清,屋顶是木龙骨石膏板吊顶,不应进行作业、行走或承重。其违反该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6.2.4
高处作业人员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
物上行走,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2、在太阳能安装期间,徐某也曾踩踏在木梁上行走,未发生过坠落,形成习惯性违章,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其他作业人员对徐某的不安全行为没有及时阻止。
安全提示:
2011年总公司范围内曾发生过两起因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踩破彩钢瓦,造成坠落死亡事故。总公司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对事故做了通报。该起事故性质与其相似,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公司通报的事故案例,避免相同性质的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警示 2012年第12期
一起作作业人员高高处坠落事
事故
2012年3月5日下下午14:200分,某单单位组织相相关专业业人员对本本部车间办公公室二层层屋顶上新新安装的太太阳能热水水器进行验验收,如图图1。
图1:屋顶新新安装的太太阳能(仰仰视图)
作作业前办办理了高空空作业许可可证,强调调在车间办办公楼二二层办公室室旁架设爬梯,经过过爬梯走过过办公室屋屋顶水泥横横梁、穿越越玻璃窗窗到达二层层外屋顶,作作业线路路如下:
1)作业人人员沿爬梯梯①上到办办公室二
二楼横梁②处(房高高2.4米));
2)沿②处横梁走到处到天窗③处(横梁处梁长约1.2米宽0.3米米);
3)通过天天窗③到达达屋顶。
返返回路线线:天窗③
横梁梁②
爬梯①返回地面面。
现现场作业业情况如下下图2和图图3所示。。
图2:天窗内作业人员行走线路(平视图)
图3:作业人员攀爬的梯子(仰视图)
15:00检查验收人员逐个从楼顶按返回路线返回,徐某第一个从2层室外屋顶经天窗回到室内屋顶③处,通过②即将走到办公室旁爬梯①时,由于空间狭小,徐某为了提醒后续出来的人注意安全,违规踩踏到二楼夹层吊顶木龙骨④上,导致过木断裂,人从屋顶坠落房间内(见图4),坠落高度约2米。当时左脚疼痛难忍,急送医院检查后,左脚掌两处骨折。
图4:作业人员坠落现场
图5:正常房屋顶棚的木龙骨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徐某对二层办公室屋顶结构情况认识不清,屋顶是木龙骨石膏板吊顶,不应进行作业、行走或承重。其违反该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6.2.4
高处作业人员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
物上行走,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2、在太阳能安装期间,徐某也曾踩踏在木梁上行走,未发生过坠落,形成习惯性违章,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其他作业人员对徐某的不安全行为没有及时阻止。
安全提示:
2011年总公司范围内曾发生过两起因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踩破彩钢瓦,造成坠落死亡事故。总公司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对事故做了通报。该起事故性质与其相似,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公司通报的事故案例,避免相同性质的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