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

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

当你拥有一块土地,在法律上就是称为你是该土地的所有权人,那你是否拥有一切该土地的权利呢? 在法律上你有哪些权利和限制呢? 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这是否是你的合法权利,是否有所制约? 律伴网的小编就为你解释一下在法律上的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

二、地役权的规定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三、用益物权人的定义

用益物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

三、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用益物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用益物权一旦设立,用益物权人便独立地对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人不仅对所用益的标的物享有支配的权利,而且可以排除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在内的一切人的干涉,这是用益物权的本质特征之一。土地所有权人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不得在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的各种权利,包括地役权和用益物权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你把自己的土地租给其他人使用,那就这块地的权利就移交给了另一人,你只能享有约

定的收益,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随意处置自己这块地皮的权利了,直到你收回该土地。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律伴网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

当你拥有一块土地,在法律上就是称为你是该土地的所有权人,那你是否拥有一切该土地的权利呢? 在法律上你有哪些权利和限制呢? 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这是否是你的合法权利,是否有所制约? 律伴网的小编就为你解释一下在法律上的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人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

二、地役权的规定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三、用益物权人的定义

用益物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

三、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用益物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用益物权一旦设立,用益物权人便独立地对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人不仅对所用益的标的物享有支配的权利,而且可以排除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在内的一切人的干涉,这是用益物权的本质特征之一。土地所有权人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不得在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的各种权利,包括地役权和用益物权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你把自己的土地租给其他人使用,那就这块地的权利就移交给了另一人,你只能享有约

定的收益,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随意处置自己这块地皮的权利了,直到你收回该土地。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律伴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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