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督教信仰的认识
基督教最初是由耶稣创立的,是从犹太教的母体中孕育而生的。早期的基督教徒以宽容和忍耐的精神,赢得了越来越多罗马人的同情和皈依,使基督教在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中被罗马帝国统治者承认为合法宗教,并在4世纪末取代多神教成为罗马国教。
但是,当基督教成为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唯一宗教信仰之后,它变得越来越专断和暴虐,以至于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纳入到它的绝对统治之下,尤其是对精神生活的控制。
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简而言之,基督教即是指对信教徒上帝的信仰。
信仰,一定程度上就是信赖,当我们说信仰包含有不顾一切,义无反顾,排除一切及完全地的时候,我们把握到在信仰之中只有“你可以”而没有“你必须”的事实。对宗教的信仰也是不需要理由的,没有“为什么”而相信,就因为“我相信”而相信。基督教徒信仰上帝,因为他们相信上帝的存在。他们看不到上帝的身,不能亲眼看见他的存在,但是他们信任耶稣,耶稣从七个方面,把上帝的存在启示出来。这七个方面,包括耶稣的灵生、爱道的宣告、受死的践行以及成为基督的复活、升天、再来、审判。其中每个方面,都关涉到个人与上帝的关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受难与复活事件,构成了这七个方
面彼此相关联的转折点。因此,基督教哲学也被称为“十字架神学”。
信仰也是一种决心,决心信了就信了,心无旁骛地信了,在这种决心中,人们须自由地在教会式的言语上,处世的态度上,尤其重要的是在他们的言行相符上和行为上,对信赖上帝及对耶稣真理的认识公开负责。你可以选择信与不信,但信教徒会全心全意地相信“上帝”是他们的福音,信仰基督教的教义,甚至用生命去守护。
在基督教徒看来,上帝是无所不能的。正如《圣经·创世记》中描写的那个“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上帝,基督教徒承认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因上帝的仁慈而受造的。“宇宙间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任何存在者不是由上帝那里得到存在。”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也对上帝创造外物的过程进行了说明:“你(上帝)一言而万物资始,你是用你的‘道’——言语——创造万有。”他还认为,上帝的救恩已经通过基督代替人类蒙难和死而复活的奇迹昭示给我们,这恩宠的实质就是把信、望、爱注入我们心中,他强调,我们的一切功德都是上帝恩典的结果。
其次,信教徒对于基督教的信仰,其实就是一种精神的信仰,一种精神的寄托。这是构成幸福的一个积极因素。信仰能够驱使人们共同应对不幸和灾难,促成整个社会的相互作用和支持。不同的信仰促成了不同的人生观。
基督教徒相信上帝是人类的“救世主”,“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世人”。不管是“原罪”还是“救赎”,都是信仰之所在,并被教徒用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和榜样。信仰无所谓真假,无
所谓对错,有信仰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因为坚持这种信仰使自己有所追求、有所寄托。信仰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假定。人,就其本身来讲没有意义,人的意义就在于自己给自己设定的一个意义,不同的人设定有不同的意义,没有统一的公认的普遍的人生意义。设定的人生意义的丰富性,决定了信仰的丰富性。
统而言之,对基督教的信仰是自由的,是不受任何因素干涉的,也是不受制约的,它只是让人的精神有一个寄托之处,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正所谓,什么样的价值观决定了你信或者不信教,决定了你信什么样的宗教;反之,你信什么样的教也促使你形成了什么样的价值观。
基督教是一种文化的体现,是社会和文化发展而产生的结果,基督教的理想是惟有灵魂才能达到的圣洁王国,不管是基督耶稣,还是信基督耶稣的教徒,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关于基督教信仰的认识
基督教最初是由耶稣创立的,是从犹太教的母体中孕育而生的。早期的基督教徒以宽容和忍耐的精神,赢得了越来越多罗马人的同情和皈依,使基督教在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中被罗马帝国统治者承认为合法宗教,并在4世纪末取代多神教成为罗马国教。
但是,当基督教成为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唯一宗教信仰之后,它变得越来越专断和暴虐,以至于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纳入到它的绝对统治之下,尤其是对精神生活的控制。
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简而言之,基督教即是指对信教徒上帝的信仰。
信仰,一定程度上就是信赖,当我们说信仰包含有不顾一切,义无反顾,排除一切及完全地的时候,我们把握到在信仰之中只有“你可以”而没有“你必须”的事实。对宗教的信仰也是不需要理由的,没有“为什么”而相信,就因为“我相信”而相信。基督教徒信仰上帝,因为他们相信上帝的存在。他们看不到上帝的身,不能亲眼看见他的存在,但是他们信任耶稣,耶稣从七个方面,把上帝的存在启示出来。这七个方面,包括耶稣的灵生、爱道的宣告、受死的践行以及成为基督的复活、升天、再来、审判。其中每个方面,都关涉到个人与上帝的关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受难与复活事件,构成了这七个方
面彼此相关联的转折点。因此,基督教哲学也被称为“十字架神学”。
信仰也是一种决心,决心信了就信了,心无旁骛地信了,在这种决心中,人们须自由地在教会式的言语上,处世的态度上,尤其重要的是在他们的言行相符上和行为上,对信赖上帝及对耶稣真理的认识公开负责。你可以选择信与不信,但信教徒会全心全意地相信“上帝”是他们的福音,信仰基督教的教义,甚至用生命去守护。
在基督教徒看来,上帝是无所不能的。正如《圣经·创世记》中描写的那个“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上帝,基督教徒承认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因上帝的仁慈而受造的。“宇宙间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任何存在者不是由上帝那里得到存在。”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也对上帝创造外物的过程进行了说明:“你(上帝)一言而万物资始,你是用你的‘道’——言语——创造万有。”他还认为,上帝的救恩已经通过基督代替人类蒙难和死而复活的奇迹昭示给我们,这恩宠的实质就是把信、望、爱注入我们心中,他强调,我们的一切功德都是上帝恩典的结果。
其次,信教徒对于基督教的信仰,其实就是一种精神的信仰,一种精神的寄托。这是构成幸福的一个积极因素。信仰能够驱使人们共同应对不幸和灾难,促成整个社会的相互作用和支持。不同的信仰促成了不同的人生观。
基督教徒相信上帝是人类的“救世主”,“耶稣基督降世,为要拯救世人”。不管是“原罪”还是“救赎”,都是信仰之所在,并被教徒用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和榜样。信仰无所谓真假,无
所谓对错,有信仰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因为坚持这种信仰使自己有所追求、有所寄托。信仰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假定。人,就其本身来讲没有意义,人的意义就在于自己给自己设定的一个意义,不同的人设定有不同的意义,没有统一的公认的普遍的人生意义。设定的人生意义的丰富性,决定了信仰的丰富性。
统而言之,对基督教的信仰是自由的,是不受任何因素干涉的,也是不受制约的,它只是让人的精神有一个寄托之处,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正所谓,什么样的价值观决定了你信或者不信教,决定了你信什么样的宗教;反之,你信什么样的教也促使你形成了什么样的价值观。
基督教是一种文化的体现,是社会和文化发展而产生的结果,基督教的理想是惟有灵魂才能达到的圣洁王国,不管是基督耶稣,还是信基督耶稣的教徒,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