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1)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 ——,二是—强制性最为严厉—。
2.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 —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3.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方法行为 —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
7.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8.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
9.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0.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1.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种情况属于( B )。
A.司法解释 B.立法解释C.论理解释 D.文理解释
12.下列情况中,我国刑法有溯及力的是( AD )。
A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行为后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
B.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行为后的法律法认为是犯罪
C.行为时的法律和行为后的法律均认为是犯罪但行为时的法律处刑比行为后的法律轻
D行为时的法律和行为后的法律均认为是犯罪但行为时的法律处刑比行为后的法律重
13.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只有( A )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
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犯罪的时间、地点 D.犯罪的方法
14.下列人员中,实施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有( D )。
A.聋哑人和盲人
B.精神正常时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C生理醉酒的人
D.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15.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C )处罚。
A从轻 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 D减轻或者免除
16.某甲在行车中不小心将某乙撞伤,为了尽快逃脱,便将流血昏迷的某乙拖人路
边树林。某乙失血过多死亡。对于致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B )的犯罪。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17.犯罪既遂的类型有( ABCD )。
A.行为犯 B.危险犯
巴结果犯 D.举动犯
1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B )处罚。
A.从轻 B.入轻或者减轻
C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D.减轻或者免除
19.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D )。
A.没有故意犯罪 B.确有悔改
巴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经过20年后仍须追诉的,应当( A )。 丸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
C.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1.犯罪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23.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24.刑罚裁量情节 刑罚裁量情节:又称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25.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6.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4分)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分)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1分)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分)
27.简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是:
(1)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分)
(2)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2分)
(3)彻底性。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2分)
(4)有效性。指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2分)
28.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2分)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1)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3分)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分子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3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9.案情:
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
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3000元钱。2002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2002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人许某某的办公室。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随后,吴某、朱某从陈某处拿到钱后潜逃。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1.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陈某为达到杀害许某某的目的,以金钱为诱惑,指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吴某和朱某将许某某杀害,其行为完全符合教唆犯的特征,因此属于教唆犯。(3分)
3.陈某和吴某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于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陈某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他不仅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而且在整个犯罪中居于指挥地位,对于犯罪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因此,陈某属于主犯。吴某直接实施杀人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因此也屈于主犯。
(6分)
4.朱某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朱某在参与犯罪过程中未直接实行犯罪行为,只是帮助吴某望风,因此属于从犯。(3分)
5.对于陈某和吴某,应当按照本案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朱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刑法学(1)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 ——,二是—强制性最为严厉—。
2.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 —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3.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方法行为 —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
7.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8.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
9.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0.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1.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种情况属于( B )。
A.司法解释 B.立法解释C.论理解释 D.文理解释
12.下列情况中,我国刑法有溯及力的是( AD )。
A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行为后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
B.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行为后的法律法认为是犯罪
C.行为时的法律和行为后的法律均认为是犯罪但行为时的法律处刑比行为后的法律轻
D行为时的法律和行为后的法律均认为是犯罪但行为时的法律处刑比行为后的法律重
13.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诸多事实特征中,只有( A )才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
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犯罪的时间、地点 D.犯罪的方法
14.下列人员中,实施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有( D )。
A.聋哑人和盲人
B.精神正常时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C生理醉酒的人
D.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15.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C )处罚。
A从轻 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 D减轻或者免除
16.某甲在行车中不小心将某乙撞伤,为了尽快逃脱,便将流血昏迷的某乙拖人路
边树林。某乙失血过多死亡。对于致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B )的犯罪。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17.犯罪既遂的类型有( ABCD )。
A.行为犯 B.危险犯
巴结果犯 D.举动犯
1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B )处罚。
A.从轻 B.入轻或者减轻
C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D.减轻或者免除
19.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D )。
A.没有故意犯罪 B.确有悔改
巴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犯罪,经过20年后仍须追诉的,应当( A )。 丸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
C.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1.犯罪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23.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24.刑罚裁量情节 刑罚裁量情节:又称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
25.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6.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4分)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分)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1分)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分)
27.简述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是:
(1)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分)
(2)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2分)
(3)彻底性。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2分)
(4)有效性。指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2分)
28.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2分)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1)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3分)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分子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3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9.案情:
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
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3000元钱。2002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2002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人许某某的办公室。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随后,吴某、朱某从陈某处拿到钱后潜逃。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1.陈某、吴某、朱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陈某为达到杀害许某某的目的,以金钱为诱惑,指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吴某和朱某将许某某杀害,其行为完全符合教唆犯的特征,因此属于教唆犯。(3分)
3.陈某和吴某在共同犯罪中均属于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陈某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他不仅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而且在整个犯罪中居于指挥地位,对于犯罪的发生起着主要作用,因此,陈某属于主犯。吴某直接实施杀人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因此也屈于主犯。
(6分)
4.朱某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朱某在参与犯罪过程中未直接实行犯罪行为,只是帮助吴某望风,因此属于从犯。(3分)
5.对于陈某和吴某,应当按照本案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朱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