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长刘绍华到华宁县对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
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9月25日,玉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绍华到华宁县对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实地视察了“9.18”、“9.22”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
刘支队长首先到江华公路冲麦收费站,对开展24小时勤务工作进行了检查,看望了一线执勤的民警、交通协管员。随后,在县公安局副政委马汝玲、交警大队长马骏伟的陪同下,对在华盘公路选址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察看、定址后,实地视察了华宁县华溪镇“9.22”重大交通事故现场、青龙镇禄丰村“9.18”特大交通事故现场。
在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大队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刘支队长对华宁交警大队在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要按照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对全体民警、交通协管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路面管控力度,克服厌战情绪,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积极开展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刘支队长对开展百日行动作了六点要求:一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面。要重点预防县乡村道路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严查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二是要认真分析研究交通事故率高的主、客观原因,抓住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三是要拓展宣传工作思路,创新思维,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积极营造百日行动宣传良好氛围;四是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对列举的华盘公路重点道路进行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六
是积极主动,采取设置水泥防护墩、设置交通标志等形式,及时对“9.18”特大事故发生路段进行全面整治。
交警支队长刘绍华到华宁县对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
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9月25日,玉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绍华到华宁县对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实地视察了“9.18”、“9.22”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
刘支队长首先到江华公路冲麦收费站,对开展24小时勤务工作进行了检查,看望了一线执勤的民警、交通协管员。随后,在县公安局副政委马汝玲、交警大队长马骏伟的陪同下,对在华盘公路选址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察看、定址后,实地视察了华宁县华溪镇“9.22”重大交通事故现场、青龙镇禄丰村“9.18”特大交通事故现场。
在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大队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刘支队长对华宁交警大队在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要按照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对全体民警、交通协管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路面管控力度,克服厌战情绪,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积极开展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刘支队长对开展百日行动作了六点要求:一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面。要重点预防县乡村道路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严查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二是要认真分析研究交通事故率高的主、客观原因,抓住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三是要拓展宣传工作思路,创新思维,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积极营造百日行动宣传良好氛围;四是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对列举的华盘公路重点道路进行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六
是积极主动,采取设置水泥防护墩、设置交通标志等形式,及时对“9.18”特大事故发生路段进行全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