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钱寨小学教职工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一节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与评聘办法

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与管理、考核与聘任,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任职考核

1、学校加强对专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聘任委员会,分别按照教师系列的要求,每年做好考核工作。

2 、考核内容包括教职工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管理水平)、业务能力、绩效贡献和履行职责情况。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木合格、不合格四等。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降级和实施学校其他奖惩制度的依据。

4 、考核汇总材料一份交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学校存档。

二、职务评定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任职条件,在准备好各项资料后 ,向校职领导小组提出专技职务晋升的中请。

职务评定的条件,根据 《 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具体要求为:

(1)学历: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职后进修取得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以上;取得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2)资历:达到 《 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 规定的年限;破格评审、聘用占评审总数的 10 % ,年限只照顾一年。

(3)任职条件:符合 《 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 的规定;任现职期间,学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按规定完成职务培训任务(包括校本培训);校刊以上公开发表教研究论文1-2篇;任本职期间,获得职称外语、职称计一算机相应等级证书。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应提供能反映中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报告(小结)。

(3)教育教学成果及获奖情况。

(4)论文或论著。

(5)学历、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接受继续教育以及职称外语和计一算机考试成绩、证书。

(6)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教案设计思路及课堂教学评价表。

(7)聘任委员会需要的其它材料。

2、学校评定。校职改领导小组在接到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后,对照条件进行审核,同意公示后提交校聘任委员会。其中教师系列中级以下职务直接由校聘任委员会评定;其他系列职务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聘任

(一)聘任原则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应贯彻岗位需要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按需投岗,按岗聘任,人事相宜,事职相符;并实行双向聘任。

(二)聘任条件。

1 、教师

(1)坚持思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治学严谨,教书与育人。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尚未达到离退休年龄(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除外)。

(5)符合学校制定的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聘任条件,具备杖行相应职务的实际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和学历。

(6)应为本校在编教师。

2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学历。

(4)具备履行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承担并完成相应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6)应为本校在编人员。

(三)聘任程序。

l 、学校公布聘任岗位、岗位目标、任职要求。

2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并将评议有关材料送交校聘任委员会。 3 、校聘任委员会组织人员听课、评课、审核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学业绩、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 、校聘任委员会综合评议结果,提出聘任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5 、公布聘任结果,办理聘任手续,同时颁发聘任书。

评审聘任工作,原则每年一次,时间安排在当年的8月9日。(如上级有关部门有新规定,执行新规定)

(四)待聘人员管理。

在实行双向聘任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受聘也可以拒聘。教职工拒聘者一般按未聘人员处理。未被聘任相应职务岗位术人员,不再保留原工作岗位待遇。待聘期间,应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或培训(培训费自理),由学校发给待岗工资(不发校内津贴)。待聘人员要求上岗,可向有关处室主任提出竞争设想,经主任同意可试行半年, 试行期待遇与受聘相同。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二节 年度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而,着重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时,并结合本工作岗位职责进行,同时结合本校开展的“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宗旨,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本年度在编在册人员。

三、考核办法。

l 、本人小结(要求内容精炼,实书求是)。

2 、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交流、自评、互评及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等级。

4、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5 、校填写考核汇总表交教育部门。

四、说明事项。

1、新进木单位的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2 、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 、优秀等级比例在 10 %~12 %之间。

4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评、评优和晋升(级)的依据。

第三节 文明组室、教职员工评选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适应学校素质教育之需要,学校应经常性开展争创文明组室、文明教工的活动,以形成教师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通德,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 评比单位及时间。

根据现有学校规模,评比单位为组(室)。评比时间为每学年一次。三、评比步骤。

1 、争创文明组室的单位每学期初填写争创文明组室申请表,学期结束前提交争创活动的总结汇报(书面材料)。争创文明教职工由各单位自评推荐(书面材料)。

2 、由学校文明评比小组,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评比出若干文明组室,对文明教工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定。

3 、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审核。

4、文明组室、文明教工交流、发奖。

四、文明评比小组。

文明组室由工会、爱卫委、校办室、专业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节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 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素。并具一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

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而作出显著成绩。 4 、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节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 、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20% (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 、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 15 %左右, 35 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第五节 教职工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办学效益、严肃校纪,形成良好的教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卜奖惩办法:

一、奖励制度。

(一)学期综合考核奖。

按每学期末对教职工履行职责考核的结果,发给相应的奖金,考核结果获“优秀”的教职工奖励 250 元(比例占总人数的20%)。全学期履行职责的教职工奖励200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奖。

(二)单项奖。

1、班主任工作奖。

(1)考核奖: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班主任工作条例四”设奖面为班主任总数的 50 %取整。等第比例由实际考核情况确定。

(2)荣誉奖:所任班级(团支部)获奖,给予班主任个人嘉奖,以学年度为单

位。

2 、教学成果奖。

对教师的教学成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 《 教学工作规范与考核奖惩条例 》 第二十六~第二十九条。设奖面为参加评价教师人数的50%取整。等第比例由实际情况而定。

3 、教育教学科研奖。

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可获此奖,每学年发放一次。奖励方法:

(1)市、区教一育学会科研论文评定的年度,获相对最高等第者为一等奖、其余下推二、三等奖。

(2)校内科研论文由督导室评审推,校编会计讨论、校长批准即可获奖。 奖额:

4 、文明组室奖。

按每学年学校文明组室及文明教工评比结果,发给相应的奖金。

钱寨小学教职工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一节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与评聘办法

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与管理、考核与聘任,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任职考核

1、学校加强对专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聘任委员会,分别按照教师系列的要求,每年做好考核工作。

2 、考核内容包括教职工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管理水平)、业务能力、绩效贡献和履行职责情况。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木合格、不合格四等。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降级和实施学校其他奖惩制度的依据。

4 、考核汇总材料一份交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学校存档。

二、职务评定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任职条件,在准备好各项资料后 ,向校职领导小组提出专技职务晋升的中请。

职务评定的条件,根据 《 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具体要求为:

(1)学历: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职后进修取得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以上;取得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2)资历:达到 《 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 规定的年限;破格评审、聘用占评审总数的 10 % ,年限只照顾一年。

(3)任职条件:符合 《 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 的规定;任现职期间,学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按规定完成职务培训任务(包括校本培训);校刊以上公开发表教研究论文1-2篇;任本职期间,获得职称外语、职称计一算机相应等级证书。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应提供能反映中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报告(小结)。

(3)教育教学成果及获奖情况。

(4)论文或论著。

(5)学历、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接受继续教育以及职称外语和计一算机考试成绩、证书。

(6)校级以上公开课教案、教案设计思路及课堂教学评价表。

(7)聘任委员会需要的其它材料。

2、学校评定。校职改领导小组在接到专业技术人员的申请后,对照条件进行审核,同意公示后提交校聘任委员会。其中教师系列中级以下职务直接由校聘任委员会评定;其他系列职务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聘任

(一)聘任原则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应贯彻岗位需要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按需投岗,按岗聘任,人事相宜,事职相符;并实行双向聘任。

(二)聘任条件。

1 、教师

(1)坚持思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治学严谨,教书与育人。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尚未达到离退休年龄(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除外)。

(5)符合学校制定的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其他聘任条件,具备杖行相应职务的实际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和学历。

(6)应为本校在编教师。

2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学历。

(4)具备履行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承担并完成相应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6)应为本校在编人员。

(三)聘任程序。

l 、学校公布聘任岗位、岗位目标、任职要求。

2 、申请人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并将评议有关材料送交校聘任委员会。 3 、校聘任委员会组织人员听课、评课、审核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教学业绩、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 、校聘任委员会综合评议结果,提出聘任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5 、公布聘任结果,办理聘任手续,同时颁发聘任书。

评审聘任工作,原则每年一次,时间安排在当年的8月9日。(如上级有关部门有新规定,执行新规定)

(四)待聘人员管理。

在实行双向聘任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受聘也可以拒聘。教职工拒聘者一般按未聘人员处理。未被聘任相应职务岗位术人员,不再保留原工作岗位待遇。待聘期间,应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或培训(培训费自理),由学校发给待岗工资(不发校内津贴)。待聘人员要求上岗,可向有关处室主任提出竞争设想,经主任同意可试行半年, 试行期待遇与受聘相同。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二节 年度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而,着重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时,并结合本工作岗位职责进行,同时结合本校开展的“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宗旨,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本年度在编在册人员。

三、考核办法。

l 、本人小结(要求内容精炼,实书求是)。

2 、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交流、自评、互评及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等级。

4、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5 、校填写考核汇总表交教育部门。

四、说明事项。

1、新进木单位的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2 、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 、优秀等级比例在 10 %~12 %之间。

4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评、评优和晋升(级)的依据。

第三节 文明组室、教职员工评选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适应学校素质教育之需要,学校应经常性开展争创文明组室、文明教工的活动,以形成教师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通德,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 评比单位及时间。

根据现有学校规模,评比单位为组(室)。评比时间为每学年一次。三、评比步骤。

1 、争创文明组室的单位每学期初填写争创文明组室申请表,学期结束前提交争创活动的总结汇报(书面材料)。争创文明教职工由各单位自评推荐(书面材料)。

2 、由学校文明评比小组,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评比出若干文明组室,对文明教工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定。

3 、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审核。

4、文明组室、文明教工交流、发奖。

四、文明评比小组。

文明组室由工会、爱卫委、校办室、专业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节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一、 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素。并具一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效率。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

3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

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而作出显著成绩。 4 、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管理体制改节及开发教育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选时间。

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行。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1 、名额。

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20% (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

2 、比例。

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 15 %左右, 35 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

六、奖励。

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办法”实施奖励。

第五节 教职工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办学效益、严肃校纪,形成良好的教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以卜奖惩办法:

一、奖励制度。

(一)学期综合考核奖。

按每学期末对教职工履行职责考核的结果,发给相应的奖金,考核结果获“优秀”的教职工奖励 250 元(比例占总人数的20%)。全学期履行职责的教职工奖励200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奖。

(二)单项奖。

1、班主任工作奖。

(1)考核奖: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班主任工作条例四”设奖面为班主任总数的 50 %取整。等第比例由实际考核情况确定。

(2)荣誉奖:所任班级(团支部)获奖,给予班主任个人嘉奖,以学年度为单

位。

2 、教学成果奖。

对教师的教学成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办法见 《 教学工作规范与考核奖惩条例 》 第二十六~第二十九条。设奖面为参加评价教师人数的50%取整。等第比例由实际情况而定。

3 、教育教学科研奖。

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可获此奖,每学年发放一次。奖励方法:

(1)市、区教一育学会科研论文评定的年度,获相对最高等第者为一等奖、其余下推二、三等奖。

(2)校内科研论文由督导室评审推,校编会计讨论、校长批准即可获奖。 奖额:

4 、文明组室奖。

按每学年学校文明组室及文明教工评比结果,发给相应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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