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优化基层组织设置
努力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多年来,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在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校的基层党组织是高校贯彻党的领导的最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对于促进高校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巩固高校党组织建设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
按照《党章》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2010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于高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意见,在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中提出: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或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直属支部委员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按照这个要求国内的很多高校已经开始实行在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二级学院设立分党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是较早的在二级学院设立分党委的高校,并且结合工作实际,在条件成熟的科研团队、实验室和班级中设立党支部,现在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的高校几乎都已经实现了在二级学院设立分党委,在条件成熟的团体中设立党支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在内蒙地区的高校中,除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在二级学院中建立了分党委,其他高校的二级学院主要还是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设置。从我校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校共有2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党总支有12个,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形势的发展,我校应该尝试在这些总支中建立党委,并且在条件成熟的科研团队、实验室和班级中建立党支部。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做好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关键
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做好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关键,它对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认识、提高整体规划的有效性、提高组织发展工作的效果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1、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
在我校的各个二级学院中建立分党委,现在各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将成为党委书记,这种角色的变化一方面将赋予书记们更大的责任和权利,另一方面,党委书记们对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将产生
新的认识,这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都有重要的影响。
2、 有利于提高整体规划的有效性
《党章》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照这一规定,党委的届期更长,相应的职责范围也更广泛,党委的层次更高,这将有利于各届党委站在更高、更全面的角度制定规划、安排工作,对于提高整体规划的有效性更有利。
3、 有利于组织发展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党委成立以后各个学院的党组织将比现在具有更多的权利,比如党员发展的审批权、分党校的建立、对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培训等都将更加便于操作,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增加的趋势,分党委成立以后可以更好的对积极分子和党员进行培训、考察和培养,这对于更好的规范和完善我校的组织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将大有好处。
三、理顺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新时期党建工作新局面
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对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
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我校已经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在条件成熟的学院设立了教授委员会,并且正在逐步深化和完善这一体制下的各项运行机制,那么如何处理好党委、行政和教授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课题。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1、 党政教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随着教授委员会运行机制的不断成熟和发展,按照“教授治学、行政治校„„”的方针,教授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于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规划和决策,行政院长在这方面是教授委员会的执行者,而党委则应该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工会、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对于学院的重大事项应该通过党政联席会的方式进行决策,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的作用。《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
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通过明确关系进一步理顺党政教的关系对于推动学院协调、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胡锦涛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对于我校的党建工作来说也同样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党组织要找到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引导作用,服务学校整体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能力。
3、 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开创学校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在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性的开展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要围绕提升办学质量这个核心推进我校的党建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要着眼于学校稳定这个大局,确保学校实现和谐发展,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高校党建,促进学校实现创新发展,最终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学校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优化基层组织设置
努力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作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多年来,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在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的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高校的基层党组织是高校贯彻党的领导的最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对于促进高校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巩固高校党组织建设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要求
按照《党章》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2010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于高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意见,在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中提出: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经学校党的委员会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或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直属支部委员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按照这个要求国内的很多高校已经开始实行在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二级学院设立分党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是较早的在二级学院设立分党委的高校,并且结合工作实际,在条件成熟的科研团队、实验室和班级中设立党支部,现在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的高校几乎都已经实现了在二级学院设立分党委,在条件成熟的团体中设立党支部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在内蒙地区的高校中,除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在二级学院中建立了分党委,其他高校的二级学院主要还是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设置。从我校目前的情况来看,我校共有2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党总支有12个,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形势的发展,我校应该尝试在这些总支中建立党委,并且在条件成熟的科研团队、实验室和班级中建立党支部。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做好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关键
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做好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关键,它对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认识、提高整体规划的有效性、提高组织发展工作的效果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1、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
在我校的各个二级学院中建立分党委,现在各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将成为党委书记,这种角色的变化一方面将赋予书记们更大的责任和权利,另一方面,党委书记们对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将产生
新的认识,这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都有重要的影响。
2、 有利于提高整体规划的有效性
《党章》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照这一规定,党委的届期更长,相应的职责范围也更广泛,党委的层次更高,这将有利于各届党委站在更高、更全面的角度制定规划、安排工作,对于提高整体规划的有效性更有利。
3、 有利于组织发展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党委成立以后各个学院的党组织将比现在具有更多的权利,比如党员发展的审批权、分党校的建立、对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培训等都将更加便于操作,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增加的趋势,分党委成立以后可以更好的对积极分子和党员进行培训、考察和培养,这对于更好的规范和完善我校的组织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将大有好处。
三、理顺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新时期党建工作新局面
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对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
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我校已经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在条件成熟的学院设立了教授委员会,并且正在逐步深化和完善这一体制下的各项运行机制,那么如何处理好党委、行政和教授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课题。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1、 党政教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随着教授委员会运行机制的不断成熟和发展,按照“教授治学、行政治校„„”的方针,教授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对于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规划和决策,行政院长在这方面是教授委员会的执行者,而党委则应该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宣传、工会、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对于学院的重大事项应该通过党政联席会的方式进行决策,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的作用。《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
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通过明确关系进一步理顺党政教的关系对于推动学院协调、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胡锦涛在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对于我校的党建工作来说也同样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党组织要找到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引导作用,服务学校整体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能力。
3、 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开创学校建设发展的新局面
在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创造性的开展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要围绕提升办学质量这个核心推进我校的党建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要着眼于学校稳定这个大局,确保学校实现和谐发展,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高校党建,促进学校实现创新发展,最终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学校建设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