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2010年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总结
天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自2007年以来,13个乡镇的30个贫困村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互助资金试点村”。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规范试点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完善财务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查找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整改和规范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做法经验、问题建议简要总结如下。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运行情况
我县贫困村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先后在30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建立了30个“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扶贫互助协会。全县共成立扶贫互助协会30个,覆盖了全县13个乡镇、30个行政村、95个村民小组,共计国投资金445万元。其中2007年1个,国投10万元;2008年6个,国投90万元;2009年2个,国投30万元。2010年省扶贫办下达我县互助资金项目21个,国投315万元。目前,全县30个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总规模达到482.88万元,其中吸收农
牧户资金37.17万元;试点村总户数7387户,其中贫困户5161户,加入互助协会农牧户2254户,其中贫困农牧户1729户,组建互助联保小组311个;累计发放借款192.66万元,累计还款117.95万元;到目前,共累计借款623人(次),其中,单笔最高借款额5000元、最低借款额200元;还款期限为3—12个月,借款占用费率(年息)平均为7.3%,互助资金借款人中贫困农牧户比例64.6%,项目村管理人员已达到120多人。
在借款投向上,以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为主,重点扶持了日光温室种植、舍饲暖棚养畜等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其中扶持种植业110万元、养殖业71万元、其它11.66万元。至目前扶持群众已建成红提葡萄日光温室220座、养畜温棚142座。从效益看,日光温室棚均投入2.5—3万元,互助资金扶持0.5万元,棚均年纯收入1—1.5万元;养畜暖棚每座投入0.8万元左右,互助资金扶持0.5万元,羊存栏60只,年增收3000元。仅这两项产业,受益户人均增收在800元以上,互助资金有力的助推了我县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步伐。总体上来看,我县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进展顺利,运行情况良好。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大扶贫”战略的全局中部署。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并确定
专人专职负责。各试点乡镇成立了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村成立了互助资金协会;各互助资金协会通过民主产生了互助资金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各类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发动。我们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培训。编印《天祝藏族自治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培训资料》100余册、互助资金相关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彩页7000多份,发放到乡镇、村,深入广泛宣传互助资金相关政策,使互助资金的性质、用途、管理、使用及运转程序等政策规定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所熟知。为了进一步宣传这项惠民项目,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经验,增加互助资金工作的透明度和提高日常管理工作的效率,我们开辟了“天祝扶贫QQ群”,设立了办公室工作电子信箱,极大地方便了工作开展和交流。
(三)强化业务指导。为了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我们组织召开了多种形式培训会议,对互助资金相关政策、制度和运作规程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2007年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积极组织各试点村互助协会理事会成员,分次分批的到省上参加了互助资金培训班,各乡镇在县互助资金办公室的指导下先后开展了多期不同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活动。乡镇扶贫专干协助各互助协会建立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所帮助各互助协会建立账户,搞好日常账务处理,手把手地培养会计人员,真正做到了“扶上马、送一程”。
(四)严格规范管理。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天祝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为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县互助资金办公室为每个互助协会统一下发了《借款申请》、《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和《还款收据》等票据样式。同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操作指南》(试行)的相关精神,我县协同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30个互助资金组织注册了“扶贫互助协会”,取得了“非营利性社团”法人资格及机构代码证;协调金融部门为互助资金协会在当地信用社或农行开设“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专户,实行审查、审批与资金管理分离,确保互助资金封闭运行。各互助协会在乡镇财政所的指导帮助下及时建立账簿、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公开透明,定期公布,而且财政所设立专门业务人员对互助资金的运转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和辅助互助资金会计核算业务。并按时上报月报表,随时掌握互助资金的运行情况。在资金投放上,由协会理事会通过票决制对借款人实行审查、审批,并通过签订联保协议,对资金的安全回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强化跟踪问效。村监事会对互助协会资金运转情况每月督查一次,乡(镇)每季督查一次,县领导小组每半年督查一次。对各互助协会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表,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通报制度。各乡镇确定一名互助资金专干,负责本乡镇互助资金运转情况的汇总上报,每月向县扶贫办上报《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统计表》一次。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监管。重点督查资金发放程序、周转率、
回收率、保值增值和效益等。县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绩效考评组,按资金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效益等指标,每年年终对各乡镇和各互助协会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实施奖惩。同时将各乡镇互助资金考核结果列入县经济综合考核内容,作为扶贫开发工作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三、工作成效
一是缓解了农牧民发展资金不足。通过四年来互助资金项目的扶持,我县的设施农业等产业,人均增收幅度较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强,一大批短、平、快,贴近农牧民生产实际的小项目在互助资金的带动下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深受农牧民好评。
二是培养了村民的民主管理能力。由财政出资建立的“互助资金”,是建立在政府对农牧民群众充分尊重和信任基础上的,通过健全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提高了农牧户的自我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从而推动了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外事务管理的热情。
三是提高了村民的创业增收能力。 “互助资金”的运行,以参与式扶贫理念,资金直接到农牧户自己选定的项目,使农牧民拥有了一个自己管理的“小银行”。
四是提升了村民诚信意识。通过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农牧民增收之后,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发展经济的能力,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1、村民入会缴纳互助金难。我县是国扶重点县,贫困
面高达65%,多数农牧户为贫困户,家庭困难,入会需交纳互助金,由于自身积累能力弱,贫困村依靠自身力量扩大互助资金的规模难度很大,造成部分特困户有畏难情绪。加之这两年全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实施,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均优于互助资金,影响了互助资金入会率。
2、借款期限短且数量少。我县近几年大力倡导发展设
施设施农业,贫困户种植日光温室红提葡萄,三年才有产出和收益,互助资金借款的最长期限为一年,按要求,农牧户初次借款原则上最多只能借3000元,由于物价因素,
3000-5000元难以解决问题,互助资金的周转率低,造成受益农牧户面窄。
3、协会审批不到位致使工作明显滞后。扶贫互助资金
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各项目村在成立扶贫互助协会时,审批手续繁琐、等待时间较长,由于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等证件未办理齐全,造成开设银行专户困难,使得扶贫资金借贷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部分协会工作明显滞后。
4、财政扶贫资金不足。互助资金下达10-15万元,县
级财政困难无法配套,村民以自有资金入股,数量十分有限,从其它渠道整合积累资金困难,扶贫效益难以放大。
5、农牧民整体素质低制约项目运行质量。我县属少数
民族贫困县,农牧民整体素质偏低,互助组织的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互助资金的管理效益。我县自2007年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迄今为止仍存在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入户率低、管理
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尤其是在项目实施中仅仅局限于互助资金组织运作有关的培训,对如何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力以及互助协会会员在产业选择、技能培训、信息提供、市场营销等方面服务的能力培训涉及面较少,导致互助资金运行质量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要强化对农牧户服务的意识,不能把贫困村互助协会办成单纯的小额信贷、农村银行,不能单纯以赢利为目的,要为农牧民提供便利的生产资金、技术服务和生产性增收项目服务,促进农牧户稳定增加收入。
二是把产业发展放在首位。要把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放在首位。将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到农牧户发展产业上。为农牧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与乡村各种发展协会的协调,引导农牧户找准和投入高效增收产业。
三是把提高农牧民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互助协会的组织活动,一方面在集体活动中通过技术培训让农牧户掌握科学技术,特别是种养业技术;另一方面通过会员间的交流、传递信息、学习相关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让农牧户受教育,不断激励农牧户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诚信化程度,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是坚持民主管理。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由农牧民自主决策、自愿加入,依章退出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民主选举,民主制定互助协会章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内部运行由会员共同监管、相互监督,在经济生活
中通过自我服务得到实惠,真正把互助协会办成农牧民自己的组织。
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方法,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互助资金督查组,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掌握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围绕互助资金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督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互助资金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甘肃省扶贫信息
网、天祝县政府网站、天祝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信息、天祝扶贫QQ群、印发互助资金知识问答彩页、举行培训班、召开群众会议等方式,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切实加强县、乡、村领导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使得群众更加了解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政策,并使该项工作发挥更大作用,让更多农牧民群众受益。
六、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扩大互助资金试点的覆盖面和互助资金规模。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牧民脱贫致富愿望与日俱增,资金需求日益高涨。但是现有互助资金试点村覆盖面窄、资金规模小,不能满足大多数农牧户的发展需求,且我县现有176个村只有30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覆盖面仅有17%,还有很大一部分贫困村未涉及到该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请求上级部门对我县未实施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贫困村给予项目支持。
二是建议适当放宽借款额度和期限。根据会员拟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和周期情况适当调整会员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扶贫互助协会按现行规定单笔借款一般不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存在一定制约。从我县实际来看,这个标准的借款额度较低,仅够买几只羊、修半间舍饲暖棚等,要真正扶持农牧户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借款额度应该提高,借款期限予以放长。
三是建议给予项目专项经费支持。由于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成本很高,尤其是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未投入运行,各类办公设施及用品的购臵资金大多都有乡镇或者县扶贫部门承担,因没有项目前期费,开展工作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考虑给予适当项目工作专项办公经费支持。
四是建议配备信息化办公设施。目前我县实施的30个
试点村扶贫互助协会都未配备电脑等硬件设施,在项目运行中,运行管理、账务收入等方面的信息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给资金的顺畅运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由于互助资金工作量大、面广,管理风险较大,迫切需要解决办公硬件配备问题。同时,希望尽快开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软件,使互助资金工作趋于规范化运行。
天祝县2010年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总结
天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自2007年以来,13个乡镇的30个贫困村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互助资金试点村”。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规范试点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完善财务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查找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整改和规范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做法经验、问题建议简要总结如下。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运行情况
我县贫困村村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先后在30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建立了30个“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扶贫互助协会。全县共成立扶贫互助协会30个,覆盖了全县13个乡镇、30个行政村、95个村民小组,共计国投资金445万元。其中2007年1个,国投10万元;2008年6个,国投90万元;2009年2个,国投30万元。2010年省扶贫办下达我县互助资金项目21个,国投315万元。目前,全县30个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总规模达到482.88万元,其中吸收农
牧户资金37.17万元;试点村总户数7387户,其中贫困户5161户,加入互助协会农牧户2254户,其中贫困农牧户1729户,组建互助联保小组311个;累计发放借款192.66万元,累计还款117.95万元;到目前,共累计借款623人(次),其中,单笔最高借款额5000元、最低借款额200元;还款期限为3—12个月,借款占用费率(年息)平均为7.3%,互助资金借款人中贫困农牧户比例64.6%,项目村管理人员已达到120多人。
在借款投向上,以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为主,重点扶持了日光温室种植、舍饲暖棚养畜等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其中扶持种植业110万元、养殖业71万元、其它11.66万元。至目前扶持群众已建成红提葡萄日光温室220座、养畜温棚142座。从效益看,日光温室棚均投入2.5—3万元,互助资金扶持0.5万元,棚均年纯收入1—1.5万元;养畜暖棚每座投入0.8万元左右,互助资金扶持0.5万元,羊存栏60只,年增收3000元。仅这两项产业,受益户人均增收在800元以上,互助资金有力的助推了我县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步伐。总体上来看,我县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进展顺利,运行情况良好。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大扶贫”战略的全局中部署。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并确定
专人专职负责。各试点乡镇成立了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村成立了互助资金协会;各互助资金协会通过民主产生了互助资金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各类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发动。我们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培训。编印《天祝藏族自治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培训资料》100余册、互助资金相关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彩页7000多份,发放到乡镇、村,深入广泛宣传互助资金相关政策,使互助资金的性质、用途、管理、使用及运转程序等政策规定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所熟知。为了进一步宣传这项惠民项目,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经验,增加互助资金工作的透明度和提高日常管理工作的效率,我们开辟了“天祝扶贫QQ群”,设立了办公室工作电子信箱,极大地方便了工作开展和交流。
(三)强化业务指导。为了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我们组织召开了多种形式培训会议,对互助资金相关政策、制度和运作规程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2007年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积极组织各试点村互助协会理事会成员,分次分批的到省上参加了互助资金培训班,各乡镇在县互助资金办公室的指导下先后开展了多期不同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活动。乡镇扶贫专干协助各互助协会建立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所帮助各互助协会建立账户,搞好日常账务处理,手把手地培养会计人员,真正做到了“扶上马、送一程”。
(四)严格规范管理。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天祝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为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县互助资金办公室为每个互助协会统一下发了《借款申请》、《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和《还款收据》等票据样式。同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操作指南》(试行)的相关精神,我县协同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30个互助资金组织注册了“扶贫互助协会”,取得了“非营利性社团”法人资格及机构代码证;协调金融部门为互助资金协会在当地信用社或农行开设“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专户,实行审查、审批与资金管理分离,确保互助资金封闭运行。各互助协会在乡镇财政所的指导帮助下及时建立账簿、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公开透明,定期公布,而且财政所设立专门业务人员对互助资金的运转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和辅助互助资金会计核算业务。并按时上报月报表,随时掌握互助资金的运行情况。在资金投放上,由协会理事会通过票决制对借款人实行审查、审批,并通过签订联保协议,对资金的安全回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强化跟踪问效。村监事会对互助协会资金运转情况每月督查一次,乡(镇)每季督查一次,县领导小组每半年督查一次。对各互助协会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表,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通报制度。各乡镇确定一名互助资金专干,负责本乡镇互助资金运转情况的汇总上报,每月向县扶贫办上报《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统计表》一次。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监管。重点督查资金发放程序、周转率、
回收率、保值增值和效益等。县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绩效考评组,按资金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效益等指标,每年年终对各乡镇和各互助协会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实施奖惩。同时将各乡镇互助资金考核结果列入县经济综合考核内容,作为扶贫开发工作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三、工作成效
一是缓解了农牧民发展资金不足。通过四年来互助资金项目的扶持,我县的设施农业等产业,人均增收幅度较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强,一大批短、平、快,贴近农牧民生产实际的小项目在互助资金的带动下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深受农牧民好评。
二是培养了村民的民主管理能力。由财政出资建立的“互助资金”,是建立在政府对农牧民群众充分尊重和信任基础上的,通过健全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提高了农牧户的自我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从而推动了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外事务管理的热情。
三是提高了村民的创业增收能力。 “互助资金”的运行,以参与式扶贫理念,资金直接到农牧户自己选定的项目,使农牧民拥有了一个自己管理的“小银行”。
四是提升了村民诚信意识。通过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工作,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农牧民增收之后,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发展经济的能力,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1、村民入会缴纳互助金难。我县是国扶重点县,贫困
面高达65%,多数农牧户为贫困户,家庭困难,入会需交纳互助金,由于自身积累能力弱,贫困村依靠自身力量扩大互助资金的规模难度很大,造成部分特困户有畏难情绪。加之这两年全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实施,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均优于互助资金,影响了互助资金入会率。
2、借款期限短且数量少。我县近几年大力倡导发展设
施设施农业,贫困户种植日光温室红提葡萄,三年才有产出和收益,互助资金借款的最长期限为一年,按要求,农牧户初次借款原则上最多只能借3000元,由于物价因素,
3000-5000元难以解决问题,互助资金的周转率低,造成受益农牧户面窄。
3、协会审批不到位致使工作明显滞后。扶贫互助资金
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各项目村在成立扶贫互助协会时,审批手续繁琐、等待时间较长,由于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等证件未办理齐全,造成开设银行专户困难,使得扶贫资金借贷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部分协会工作明显滞后。
4、财政扶贫资金不足。互助资金下达10-15万元,县
级财政困难无法配套,村民以自有资金入股,数量十分有限,从其它渠道整合积累资金困难,扶贫效益难以放大。
5、农牧民整体素质低制约项目运行质量。我县属少数
民族贫困县,农牧民整体素质偏低,互助组织的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互助资金的管理效益。我县自2007年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迄今为止仍存在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入户率低、管理
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尤其是在项目实施中仅仅局限于互助资金组织运作有关的培训,对如何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力以及互助协会会员在产业选择、技能培训、信息提供、市场营销等方面服务的能力培训涉及面较少,导致互助资金运行质量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要强化对农牧户服务的意识,不能把贫困村互助协会办成单纯的小额信贷、农村银行,不能单纯以赢利为目的,要为农牧民提供便利的生产资金、技术服务和生产性增收项目服务,促进农牧户稳定增加收入。
二是把产业发展放在首位。要把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放在首位。将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到农牧户发展产业上。为农牧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与乡村各种发展协会的协调,引导农牧户找准和投入高效增收产业。
三是把提高农牧民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互助协会的组织活动,一方面在集体活动中通过技术培训让农牧户掌握科学技术,特别是种养业技术;另一方面通过会员间的交流、传递信息、学习相关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让农牧户受教育,不断激励农牧户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诚信化程度,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是坚持民主管理。要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由农牧民自主决策、自愿加入,依章退出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民主选举,民主制定互助协会章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内部运行由会员共同监管、相互监督,在经济生活
中通过自我服务得到实惠,真正把互助协会办成农牧民自己的组织。
五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方法,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互助资金督查组,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掌握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围绕互助资金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督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互助资金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甘肃省扶贫信息
网、天祝县政府网站、天祝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信息、天祝扶贫QQ群、印发互助资金知识问答彩页、举行培训班、召开群众会议等方式,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切实加强县、乡、村领导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使得群众更加了解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政策,并使该项工作发挥更大作用,让更多农牧民群众受益。
六、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扩大互助资金试点的覆盖面和互助资金规模。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牧民脱贫致富愿望与日俱增,资金需求日益高涨。但是现有互助资金试点村覆盖面窄、资金规模小,不能满足大多数农牧户的发展需求,且我县现有176个村只有30个村开展了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覆盖面仅有17%,还有很大一部分贫困村未涉及到该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请求上级部门对我县未实施互助资金项目工作的贫困村给予项目支持。
二是建议适当放宽借款额度和期限。根据会员拟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和周期情况适当调整会员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扶贫互助协会按现行规定单笔借款一般不超过5000元、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存在一定制约。从我县实际来看,这个标准的借款额度较低,仅够买几只羊、修半间舍饲暖棚等,要真正扶持农牧户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借款额度应该提高,借款期限予以放长。
三是建议给予项目专项经费支持。由于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成本很高,尤其是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未投入运行,各类办公设施及用品的购臵资金大多都有乡镇或者县扶贫部门承担,因没有项目前期费,开展工作难度大。建议上级部门考虑给予适当项目工作专项办公经费支持。
四是建议配备信息化办公设施。目前我县实施的30个
试点村扶贫互助协会都未配备电脑等硬件设施,在项目运行中,运行管理、账务收入等方面的信息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给资金的顺畅运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由于互助资金工作量大、面广,管理风险较大,迫切需要解决办公硬件配备问题。同时,希望尽快开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软件,使互助资金工作趋于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