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及林权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村:
我镇自2006年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的造林护林积极性,按照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及县林业局的部署,2012年市、县林业局将会同档案局对全市林改档案管理工作逐乡镇进行验收,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对林权证发放工作的意见,就林改档案管理及林权证发放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各村要高度重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林改档案既是林改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见证,又是稳定农村林地承包和维护林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因此要高度重视。
二、切实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辽宁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四级建档五级分类”的要求,各村对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森林资源调查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台账、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记录及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材料等应该及时送达镇林业站档案管理人员手中归档、需留存村级单位保管的档案按照规范及要求做好档案保存工作,对于资料不健全的按照要求及时完善补充。
三、及时做好林改档案移交与验收工作
各村林改档案建档工作进度和质量均存在不足之处,各村要在11月末之前全面完成林改档案的建立、验收、移交工作,迎接上级全面检查验收。
四、认真做好林权证办理及发放工作
对各村林权证发放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原因表现在:
1.认识不到位
宣传工作做不到位,造成林权人不理解、不配合。部分农民对林权证办理的认识薄弱,认为林木是自己的,办不办林权证不太重要,或是对尚未成材的林木认为没必要办理林权证,还有些农民已经办证的不及时领证。
2.材料不能及时上报
受村委会换届影响,一些村未能及时将林改合同及林权证办理的相关材料上报,使林权证的申办工作拖后。
3.各种上报材料不规范
会议记录不规范,村民代表签字不全,宗地图测量没有四邻签字,不规范材料不能及时修改,导致无法进行打证工作。
为保证已办理林权证及时发放到林权人手中或正在申请办理林权证的林权人及时办理,要求各村从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及林权证办理材料准备工作。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红帽子镇政府
关于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及林权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村:
我镇自2006年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的造林护林积极性,按照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及县林业局的部署,2012年市、县林业局将会同档案局对全市林改档案管理工作逐乡镇进行验收,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对林权证发放工作的意见,就林改档案管理及林权证发放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各村要高度重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林改档案既是林改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见证,又是稳定农村林地承包和维护林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因此要高度重视。
二、切实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辽宁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四级建档五级分类”的要求,各村对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森林资源调查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台账、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记录及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材料等应该及时送达镇林业站档案管理人员手中归档、需留存村级单位保管的档案按照规范及要求做好档案保存工作,对于资料不健全的按照要求及时完善补充。
三、及时做好林改档案移交与验收工作
各村林改档案建档工作进度和质量均存在不足之处,各村要在11月末之前全面完成林改档案的建立、验收、移交工作,迎接上级全面检查验收。
四、认真做好林权证办理及发放工作
对各村林权证发放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原因表现在:
1.认识不到位
宣传工作做不到位,造成林权人不理解、不配合。部分农民对林权证办理的认识薄弱,认为林木是自己的,办不办林权证不太重要,或是对尚未成材的林木认为没必要办理林权证,还有些农民已经办证的不及时领证。
2.材料不能及时上报
受村委会换届影响,一些村未能及时将林改合同及林权证办理的相关材料上报,使林权证的申办工作拖后。
3.各种上报材料不规范
会议记录不规范,村民代表签字不全,宗地图测量没有四邻签字,不规范材料不能及时修改,导致无法进行打证工作。
为保证已办理林权证及时发放到林权人手中或正在申请办理林权证的林权人及时办理,要求各村从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及林权证办理材料准备工作。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红帽子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