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责任与责任教育
责任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我们每一个人无论做什么样的工作,都必须对他人负有责任,这是社会法则,是道德的规则,同时也是心灵准则。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何谓责任?责任就是自己分内应做的事。
责任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认识。责任无处不在,父母养儿育女,儿女孝敬父母,老师教书育人,学生尊师好学,医生救死扶伤,军人保家卫国。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要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祖国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 责任有不同的范畴,如家庭责任、职业责任、社会责任、领导责任等等。
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一切追求文明和进步的人们,应该基于自己的良知、信念、觉悟,自觉自愿地履行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自己的奉献。无论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定责任,都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履行道德责任,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不履行法定责任,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度的惩处。
责任和权利是对应的统一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是他人的责任;一个人的责任,往往是他人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权利,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尽到一定的责任,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责任是成就事业的必要途径。责任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有了责任心,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没有责任心,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责任心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心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
酿成大祸。
责任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都以责任相联结,都通过履行责任来体现,来升华。每个人只有在全面履行责任中,才能使自己的潜在能力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每个人只有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才能实现个性的丰富和完美。
社会责任感是责任的一种,作为一种道德情感,主要是指一个享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成员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使命的态度。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要求社会中的个体对每一种行为表现都应当首先考虑到自身之外的影响,以积极的态度评价这种影响,选择对社会有利的、舍弃对社会有害的,并始终为有利于社会的事而不懈努力。社会责任感作为一切美德的基础和出发点,是人类理性与良知的集中表现,是社会得以存续的基石。社会责任感培养是一个由低到高,不断升华、不断强化的过程,需要在内容、目标上体现以认识为先导,由浅及深,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由对己负责,到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负责的层次性特点。
一个人的道德自律意识的形成也是源于其强烈的责任感。责任感是一种可贵的道德品质,它不是先天就有的,是靠后天教育培养而逐步形成的。一个缺乏责任感,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人,其道德自律也就无从谈起。相反,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必能形成良好的道德自律意识。唯有形成道德自律意识,才能保证人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一致性。因而社会责任教育是应予以充分重视的重要课题。
在西方,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国民的责任教育。
美国的学校德育教育中,强调培养青年参与生活的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在塑造国家精神的同时更注重青年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创造新生活的品质。推出了21条德育准则,其中主要有:自立、值得信赖、勇敢、自信、成为真正的自己、尊重别人的权利、正直、勇于承认错误、信守等,突出了责任教育的倾向性。
英国德育教育中,强调对别人的尊重、公正与合理、诚实和有信用。处理好与最亲近的人的关系、与社区和社会的关系、与人类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与非人类的关系和与上帝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关键是行为主体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联邦德国教育总法中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学生在道德方面的要求有培养"尊重人的尊严、自我克制、责任感、乐于负责与助人,能接受一切真、善、美的胸怀,以及对和环境的责任心。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具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优良传统。历史上无数中华儿女在责任面前挺身而出,尽忠职守,利居众后,责在人先。中国共产党人把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对工作极端负责,来自于对人民极端热忱;对人民极端热忱,体现为对工作极端负责。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深刻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极大地拓展了责任的精神疆域。这一全新的责任观,成就了中国共产党,成就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的伟大事业。
责任教育是我国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未成年人
的道德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民族振兴和教育课程改革进程中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而加强中学生责任教育是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忠党爱国,信守不渝的忠贞教育;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伦理教育;“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的积极负责的教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敬业观念;吃中国饭,说中国话,过中国年节的振兴中华文化的观念;为国家而求学问,为社会分工而学技能的利他、利群观念。
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缺乏独立做出责任选择的能力和习惯。加之,当今时代是价值选择多元化的时代,学校如果只鼓励自由选择而不加以正面灌输和积极引导,无疑等同于放任自流。这样的结果只会造成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的模糊,从而陷入责任虚无的困境。对此,学校、教师都应当积极引导,让学生学会选择,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应该看到我们的德育工作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所谓学生的选择其实只是师长替学生做出的,从而取消了学生的道德责任。这种教育表面上看来是“成功”的,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使学生服从于规则。但是,这种缺乏主体自由意志的“服从”根本不具有真正的道德意义。青年学生的道德发展、道德学习是一个主动自为的积极过程,是一个与学生主体的活动息息相关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任由外力压制和被动接受的过程。只有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只有充分尊重学生的自由选择并培养其选择的能力,德育才能真正培养出富有责任感的学生。学校应该引导学生树立“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的思想。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加强责任意识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责任教育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对于学生自身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浅谈责任与责任教育
责任是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我们每一个人无论做什么样的工作,都必须对他人负有责任,这是社会法则,是道德的规则,同时也是心灵准则。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何谓责任?责任就是自己分内应做的事。
责任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认识。责任无处不在,父母养儿育女,儿女孝敬父母,老师教书育人,学生尊师好学,医生救死扶伤,军人保家卫国。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要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祖国承担并履行一定的责任。 责任有不同的范畴,如家庭责任、职业责任、社会责任、领导责任等等。
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一切追求文明和进步的人们,应该基于自己的良知、信念、觉悟,自觉自愿地履行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自己的奉献。无论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定责任,都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履行道德责任,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拷问;不履行法定责任,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度的惩处。
责任和权利是对应的统一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是他人的责任;一个人的责任,往往是他人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权利,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尽到一定的责任,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责任是成就事业的必要途径。责任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有了责任心,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没有责任心,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责任心强,再大的困难也可以克服;责任心差,很小的问题也可能
酿成大祸。
责任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都以责任相联结,都通过履行责任来体现,来升华。每个人只有在全面履行责任中,才能使自己的潜在能力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发挥。每个人只有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才能实现个性的丰富和完美。
社会责任感是责任的一种,作为一种道德情感,主要是指一个享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成员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使命的态度。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要求社会中的个体对每一种行为表现都应当首先考虑到自身之外的影响,以积极的态度评价这种影响,选择对社会有利的、舍弃对社会有害的,并始终为有利于社会的事而不懈努力。社会责任感作为一切美德的基础和出发点,是人类理性与良知的集中表现,是社会得以存续的基石。社会责任感培养是一个由低到高,不断升华、不断强化的过程,需要在内容、目标上体现以认识为先导,由浅及深,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由对己负责,到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负责的层次性特点。
一个人的道德自律意识的形成也是源于其强烈的责任感。责任感是一种可贵的道德品质,它不是先天就有的,是靠后天教育培养而逐步形成的。一个缺乏责任感,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人,其道德自律也就无从谈起。相反,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必能形成良好的道德自律意识。唯有形成道德自律意识,才能保证人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一致性。因而社会责任教育是应予以充分重视的重要课题。
在西方,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国民的责任教育。
美国的学校德育教育中,强调培养青年参与生活的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在塑造国家精神的同时更注重青年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创造新生活的品质。推出了21条德育准则,其中主要有:自立、值得信赖、勇敢、自信、成为真正的自己、尊重别人的权利、正直、勇于承认错误、信守等,突出了责任教育的倾向性。
英国德育教育中,强调对别人的尊重、公正与合理、诚实和有信用。处理好与最亲近的人的关系、与社区和社会的关系、与人类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与非人类的关系和与上帝的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的关键是行为主体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
联邦德国教育总法中规定,培养学生在一个自由、民主和福利的法律社会中„„对自己的行为有责任感。学生在道德方面的要求有培养"尊重人的尊严、自我克制、责任感、乐于负责与助人,能接受一切真、善、美的胸怀,以及对和环境的责任心。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具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优良传统。历史上无数中华儿女在责任面前挺身而出,尽忠职守,利居众后,责在人先。中国共产党人把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对工作极端负责,来自于对人民极端热忱;对人民极端热忱,体现为对工作极端负责。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深刻地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责任观的出发点和归宿,极大地拓展了责任的精神疆域。这一全新的责任观,成就了中国共产党,成就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的伟大事业。
责任教育是我国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未成年人
的道德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民族振兴和教育课程改革进程中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而加强中学生责任教育是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忠党爱国,信守不渝的忠贞教育;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伦理教育;“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的积极负责的教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敬业观念;吃中国饭,说中国话,过中国年节的振兴中华文化的观念;为国家而求学问,为社会分工而学技能的利他、利群观念。
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缺乏独立做出责任选择的能力和习惯。加之,当今时代是价值选择多元化的时代,学校如果只鼓励自由选择而不加以正面灌输和积极引导,无疑等同于放任自流。这样的结果只会造成学生对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的模糊,从而陷入责任虚无的困境。对此,学校、教师都应当积极引导,让学生学会选择,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应该看到我们的德育工作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所谓学生的选择其实只是师长替学生做出的,从而取消了学生的道德责任。这种教育表面上看来是“成功”的,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使学生服从于规则。但是,这种缺乏主体自由意志的“服从”根本不具有真正的道德意义。青年学生的道德发展、道德学习是一个主动自为的积极过程,是一个与学生主体的活动息息相关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任由外力压制和被动接受的过程。只有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只有充分尊重学生的自由选择并培养其选择的能力,德育才能真正培养出富有责任感的学生。学校应该引导学生树立“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的思想。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加强责任意识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责任教育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对于学生自身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