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职校公务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教职工差旅费管理
1、工作性出差。
﹝1﹞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桐财行(2013)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校级领导、高级职称,省外300元,贵阳市240元,省内其他地区200元,县内100元,可住单间;其余人员住标间,省外300元,贵阳市240元,省内其他地区200元,县内100元,出差人员如出现单数或异性人员时可住单间。在规定限额内按实际消费凭票报销。
2、会议、学习、培训或实习性出差。会议、学习、培训或实习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3、带学生驻厂费用报销。教师驻厂期间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行保底(或生均经费)+电话补贴,保底(或生均经费):外
省1200元/月,贵阳市1000元/月,遵义市800元/月,县内600元/月,生均经费标准:外省15元/生,贵阳市10元/生,遵义市8元/生,县内6元/生。电话费:50人以下每月200元,50人以上100人以下300元,100人以上400元。带学生驻厂期间不再享受学校其它津贴。
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二)学生差旅费管理
学校安排的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按节约的原则统一安排生活,不再报销公杂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标准:省外100元,贵阳市80元,省内其他地区60元,县内40元,按每人每天计,住多人间,在规定限额内凭票报销。交通费统一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
桐梓职校公务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教职工差旅费管理
1、工作性出差。
﹝1﹞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桐财行(2013)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校级领导、高级职称,省外300元,贵阳市240元,省内其他地区200元,县内100元,可住单间;其余人员住标间,省外300元,贵阳市240元,省内其他地区200元,县内100元,出差人员如出现单数或异性人员时可住单间。在规定限额内按实际消费凭票报销。
2、会议、学习、培训或实习性出差。会议、学习、培训或实习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3、带学生驻厂费用报销。教师驻厂期间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行保底(或生均经费)+电话补贴,保底(或生均经费):外
省1200元/月,贵阳市1000元/月,遵义市800元/月,县内600元/月,生均经费标准:外省15元/生,贵阳市10元/生,遵义市8元/生,县内6元/生。电话费:50人以下每月200元,50人以上100人以下300元,100人以上400元。带学生驻厂期间不再享受学校其它津贴。
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二)学生差旅费管理
学校安排的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按节约的原则统一安排生活,不再报销公杂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标准:省外100元,贵阳市80元,省内其他地区60元,县内40元,按每人每天计,住多人间,在规定限额内凭票报销。交通费统一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