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审核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1-04-22 浏览次数:105
适用范围
对分批次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审查。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3 号令); 6、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国 土资发[2004]237 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 资发[2007]326 号); 8、《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0-51); 9、《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用地合规性审查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全面衔接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0]43 号)。 1、组卷说明书; 2、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土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3、占补挂钩确认单、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可选); 4、标注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可选); 5、标注申请地块位置、用地总规模、分地类面积的 1:10000 标准分幅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图; 6、标注申请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7、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8、勘测定界图; 9、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TXT 文件); 10、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1、涉及违法用地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的罚款票据,处以没收 地上建筑物的违法当事人同意处罚决定的书面意见或法院执行终结裁定书, 涉嫌犯罪移送的公安机关受理证明材料或刑事判决书, 追究党政纪处分的处 分决定书。 政务大厅 1、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可行;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4、无大量积存土地; 5、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或者存在的违法用地问题已依法查处; 6、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或者有关问题已经解决。
办事依据
申报资料
申请地点
办理条件
主办处室职责
耕保处:审查占用耕补充情况、用地补偿费用情况。 规划处: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地籍处:界址是否清楚、地类是否正确、面积是否准确、权源是否合法、权 属有无争议。 执法局: 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对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是否已经处罚到位、 追究到位。
协办处室职责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 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 标准: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按土地等别征收 10~80 元/ 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10~15 元/平方米。 审批阶段 工作时限 14 个工作日
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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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对分批次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审查。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3 号令); 6、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 (国 土资发[2004]237 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 资发[2007]326 号); 8、《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冀国土资发-2010-51); 9、《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用地合规性审查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全面衔接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0]43 号)。 1、组卷说明书; 2、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土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3、占补挂钩确认单、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可选); 4、标注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可选); 5、标注申请地块位置、用地总规模、分地类面积的 1:10000 标准分幅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图; 6、标注申请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7、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8、勘测定界图; 9、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TXT 文件); 10、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1、涉及违法用地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的罚款票据,处以没收 地上建筑物的违法当事人同意处罚决定的书面意见或法院执行终结裁定书, 涉嫌犯罪移送的公安机关受理证明材料或刑事判决书, 追究党政纪处分的处 分决定书。 政务大厅 1、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可行;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4、无大量积存土地; 5、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或者存在的违法用地问题已依法查处; 6、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或者有关问题已经解决。
办事依据
申报资料
申请地点
办理条件
主办处室职责
耕保处:审查占用耕补充情况、用地补偿费用情况。 规划处: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地籍处:界址是否清楚、地类是否正确、面积是否准确、权源是否合法、权 属有无争议。 执法局: 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对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是否已经处罚到位、 追究到位。
协办处室职责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 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 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 标准: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按土地等别征收 10~80 元/ 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收费标准:10~15 元/平方米。 审批阶段 工作时限 14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