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力制衡与行政监督

论权力制衡与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指以政府为对象的监督,是多元政治主体对政府权力的监控与制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以下放权力为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普遍的权力失范现象。加强行政监督是规范权力运用、遏制腐败蔓延、实现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本文勾勒了行政监督理论研究的分析框架,并对行政监督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尽探讨。文章强调权力配置与权力制衡必须协调一致,行政权限的下放必须与监督机制的建立同步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逐步与传统僵化的行政集权体制告别,形成了以下放权力为基本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社会和企业放权,以此调动地方与社会的积极性。但与此同时,下放的权力被滥用的情况也相当严重,腐败现象呈急剧蔓延的趋势,正如江泽民指出的到了“惊人的程度 ”。面对日益严重的权力失范现象,我们不可能以新的集权来解决权力下放之后出现的消极问题,况且集权体制本身也可能发生严重的权力失范。解决权力失范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监督,在于建立均衡的权力体制,保持管理权与监督权的相互平衡。因此,以权力下放为主要标志的行政体制改革,必然提出一个相关的重大问题,即如何对下放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

监督是一种普遍的权力现象,存在权力的地方,就会有权力的监督。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其特殊性在它的政治性,在于其权力是政治权力。而政治是国家的治理活动,因此,行政监督是与国家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行政监督在本质上是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作为一种普遍的政治现象,与政治权力的公共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反映了政治权力普遍存在的非公共运用倾向。

以国家存在为前提的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尽管在不同的政治社会,政治权力的公共性所代表的利益范围有所不同,但首先都代表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人类是以过社会性生活为基本特征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这一特征作了精辟的阐释,“这是因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人类生活的社会性,是由人类的生产劳动决定的。人类劳动的分工合作大大提高了人类的整体能力,没有人类的分工合作,就不会有人类的文明,就不会有人类的进步。人类的文明又把人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恩格斯曾分析道:“劳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更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而人类的共同劳动、公共的生活则必然需要公共权力进行组织协调,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维护公共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活、劳动之间的关系不断密切,客观上要求强化公共管理,使人类的劳动与生活在更加有序和更加有效的状态下发展。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当然,在特殊时期,公共权力的设置超越了社会的客观要求,可能需要限制,但总的发展趋势是公共领域在不断扩张,公共关系在日益密切,与此相伴随的是公共权力的干预也越来越大。

因此,人类生活在政治权力的普遍支配之下,正如罗伯特·达尔所言:“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政治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每个人都在某一时期以某种方式卷入某种政治体系”,“人类究竟是被炸成粉碎,还是将设计出能使自身得以生存的政治安排,现在正取决于政治和政治家们”。今天,不管是政府导向的市场社会还是秩序导向的市场社会,政府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像美国这样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社

会,总统人选的更替,政府的政策的变动也都对整个国家乃至全世界都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根据人类的政治经验,公共权力具有普遍的被非公共运用倾向,孟德斯鸠对此有经典的论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公共权力内在的变异倾向与公共权力的特性有关。公共权力是组织集体劳动、协调公共生活的基本手段和工具。“权力是特定主体将他的意志强加于他物,使之产生一种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公共权力的行使往往导致利益的分配,对此,戴维·伊斯顿精辟地指出:权力具有对稀缺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的功能。因此,在公共生活中,对利益的追逐往往转化为对公共权力的追逐,公共权力成为人们追逐利益的重要手段。这种以利益为目的的权力追逐,必然伴随着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也就是政治腐败。于是,出现了被称为公共悖论的普遍现象,以公共目标设置的公共权力却成了一些公职人员谋取私利的基本手段。这种背离公共利益的腐败现象必然受到公共社会的抵制,因此,人类始终面临这样的选择,“赋予治理国家的人以巨大的权力是必要的,但是也是危险的”。人类社会对腐败现象的遏制是永恒的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基本途径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是人类政治社会恒久的努力,现行各种行政监督制度就是长期历史实践的沉淀所凝聚的制度力量。

行政监督并不是民主社会的“专利”,在专制国家往往也有相当严密的至上而下的垂直监督系统。不过,民主社会却必然要有行政监督,而且主要体现为横向的分权与制约,并成为民主政治的基本实现机制。民主政治事实上确立了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决定公共事务的权力,不过,具体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总是国家机关和居社会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作为人民主权意志的外在表现方式和对象化产物,构成人民主权意志实现的社会性手段和工具。但是,人民主权和意志一旦外化出来,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一旦产生,便有可能脱离人民的控制,存在着“同个人相对立而存在的异己性和独立性”。于是,就必然产生一个十分严峻因而历来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即公民如何保持对所委托的少数人和由他们组成的国家机构的控制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异化。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一系列与权力机关相分离、相制约的监督机关和监督机制不断出现并逐步趋于完善,这无疑是民主主体确保自身民主权利和“公意”贯彻的一种努力。因此,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确立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通过各种形式的分权和制衡,使民主主体自始至终地能够控制自己转让的权力,保证大多数人公意的实现即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所提供的现实民主权利,也就构成了政治民主的最基本规定之一。

行政监督不仅是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诉求。政治社会始终处于国家权力无限扩张与法治诉求不断强化的互动之中。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表现为国家越来越多地干预完全可以由社会或公民自己去履行和完成的事情,或把国家权力深入到纯粹个人生活的私人领域。国家权力无限扩张的直接后果是属于私人的权利和自由不断缩小,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不断受到侵犯。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和公民要求加强法治的诉求也必然越来越强烈,以维护自己的民主权益和自由人权不受专制政权的践踏。

法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均衡和国家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的设置,因此,法治与国家政治体制具有密切的关系。从法治的政治原理来看,法治国家的政治体制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政治统治模式应该是民主政制。民主政制确立了社会和公民对国家进行行政监督的权力和机制。第二,国家权力结构

应该具有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关系。分权制衡与法治在一定程度是相互重叠、互为因果的,国家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是国家实现权力自我约束的有效制度安排。

(二)

行政监督作为权力之间的监控与制约关系,以不同形式体现在当代政治体制之中,随着民主政制的不断完善,行政监督作为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机制与民主政体结合在一起,在各种民主政治制度中得到表现。

民主政治为保障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提供了平和调节的机制,在这方面行政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利益的冲突和斗争必然会转换为政治权力的斗争。如果没有哪一方政治力量具有绝对的优势,政治权力就会出现分立和制衡的格局。政治权力分立形成的权力制衡,是不同的阶级或利益集团分享权力,从而保障各自利益的政治安排。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许多行政监督制度的构建不是来自政治理论,而是政治斗争和政治妥协的结果。行政监督制度的形成,又为不同阶层利益的合理分享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监督首先反映在政治思想的监督。政府政策体现了政府所坚持的基本政治思想,不同政治思想的分野,反映了不同政府各自利益的主张。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政治自由主义与政治保守主义两种政治思潮的共存,彼此批判和攻击,交替成为主导政府政策的政治思想。这种不同政治思想并存的格局客观上起到互相调节,互相补充的作用。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偏激的、极端化的政治思想之所以难以成为主流政治思想,基本原因之一就出于此。政治自由主义比较具有革新精神,强调改革、发展;而政治保守主义则强调政治的连续性,重视传统的价值,一般具有更大的政治惯性,代表稳定的力量。没有保守主义的制衡,革新容易走过头;没有自由主义革新精神,保守力量将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可见,政治自由主义与政治保守主义的并存,客观上起到彼此监督的作用,从而在政治思想上防止政府走向极端。

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的三权分立体制对于遏制专制,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权分立体制的实质是权力的监督,这种体制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并按照一定的均衡原则进行权力配置,使各个权力之间互相分立、彼此制约,防止任一权力的专制和滥用。分权体制在西方各国尽管不尽相同,但强调权力之间的监督这一基本思想是共同的,三权分立体制使立法、行政和司法任一权力都难以完全主宰国家机器,从而达到防止专制的目的。

西方国家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制度,客观上也发挥了行政监督作用。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是一种竞争制度,这种竞争对于平民来说并不意味着充分的公平,但对政党本身来说是一种有力的外在制约。要执政,必须要比其它政党取得更多的选票,要更取信于民,尽管目前西方国家各政党在公民中的信誉度普遍不高,但各党派都希望自己比其它政党获取更多选票的内在要求,促使他们努力防范错误,争取民众的支持。因此,两党或多党的并存,政党之间的竞争,客观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由于当代政治一定上意义上都是政党政治,执政党主导着国家机器的运作,政党之间的行政监督,对于避免执政党对国家政策的误导具有重要意义。西方的政党制度尽管并不适合于中国,但在西方政治生活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制衡作用。总而言之,在现代民主政治生活中,行政监督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行政监督的普遍性客观上反映了公共性的凸现,反映了非专制政治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民主政治得到了普遍地支持。

(三)

行政监督是政治体制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同时,行政监督制度本身又是一个有机系统。行政监督体制应该是发展的体制,要与政治体制改革保持动态的协合。行政监督职能的规制要与政治体制的整体功能保持协调,离开了政治体制这一宏观的制度环境,就无法评价行政监督制度的合理性。行政监督的合理性,要在行政监督与政治体制的交互作用中去把握。在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是国家体制中最基本的行政监督机制,这一机制是动态的,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有所调整,以适应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资本主义早期,资本主义经济需要一个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反对政府对经济过多的干预,限制政府专制和防止公共权力滥用是当时的主要问题,因而,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比较大,政府的权力受到较大的限制,具体表现为立法机关的至上地位,政府对议会必须言听计从。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西方国家客观上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迅速而有效地干预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能够代表国家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积极作用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权力得到了迅速地扩大,对政府的限制和监督被削弱,尤其是立法机关对政府的制约一度被弱化。然而,腐败是与权力相伴随的政治现象,政府权力的扩大客观上为腐败现象的蔓延提供了沃土,导致腐败现象的加剧。所以,近几年来加强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又不断受到重视。总之,行政监督体系是一个动态的体制,只有与宏观政治体制保持动态的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行政监督制度才能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由于政治体制是不断改革发展的,行政监督制度如果不适应政治体制的改革,就会影响政治体制正常运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认识到传统行政体制的最大弊端是权力高度集中,因此采取了以权力下放为基本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以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行政管理的效率。但是,我们忽视了管理权与监督权均衡的重要性,在下放权力的同时相应的监督权没有得到合理的配置。实践表明,权力下放必须以权力监督为保障,放权后形成的权力扩张如果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公共权力就会走向公共的反面,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必然严重蔓延。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严重蔓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权力下放带来的积极意义,而且已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全面发展。因此,权力下放必须与权力监督相协调,失去监督的公共权力必定会最终背离公共利益。

行政监督的完善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也决定于政治主体的监督意识与监督能力。一个不善于放权的领导不会是有效的领导,而对下放的权力不善于监督的领导同样不会是优秀的领导。同时,一个优秀的领导、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治组织应该正确对待来自外部的监督。对于任何人来说,监督往往是令人不快的事,但对于有志于成大业的人来说,监督的存在却可以防止他(她)少犯错误,客观上是非常有益的。一个有雄心大志的人,一个想有所作为的人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而不应该拒绝监督。行政监督作为一种压力,对个人或组织都具有推动作用,实践表明,有监督才不敢松懈,有监督才不断进取。

(四)

行政监督的本质在于权力的较量,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在根本上取决于力量的支持,因此,能不能有效地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不仅取决于监督机制的完善、监督技能的娴熟,更关键的是监督主体的力量。而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力量建立在十分复杂的体制基础和社会文化基础之上。因此,行政监督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而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与社会文化底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行政监督的健全和完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要与社会政治的综合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对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治民主化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民主政治作为国家的制度形式,确立了公民对国家权力的支配。民主政治制度通过对政治权力的合理配置,防止国家权力的专制和滥用,维护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地位。可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使公民有足够的力量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根据公民的意志和愿望进行管理,从而保障社会的政治民主,维护公民的政治自由。因此,行政监督制度的建设对于民主政治的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民主制度能否建立,取决于公民的政治力量,在公民的政治力量还很孱弱的情况下,不可能建立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也不可能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体制。行政监督的发展历程是专制和民主斗争的历史。民主的每一进步,都会推动行政监督的发展。在缺乏民主监督的地方,必然是专制政治横行的地方,也是腐败现象严重蔓延的地方。因此,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在根本上取决于两种力量的实力对比,根植于公民的民主权利,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实现有效行政监督的制度保证,民主政治是行政监督的力量之源。

论权力制衡与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指以政府为对象的监督,是多元政治主体对政府权力的监控与制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以下放权力为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普遍的权力失范现象。加强行政监督是规范权力运用、遏制腐败蔓延、实现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本文勾勒了行政监督理论研究的分析框架,并对行政监督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详尽探讨。文章强调权力配置与权力制衡必须协调一致,行政权限的下放必须与监督机制的建立同步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逐步与传统僵化的行政集权体制告别,形成了以下放权力为基本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社会和企业放权,以此调动地方与社会的积极性。但与此同时,下放的权力被滥用的情况也相当严重,腐败现象呈急剧蔓延的趋势,正如江泽民指出的到了“惊人的程度 ”。面对日益严重的权力失范现象,我们不可能以新的集权来解决权力下放之后出现的消极问题,况且集权体制本身也可能发生严重的权力失范。解决权力失范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监督,在于建立均衡的权力体制,保持管理权与监督权的相互平衡。因此,以权力下放为主要标志的行政体制改革,必然提出一个相关的重大问题,即如何对下放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

监督是一种普遍的权力现象,存在权力的地方,就会有权力的监督。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其特殊性在它的政治性,在于其权力是政治权力。而政治是国家的治理活动,因此,行政监督是与国家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行政监督在本质上是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作为一种普遍的政治现象,与政治权力的公共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反映了政治权力普遍存在的非公共运用倾向。

以国家存在为前提的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尽管在不同的政治社会,政治权力的公共性所代表的利益范围有所不同,但首先都代表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人类是以过社会性生活为基本特征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这一特征作了精辟的阐释,“这是因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人类生活的社会性,是由人类的生产劳动决定的。人类劳动的分工合作大大提高了人类的整体能力,没有人类的分工合作,就不会有人类的文明,就不会有人类的进步。人类的文明又把人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恩格斯曾分析道:“劳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更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而人类的共同劳动、公共的生活则必然需要公共权力进行组织协调,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维护公共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活、劳动之间的关系不断密切,客观上要求强化公共管理,使人类的劳动与生活在更加有序和更加有效的状态下发展。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当然,在特殊时期,公共权力的设置超越了社会的客观要求,可能需要限制,但总的发展趋势是公共领域在不断扩张,公共关系在日益密切,与此相伴随的是公共权力的干预也越来越大。

因此,人类生活在政治权力的普遍支配之下,正如罗伯特·达尔所言:“无论一个人是否喜欢,实际上都不能完全置身于某种政治体系之外”,“政治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每个人都在某一时期以某种方式卷入某种政治体系”,“人类究竟是被炸成粉碎,还是将设计出能使自身得以生存的政治安排,现在正取决于政治和政治家们”。今天,不管是政府导向的市场社会还是秩序导向的市场社会,政府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像美国这样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社

会,总统人选的更替,政府的政策的变动也都对整个国家乃至全世界都产生重大影响。然而,根据人类的政治经验,公共权力具有普遍的被非公共运用倾向,孟德斯鸠对此有经典的论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公共权力内在的变异倾向与公共权力的特性有关。公共权力是组织集体劳动、协调公共生活的基本手段和工具。“权力是特定主体将他的意志强加于他物,使之产生一种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公共权力的行使往往导致利益的分配,对此,戴维·伊斯顿精辟地指出:权力具有对稀缺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的功能。因此,在公共生活中,对利益的追逐往往转化为对公共权力的追逐,公共权力成为人们追逐利益的重要手段。这种以利益为目的的权力追逐,必然伴随着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也就是政治腐败。于是,出现了被称为公共悖论的普遍现象,以公共目标设置的公共权力却成了一些公职人员谋取私利的基本手段。这种背离公共利益的腐败现象必然受到公共社会的抵制,因此,人类始终面临这样的选择,“赋予治理国家的人以巨大的权力是必要的,但是也是危险的”。人类社会对腐败现象的遏制是永恒的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基本途径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是人类政治社会恒久的努力,现行各种行政监督制度就是长期历史实践的沉淀所凝聚的制度力量。

行政监督并不是民主社会的“专利”,在专制国家往往也有相当严密的至上而下的垂直监督系统。不过,民主社会却必然要有行政监督,而且主要体现为横向的分权与制约,并成为民主政治的基本实现机制。民主政治事实上确立了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决定公共事务的权力,不过,具体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总是国家机关和居社会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作为人民主权意志的外在表现方式和对象化产物,构成人民主权意志实现的社会性手段和工具。但是,人民主权和意志一旦外化出来,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一旦产生,便有可能脱离人民的控制,存在着“同个人相对立而存在的异己性和独立性”。于是,就必然产生一个十分严峻因而历来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即公民如何保持对所委托的少数人和由他们组成的国家机构的控制和监督,防止权力的异化。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一系列与权力机关相分离、相制约的监督机关和监督机制不断出现并逐步趋于完善,这无疑是民主主体确保自身民主权利和“公意”贯彻的一种努力。因此,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确立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通过各种形式的分权和制衡,使民主主体自始至终地能够控制自己转让的权力,保证大多数人公意的实现即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所提供的现实民主权利,也就构成了政治民主的最基本规定之一。

行政监督不仅是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诉求。政治社会始终处于国家权力无限扩张与法治诉求不断强化的互动之中。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表现为国家越来越多地干预完全可以由社会或公民自己去履行和完成的事情,或把国家权力深入到纯粹个人生活的私人领域。国家权力无限扩张的直接后果是属于私人的权利和自由不断缩小,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不断受到侵犯。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和公民要求加强法治的诉求也必然越来越强烈,以维护自己的民主权益和自由人权不受专制政权的践踏。

法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均衡和国家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的设置,因此,法治与国家政治体制具有密切的关系。从法治的政治原理来看,法治国家的政治体制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政治统治模式应该是民主政制。民主政制确立了社会和公民对国家进行行政监督的权力和机制。第二,国家权力结构

应该具有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关系。分权制衡与法治在一定程度是相互重叠、互为因果的,国家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是国家实现权力自我约束的有效制度安排。

(二)

行政监督作为权力之间的监控与制约关系,以不同形式体现在当代政治体制之中,随着民主政制的不断完善,行政监督作为实现民主政治的基本机制与民主政体结合在一起,在各种民主政治制度中得到表现。

民主政治为保障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提供了平和调节的机制,在这方面行政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利益的冲突和斗争必然会转换为政治权力的斗争。如果没有哪一方政治力量具有绝对的优势,政治权力就会出现分立和制衡的格局。政治权力分立形成的权力制衡,是不同的阶级或利益集团分享权力,从而保障各自利益的政治安排。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许多行政监督制度的构建不是来自政治理论,而是政治斗争和政治妥协的结果。行政监督制度的形成,又为不同阶层利益的合理分享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监督首先反映在政治思想的监督。政府政策体现了政府所坚持的基本政治思想,不同政治思想的分野,反映了不同政府各自利益的主张。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政治自由主义与政治保守主义两种政治思潮的共存,彼此批判和攻击,交替成为主导政府政策的政治思想。这种不同政治思想并存的格局客观上起到互相调节,互相补充的作用。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偏激的、极端化的政治思想之所以难以成为主流政治思想,基本原因之一就出于此。政治自由主义比较具有革新精神,强调改革、发展;而政治保守主义则强调政治的连续性,重视传统的价值,一般具有更大的政治惯性,代表稳定的力量。没有保守主义的制衡,革新容易走过头;没有自由主义革新精神,保守力量将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可见,政治自由主义与政治保守主义的并存,客观上起到彼此监督的作用,从而在政治思想上防止政府走向极端。

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的三权分立体制对于遏制专制,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三权分立体制的实质是权力的监督,这种体制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并按照一定的均衡原则进行权力配置,使各个权力之间互相分立、彼此制约,防止任一权力的专制和滥用。分权体制在西方各国尽管不尽相同,但强调权力之间的监督这一基本思想是共同的,三权分立体制使立法、行政和司法任一权力都难以完全主宰国家机器,从而达到防止专制的目的。

西方国家两党制或多党制的政党制度,客观上也发挥了行政监督作用。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是一种竞争制度,这种竞争对于平民来说并不意味着充分的公平,但对政党本身来说是一种有力的外在制约。要执政,必须要比其它政党取得更多的选票,要更取信于民,尽管目前西方国家各政党在公民中的信誉度普遍不高,但各党派都希望自己比其它政党获取更多选票的内在要求,促使他们努力防范错误,争取民众的支持。因此,两党或多党的并存,政党之间的竞争,客观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由于当代政治一定上意义上都是政党政治,执政党主导着国家机器的运作,政党之间的行政监督,对于避免执政党对国家政策的误导具有重要意义。西方的政党制度尽管并不适合于中国,但在西方政治生活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制衡作用。总而言之,在现代民主政治生活中,行政监督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行政监督的普遍性客观上反映了公共性的凸现,反映了非专制政治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民主政治得到了普遍地支持。

(三)

行政监督是政治体制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同时,行政监督制度本身又是一个有机系统。行政监督体制应该是发展的体制,要与政治体制改革保持动态的协合。行政监督职能的规制要与政治体制的整体功能保持协调,离开了政治体制这一宏观的制度环境,就无法评价行政监督制度的合理性。行政监督的合理性,要在行政监督与政治体制的交互作用中去把握。在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是国家体制中最基本的行政监督机制,这一机制是动态的,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有所调整,以适应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资本主义早期,资本主义经济需要一个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反对政府对经济过多的干预,限制政府专制和防止公共权力滥用是当时的主要问题,因而,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比较大,政府的权力受到较大的限制,具体表现为立法机关的至上地位,政府对议会必须言听计从。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西方国家客观上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迅速而有效地干预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能够代表国家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积极作用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权力得到了迅速地扩大,对政府的限制和监督被削弱,尤其是立法机关对政府的制约一度被弱化。然而,腐败是与权力相伴随的政治现象,政府权力的扩大客观上为腐败现象的蔓延提供了沃土,导致腐败现象的加剧。所以,近几年来加强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又不断受到重视。总之,行政监督体系是一个动态的体制,只有与宏观政治体制保持动态的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行政监督制度才能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由于政治体制是不断改革发展的,行政监督制度如果不适应政治体制的改革,就会影响政治体制正常运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认识到传统行政体制的最大弊端是权力高度集中,因此采取了以权力下放为基本导向的行政体制改革,以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行政管理的效率。但是,我们忽视了管理权与监督权均衡的重要性,在下放权力的同时相应的监督权没有得到合理的配置。实践表明,权力下放必须以权力监督为保障,放权后形成的权力扩张如果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公共权力就会走向公共的反面,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必然严重蔓延。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严重蔓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权力下放带来的积极意义,而且已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全面发展。因此,权力下放必须与权力监督相协调,失去监督的公共权力必定会最终背离公共利益。

行政监督的完善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也决定于政治主体的监督意识与监督能力。一个不善于放权的领导不会是有效的领导,而对下放的权力不善于监督的领导同样不会是优秀的领导。同时,一个优秀的领导、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治组织应该正确对待来自外部的监督。对于任何人来说,监督往往是令人不快的事,但对于有志于成大业的人来说,监督的存在却可以防止他(她)少犯错误,客观上是非常有益的。一个有雄心大志的人,一个想有所作为的人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而不应该拒绝监督。行政监督作为一种压力,对个人或组织都具有推动作用,实践表明,有监督才不敢松懈,有监督才不断进取。

(四)

行政监督的本质在于权力的较量,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在根本上取决于力量的支持,因此,能不能有效地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不仅取决于监督机制的完善、监督技能的娴熟,更关键的是监督主体的力量。而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力量建立在十分复杂的体制基础和社会文化基础之上。因此,行政监督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而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与社会文化底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行政监督的健全和完善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要与社会政治的综合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对于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政治民主化是我国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民主政治作为国家的制度形式,确立了公民对国家权力的支配。民主政治制度通过对政治权力的合理配置,防止国家权力的专制和滥用,维护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地位。可以说,民主政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使公民有足够的力量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根据公民的意志和愿望进行管理,从而保障社会的政治民主,维护公民的政治自由。因此,行政监督制度的建设对于民主政治的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民主制度能否建立,取决于公民的政治力量,在公民的政治力量还很孱弱的情况下,不可能建立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也不可能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督体制。行政监督的发展历程是专制和民主斗争的历史。民主的每一进步,都会推动行政监督的发展。在缺乏民主监督的地方,必然是专制政治横行的地方,也是腐败现象严重蔓延的地方。因此,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在根本上取决于两种力量的实力对比,根植于公民的民主权利,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是实现有效行政监督的制度保证,民主政治是行政监督的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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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1-18 10:22来源:天和网作者:申相臣 12年来,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这个主题,以做大蛋糕增强财政实力和分好蛋糕预算民主绩效为着力点,持续创建和实践"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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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问责制度的完善路径探析 2013年04月22日11:35 来源:人民论坛(总第400期) [摘要]目前的审计问责模式,缺少权力制衡的制度设计,出现了"屡审屡犯"的"空转"现象.化解我国审计问责制度 ...查看


  • 小孟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 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拜读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一书,我对其中所说的三权分立思想产生了兴趣,我认为三权不仅要分立,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以权力制约权力."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 ...查看


  • 审计省委书记
  • 作者: 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08期 6月1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下一步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将探索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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