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
案例分析
基础医学院
临床四班
学号10015429
段郑阳
案例:
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
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分析:
1.事件联系人:
患者王某,医生A,医生B,医生C,病人长女, 病人儿子。
2. 矛盾与冲突核心:
是否救治患者王某,医生和病人子女意见的不统一。
3. 冲突发生的观念基础:
医生A从生命神圣论而言,孙某有活下去的权利,只要病人要求,医生必须为其救治。医生B从家属理想方面而言,家属还是想救治病人的,但是病人家属也有救治失败的心理准备。医生C从生命价值论而言,孙某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及社会的价值很低,而内在价值其生命及健康也已基本不能保证,是没有救治的必要的。病人长女从家庭道德方面而言的,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应该报答父亲,孝敬父亲,应该救父亲。病人儿子从实际情况方面而言的,认为父亲能救就救,不能救就算了。
4.理论基础: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
5.双方公认的价值框架进行对话:
理论上应该能,因为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6.总体分析:
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
医学伦理学
案例分析
基础医学院
临床四班
学号10015429
段郑阳
案例:
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
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分析:
1.事件联系人:
患者王某,医生A,医生B,医生C,病人长女, 病人儿子。
2. 矛盾与冲突核心:
是否救治患者王某,医生和病人子女意见的不统一。
3. 冲突发生的观念基础:
医生A从生命神圣论而言,孙某有活下去的权利,只要病人要求,医生必须为其救治。医生B从家属理想方面而言,家属还是想救治病人的,但是病人家属也有救治失败的心理准备。医生C从生命价值论而言,孙某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及社会的价值很低,而内在价值其生命及健康也已基本不能保证,是没有救治的必要的。病人长女从家庭道德方面而言的,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应该报答父亲,孝敬父亲,应该救父亲。病人儿子从实际情况方面而言的,认为父亲能救就救,不能救就算了。
4.理论基础: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
5.双方公认的价值框架进行对话:
理论上应该能,因为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6.总体分析:
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