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 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
申报人
所在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填表时间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印制。
2.本表由申报人逐项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严谨明确,全面反映申报人(申报群体)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含糊不清、字迹潦草及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3.本表中“主管部门”按申报项目的归属部门填写。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辖市范围内非省部属单位的人才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机械汽车、装备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省教育厅(省属高校和驻苏部属高校人才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省农委(农业)、省卫生厅(卫生)。
4.如属人才群体申报的,可按申报第一负责人的情况填写本表。 5.表中栏目如不够填写,可另附加页。加页需紧接在该栏目之后,并在右上角注明何栏目加页。
6.表中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内。
7.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均一式一份,按通知要求的日期分别报送有关部门,过期不予受理。
8.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由本人填写,同时提供能表明身份的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 确定合作单位后由省有关部门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推荐,并附合作协议。
9.本表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用A4纸打印。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 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
申报人
所在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填表时间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印制。
2.本表由申报人逐项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严谨明确,全面反映申报人(申报群体)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填写含糊不清、字迹潦草及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3.本表中“主管部门”按申报项目的归属部门填写。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辖市范围内非省部属单位的人才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机械汽车、装备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省教育厅(省属高校和驻苏部属高校人才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省农委(农业)、省卫生厅(卫生)。
4.如属人才群体申报的,可按申报第一负责人的情况填写本表。 5.表中栏目如不够填写,可另附加页。加页需紧接在该栏目之后,并在右上角注明何栏目加页。
6.表中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放入档案袋内。
7.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均一式一份,按通知要求的日期分别报送有关部门,过期不予受理。
8.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由本人填写,同时提供能表明身份的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 确定合作单位后由省有关部门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推荐,并附合作协议。
9.本表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有关栏目下载,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