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有什么要求?
答: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应采用什么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两种报送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择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进行报送。个体工商户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未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的需要进行工商联络员网上备案,然后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报送。
选择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向登记机关或其委托的工商所报送。
(三)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如何进行公示?
答: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其中生产经营信息由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由个体工商户报送时确定是否公示。
个体工商户纸质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不予公示。工商部门在收到纸质报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四)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是否需要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
答:无论是通过网上报送还是纸质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不予以审核、不加盖印戳,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由个体工商户负责。个体工商户通过纸质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收到年度报告后发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
(五)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有什么后果?
答: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每年于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商部门如何发现处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
答:工商部门在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对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工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外公示;抽查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会依法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个体工商户选择网上或者纸质报送的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会对其进行抽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七)个体工商户发现其报送的年报信息不准确怎么办?
答: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发现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6月30日之前通过网上进行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个体工商户以纸质方式报送的年度报告,不能更正。
(八)工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什么制度?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
答: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工商部门部门提醒公众注意交易安全、促使个体工商户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信用约束手段。
工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不同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考虑到个体工商户不进行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等情形,其社会危害性都较小,因此只采用较温和的手段对其进行警示。
(九)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将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答:个体工商户以下三种情况将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1.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2.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无法联系到的。
(十)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什么后果?如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答: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体的,工商部门将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工商系统进行公示。
因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也可以在下一次报送年度报告后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因年度报告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十一)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
答:因《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
由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有重合,个体工商户应当先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
(十二)历年未参加验照且尚未吊销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年度报告?
答: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停止,历年未参加验照且尚未吊销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报送年度报告,无需先补报验照。
(十三)个体工商户是否也需要报送即时信息?
答:不需要,只有企业需要报送即时信息。
(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有什么要求?
答: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应采用什么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答: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两种报送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择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进行报送。个体工商户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未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的需要进行工商联络员网上备案,然后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报送。
选择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向登记机关或其委托的工商所报送。
(三)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如何进行公示?
答: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其中生产经营信息由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由个体工商户报送时确定是否公示。
个体工商户纸质报送年度报告的,年度报告内容不予公示。工商部门在收到纸质报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四)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是否需要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
答:无论是通过网上报送还是纸质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不予以审核、不加盖印戳,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由个体工商户负责。个体工商户通过纸质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收到年度报告后发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
(五)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有什么后果?
答: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每年于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商部门如何发现处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
答:工商部门在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对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工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外公示;抽查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会依法进行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个体工商户选择网上或者纸质报送的年度报告,工商部门都会对其进行抽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七)个体工商户发现其报送的年报信息不准确怎么办?
答: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发现报送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可以在当年6月30日之前通过网上进行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个体工商户以纸质方式报送的年度报告,不能更正。
(八)工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什么制度?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
答: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工商部门部门提醒公众注意交易安全、促使个体工商户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信用约束手段。
工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不同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考虑到个体工商户不进行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等情形,其社会危害性都较小,因此只采用较温和的手段对其进行警示。
(九)个体工商户在什么情况下将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答:个体工商户以下三种情况将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1.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2.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无法联系到的。
(十)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有什么后果?如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答: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体的,工商部门将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工商系统进行公示。
因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也可以在下一次报送年度报告后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因年度报告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因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十一)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
答:因《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
由于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有重合,个体工商户应当先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
(十二)历年未参加验照且尚未吊销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报送年度报告?
答: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停止,历年未参加验照且尚未吊销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报送年度报告,无需先补报验照。
(十三)个体工商户是否也需要报送即时信息?
答:不需要,只有企业需要报送即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