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局按照“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服务发展”的方针,全面实施了以非强制性的柔性监管方式为内涵的行政指导新举措,带来了和谐监管的新局面。 一、创新执法理念,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实施行政指导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工商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本质所在,特别是在地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这样一个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到监管执法有为、服务发展有位,在反复研究、深入探讨,借鉴内地省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分局决定将行政指导这一非强制性的柔性监管手段引入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则、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建立服务型政府。为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行政执法转型,实践也证明,只注重强制命令性手段的那种传统模式的许多弊端已日益暴露出来,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主客观要求。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的行政管理手段,它将平等、民主、协商、可选择等现代行政民主的原则,具体地渗透到现代行政管理操作方式和程序中,使得“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不再是单纯的命令一服从关系,使得行政主体的优势、主动地位和相对方的劣势、被动地位由绝对化转为相对化,并走向平衡,体现了行政民主化的要求,这也是世界性的潮流。 为此,我们在认真学习、领会行政指导其深刻的法理、社会背景和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的基础上,创新执法理念,改变过去单一的以罚为主的执法体制,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措施,以执法促进发展,以职能体现服务,以创新为动力,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实现高新区社会经济和谐、快速发展。 (二)适应高新区定位的需要。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54家国家级高新区之一,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自治区实现新型工业化战略的桥头堡。近年来,随着北区10平方公里新区的建成,甘泉堡新型工业材料园的拓展,高新区已成为乌鲁木齐地区最具活力、吸引力的投资创业高地。目前,企业已达2500余家,并聚集着全疆70%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是高新区的主体,发展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要树立“发展第一,服务先行”的执法理念,迎难而上,实现行政定位上的转变。只有突破就执法而执法的传统思维模式,形成以职能来推动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协调和谐发展的新理念,才能真正树立起大局意识,实现科学发展。 (三)工商行政管理自身的需要。高新区目前各类市场主体达5000多家,是一区多园,体现的是总部经济,有美克、广汇等一批著名上市公司和高科技企业,同时还有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小商小贩,即有高科技园区又有全疆最大的美居物流园、家具、建材市场。传统的市场监管重点、难点没有消失,新的违法形式又不断涌现。而且高新区倡导的是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一些企业把高新区视为违法违规的避风港,法制观念相对淡薄,市场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由于人员相对少,面对一区多园,监管面复杂多样的矛盾凸现出来,如何在高新区这个倡导发展、服务理念大环境下履行职能也摆在我们面前,既要有利于发展,又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改变行政执法思维模式,从传统的“重监管、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的行政模式中解脱出来,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手段,特别是柔性管理手段,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工商行政指导之运行模式 (一)确立一个目标。在具体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建立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高新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终极目标,南此而展开指导、提示、劝告、建议、表彰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职能目标服务。 (二)遵循两种程序。我们制定出台了《行政指导程序规定》,着重规范了两种程序。1、重大行政指导项目实施程序。对涉及高新区发展战略、市场监管全局性任务、行政相对人较大权益等重大项目须经调研(宣传)、立项、审议,具体实施和效果评估五个阶段。 2、一般行政指导项目实施程序,对不具有全局性的指导项目一般经过宣传(说服)、合作、指导、接受四个步骤。 (三)推行四项指导机制。1、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领域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围绕“信息公开,提前介入,到期提醒,退出指引”四个主题进行。即:通过分局网站、管委会网站等媒介以政务信息公开为主,同时结合掌握的信息筛取有价值的资料加以分析总结,对外发布,为相对人作为或不作为提供帮助;通过主动、提前示范、预告等行为使相对人在提交材料、填报、申办中实现正确和效率:对即将到期的登记事项、许可证照等,通过以网络、电话、巡查等适当方式予以提醒、提示,指导停业、被吊照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2、在监管执法领域推行查处违法疏导制,围绕“教育为主,重在纠违,苗头预警,首犯不罚”四个主题,一是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指导,加强法规宣传教育,使其趋利避害,自觉、自愿遵守并纠正违法行为。二是通过预先提醒、告知预警、促其整改、消除违法。三是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犯不罚”,改变一查就罚,一罚了之,之后又犯的弊端,并加强事后回访,对处罚案件发放《行政建议书》,促其规范。 3、在规范秩序防范风险领域规范经营劝导制。围绕“导出盲区、依法经营、建章立制、审慎把关”四个主题。我们成立了私个协法律维权中心,聘请了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为法律顾问,定期办班培训,劝导相对人守法经营,避免出现违法。在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在重要商品、重点行业通过座谈、回访、调研等形式,现场指导企业审慎把关,依法经营, 4、在服务经济发展领域推行维权兴企引导制。围绕“守重创牌、消费维权、行业自律、和谐发展”四个主题,坚持不懈地开展商标战略、“守重”创建活动。建立工商、企业联手维权机制,发挥各行业协会倡导自律规范,使企业形成向管理要效率,以品牌提升社会竞争力的和谐共赢发展局面。 (四)因事制宜,突出重点,相继配套出台了对重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商标品牌战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合同监管、无照经营、农资市场、吊销企业执照等七个重点项目行政指导指南。 三、抓住四个关键问题,扎实推
进、实现监管方式由传统型向和谐监管转变 行政指导要求全新的监管理念,我们认真分析高新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现状,抓住在现实管理中用传统管理方式无法解决和实施有效管理,难以产生实效的难点、热点、弱点和重点问题,以这四个关键问题为突破口,实现监管方式的新突破。 (一)抓难点、标本兼治。同区工商所着重针对辖区新建的占地面积为1106亩、建筑面积达71万平方米的全国最大的建材、家装市场之一的美居物流园无照经营的问题,多管齐下。首先送法上门,宣法入户,对市场开办者告知其权利、义务、不得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同时,宣传主体不合法导致市场秩序、经营中诸多后患,特别是对经营户开拓中亚市场维权造成困难等,使其办照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抓热点,以人为本。一是对康地种业等较大的总部设在高新区的农资公司通过上门指导,当面约谈,发放《行政建议书》等形式促使其建立规范的自律制度,从源头把关。而规范的运作也使企业快速成长,康地种业已成为年利润达1700多万元的辐射全国的种子经营龙头企业。二是在美居建材物流同和百花村软件同,从市场开办方入手,指导其建立一整套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机构、机制。通过私个协会,定期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形成了热点投诉及时处置,诚实守信光荣的良好维权机制, (三)抓弱点,综合治理。一是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印发了食品批发企业遵守流通环节电子监管系统须知,同时,向社会公开聘请一批有责任心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二是发挥协会作用,我们相继在大型市场成立了市场协会,通过私个协成立全疆首家流动党员党支部。通过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引领示范。使市场主体知法、守法,并激发带动更多经营者主动参与到抗震救灾、帮困助学、争创文明诚信经营户活动中来。为市场主体信用分层分类监管等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四)抓重点,服务发展。企业是高新区的主体,我们围绕发展这一主题,制定出台并实施了“首犯不罚制”,招商引资“三个提前介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快速通道”机制。利用注册登记信息资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局、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高新区企业注册信息季度公报》,为政府、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为打造“品牌高新区”、“信用高新区”,去年以来,相继开展了高新区知名商标和守重企业评定工作。高新区管委会专门出台决定,对获得知名商标以上荣誉的给予1万元到25万元的奖励。目前高新区注册商标总数量达454件,全疆获得5件全国驰名商标中高新区就占2件,著名商标达17件。这些举措使高新区成为乌鲁木齐地区经济增速最快,最具投资兴业价值的地区之一。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局按照“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服务发展”的方针,全面实施了以非强制性的柔性监管方式为内涵的行政指导新举措,带来了和谐监管的新局面。 一、创新执法理念,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实施行政指导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工商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的本质所在,特别是在地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这样一个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如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到监管执法有为、服务发展有位,在反复研究、深入探讨,借鉴内地省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分局决定将行政指导这一非强制性的柔性监管手段引入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充分发挥行政规则、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建立服务型政府。为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这种背景下就需要行政执法转型,实践也证明,只注重强制命令性手段的那种传统模式的许多弊端已日益暴露出来,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主客观要求。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的行政管理手段,它将平等、民主、协商、可选择等现代行政民主的原则,具体地渗透到现代行政管理操作方式和程序中,使得“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不再是单纯的命令一服从关系,使得行政主体的优势、主动地位和相对方的劣势、被动地位由绝对化转为相对化,并走向平衡,体现了行政民主化的要求,这也是世界性的潮流。 为此,我们在认真学习、领会行政指导其深刻的法理、社会背景和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的基础上,创新执法理念,改变过去单一的以罚为主的执法体制,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措施,以执法促进发展,以职能体现服务,以创新为动力,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实现高新区社会经济和谐、快速发展。 (二)适应高新区定位的需要。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全国54家国家级高新区之一,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自治区实现新型工业化战略的桥头堡。近年来,随着北区10平方公里新区的建成,甘泉堡新型工业材料园的拓展,高新区已成为乌鲁木齐地区最具活力、吸引力的投资创业高地。目前,企业已达2500余家,并聚集着全疆70%的高科技企业,企业是高新区的主体,发展是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要树立“发展第一,服务先行”的执法理念,迎难而上,实现行政定位上的转变。只有突破就执法而执法的传统思维模式,形成以职能来推动社会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协调和谐发展的新理念,才能真正树立起大局意识,实现科学发展。 (三)工商行政管理自身的需要。高新区目前各类市场主体达5000多家,是一区多园,体现的是总部经济,有美克、广汇等一批著名上市公司和高科技企业,同时还有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小商小贩,即有高科技园区又有全疆最大的美居物流园、家具、建材市场。传统的市场监管重点、难点没有消失,新的违法形式又不断涌现。而且高新区倡导的是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一些企业把高新区视为违法违规的避风港,法制观念相对淡薄,市场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由于人员相对少,面对一区多园,监管面复杂多样的矛盾凸现出来,如何在高新区这个倡导发展、服务理念大环境下履行职能也摆在我们面前,既要有利于发展,又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改变行政执法思维模式,从传统的“重监管、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的行政模式中解脱出来,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手段,特别是柔性管理手段,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工商行政指导之运行模式 (一)确立一个目标。在具体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建立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高新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终极目标,南此而展开指导、提示、劝告、建议、表彰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职能目标服务。 (二)遵循两种程序。我们制定出台了《行政指导程序规定》,着重规范了两种程序。1、重大行政指导项目实施程序。对涉及高新区发展战略、市场监管全局性任务、行政相对人较大权益等重大项目须经调研(宣传)、立项、审议,具体实施和效果评估五个阶段。 2、一般行政指导项目实施程序,对不具有全局性的指导项目一般经过宣传(说服)、合作、指导、接受四个步骤。 (三)推行四项指导机制。1、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领域推行登记事务教导制。围绕“信息公开,提前介入,到期提醒,退出指引”四个主题进行。即:通过分局网站、管委会网站等媒介以政务信息公开为主,同时结合掌握的信息筛取有价值的资料加以分析总结,对外发布,为相对人作为或不作为提供帮助;通过主动、提前示范、预告等行为使相对人在提交材料、填报、申办中实现正确和效率:对即将到期的登记事项、许可证照等,通过以网络、电话、巡查等适当方式予以提醒、提示,指导停业、被吊照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2、在监管执法领域推行查处违法疏导制,围绕“教育为主,重在纠违,苗头预警,首犯不罚”四个主题,一是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指导,加强法规宣传教育,使其趋利避害,自觉、自愿遵守并纠正违法行为。二是通过预先提醒、告知预警、促其整改、消除违法。三是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犯不罚”,改变一查就罚,一罚了之,之后又犯的弊端,并加强事后回访,对处罚案件发放《行政建议书》,促其规范。 3、在规范秩序防范风险领域规范经营劝导制。围绕“导出盲区、依法经营、建章立制、审慎把关”四个主题。我们成立了私个协法律维权中心,聘请了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为法律顾问,定期办班培训,劝导相对人守法经营,避免出现违法。在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在重要商品、重点行业通过座谈、回访、调研等形式,现场指导企业审慎把关,依法经营, 4、在服务经济发展领域推行维权兴企引导制。围绕“守重创牌、消费维权、行业自律、和谐发展”四个主题,坚持不懈地开展商标战略、“守重”创建活动。建立工商、企业联手维权机制,发挥各行业协会倡导自律规范,使企业形成向管理要效率,以品牌提升社会竞争力的和谐共赢发展局面。 (四)因事制宜,突出重点,相继配套出台了对重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商标品牌战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合同监管、无照经营、农资市场、吊销企业执照等七个重点项目行政指导指南。 三、抓住四个关键问题,扎实推
进、实现监管方式由传统型向和谐监管转变 行政指导要求全新的监管理念,我们认真分析高新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现状,抓住在现实管理中用传统管理方式无法解决和实施有效管理,难以产生实效的难点、热点、弱点和重点问题,以这四个关键问题为突破口,实现监管方式的新突破。 (一)抓难点、标本兼治。同区工商所着重针对辖区新建的占地面积为1106亩、建筑面积达71万平方米的全国最大的建材、家装市场之一的美居物流园无照经营的问题,多管齐下。首先送法上门,宣法入户,对市场开办者告知其权利、义务、不得为无照经营提供场所。同时,宣传主体不合法导致市场秩序、经营中诸多后患,特别是对经营户开拓中亚市场维权造成困难等,使其办照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抓热点,以人为本。一是对康地种业等较大的总部设在高新区的农资公司通过上门指导,当面约谈,发放《行政建议书》等形式促使其建立规范的自律制度,从源头把关。而规范的运作也使企业快速成长,康地种业已成为年利润达1700多万元的辐射全国的种子经营龙头企业。二是在美居建材物流同和百花村软件同,从市场开办方入手,指导其建立一整套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机构、机制。通过私个协会,定期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形成了热点投诉及时处置,诚实守信光荣的良好维权机制, (三)抓弱点,综合治理。一是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印发了食品批发企业遵守流通环节电子监管系统须知,同时,向社会公开聘请一批有责任心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二是发挥协会作用,我们相继在大型市场成立了市场协会,通过私个协成立全疆首家流动党员党支部。通过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引领示范。使市场主体知法、守法,并激发带动更多经营者主动参与到抗震救灾、帮困助学、争创文明诚信经营户活动中来。为市场主体信用分层分类监管等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四)抓重点,服务发展。企业是高新区的主体,我们围绕发展这一主题,制定出台并实施了“首犯不罚制”,招商引资“三个提前介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快速通道”机制。利用注册登记信息资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局、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高新区企业注册信息季度公报》,为政府、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为打造“品牌高新区”、“信用高新区”,去年以来,相继开展了高新区知名商标和守重企业评定工作。高新区管委会专门出台决定,对获得知名商标以上荣誉的给予1万元到25万元的奖励。目前高新区注册商标总数量达454件,全疆获得5件全国驰名商标中高新区就占2件,著名商标达17件。这些举措使高新区成为乌鲁木齐地区经济增速最快,最具投资兴业价值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