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 公司分立:是一家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在清偿外债或者对债务作出债权人认可的安排之后分成两家或者多家公司的法律制度。
2. 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3. 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
4. 证券期权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
5.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利害关系的利益也是可以通过金钱给付确定的利益。
6.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7. 法定退伙:是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
8. 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称权利义务关系。
9.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0. 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 以承保的形式 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类别。
11.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12.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 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14.内幕交易:以获取复兴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
15.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 以承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16.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破产抵销权:是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
20.责任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
2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
22. 别除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 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24. 票据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 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所为的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附属票据行为。
25. 最大诚信原则当事人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承认对方的权利 当自己表述错误、有重大遗漏或者有隐瞒误导情节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未付息的有价证券。
27.债务人财产: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 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28.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时所有的资产,是投资者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际出资额的总和。
29.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0. 回头背书:又称为还原背书或逆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
31. 期后背书:是于汇票所载到期日届至后所为的背书。
32.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 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时,保险人应当赔偿或交付的最高限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34. 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对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等事项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
一、名词解释
1. 公司分立:是一家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在清偿外债或者对债务作出债权人认可的安排之后分成两家或者多家公司的法律制度。
2. 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3. 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
4. 证券期权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
5.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利害关系的利益也是可以通过金钱给付确定的利益。
6.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7. 法定退伙:是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
8. 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称权利义务关系。
9.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0. 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 以承保的形式 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类别。
11.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12.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 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14.内幕交易:以获取复兴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
15.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 以承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16.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破产抵销权:是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
20.责任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
2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
22. 别除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 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
24. 票据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 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所为的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附属票据行为。
25. 最大诚信原则当事人在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承认对方的权利 当自己表述错误、有重大遗漏或者有隐瞒误导情节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未付息的有价证券。
27.债务人财产: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 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28.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时所有的资产,是投资者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际出资额的总和。
29.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0. 回头背书:又称为还原背书或逆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
31. 期后背书:是于汇票所载到期日届至后所为的背书。
32.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 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时,保险人应当赔偿或交付的最高限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
34. 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对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等事项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