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评析
伍俊斌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部,广东广州510053)
摘要:葛兰西开创了从文化维度界定市民社会的路径,开启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转向。市民社会主要意指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它是统治集团赢得和实施领导权的关键所在。统治权和领导权是两种不同形式的社会权力,无产阶级革命要想从根本上动摇资产阶级统治就必须开展长期的、艰巨的“阵地战”,夺取市民社会的领导权。国家的消亡过程是市民社会完全取代政治社会的过程,它意味着社会大众赢得市民社会真正且持久的领导权。
关键词:葛兰西;市民社会;领导权;国家消亡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9)10-0052-04
20世纪以来,关于市民社会理论的讨论经历了两次高潮。第一次是在20世纪30年代,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葛兰西为代表,参与讨论的主要是一批左翼思想家。第二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以哈贝马斯、柯亨和阿拉托为代表,参与此次讨论的除新左派学者以外,还有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理论家。在这两次讨论中,市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已经发生了改变,由着重从经济维度界定市民社会,转变到主要从文化维度规定市民社会,即不再把市民社会主要视为经济领域,而是主要视为文化批判领域,视为建构公共理性和生成公共伦理的社会自主空间。本文旨在以探究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为基点,剖析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转向。
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Gramsci,1891-1937)是意大利著名的理论家、革命家,意大利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应用于意大利的革命实践之中,由于深深植根于西方社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场域,葛兰西的理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正由于此,他的思想在20世纪中后期产生了巨大影响。市民社会概念就是葛兰西富有原创性的核心概念之一。他在《狱中札记》(PrisonNotebook)中所阐发的市民社会思想,开创了着重从文化意义上界定市民社会的路径,构成了他之后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坐标,并由此催生了一种全新的市民社会理论传统、开启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转向。
二是市民社会(civilsociety)。两者以不同的权力形式履行国家的统治职能,前者实施直接的强制性权力,后者则实施基于民众同意之上的“文化领导权”(culturalhegemony,或译‘文化霸权’)。葛兰西提出了国家概念的著名公式: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国家的一般概念中有应该属于市民社会概念的某些成分(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换句话说,国家是披上了强制的甲胄的领导权)。”[1]在这里葛兰西赋予国家概念以全新的内涵,他超出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现代市民社会理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也超出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专指政治社会那种国家概念,而将市民社会也纳入国家范畴。葛兰西认为,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这两部分构成上层建筑的两大领域,“目前我们能确定上层建筑的两个主要层面: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被称作‘民间的’社会组织的集合体,另一个则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层面,一方面对应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的‘领导权’职能,另一方面对应于通过国家和合法的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理’职能。这些职能都是有组织且相互关联的。”[2]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葛兰西把国家分为广义的国家和狭义的国家,广义的国家包括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两个层面,狭义的国家则专指政治社会。
葛兰西从上层建筑层面提出市民社会,并赋予其全新的内涵。市民社会主要是指不属于政治社会的各种社会组织,其功能在于形成社会的文化价值和道德形态,它是全部的文化系统和意识形态,它不属于经济基础,而属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主要意指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其载体主要是各种民间组织,包括政党、工会、学校、教会、新闻机构以及公民团体,它们构成了市民社会的主要存在形式。政治社会则指传统意义上的政治机器,包括行政机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统治阶级用于维护其统治的强制性工具。正如博比奥所指出的,“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所包括的不是‘整个物质关系’,而是整个思想文化关系,不是‘整个商业和工
一、市民社会概念
“市民社会”是葛兰西哲学体系中的一个核心范畴,他的市民社会概念是在其国家学说中得到论证的。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不属于经济基础领域,而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国家领域,因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已具有了整体意义,它实际上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政治社会(politicalsociety),其
业关系’,而是整个知识和精神生活。”[3]这也是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的主要区别之所在。马克思着重从经济基础角度理解市民社会,把市民社会视为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视为政治国家的决定因素;而葛兰西着重从文化关系、意识形态功能分析市民社会,把市民社会视为统治集团赢得和实施领导权的关键所在。但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把市民社会视为历史发展的能动的、积极的、决定的因素,这同黑格尔把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政治国家视为能动的、决定的因素区别开来。事实上,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同时受到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巨大影响,对于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的本源作用以及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论断,葛兰西是深表认同的,同时对于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论述的市民社会的社会中介组织性质和伦理精神功能,被葛兰西奉为圭臬。黑格尔把市民社会视为家庭和国家(政治社会)之间的中介性环节,且市民社会正是通过同业公会过渡到国家的,他还从道德和文化维度强调市民社会的功能,“除家庭外,同业公会是构成国家的基于市民社会的第二个伦理根源”,“市民社会在其中表现为伦理性的那些(法规)制度”,“这些法规构成特殊领域中的国家制度,即发展了和实现了的合理性,因此它们构成巩固的国家基础,以及个人对国家的信任和忠诚的基础;它们是公共自由的支柱”。
[4]
东的《哲学的贫困》而致信帕·瓦·安年科夫时就明确指出,“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7]而且葛兰西强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的市民社会的积极意义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经济基础的最终决定作用。
分析葛兰西创立市民社会理论的时代背景将有助于我们更准确、更深刻地把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及其异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的缘由所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是对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历史经验的反思,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则是对20世纪垄断资本主义历史经验的反思。葛兰西是在改变了的时代背景下求解市民社会理论和革命道路问题,葛兰西敏锐地觉察到了在他所处的时代,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已得到了主要来自意识形态力量的强大支撑,他反对照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反对西欧走苏俄式的革命道路,主张从经济批判走向文化批判,强调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重要功能。与其说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背离了唯物史观,不如说葛兰西非教条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他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马克思对文化、精神生活等思想上层建筑论证不够的缺陷,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唯物抑或唯心的思维框架对其妄加评论,给其戴上某种主义的帽子,从而全面肯定抑或全盘否定。尤为重要的是,葛兰西从文化角度界定市民社会,批判和纠正了当时非常盛行的两种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马克思之后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在解读和阐发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时出现了两种理论上的偏差:一种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经济关系领域完全等同起来,把经济活动视为历史发展中唯一起作用的、能动的、积极的因素,导致经济决定论(如在葛兰西的时代,第二国际以及布哈林等人就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作了庸俗化、简单化的理解);另一种是将国家等同于强制性机器或专政机关,忽视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片面突出其阶级统治和政治统治功能,过分强调其暴力职能,导致暴力国家学说。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对这两种理论偏差的批判和纠正,他既反对仅局限于经济关系来说明历史,注重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的因素;也拒绝把国家等同于强制性机器,反对把国家职能仅归结为阶级统治和暴力职能。
[5]
同业公会是指产业等级中依据特殊技能
而形成的团体,只有通过同业公会才能实现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葛兰西显然受到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特别是同业公会概念和功能的影响,他正是沿着这一路径没有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关系和需要的体系,而是界定为对经济关系和需要的体系加以调控和引导的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道德规范。
对于葛兰西从不同于甚至在表面上迥异于马克思所侧重的维度把握市民社会,学界一直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由于葛兰西过分强调市民社会的文化意义而剔除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所内含的经济意义,因此他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有学者进一步认为,葛兰西实际上背离了马克思,背离了唯物史观。
[5]
这两种观点都是值得
商榷的。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假定了一种先在的市民社会概念,即只能从经济关系维度规定市民社会,并以此为前提和标准评判其它市民社会概念。无论从市民社会的历史演变、范式转换、复杂意蕴,还是当下思想界的讨论来看,这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市民社会乃是一个比我们乍看起来所想到的要远为复杂和多面的概念”,“要在有关书籍中寻找关于市民社会的清晰定义自然是徒劳的”。
[6]
在葛兰西看来,
广义的国家作为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统一体,一方面代表专制政权,另一方面又代表同意之邦;一方面实施暴力压制,另一方面又进行教育引导;一方面驾驭着政治强权,另一方面又主导着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一方面实施阶级统治职能,另一方面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从市民社会概
念的历史演变看,不同时期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不尽相同的基本内涵,反映了不同的经验事实,表达了不同的理论诉求,展现了不同的时代精神。第二种观点认为,葛兰西从上层建筑角度规定市民社会,违背了马克思着重于从经济基础界定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路线,从而走向了唯心史观。的确,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过分突显了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的功能,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也是具有多重含义的,他的市民社会并不能完全等同于经济基础,也包括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私人等级,有时甚至包括家庭。马克思在批判蒲鲁
二、市民社会与领导权
葛兰西充分认识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者关系的复杂性,反对对马克思主义作机械决定论的还原主义和宿命论解释。他认为,经济结构与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是单向的和唯一的,一个民族的历史并非仅靠经济事实就能加以说明,要完成解释其原因这个错综复杂的任务,就必须对所有的精神和实践活动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葛兰西把
核心关注点从经济基础转向了上层建筑。他认为,一个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取得对其他阶级的统治地位,就必须赢得领导权,领导权是获得政权和维持政权的先决条件。领导权是标志一些阶级同其他社会力量的关系的范畴,一个获得了领导权的阶级是一个经由政治和意识形态斗争同其他阶级和社会力量建立起联盟的阶级,并在这个联盟中它的领导地位受到其他阶级的欣然同意。
[8]
值观念,自觉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基于此,葛兰西指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必须严肃对待资本主义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政权固然重要,但文化领导权更为根本,因为资本主义的文化霸权体系已深深扎根于市民社会之中,它已构筑起一座座坚固的堡垒,使得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赢得了社会多数阶层的支持,从而使其统治拥有了比较深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不同于苏俄式的东方革命,其首要任务并不是直接夺取国家政权,而是先在市民社会的各领域逐渐瓦解、破坏资产阶级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然后才有可能适时掌握国家政权。他进一步阐释了东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问题,东方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战略是“运动战”,就是直接向敌对力量发起正面进攻,以夺取国家政权为首要目的;西方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战略则是“阵地战”,它不正面出击,不以直接夺取国家政权为目的,而是坚守市民社会阵地并逐步扩大,以赢得市民社会的领导权为首要目标,再伺机获取国家政权。他着重分析了“阵地战”这种革命战略,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级不仅控制着国家机器,而且牢固地掌握着市民社会的领导权,相对于国家机器,成熟的市民社会对维护其阶级统治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国家的政治机器只是外围的壕沟,壕沟之内是市民社会的坚固碉堡,它能承受各种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甚至政治危机的打击,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基础。在此境况中,无产阶级革命就难以通过正面进攻的“运动战”方式取得最终胜利,因为即使无产阶级通过“运动战”迅速打开了缺口,但国家的政治机器只是外围的壕沟,资产阶级对市民社会的领导权依然存在,资产阶级这个坚固的阵地随时有可能摧毁无产阶级的政权,这意味着无产阶级并没有取得根本胜利。
[10]
葛兰西没有否定
政权更迭要以经济基础的变革为前提,“事实上,在任何特定时候,政治都是基础中发展趋向的反映”,但他同时认为,“这些趋向却并不必定得到实现”,“并非每一个政治行动都是由基础所直接决定的”,他进一步指出,“认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每一个波动都可被表述和解释成是基础的直接表现的主张,在理论上应当被当作原始的幼稚病来加以驳斥。”[9]
葛兰西开创性地把社会权力分为两种形式,即统治权与领导权。前者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机器对社会执掌政权的形式来实行统治,而后者则借助于知识和道德领导,即通过赢得社会多数阶级、多数阶层的普遍认同的方式赢得社会权力,并对社会进行领导;前者对应于政治社会,后者对应于市民社会。赢得领导权的关键是通过教育使社会个体建立起对已经上升或即将上升为主导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普遍信仰,即领导权的确立要求建立一种具有共同社会道德语言的制度和价值体系,要求在意识形态领域确立新的认知方式和价值标准。葛兰西对市民社会与领导权的独特理解与他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道路的探索密切相关,葛兰西反对将俄国的革命模式机械地照搬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实践中,因为两者的具体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在东方专制国家,如俄国,政治领导权比文化领导权起着更为根本的作用,但西方的情形则正好相反,文化领导权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东方,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还处于初生而未形成的状态。在西方,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调整了的相互关系。假使国家开始动摇,市民社会这个坚固的结构立即出面。国家只是前进的堑壕,在它后面有工事和地堡坚固的链条”。
[1]
要从根本上动摇资产阶级统治就必须夺取市民社
会的领导权,即取得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历史过程,这是一场艰巨的阵地战。
葛兰西关于市民社会与领导权关系的理论,突出强调了上层建筑自身的生成尤其是思想上层建筑即意识形态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统治阶级支配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也就掌握了领导权,使人们在精神上自觉服从于其政治统治,从而确保了国家政权的稳固。市民社会通过文化教化、道德熏陶而建立起意见的一致,形成社会共识和认同感,藉此一个阶级才能获得真正的领导权,政治国家必须建立在市民社会之上才能维持其统治的合法性与持久性,否则只能凭借强制力对社会进行统治,这种统治是无法持久的。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和互动中,市民社会具有积极内蕴,而政治国家则带有消极性质。葛兰西不是把意识形态仅仅视为政治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有意识的欺骗,被统治者受骗,而是将意识形态视为社会有机系统的一个重要部分,一种客观现实,而非少数统治者的主观阴谋。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种领导权本身内在地掩盖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实质,使人们在无意识中被同化,自觉服从其统治。
[10]
葛兰西认为,意
识形态和文化领导权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结构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政治社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领导者对作为被统治阶级的被领导者实施领导权。一个“社会集团可以而且甚至应该在夺取到国家政权之先就以领导者的身分出现(这就是夺取政权本身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尔后这个集团取得政权,即使很巩固地掌握着它,成了统治者,同时也应该是一个‘领导的’集团。”[1]换言之,一个阶级要想获取政权,它就必须首先确立起自己在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而且即使这个阶级已经取得了政权并且牢牢掌握着政权,它也还必须继续保持这种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这样才能维护其阶级统治地位,维持社会稳定。葛兰西所强调的“领导权”主要是在意识形态(包括文化、精神、道德等方面)的意义上来使用的,是指统治阶级通过政党、工会、学校、教会、新闻机构等社会团体,以文化、教育、宗教、传媒、习俗等为媒介,对市民社会行使一种文化、道德的引导和规约,从而使被统治阶级自觉认同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价
葛兰西的此番分析是独特且深刻的,他关于西方发达
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战略的观点也是颇有见地的,即注重意识形态的革命,强调革命中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但他有时过分地突显了意识形态的这种能动作用,甚至有时在某种程度上将其视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要素,而低估甚至忽视了经济基础和国家政权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可能,才为国家的消亡创造了前提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市民社会将同国家一起消亡,代替它们的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而葛兰西则认为这是一个市民社会完全取代政治社会的过程,市民社会本身并不会随之消亡,这一差别根源于马克思、恩格斯与葛兰西对市民社会基本内涵理解的分歧。
葛兰西在西方被称为“上层建筑理论家”。他把自己理论探索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意识形态、国家等上层建筑问题上,他从新的维度提出了独树一帜的市民社会理论,开创了当代市民社会的理论传统。他对意识形态及其重要作用的分析,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战略的阐释,对国家职能、权力及其消亡的探索,为我们认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但葛兰西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社会经济因素的最终决定性意义,没有从经济基础这个根本原因考察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从而无法全面揭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这不能不说是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体系的一个重大缺陷。参考文献:
[1]〔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M].葆煦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2]AntonioGramsci.SelectionfromPrisonNotebooks[M].
三、市民社会与国家消亡
葛兰西认为,国家的消亡过程就是政治社会的消亡过程,是市民社会完全取代政治社会、国家回归社会的过程。即政治社会被重新吸纳到市民社会之中,社会生活中的强制性因素逐渐弱化,“国家强制的一面将由于确立起来了被调整了的社会(即伦理社会或市民社会)的越来越多的因素而结束自己。”“国家和法律由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并且即将被市民社会所吸收而成了无用的东西。”[1]葛兰西把吸纳了政治社会的未来的市民社会视为以共同的文化和道德价值为基础的伦理社会,国家的存在本身既需要人们的同意,也代表着强制,一旦社会发展到完全确立在人们同意的基础上的时候,以强制性为根本特征的政治社会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本身就成为无用的东西,它将消融在市民社会之中。恩格斯指出,“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统治阶级和根源于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个体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二者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
[11]
editedandtranslatedbyQuintinHoareandGeoffreyNowellSmith.London:Lawrence&Wishart,1971.
[3]〔意〕朱塞佩·瓦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的解释[A].萨尔沃·马斯泰罗内主编.一个未完成的政治思索:葛兰西的[C].黄华光,徐力源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即国家的消亡意味着其镇压被统治阶级的职能的弱化直
至最终消失,这是葛兰西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问题的一致之处,但他们对国家消亡的条件的分析却不尽相同。马克思在阐释国家最终消亡的共产主义社会时指出,“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2]导致国家最终消亡的条件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级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被彻底铲除,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国家消亡的条件的分析着重于国家的根源与实质,着重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他们的分析同时也是全面的,既包括经济的、也包括政治的和文化的。葛兰西则着重从文化和心理机制探索国家消亡的条件,他突出了文化、精神层面的高度发展,认为一旦社会大众赢得市民社会真正而持久的领导权,政治社会的强力统治也就没有必要,社会的权力将消融于市民社会各种自治团体的自我管理,它同时意味着一个自觉自愿地共同自我管理、自我调控的伦理社会的诞生。但葛兰西相对忽略了经济基础这个根本条件,而正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才使得阶级的消灭成为
2000.
[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5]李佃来.葛兰西与当代市民社会理论传统[J].学术月刊,2004,(1).
[6]〔英〕查尔斯·泰勒.市民社会的模式[A].冯青虎,邓正来译.J.C.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历山大主编.国家与市民社会—[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7]〔德〕马克思.马克思致帕·瓦·安年科夫[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毛韵译.葛兰西:政治家囚徒和理论家[M].北京:求实出版社,
1987.
[9]〔意〕葛兰西.实践哲学[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
[10]王元.葛兰西“市民社会”国家观述评[J].福建学刊,1995,(3).[11]〔德〕恩格斯.反杜林论[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德〕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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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瑞中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评析
伍俊斌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部,广东广州510053)
摘要:葛兰西开创了从文化维度界定市民社会的路径,开启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转向。市民社会主要意指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它是统治集团赢得和实施领导权的关键所在。统治权和领导权是两种不同形式的社会权力,无产阶级革命要想从根本上动摇资产阶级统治就必须开展长期的、艰巨的“阵地战”,夺取市民社会的领导权。国家的消亡过程是市民社会完全取代政治社会的过程,它意味着社会大众赢得市民社会真正且持久的领导权。
关键词:葛兰西;市民社会;领导权;国家消亡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9)10-0052-04
20世纪以来,关于市民社会理论的讨论经历了两次高潮。第一次是在20世纪30年代,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葛兰西为代表,参与讨论的主要是一批左翼思想家。第二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以哈贝马斯、柯亨和阿拉托为代表,参与此次讨论的除新左派学者以外,还有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理论家。在这两次讨论中,市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已经发生了改变,由着重从经济维度界定市民社会,转变到主要从文化维度规定市民社会,即不再把市民社会主要视为经济领域,而是主要视为文化批判领域,视为建构公共理性和生成公共伦理的社会自主空间。本文旨在以探究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为基点,剖析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转向。
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Gramsci,1891-1937)是意大利著名的理论家、革命家,意大利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西方马克思主义早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应用于意大利的革命实践之中,由于深深植根于西方社会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场域,葛兰西的理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正由于此,他的思想在20世纪中后期产生了巨大影响。市民社会概念就是葛兰西富有原创性的核心概念之一。他在《狱中札记》(PrisonNotebook)中所阐发的市民社会思想,开创了着重从文化意义上界定市民社会的路径,构成了他之后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坐标,并由此催生了一种全新的市民社会理论传统、开启了市民社会理论的当代转向。
二是市民社会(civilsociety)。两者以不同的权力形式履行国家的统治职能,前者实施直接的强制性权力,后者则实施基于民众同意之上的“文化领导权”(culturalhegemony,或译‘文化霸权’)。葛兰西提出了国家概念的著名公式: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国家的一般概念中有应该属于市民社会概念的某些成分(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换句话说,国家是披上了强制的甲胄的领导权)。”[1]在这里葛兰西赋予国家概念以全新的内涵,他超出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现代市民社会理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也超出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专指政治社会那种国家概念,而将市民社会也纳入国家范畴。葛兰西认为,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这两部分构成上层建筑的两大领域,“目前我们能确定上层建筑的两个主要层面: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被称作‘民间的’社会组织的集合体,另一个则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层面,一方面对应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的‘领导权’职能,另一方面对应于通过国家和合法的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理’职能。这些职能都是有组织且相互关联的。”[2]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葛兰西把国家分为广义的国家和狭义的国家,广义的国家包括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两个层面,狭义的国家则专指政治社会。
葛兰西从上层建筑层面提出市民社会,并赋予其全新的内涵。市民社会主要是指不属于政治社会的各种社会组织,其功能在于形成社会的文化价值和道德形态,它是全部的文化系统和意识形态,它不属于经济基础,而属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主要意指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其载体主要是各种民间组织,包括政党、工会、学校、教会、新闻机构以及公民团体,它们构成了市民社会的主要存在形式。政治社会则指传统意义上的政治机器,包括行政机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统治阶级用于维护其统治的强制性工具。正如博比奥所指出的,“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所包括的不是‘整个物质关系’,而是整个思想文化关系,不是‘整个商业和工
一、市民社会概念
“市民社会”是葛兰西哲学体系中的一个核心范畴,他的市民社会概念是在其国家学说中得到论证的。葛兰西认为,市民社会不属于经济基础领域,而属于上层建筑领域、国家领域,因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已具有了整体意义,它实际上由两部分构成,其一是政治社会(politicalsociety),其
业关系’,而是整个知识和精神生活。”[3]这也是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的主要区别之所在。马克思着重从经济基础角度理解市民社会,把市民社会视为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视为政治国家的决定因素;而葛兰西着重从文化关系、意识形态功能分析市民社会,把市民社会视为统治集团赢得和实施领导权的关键所在。但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把市民社会视为历史发展的能动的、积极的、决定的因素,这同黑格尔把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政治国家视为能动的、决定的因素区别开来。事实上,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同时受到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巨大影响,对于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的本源作用以及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论断,葛兰西是深表认同的,同时对于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论述的市民社会的社会中介组织性质和伦理精神功能,被葛兰西奉为圭臬。黑格尔把市民社会视为家庭和国家(政治社会)之间的中介性环节,且市民社会正是通过同业公会过渡到国家的,他还从道德和文化维度强调市民社会的功能,“除家庭外,同业公会是构成国家的基于市民社会的第二个伦理根源”,“市民社会在其中表现为伦理性的那些(法规)制度”,“这些法规构成特殊领域中的国家制度,即发展了和实现了的合理性,因此它们构成巩固的国家基础,以及个人对国家的信任和忠诚的基础;它们是公共自由的支柱”。
[4]
东的《哲学的贫困》而致信帕·瓦·安年科夫时就明确指出,“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7]而且葛兰西强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的市民社会的积极意义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经济基础的最终决定作用。
分析葛兰西创立市民社会理论的时代背景将有助于我们更准确、更深刻地把握其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及其异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的缘由所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是对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历史经验的反思,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则是对20世纪垄断资本主义历史经验的反思。葛兰西是在改变了的时代背景下求解市民社会理论和革命道路问题,葛兰西敏锐地觉察到了在他所处的时代,资产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已得到了主要来自意识形态力量的强大支撑,他反对照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反对西欧走苏俄式的革命道路,主张从经济批判走向文化批判,强调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重要功能。与其说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背离了唯物史观,不如说葛兰西非教条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他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马克思对文化、精神生活等思想上层建筑论证不够的缺陷,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唯物抑或唯心的思维框架对其妄加评论,给其戴上某种主义的帽子,从而全面肯定抑或全盘否定。尤为重要的是,葛兰西从文化角度界定市民社会,批判和纠正了当时非常盛行的两种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马克思之后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在解读和阐发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时出现了两种理论上的偏差:一种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经济关系领域完全等同起来,把经济活动视为历史发展中唯一起作用的、能动的、积极的因素,导致经济决定论(如在葛兰西的时代,第二国际以及布哈林等人就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作了庸俗化、简单化的理解);另一种是将国家等同于强制性机器或专政机关,忽视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片面突出其阶级统治和政治统治功能,过分强调其暴力职能,导致暴力国家学说。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对这两种理论偏差的批判和纠正,他既反对仅局限于经济关系来说明历史,注重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的因素;也拒绝把国家等同于强制性机器,反对把国家职能仅归结为阶级统治和暴力职能。
[5]
同业公会是指产业等级中依据特殊技能
而形成的团体,只有通过同业公会才能实现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葛兰西显然受到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特别是同业公会概念和功能的影响,他正是沿着这一路径没有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关系和需要的体系,而是界定为对经济关系和需要的体系加以调控和引导的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道德规范。
对于葛兰西从不同于甚至在表面上迥异于马克思所侧重的维度把握市民社会,学界一直存有争议。有学者认为,由于葛兰西过分强调市民社会的文化意义而剔除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所内含的经济意义,因此他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不完整和不全面的。有学者进一步认为,葛兰西实际上背离了马克思,背离了唯物史观。
[5]
这两种观点都是值得
商榷的。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假定了一种先在的市民社会概念,即只能从经济关系维度规定市民社会,并以此为前提和标准评判其它市民社会概念。无论从市民社会的历史演变、范式转换、复杂意蕴,还是当下思想界的讨论来看,这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市民社会乃是一个比我们乍看起来所想到的要远为复杂和多面的概念”,“要在有关书籍中寻找关于市民社会的清晰定义自然是徒劳的”。
[6]
在葛兰西看来,
广义的国家作为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的统一体,一方面代表专制政权,另一方面又代表同意之邦;一方面实施暴力压制,另一方面又进行教育引导;一方面驾驭着政治强权,另一方面又主导着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一方面实施阶级统治职能,另一方面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从市民社会概
念的历史演变看,不同时期的市民社会概念具有不尽相同的基本内涵,反映了不同的经验事实,表达了不同的理论诉求,展现了不同的时代精神。第二种观点认为,葛兰西从上层建筑角度规定市民社会,违背了马克思着重于从经济基础界定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路线,从而走向了唯心史观。的确,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过分突显了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的功能,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也是具有多重含义的,他的市民社会并不能完全等同于经济基础,也包括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私人等级,有时甚至包括家庭。马克思在批判蒲鲁
二、市民社会与领导权
葛兰西充分认识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者关系的复杂性,反对对马克思主义作机械决定论的还原主义和宿命论解释。他认为,经济结构与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是单向的和唯一的,一个民族的历史并非仅靠经济事实就能加以说明,要完成解释其原因这个错综复杂的任务,就必须对所有的精神和实践活动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葛兰西把
核心关注点从经济基础转向了上层建筑。他认为,一个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取得对其他阶级的统治地位,就必须赢得领导权,领导权是获得政权和维持政权的先决条件。领导权是标志一些阶级同其他社会力量的关系的范畴,一个获得了领导权的阶级是一个经由政治和意识形态斗争同其他阶级和社会力量建立起联盟的阶级,并在这个联盟中它的领导地位受到其他阶级的欣然同意。
[8]
值观念,自觉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基于此,葛兰西指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必须严肃对待资本主义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政权固然重要,但文化领导权更为根本,因为资本主义的文化霸权体系已深深扎根于市民社会之中,它已构筑起一座座坚固的堡垒,使得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赢得了社会多数阶层的支持,从而使其统治拥有了比较深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不同于苏俄式的东方革命,其首要任务并不是直接夺取国家政权,而是先在市民社会的各领域逐渐瓦解、破坏资产阶级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然后才有可能适时掌握国家政权。他进一步阐释了东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问题,东方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战略是“运动战”,就是直接向敌对力量发起正面进攻,以夺取国家政权为首要目的;西方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战略则是“阵地战”,它不正面出击,不以直接夺取国家政权为目的,而是坚守市民社会阵地并逐步扩大,以赢得市民社会的领导权为首要目标,再伺机获取国家政权。他着重分析了“阵地战”这种革命战略,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级不仅控制着国家机器,而且牢固地掌握着市民社会的领导权,相对于国家机器,成熟的市民社会对维护其阶级统治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基础,国家的政治机器只是外围的壕沟,壕沟之内是市民社会的坚固碉堡,它能承受各种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甚至政治危机的打击,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基础。在此境况中,无产阶级革命就难以通过正面进攻的“运动战”方式取得最终胜利,因为即使无产阶级通过“运动战”迅速打开了缺口,但国家的政治机器只是外围的壕沟,资产阶级对市民社会的领导权依然存在,资产阶级这个坚固的阵地随时有可能摧毁无产阶级的政权,这意味着无产阶级并没有取得根本胜利。
[10]
葛兰西没有否定
政权更迭要以经济基础的变革为前提,“事实上,在任何特定时候,政治都是基础中发展趋向的反映”,但他同时认为,“这些趋向却并不必定得到实现”,“并非每一个政治行动都是由基础所直接决定的”,他进一步指出,“认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每一个波动都可被表述和解释成是基础的直接表现的主张,在理论上应当被当作原始的幼稚病来加以驳斥。”[9]
葛兰西开创性地把社会权力分为两种形式,即统治权与领导权。前者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机器对社会执掌政权的形式来实行统治,而后者则借助于知识和道德领导,即通过赢得社会多数阶级、多数阶层的普遍认同的方式赢得社会权力,并对社会进行领导;前者对应于政治社会,后者对应于市民社会。赢得领导权的关键是通过教育使社会个体建立起对已经上升或即将上升为主导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普遍信仰,即领导权的确立要求建立一种具有共同社会道德语言的制度和价值体系,要求在意识形态领域确立新的认知方式和价值标准。葛兰西对市民社会与领导权的独特理解与他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道路的探索密切相关,葛兰西反对将俄国的革命模式机械地照搬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实践中,因为两者的具体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在东方专制国家,如俄国,政治领导权比文化领导权起着更为根本的作用,但西方的情形则正好相反,文化领导权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东方,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还处于初生而未形成的状态。在西方,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着调整了的相互关系。假使国家开始动摇,市民社会这个坚固的结构立即出面。国家只是前进的堑壕,在它后面有工事和地堡坚固的链条”。
[1]
要从根本上动摇资产阶级统治就必须夺取市民社
会的领导权,即取得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历史过程,这是一场艰巨的阵地战。
葛兰西关于市民社会与领导权关系的理论,突出强调了上层建筑自身的生成尤其是思想上层建筑即意识形态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认为统治阶级支配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也就掌握了领导权,使人们在精神上自觉服从于其政治统治,从而确保了国家政权的稳固。市民社会通过文化教化、道德熏陶而建立起意见的一致,形成社会共识和认同感,藉此一个阶级才能获得真正的领导权,政治国家必须建立在市民社会之上才能维持其统治的合法性与持久性,否则只能凭借强制力对社会进行统治,这种统治是无法持久的。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和互动中,市民社会具有积极内蕴,而政治国家则带有消极性质。葛兰西不是把意识形态仅仅视为政治统治的工具,是统治者有意识的欺骗,被统治者受骗,而是将意识形态视为社会有机系统的一个重要部分,一种客观现实,而非少数统治者的主观阴谋。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种领导权本身内在地掩盖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实质,使人们在无意识中被同化,自觉服从其统治。
[10]
葛兰西认为,意
识形态和文化领导权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结构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政治社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领导者对作为被统治阶级的被领导者实施领导权。一个“社会集团可以而且甚至应该在夺取到国家政权之先就以领导者的身分出现(这就是夺取政权本身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尔后这个集团取得政权,即使很巩固地掌握着它,成了统治者,同时也应该是一个‘领导的’集团。”[1]换言之,一个阶级要想获取政权,它就必须首先确立起自己在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而且即使这个阶级已经取得了政权并且牢牢掌握着政权,它也还必须继续保持这种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这样才能维护其阶级统治地位,维持社会稳定。葛兰西所强调的“领导权”主要是在意识形态(包括文化、精神、道德等方面)的意义上来使用的,是指统治阶级通过政党、工会、学校、教会、新闻机构等社会团体,以文化、教育、宗教、传媒、习俗等为媒介,对市民社会行使一种文化、道德的引导和规约,从而使被统治阶级自觉认同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价
葛兰西的此番分析是独特且深刻的,他关于西方发达
国家无产阶级的革命战略的观点也是颇有见地的,即注重意识形态的革命,强调革命中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但他有时过分地突显了意识形态的这种能动作用,甚至有时在某种程度上将其视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要素,而低估甚至忽视了经济基础和国家政权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可能,才为国家的消亡创造了前提条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市民社会将同国家一起消亡,代替它们的将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而葛兰西则认为这是一个市民社会完全取代政治社会的过程,市民社会本身并不会随之消亡,这一差别根源于马克思、恩格斯与葛兰西对市民社会基本内涵理解的分歧。
葛兰西在西方被称为“上层建筑理论家”。他把自己理论探索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意识形态、国家等上层建筑问题上,他从新的维度提出了独树一帜的市民社会理论,开创了当代市民社会的理论传统。他对意识形态及其重要作用的分析,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革命战略的阐释,对国家职能、权力及其消亡的探索,为我们认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但葛兰西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社会经济因素的最终决定性意义,没有从经济基础这个根本原因考察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从而无法全面揭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这不能不说是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体系的一个重大缺陷。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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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ntonioGramsci.SelectionfromPrisonNotebooks[M].
三、市民社会与国家消亡
葛兰西认为,国家的消亡过程就是政治社会的消亡过程,是市民社会完全取代政治社会、国家回归社会的过程。即政治社会被重新吸纳到市民社会之中,社会生活中的强制性因素逐渐弱化,“国家强制的一面将由于确立起来了被调整了的社会(即伦理社会或市民社会)的越来越多的因素而结束自己。”“国家和法律由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并且即将被市民社会所吸收而成了无用的东西。”[1]葛兰西把吸纳了政治社会的未来的市民社会视为以共同的文化和道德价值为基础的伦理社会,国家的存在本身既需要人们的同意,也代表着强制,一旦社会发展到完全确立在人们同意的基础上的时候,以强制性为根本特征的政治社会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本身就成为无用的东西,它将消融在市民社会之中。恩格斯指出,“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统治阶级和根源于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个体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二者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
[11]
editedandtranslatedbyQuintinHoareandGeoffreyNowellSmith.London:Lawrence&Wishart,1971.
[3]〔意〕朱塞佩·瓦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的解释[A].萨尔沃·马斯泰罗内主编.一个未完成的政治思索:葛兰西的[C].黄华光,徐力源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即国家的消亡意味着其镇压被统治阶级的职能的弱化直
至最终消失,这是葛兰西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问题的一致之处,但他们对国家消亡的条件的分析却不尽相同。马克思在阐释国家最终消亡的共产主义社会时指出,“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2]导致国家最终消亡的条件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级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被彻底铲除,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国家消亡的条件的分析着重于国家的根源与实质,着重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他们的分析同时也是全面的,既包括经济的、也包括政治的和文化的。葛兰西则着重从文化和心理机制探索国家消亡的条件,他突出了文化、精神层面的高度发展,认为一旦社会大众赢得市民社会真正而持久的领导权,政治社会的强力统治也就没有必要,社会的权力将消融于市民社会各种自治团体的自我管理,它同时意味着一个自觉自愿地共同自我管理、自我调控的伦理社会的诞生。但葛兰西相对忽略了经济基础这个根本条件,而正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才使得阶级的消灭成为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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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