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择校现象的调查研究

关于择校现象的调查研究

“择校”是指学生对自己就学的学校或家长对自己子女就读学校得选择,其实质就是打破学区下的户口限制,放弃“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跨学区就读的另外一种入学方式。主要包括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的选择。

下面对于择校随机采访了50位学生家长,结果如下:

1、您的孩子高中会在哪里就读?

2、什么原因导致您为孩子选择外地的学校(可多选)?

随机调查的结果虽然不能代表全部学生家长的意见,但却可以反映大部分家长的想法与态度: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与教育资源,很大一部分家长最终选择了让孩子到外地就读。

近年来,我国择校大风盛行,随之而起的各种教育文化现象屡见不鲜,不论是高官政要还是普通民众,都想让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然而,教育的发展出现这种状况,只是社会进步而带来的产物吗?或者说是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变异,国家的政策出现了偏差而导致了这种问题的出现?

下面就我国“择校”现象的出现从择校的现状、出现的原因、引发的后果以及合理的对策等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一、我国中小学择校面临的现状

择校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作为当今社会极度流行的教育选择趋势,研究其在我国面临的现状也尤为重要。

国家教委于1995年4月25日颁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 后又再次明确提出,要在两年内解决京、津、沪和各省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问题,对于分步到位解决择校生问题的省市,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在近两年内限期取消择校生的具体步骤,在择校生人数和学校数量上都要逐年减少直至消除,并且要纠正一次收缴一年以上择校费的作法。同时,要坚决制止各种以权谋私的“条子生”和“关系生”。[1]许多地方采取了一些办法和措施,部分城市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不少地方,择校大战却是愈演愈烈。尽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但由于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以行政区的旗(县、区)为基本单位的,区域之间或同一行政区域之内校际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城乡之间,城市内的中心城区和城市的边缘地区间学校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公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资力量,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希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们都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给孩子进行教育投资。虽然说小学和初中阶段为义务教育,但为了能让孩子进一所好一些的学校,以便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家长们各出奇招,有的化费很多的钱把孩子“买”进好学校,有的干脆学“孟母三迁”把家安在重点学校的旁边,按照地段生的条件就地入学。

自1993年以来,大中城市的“择校”潮 一浪高过一浪。愈演愈烈的择校潮甚至培育了一个很不规范的“地下教育市场”,从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甚至被人称为义务教育的虚无化。

二、“择校”现象出现的原因。

择校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有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方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它是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而实质上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工作中的综合反映。

1、从家长的角度来看。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把需要中心转移到精神生活中来,于是人们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越来越热切。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教育质量好的学校,甚至许多工薪阶层的家长不惜“高价”换取对子女“高质量的教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对高质

量教育需求不断增长,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

2、从学校的角度来看。

(1)、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地方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来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总能得到“特殊关照”,而那些原本办学条件较差、地理位置偏僻的学校则处于“饥饿”状态。长此以往,就使得基础好的学校越来越好,基础条件差的学校越来越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办学条件较差却又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中小学校,其师资的配备和每年招生计划的落实都不能如愿,学生纷纷择校离去,教师也不安心于工作,从而造成了教育质量的严重“滑坡”。

2000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要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并且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专项治理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择校生’问题和乱收费问题的成果。”但这些措施似乎并不见效。

(2)、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划分 。

重点学校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当时政府实行倾斜政策,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是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提高教育效益,这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在今天,这种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存在,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也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竞争。众所周知,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公民都有责任将自己的子女送去接受基本的教育(义务教育),同时,他们也都希望让自己的子女尽可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人为地将现在的中小学校再分为三六九等,那么,势必导致更多的人去参与择校大战。

(3)、小学升初中依然实行升学考试 。

国家教委早在几年前就作出了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和不准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全国除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执行规定外,大部分地方仍然实行小学升初中的升学考试制度。据我们对一些地方调查发现,有的表面上或者说对外宣布取消了小学升初中的考试制度,而实际上却依然故我。这种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一次考试来决定孩子能否进入重点中学的做法是极其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4)、学校办学经费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规模的扩人,人头费的增多,需要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在政府无法增加教育投入的情况下,学校发展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择校生高收费不失为一条途径。有关人士认为,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超过了基础教育,将过多的教育经费投入到了高等教育领域,这是造成基础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自主获得办学经费的一个原因。[2]

3、从社会、教育部门的角度来看。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界虽然一直呼吁要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但在实际上却大多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行动上。众所周知,义务教育的任务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要求中小学教育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事实上,现行的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在搞“应试教育”那一套,视高分学生为人才,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率成了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唯一依据。在这种人才观和教育观的影响下,必然导致“应试教育”的做法和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择校正是这种观念的产物。

三、“择校”现象带来的后果。

择校现象的愈演愈烈,给社会、家庭和教育本身带来严重后果。

1、助长了“应试教育”的发展势头 。

人们望子成龙心切,极力把子女送进升学率高的学校,不惜以权择校,以钱择校,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上好的小学、好的中学,继而获得上大学的“入门

证”。正是人们的这种高期望心理和环境氛围,反过来又促使学校拼命打时间战,题海战,抓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给“应试教育”推波助澜。一所学校为重点学校输送“尖子生”越多,这所学校就越出名,在社会上就越有竞争力,进而又能吸引更多的人去择校。如此往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学生、学校畸形发展,“应试教育”不但不能得以转变,反而会更有市场。

2、造成同一地区的一些学校负荷失衡 。

近年来,一些学生家长借助自己的权、钱优势越区跨片择校,一些平民百姓千方百计找关系择校。这样一来,使得一些所谓的重点学校的班额、生额大增,校舍紧张,师资吃紧;而一些基础薄弱学校则“吃不饱”,每年的招生计划完不成。

3、导致一些学校高收费和乱收费。

据我的调查,一些好的中小学校向择校生收取高额的择校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校方出于无奈,想以高收费的办法来遏制大批的择校生;二是一些学校乘机收取高额的择校费,想以此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改善自身的办学条件;三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制订出一套解决择校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少数高收费学校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好的中小学校鉴于受师资、校舍的限制,而择校生队伍又不断扩大的情况,便采取削减在本学区内应招收学生名额和实行收取各种名目的择校费的办法。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生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和学校的乱收费,因而使得社会议论纷纷,怨声载道。

4、加大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的中小学校形成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在当今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候,原有的重点学校与基础薄弱学校并存。随着近年来择校之风的盛行,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愈加明显。在强调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今天,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在进行决策时,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感情砝码依然偏向一些重点学校,使得好学校锦上添花,而一些薄弱学校更加薄弱,教育教学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5、加重了部分家庭的经济负担 。

在我对部分学校的调查时发现,重点中小学校对择校生收取的择校费从2000元至1万元不等。一般来说,越是大中城市,择校费越高。我们还发现,对于那些有权者,其孩子可免费择校;对于那些有钱者,择校费也仅是小事一桩;而对那些无权又无钱的工薪阶层来说,他们一方面望子成龙,另一方面又囊中羞涩,但也不惜拿出自己省吃俭用的积蓄为孩子交上一大笔择校费,其经济负担是可想而知的。

6、给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带来困难 。

由于择校生人数的猛增,一些学校不得不扩大招生名额,使得一些班级的学生数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有的学校班级人数高达80人之多。这种盲目扩大班级生额的做法给学校本来就不充足的设备、校舍带来更多的困难,给教师和班主任带来无形的压力。面对七八十人的班级,教师和班主任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教师一般只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难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四、合理的对策。

择校在我国的出现有其合理性与不可避免性,越来越多的教育问题提醒我们必须正视择校,客观看待择校现象,正确认识择校所带来的影响。我们应当摒弃成见,合理看待择校问题,为未来的择校教育找到一条可行之路。

1、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真正做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办重点学校 。 国家教委早在80年代就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办重点学校。其后又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重点学校的存在,无形中给人们一种误导。取消重点学校,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办好所有学校,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这也是治理择校问题的必然要求。对此,领导干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并切实付诸于行动。

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教育改革的必然,是提高学生各种素质的根本所在。为此,各种传播媒介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全社会认识到“应试教育”的极大危害,以取得实施素质教育的共识,并切实付诸于教育实践之中。

2、坚决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 ,扶持办好民办中小学校。

“‘应试教育’虽然不是升学考试制度的必然产物,但是,科学的考试制度,则无疑会弱化‘应试教育’的倾向,对推行素质教育起积极的导向作用。”[3]小学升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免收学费、免试就近入学,既体现义务教育思想,又有助于解决现实存在着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着眼点是确保全体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4]为此,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推广汨罗经验;淡化选拔意识,强化普及意识;对学校的评估坚持用全面科学的评价标准,切实把基础教育阶段的办学方向扭转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使其沿着科学、正确的方向发展。

考虑到社会上一些有经济能力,且迫切希望自己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人们择校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疏导工作,将其引导到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此,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将民办中小学的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办好一批民办中小学,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一种有益的补充”。[5]民办中小学校尽管可以适当高收费,但也必须是在当地政府和物价部门指导下进行。重要的一条是,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受教育者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3、转变观念,调整公共政策。

196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末期, 美国择校制度的逐渐形成。“其制度的形成是为推进基础教育体系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人才素质以及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参与国际竞争和满足公众日趋强烈的择校权利要求而提出和实行

的。”[6]美国在《1989年教育优秀奖励法》、《美国2000年教改法案》、《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择校的合法性。美国国内对择校合法性的质疑一般仅表现在教育券能否用于资助私立教会学校这点上,而不是对择校合法性的根本怀疑。从世界范畴来看,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学校选择制度彰显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可选择性,因而,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美国的学校选择制度,根据各地经济、教育发展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择校方式和手段,保证满足学生和家长对优质教育和特殊教育的需求,改善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效率。

“择校”现象的产生原因复杂,时间已久。我们不可能通过一时的努力来消除这种想象,只能通过一步一步的探索与改正,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实现教育的公平化。当然,所谓的教育公平只是相对的,不可过于理想化。教育机会均等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教育差距是绝对存在的,要完全消除差距是不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并非绝对按同样的教育模式来对待学生,也不是要使每一个学生都取得同样的学业成就,而是要充分了解并把握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教育,使每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取得应有的学业成就。这意味着,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天赋来因材施教。教育公平是一个永远逼近“公平”的过程,而不是教育发展的结果,政府、社会、教育上作者必须为推进教育公平而长期奋斗。

关于择校现象的调查研究

“择校”是指学生对自己就学的学校或家长对自己子女就读学校得选择,其实质就是打破学区下的户口限制,放弃“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跨学区就读的另外一种入学方式。主要包括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的选择。

下面对于择校随机采访了50位学生家长,结果如下:

1、您的孩子高中会在哪里就读?

2、什么原因导致您为孩子选择外地的学校(可多选)?

随机调查的结果虽然不能代表全部学生家长的意见,但却可以反映大部分家长的想法与态度: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与教育资源,很大一部分家长最终选择了让孩子到外地就读。

近年来,我国择校大风盛行,随之而起的各种教育文化现象屡见不鲜,不论是高官政要还是普通民众,都想让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然而,教育的发展出现这种状况,只是社会进步而带来的产物吗?或者说是教育的发展出现了变异,国家的政策出现了偏差而导致了这种问题的出现?

下面就我国“择校”现象的出现从择校的现状、出现的原因、引发的后果以及合理的对策等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一、我国中小学择校面临的现状

择校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作为当今社会极度流行的教育选择趋势,研究其在我国面临的现状也尤为重要。

国家教委于1995年4月25日颁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 后又再次明确提出,要在两年内解决京、津、沪和各省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生问题,对于分步到位解决择校生问题的省市,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在近两年内限期取消择校生的具体步骤,在择校生人数和学校数量上都要逐年减少直至消除,并且要纠正一次收缴一年以上择校费的作法。同时,要坚决制止各种以权谋私的“条子生”和“关系生”。[1]许多地方采取了一些办法和措施,部分城市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不少地方,择校大战却是愈演愈烈。尽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但由于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以行政区的旗(县、区)为基本单位的,区域之间或同一行政区域之内校际之间教育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城乡之间,城市内的中心城区和城市的边缘地区间学校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公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资力量,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孩子的未来就是父母的希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们都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给孩子进行教育投资。虽然说小学和初中阶段为义务教育,但为了能让孩子进一所好一些的学校,以便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家长们各出奇招,有的化费很多的钱把孩子“买”进好学校,有的干脆学“孟母三迁”把家安在重点学校的旁边,按照地段生的条件就地入学。

自1993年以来,大中城市的“择校”潮 一浪高过一浪。愈演愈烈的择校潮甚至培育了一个很不规范的“地下教育市场”,从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了冲击,甚至被人称为义务教育的虚无化。

二、“择校”现象出现的原因。

择校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有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原因,也有家庭和社会方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它是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而实质上它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工作中的综合反映。

1、从家长的角度来看。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把需要中心转移到精神生活中来,于是人们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越来越热切。他们更倾向于选择教育质量好的学校,甚至许多工薪阶层的家长不惜“高价”换取对子女“高质量的教育”。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对高质

量教育需求不断增长,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

2、从学校的角度来看。

(1)、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地方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来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总能得到“特殊关照”,而那些原本办学条件较差、地理位置偏僻的学校则处于“饥饿”状态。长此以往,就使得基础好的学校越来越好,基础条件差的学校越来越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办学条件较差却又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中小学校,其师资的配备和每年招生计划的落实都不能如愿,学生纷纷择校离去,教师也不安心于工作,从而造成了教育质量的严重“滑坡”。

2000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要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并且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专项治理的力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择校生’问题和乱收费问题的成果。”但这些措施似乎并不见效。

(2)、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划分 。

重点学校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当时政府实行倾斜政策,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是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提高教育效益,这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在今天,这种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存在,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也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竞争。众所周知,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公民都有责任将自己的子女送去接受基本的教育(义务教育),同时,他们也都希望让自己的子女尽可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人为地将现在的中小学校再分为三六九等,那么,势必导致更多的人去参与择校大战。

(3)、小学升初中依然实行升学考试 。

国家教委早在几年前就作出了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和不准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全国除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执行规定外,大部分地方仍然实行小学升初中的升学考试制度。据我们对一些地方调查发现,有的表面上或者说对外宣布取消了小学升初中的考试制度,而实际上却依然故我。这种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一次考试来决定孩子能否进入重点中学的做法是极其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4)、学校办学经费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规模的扩人,人头费的增多,需要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在政府无法增加教育投入的情况下,学校发展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择校生高收费不失为一条途径。有关人士认为,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超过了基础教育,将过多的教育经费投入到了高等教育领域,这是造成基础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自主获得办学经费的一个原因。[2]

3、从社会、教育部门的角度来看。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界虽然一直呼吁要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但在实际上却大多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行动上。众所周知,义务教育的任务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要求中小学教育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事实上,现行的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在搞“应试教育”那一套,视高分学生为人才,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率成了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唯一依据。在这种人才观和教育观的影响下,必然导致“应试教育”的做法和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择校正是这种观念的产物。

三、“择校”现象带来的后果。

择校现象的愈演愈烈,给社会、家庭和教育本身带来严重后果。

1、助长了“应试教育”的发展势头 。

人们望子成龙心切,极力把子女送进升学率高的学校,不惜以权择校,以钱择校,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上好的小学、好的中学,继而获得上大学的“入门

证”。正是人们的这种高期望心理和环境氛围,反过来又促使学校拼命打时间战,题海战,抓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给“应试教育”推波助澜。一所学校为重点学校输送“尖子生”越多,这所学校就越出名,在社会上就越有竞争力,进而又能吸引更多的人去择校。如此往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学生、学校畸形发展,“应试教育”不但不能得以转变,反而会更有市场。

2、造成同一地区的一些学校负荷失衡 。

近年来,一些学生家长借助自己的权、钱优势越区跨片择校,一些平民百姓千方百计找关系择校。这样一来,使得一些所谓的重点学校的班额、生额大增,校舍紧张,师资吃紧;而一些基础薄弱学校则“吃不饱”,每年的招生计划完不成。

3、导致一些学校高收费和乱收费。

据我的调查,一些好的中小学校向择校生收取高额的择校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校方出于无奈,想以高收费的办法来遏制大批的择校生;二是一些学校乘机收取高额的择校费,想以此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改善自身的办学条件;三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制订出一套解决择校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少数高收费学校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好的中小学校鉴于受师资、校舍的限制,而择校生队伍又不断扩大的情况,便采取削减在本学区内应招收学生名额和实行收取各种名目的择校费的办法。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生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和学校的乱收费,因而使得社会议论纷纷,怨声载道。

4、加大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国的中小学校形成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在当今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候,原有的重点学校与基础薄弱学校并存。随着近年来择校之风的盛行,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愈加明显。在强调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今天,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在进行决策时,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感情砝码依然偏向一些重点学校,使得好学校锦上添花,而一些薄弱学校更加薄弱,教育教学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5、加重了部分家庭的经济负担 。

在我对部分学校的调查时发现,重点中小学校对择校生收取的择校费从2000元至1万元不等。一般来说,越是大中城市,择校费越高。我们还发现,对于那些有权者,其孩子可免费择校;对于那些有钱者,择校费也仅是小事一桩;而对那些无权又无钱的工薪阶层来说,他们一方面望子成龙,另一方面又囊中羞涩,但也不惜拿出自己省吃俭用的积蓄为孩子交上一大笔择校费,其经济负担是可想而知的。

6、给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带来困难 。

由于择校生人数的猛增,一些学校不得不扩大招生名额,使得一些班级的学生数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有的学校班级人数高达80人之多。这种盲目扩大班级生额的做法给学校本来就不充足的设备、校舍带来更多的困难,给教师和班主任带来无形的压力。面对七八十人的班级,教师和班主任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教师一般只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难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四、合理的对策。

择校在我国的出现有其合理性与不可避免性,越来越多的教育问题提醒我们必须正视择校,客观看待择校现象,正确认识择校所带来的影响。我们应当摒弃成见,合理看待择校问题,为未来的择校教育找到一条可行之路。

1、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真正做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办重点学校 。 国家教委早在80年代就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办重点学校。其后又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重点学校的存在,无形中给人们一种误导。取消重点学校,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办好所有学校,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这也是治理择校问题的必然要求。对此,领导干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并切实付诸于行动。

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教育改革的必然,是提高学生各种素质的根本所在。为此,各种传播媒介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全社会认识到“应试教育”的极大危害,以取得实施素质教育的共识,并切实付诸于教育实践之中。

2、坚决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 ,扶持办好民办中小学校。

“‘应试教育’虽然不是升学考试制度的必然产物,但是,科学的考试制度,则无疑会弱化‘应试教育’的倾向,对推行素质教育起积极的导向作用。”[3]小学升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免收学费、免试就近入学,既体现义务教育思想,又有助于解决现实存在着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着眼点是确保全体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4]为此,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推广汨罗经验;淡化选拔意识,强化普及意识;对学校的评估坚持用全面科学的评价标准,切实把基础教育阶段的办学方向扭转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使其沿着科学、正确的方向发展。

考虑到社会上一些有经济能力,且迫切希望自己子女接受高质量教育的人们择校需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疏导工作,将其引导到民办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此,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将民办中小学的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办好一批民办中小学,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一种有益的补充”。[5]民办中小学校尽管可以适当高收费,但也必须是在当地政府和物价部门指导下进行。重要的一条是,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受教育者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3、转变观念,调整公共政策。

196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末期, 美国择校制度的逐渐形成。“其制度的形成是为推进基础教育体系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人才素质以及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为参与国际竞争和满足公众日趋强烈的择校权利要求而提出和实行

的。”[6]美国在《1989年教育优秀奖励法》、《美国2000年教改法案》、《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等都明确规定了择校的合法性。美国国内对择校合法性的质疑一般仅表现在教育券能否用于资助私立教会学校这点上,而不是对择校合法性的根本怀疑。从世界范畴来看,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学校选择制度彰显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可选择性,因而,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美国的学校选择制度,根据各地经济、教育发展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择校方式和手段,保证满足学生和家长对优质教育和特殊教育的需求,改善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效率。

“择校”现象的产生原因复杂,时间已久。我们不可能通过一时的努力来消除这种想象,只能通过一步一步的探索与改正,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实现教育的公平化。当然,所谓的教育公平只是相对的,不可过于理想化。教育机会均等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教育差距是绝对存在的,要完全消除差距是不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并非绝对按同样的教育模式来对待学生,也不是要使每一个学生都取得同样的学业成就,而是要充分了解并把握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教育,使每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取得应有的学业成就。这意味着,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天赋来因材施教。教育公平是一个永远逼近“公平”的过程,而不是教育发展的结果,政府、社会、教育上作者必须为推进教育公平而长期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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