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政府依法行政
一、 教学设计思路:对于九年级学生而言,“依法治国”“宪法”已经不再陌生,已经有了相关内容的零星的记忆,因此,对于简单的重复的内容通过学生自学,并运用具体事例进行深化,激发学生情感。在教学设计中我安排了五大版快:观察与思考(引出课题)-----理性剖析(回归教材)-----《话说宪法》(深化、提升)------事例分析(政府依法行政意义)-----作业展示(践行)。
二、 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
识记: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理解: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 能力目标
使学生在对实际问题的探讨中学会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地做出选择。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内容,深刻感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三、 教学重难点:
重点:依法治国的概念、基本要求、及意义;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难点:通过学习本课内容,深刻感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四、 教学设计:
导入:观察与思考
请同学们阅读P43课本材料:法制建设巡礼。
思考:(1)以上图片反映的主题是什么?它说明我国实施怎样的治国方略?
(2)我国实施的治国基本方略对我们的社会生活有何影响?引出课题。
一、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板书)
教师介绍“人治”和“法治”的区别,让学生感受“依法治国”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并提问:(1)、什么是依法治国?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的意义?
(1)、什么是依法治国(板书)
学生通过自学掌握以下内容: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治”的含义、所依据的“法”是什么。回忆初二思想品德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并出示A、今日说法-----“孙志刚案”始末,请同学围绕着“违宪审查”这个中心,谈谈对这个事件的看法以及这个案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B、阅读感悟----- 阅读课本P48(我国宪法第四次修订内容)相关链接,请同学们思考:为什么宪法的修订程序这么严格?为什么要做以上这样的修改?
教师注意引导学生感受宪法修正的内容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板书)
学生自学回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含义。并通过选择,让学生理解“十六字”的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的意义(板书)
学生通过自学理解。
承转:我们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人人都要和各种政府部门打交道,政府机关与人们的生活
息息相关。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看法,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也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政府依法行政(板书)
教师提问:我国政府的性质?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学生看书P46-47
(1)我国政府的性质?(板书)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机构。其工作宗旨和行为准则是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
(2)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板书)
政府履行职责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体举例说明
(3)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板书)
采用事例教学法,收集政府不依法行政和依法行政的案例:湖南嘉禾事件、温州“效能革命” 让学生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承转: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公民应该怎么做呢?
展示作业:《意见书》,对小组进行评价。
板书:一、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板书)
(1)、什么是依法治国?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的意义?
二、政府依法行政(板书)
(1)我国政府的性质?
(2)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
(3)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练习:温州市长专线自2005年1月1日,改号“12345”开通以来,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共受理群众和基层单位来话26972件次,其中投诉举报9975件,已答复和办理8876件,总办结率89%,并开展领导接听日48次,在社会各界取得了良好的群众口碑。据此回答:
1、让群众与市领导面对面交流,主要体现了 ( A )
A.政治文明的进步 B.物质文明的提高
C.法律意识的增强 D.道德水平的提高
2、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并来电投诉,这主要表明
( B )
A.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B.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C.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D.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3、下列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内在联系说法正确的是①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文明 ②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③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和核心 ④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方略( B )
A.(1)(2)(3) B.(1)(2)(3)(4)
C.(1)(2)(4) D. (2)(3)(4)
4.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是因为( A )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B、与普通法律相比,宪法与公民生活关系更为密切
C、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总和 D、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全部问题
五、附录:
1、“孙志刚事件”新闻背景:
3月17日,就职于广州一服装公司的大学生孙志刚未携带身份证逛街时,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以没有暂住证为由予以收容。3月18日,孙被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后又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并于3月20日死亡。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表明:“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即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事件披露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此事亦引起中央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目前此案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3名在此案中渎职的工作人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5月14日,三位法学博士以普通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
三位博士上书的主要内容及媒体的相关评论集中在三点:
一是收容遣送制度有违法治精神,应予废除。
收容遣送制度使得民工、流浪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人身自由极易受到侵犯,有违法治精神。从依法治国的精神出发,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制度不应长久存在,对收容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范围作不适当扩展的越权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即使是出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也应该重新依法制定相关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如果民工在城市中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按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应当用强制的方法将其送回户籍所在地。 二是《收容遣送办法》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应予改变或撤销。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而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授权国务院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收容遣送办法》是1982年制订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相抵触。《立法法》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于“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可见,《收容遣送办法》属于应予改变或者撤销的行政法规。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启动违宪审查机制。
三位公民依法“上书”,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公民宪法意识增强的表现,对启动违宪审查制度有重要意义。从法律逻辑上讲,既然赋予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权利,该项权利就应当有法定的保障。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对该建议进行研究并给予答复,是法律上的当然义务。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违宪审查机制,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建议人和媒体。
因《立法法》并未对公民建议书的反馈渠道和程序以及回复时间、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三位上书人一度深为担心建议书会因无法启动审查程序而被无限期搁置。但日前有消息说,此份建议书已经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只要办理过程启动违宪审查机制,不管结果如何,都将是中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来源:《瞭望》周刊)
2、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第一次:(1988年) 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次:(1993年) 修改内容共涉及九条,要点有: 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第三次:(1999年) 主要有六处修改: 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邓小平理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国家根本大法;增加“依法治国”条款;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概念;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和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确定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革命活动”的提法被“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所取代。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至三十一条,共有14条,涉及13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
第四次:(2004年)主要有十三处修改:.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将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增加对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修改乡镇政权任期;增加对国歌的规定。
3、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湖南对嘉禾事件处理结果(节选)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嘉禾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职务;给予中共嘉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禾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嘉禾被捕拆迁户获得国家赔偿(节选)
时间: 2004-06-02 10: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曾鹏宇
备受媒体关注的“嘉禾拆迁事件”日前又有新进展,记者6月1日获悉,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日前派出律师赶赴嘉禾,向当地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上午,两名律师代表三位因反对当地政府强制拆迁自家房屋而被捕的拆迁户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国家赔偿要求申请书;结果有关部门在一天后就将全部赔款送到拆迁户手中,赔付金额约每人1700元人民币。
4、“效能革命”在温州
新华网浙江频道 记者 张和平 马玉瑛 朱立毅 编辑 陈晓明 监制 何玲玲
2003年夏,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风暴席卷温州。
这是一场特殊的革命,革命的主体是机关干部,革命的对象也是机关干部。这场自我革命,革的就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衙门作风”!
温州市委书记李强代表市委市政府将之宣称为:“效能革命”。
“效能革命”如何实施?温州市决策层同样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他们“切口小、挖掘深”,先从小做起,从易做起,从“底线”做起。为此,实施广大干部看得见、摸得着、易接受、可操作的“四条禁令”,其中也包括 “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因工作日午餐饮酒易导致办事拖拉、态度刁蛮甚至误事。当“四条禁令”一铺开并为广大干部所接受,温州市决策层即有步骤地将“效能革命”引向规范,实施以制(度)保禁(令),建立“效能革命”的规范机制,这些制度就是:办事公开制、“窗口式”一次性办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类似演员A、B角接替制)、办事时限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与此相“咬合”,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制订了机关效能监察制度、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开展“效能革命”以来,在半年的时间里,温州共辞退机关工作人员29人,撤职或降级、降职29人,行政告诫90人,此外还有260多人被通报批评„„
(2005—2006年度)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项目名单
(共14名,排名不分先后)
河北省青县县委:“青县村治模式”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政府工作流程再造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公众全程监督政务
安徽省芜湖市政府:“政府利用网络实行政府与市民互动”
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效能革命”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政府:淮海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浙江省绍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教育券制度”
北京市大兴区妇联:“巾帼维权岗”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服务承诺制
浙江省武义县委县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
湖北省秭归县政府:杨林桥镇“撤组建社”村民自治新模式
重庆市开县麻柳乡委乡政府:“八步工作法”
教学反思:
1、 深刻感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很好体现了情感教育
2、使学生在对实际问题的探讨中学会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地做出选择。
3、“孙志刚事件”新闻背景:学生了解 少说明学生对时事缺乏关注
依法治国 政府依法行政
一、 教学设计思路:对于九年级学生而言,“依法治国”“宪法”已经不再陌生,已经有了相关内容的零星的记忆,因此,对于简单的重复的内容通过学生自学,并运用具体事例进行深化,激发学生情感。在教学设计中我安排了五大版快:观察与思考(引出课题)-----理性剖析(回归教材)-----《话说宪法》(深化、提升)------事例分析(政府依法行政意义)-----作业展示(践行)。
二、 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
识记: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理解: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 能力目标
使学生在对实际问题的探讨中学会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地做出选择。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内容,深刻感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三、 教学重难点:
重点:依法治国的概念、基本要求、及意义;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难点:通过学习本课内容,深刻感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四、 教学设计:
导入:观察与思考
请同学们阅读P43课本材料:法制建设巡礼。
思考:(1)以上图片反映的主题是什么?它说明我国实施怎样的治国方略?
(2)我国实施的治国基本方略对我们的社会生活有何影响?引出课题。
一、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板书)
教师介绍“人治”和“法治”的区别,让学生感受“依法治国”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并提问:(1)、什么是依法治国?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的意义?
(1)、什么是依法治国(板书)
学生通过自学掌握以下内容: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治”的含义、所依据的“法”是什么。回忆初二思想品德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并出示A、今日说法-----“孙志刚案”始末,请同学围绕着“违宪审查”这个中心,谈谈对这个事件的看法以及这个案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B、阅读感悟----- 阅读课本P48(我国宪法第四次修订内容)相关链接,请同学们思考:为什么宪法的修订程序这么严格?为什么要做以上这样的修改?
教师注意引导学生感受宪法修正的内容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板书)
学生自学回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含义。并通过选择,让学生理解“十六字”的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的意义(板书)
学生通过自学理解。
承转:我们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人人都要和各种政府部门打交道,政府机关与人们的生活
息息相关。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看法,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也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政府依法行政(板书)
教师提问:我国政府的性质?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学生看书P46-47
(1)我国政府的性质?(板书)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机构。其工作宗旨和行为准则是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
(2)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板书)
政府履行职责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体举例说明
(3)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板书)
采用事例教学法,收集政府不依法行政和依法行政的案例:湖南嘉禾事件、温州“效能革命” 让学生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承转: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公民应该怎么做呢?
展示作业:《意见书》,对小组进行评价。
板书:一、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板书)
(1)、什么是依法治国?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的意义?
二、政府依法行政(板书)
(1)我国政府的性质?
(2)我们为什么需要政府?
(3)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练习:温州市长专线自2005年1月1日,改号“12345”开通以来,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共受理群众和基层单位来话26972件次,其中投诉举报9975件,已答复和办理8876件,总办结率89%,并开展领导接听日48次,在社会各界取得了良好的群众口碑。据此回答:
1、让群众与市领导面对面交流,主要体现了 ( A )
A.政治文明的进步 B.物质文明的提高
C.法律意识的增强 D.道德水平的提高
2、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并来电投诉,这主要表明
( B )
A.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B.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
C.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D.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3、下列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内在联系说法正确的是①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文明 ②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③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和核心 ④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方略( B )
A.(1)(2)(3) B.(1)(2)(3)(4)
C.(1)(2)(4) D. (2)(3)(4)
4.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是因为( A )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B、与普通法律相比,宪法与公民生活关系更为密切
C、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总和 D、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全部问题
五、附录:
1、“孙志刚事件”新闻背景:
3月17日,就职于广州一服装公司的大学生孙志刚未携带身份证逛街时,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以没有暂住证为由予以收容。3月18日,孙被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后又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并于3月20日死亡。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表明:“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即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事件披露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此事亦引起中央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目前此案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3名在此案中渎职的工作人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5月14日,三位法学博士以普通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
三位博士上书的主要内容及媒体的相关评论集中在三点:
一是收容遣送制度有违法治精神,应予废除。
收容遣送制度使得民工、流浪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人身自由极易受到侵犯,有违法治精神。从依法治国的精神出发,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制度不应长久存在,对收容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范围作不适当扩展的越权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即使是出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也应该重新依法制定相关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如果民工在城市中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按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应当用强制的方法将其送回户籍所在地。 二是《收容遣送办法》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应予改变或撤销。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而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授权国务院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收容遣送办法》是1982年制订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相抵触。《立法法》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于“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可见,《收容遣送办法》属于应予改变或者撤销的行政法规。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启动违宪审查机制。
三位公民依法“上书”,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公民宪法意识增强的表现,对启动违宪审查制度有重要意义。从法律逻辑上讲,既然赋予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权利,该项权利就应当有法定的保障。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对该建议进行研究并给予答复,是法律上的当然义务。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违宪审查机制,并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建议人和媒体。
因《立法法》并未对公民建议书的反馈渠道和程序以及回复时间、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三位上书人一度深为担心建议书会因无法启动审查程序而被无限期搁置。但日前有消息说,此份建议书已经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只要办理过程启动违宪审查机制,不管结果如何,都将是中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标志性事件。(来源:《瞭望》周刊)
2、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第一次:(1988年) 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次:(1993年) 修改内容共涉及九条,要点有: 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第三次:(1999年) 主要有六处修改: 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邓小平理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国家根本大法;增加“依法治国”条款;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概念;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和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确定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革命活动”的提法被“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所取代。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至三十一条,共有14条,涉及13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
第四次:(2004年)主要有十三处修改:.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完善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将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增加对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修改乡镇政权任期;增加对国歌的规定。
3、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湖南对嘉禾事件处理结果(节选)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并依法撤销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嘉禾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职务;给予中共嘉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嘉禾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嘉禾被捕拆迁户获得国家赔偿(节选)
时间: 2004-06-02 10: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曾鹏宇
备受媒体关注的“嘉禾拆迁事件”日前又有新进展,记者6月1日获悉,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日前派出律师赶赴嘉禾,向当地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5月31日上午,两名律师代表三位因反对当地政府强制拆迁自家房屋而被捕的拆迁户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国家赔偿要求申请书;结果有关部门在一天后就将全部赔款送到拆迁户手中,赔付金额约每人1700元人民币。
4、“效能革命”在温州
新华网浙江频道 记者 张和平 马玉瑛 朱立毅 编辑 陈晓明 监制 何玲玲
2003年夏,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风暴席卷温州。
这是一场特殊的革命,革命的主体是机关干部,革命的对象也是机关干部。这场自我革命,革的就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衙门作风”!
温州市委书记李强代表市委市政府将之宣称为:“效能革命”。
“效能革命”如何实施?温州市决策层同样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他们“切口小、挖掘深”,先从小做起,从易做起,从“底线”做起。为此,实施广大干部看得见、摸得着、易接受、可操作的“四条禁令”,其中也包括 “工作日午餐禁酒令”,因工作日午餐饮酒易导致办事拖拉、态度刁蛮甚至误事。当“四条禁令”一铺开并为广大干部所接受,温州市决策层即有步骤地将“效能革命”引向规范,实施以制(度)保禁(令),建立“效能革命”的规范机制,这些制度就是:办事公开制、“窗口式”一次性办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类似演员A、B角接替制)、办事时限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与此相“咬合”,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制订了机关效能监察制度、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开展“效能革命”以来,在半年的时间里,温州共辞退机关工作人员29人,撤职或降级、降职29人,行政告诫90人,此外还有260多人被通报批评„„
(2005—2006年度)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项目名单
(共14名,排名不分先后)
河北省青县县委:“青县村治模式”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政府工作流程再造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公众全程监督政务
安徽省芜湖市政府:“政府利用网络实行政府与市民互动”
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效能革命”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政府:淮海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浙江省绍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教育券制度”
北京市大兴区妇联:“巾帼维权岗”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服务承诺制
浙江省武义县委县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
湖北省秭归县政府:杨林桥镇“撤组建社”村民自治新模式
重庆市开县麻柳乡委乡政府:“八步工作法”
教学反思:
1、 深刻感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很好体现了情感教育
2、使学生在对实际问题的探讨中学会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地做出选择。
3、“孙志刚事件”新闻背景:学生了解 少说明学生对时事缺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