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会发„2012‟20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总工会,北区工业园管委会工会,区管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金秋助学”是工会倡导的为解决城镇特困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而实施的一项阳光工程,是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的品牌活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原则
资助范围: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当年被录取国家计划内在城市就读的本、专科大学生)。
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资助学生所在家庭须是持有《困难职工证》,纳入我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
3、持有《城市低保证》的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4、因遭受地震、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临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6、往届思想道德、成绩优秀的特困生。
资助原则:对于已经受到社会其他机构救助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这次活动主要救助困难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职工子女,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救助。对于在档生活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可通过其家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向街道办事处(镇)总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各系统,区管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可直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资助申请。
2、所属工会组织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把关。
3、申请或推荐均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低保家庭提供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或《特困职工证》;
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体安排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3日开至8月30日结束。 1、准备阶段(7月13至7月22日):加大舆论宣传,倡导社会各界为困难学生伸出援手,努力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搞好调查摸底,各级工会要认真落实情况,做到申请材料真实,困难情况属实,保证活动的实效性。
2、材料报送阶段(7月22至30日):各街道(镇)总工会,北区工业园管委会工会,区管企业工会,各系统、基层工会将申请救助的特困职工子女的相关材料,于7月30日前报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底前):召开区“金秋助学”活动座谈会暨起动仪式,根据各街道(镇)及基层工会申报情况,分批次发放助学金。
4、反馈:享受教育资助的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资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寄回工会备案。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电话:8243791 73863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2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
罗庄区总工会
2012年7月12日
附件:
临沂市高考新生入学资助申请审批表
注:因资助工作办公室是临时机构,加盖公章一律使用慈善部门公章。
罗会发„2012‟20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总工会,北区工业园管委会工会,区管企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金秋助学”是工会倡导的为解决城镇特困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而实施的一项阳光工程,是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的品牌活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经区总工会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原则
资助范围: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当年被录取国家计划内在城市就读的本、专科大学生)。
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资助学生所在家庭须是持有《困难职工证》,纳入我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子女;
3、持有《城市低保证》的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4、因遭受地震、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临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6、往届思想道德、成绩优秀的特困生。
资助原则:对于已经受到社会其他机构救助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这次活动主要救助困难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职工子女,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救助。对于在档生活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可通过其家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向街道办事处(镇)总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各系统,区管企业困难职工子女可直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资助申请。
2、所属工会组织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把关。
3、申请或推荐均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低保家庭提供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或《特困职工证》;
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具体安排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13日开至8月30日结束。 1、准备阶段(7月13至7月22日):加大舆论宣传,倡导社会各界为困难学生伸出援手,努力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搞好调查摸底,各级工会要认真落实情况,做到申请材料真实,困难情况属实,保证活动的实效性。
2、材料报送阶段(7月22至30日):各街道(镇)总工会,北区工业园管委会工会,区管企业工会,各系统、基层工会将申请救助的特困职工子女的相关材料,于7月30日前报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底前):召开区“金秋助学”活动座谈会暨起动仪式,根据各街道(镇)及基层工会申报情况,分批次发放助学金。
4、反馈:享受教育资助的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资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寄回工会备案。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电话:8243791 73863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2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推荐表
罗庄区总工会
2012年7月12日
附件:
临沂市高考新生入学资助申请审批表
注:因资助工作办公室是临时机构,加盖公章一律使用慈善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