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纪发„2011‟11号
中共舞钢市纪委 舞钢市监察局
舞钢市民政局 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
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平顶山市统一安排部署,2011年7至11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
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舞钢市纪委
舞钢市民政局
舞钢市审计局
舞钢市监察局 舞钢市财政局 2011年8月2日
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 作 方 案
低保政策执行情况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纪发„2011‟26号)和《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平顶山市监察局、平顶山市民政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纪发„2011‟4号)精神,为扎实开展我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
过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并解决农村低保认定、管理、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检查范围
农村低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低保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内容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各类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低保相关资金的拨付、发放、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可向前追溯调查。
1、报批程序: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确定保障对象、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现象;是否做到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详细记录、民主评议详细记录、三榜公示材料是否具体齐全;入户核查审核、审批是否规范。
2、资金发放:重点检查保障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做到足额、及时拨付;人均补差水平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
否通过金融机构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否有贪污、挪用、挤占、克扣低保金等现象。
3、制度管理: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分类施保、科学救助;是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低保档案、资金发放台账是否健全;低保证发放、审查是否实行登记注销制度等。
4、投诉受理:重点检查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市、乡、村是否全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整改、处理、反馈等工作是否到位。
四、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全面自查、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确保检查效果。一是听取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三是核查有关账目,核查低保资金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是进村入户、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全面掌握低保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了群众手中;五是深入农村查看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管理是否透明公开公正,是否有违纪违规问题等。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日至8月15日)。各乡
镇、街道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明确检查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内容和要求;乡镇、街道民政所要组织、指导各村认真填写《舞钢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民政所统一存档并报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备案。自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如实上报并进行纠正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从轻或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不上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分。
乡镇、街道要组成专门检查组,通过深入村组、走访群众、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低保对象认定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要登记造册,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自查工作情况清楚、手续齐全、张榜公布、整改到位、群众满意、档案规范。自查工作结束后, 8月15日前,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将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自查报告及《舞钢市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报市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将核查情况报告报市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农廉办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示情况要重点查看,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乡村和自查问题“零报告”现象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查对乡镇、街道检查面达到100%,行政村不少于30%。对于检查中发现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点检查阶段,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各省辖市进行推磨互查,互查对乡镇、街道检查面不少于30%,行政村不少于10%。互查中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重点调查、集中治理,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要进行直接查办;互查组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汇报,省农廉办要对各地上报和直接掌握的问题进行排查筛选,选择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向下交办,并加强跟踪督办。同时,省农廉办将不定期对各地互查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迎接互查的有关工作。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各乡镇、街道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及互查反馈意见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于11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省、平顶山市农廉办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问题反映强烈的行政村要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迎接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检查家喻户晓,低保政策入心入脑”。抽调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领导及人员成立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抽调人员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共同落实好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环节和细节,对发
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
(二)严格执纪,确保实效。市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执纪办案的职能作用,把案件查处贯穿始终。要与本级信访部门结合,筛选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克扣、冒领低保资金的案件,认真清查“关系保”、“人情保”,坚决纠正“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尤其是涉及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欺下瞒上的要严格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坚决取消保障对象的低保资格,追回低保金。要把查案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既把问题查清、查透、查实,又要深入剖析案件,从中发现体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有效防范低保政策执行中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要把查案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办案的教育治本功能,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三)健全制度,标本兼治。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政策业务指导,重视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低保工作评议制度、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制度、低保复查复核制
度、信访回访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快推进低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立低保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使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附:1、舞钢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舞钢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
3、《舞钢市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4、《舞钢市农村低保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
附件1:
舞钢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德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杨春峰(市纪委常委)
郑建宇(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 贾建设(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小红(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
付朝民(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管爱梅(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农村党风室,郭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
主题词:农村 低保 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舞钢市纪委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发
(共印50份)
舞纪发„2011‟11号
中共舞钢市纪委 舞钢市监察局
舞钢市民政局 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
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平顶山市统一安排部署,2011年7至11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
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舞钢市纪委
舞钢市民政局
舞钢市审计局
舞钢市监察局 舞钢市财政局 2011年8月2日
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 作 方 案
低保政策执行情况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纪发„2011‟26号)和《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平顶山市监察局、平顶山市民政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纪发„2011‟4号)精神,为扎实开展我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
过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并解决农村低保认定、管理、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检查范围
农村低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低保资金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内容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各类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低保相关资金的拨付、发放、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可向前追溯调查。
1、报批程序: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确定保障对象、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现象;是否做到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详细记录、民主评议详细记录、三榜公示材料是否具体齐全;入户核查审核、审批是否规范。
2、资金发放:重点检查保障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做到足额、及时拨付;人均补差水平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是否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
否通过金融机构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是否有贪污、挪用、挤占、克扣低保金等现象。
3、制度管理: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分类施保、科学救助;是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低保档案、资金发放台账是否健全;低保证发放、审查是否实行登记注销制度等。
4、投诉受理:重点检查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市、乡、村是否全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整改、处理、反馈等工作是否到位。
四、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全面自查、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确保检查效果。一是听取低保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三是核查有关账目,核查低保资金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是进村入户、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全面掌握低保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了群众手中;五是深入农村查看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管理是否透明公开公正,是否有违纪违规问题等。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日至8月15日)。各乡
镇、街道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明确检查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内容和要求;乡镇、街道民政所要组织、指导各村认真填写《舞钢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民政所统一存档并报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备案。自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如实上报并进行纠正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从轻或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的问题不上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分。
乡镇、街道要组成专门检查组,通过深入村组、走访群众、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低保对象认定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要登记造册,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自查工作情况清楚、手续齐全、张榜公布、整改到位、群众满意、档案规范。自查工作结束后, 8月15日前,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将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自查报告及《舞钢市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报市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将核查情况报告报市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农廉办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示情况要重点查看,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乡村和自查问题“零报告”现象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核查对乡镇、街道检查面达到100%,行政村不少于30%。对于检查中发现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点检查阶段,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各省辖市进行推磨互查,互查对乡镇、街道检查面不少于30%,行政村不少于10%。互查中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重点调查、集中治理,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要进行直接查办;互查组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汇报,省农廉办要对各地上报和直接掌握的问题进行排查筛选,选择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向下交办,并加强跟踪督办。同时,省农廉办将不定期对各地互查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迎接互查的有关工作。
(三)总结整改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各乡镇、街道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及互查反馈意见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于11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省、平顶山市农廉办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问题反映强烈的行政村要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迎接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低保检查家喻户晓,低保政策入心入脑”。抽调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领导及人员成立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抽调人员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共同落实好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环节和细节,对发
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
(二)严格执纪,确保实效。市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执纪办案的职能作用,把案件查处贯穿始终。要与本级信访部门结合,筛选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克扣、冒领低保资金的案件,认真清查“关系保”、“人情保”,坚决纠正“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尤其是涉及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欺下瞒上的要严格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坚决取消保障对象的低保资格,追回低保金。要把查案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既把问题查清、查透、查实,又要深入剖析案件,从中发现体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有效防范低保政策执行中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要把查案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办案的教育治本功能,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三)健全制度,标本兼治。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政策业务指导,重视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完善低保工作评议制度、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制度、低保复查复核制
度、信访回访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快推进低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立低保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使低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附:1、舞钢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舞钢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
3、《舞钢市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4、《舞钢市农村低保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
附件1:
舞钢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德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杨春峰(市纪委常委)
郑建宇(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 贾建设(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小红(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
付朝民(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管爱梅(市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农村党风室,郭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
主题词:农村 低保 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舞钢市纪委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