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 14112/j . cn ki . 37-1053/c . 2009. 05. 0212009年第5期 山东社会科学 N o . 5 总第165期 S H A N D O N GS O C I A LS C I E N C E S G e n e r a l N o . 165
政府执行力新论
李 勇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①
[摘要] 政府执行力是指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效做事的能力, 其要素主要有三个:
组织要素、过程要素和结果要素。执行力体现在一定的组织结构当中, 在提高政府执行力的
研究中, 组织建构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政府执行力是在执行过程中被考察的。判断政府执
行力高低的有效工具即是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提高政府执行力改革政府组织结构的依据,
是提高政府执行过程效能的向导。
[关键词] 执行力; 效率; 效果
[中图分类号]D 630.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9]05—0138—06
“执行力”概念原被广泛应用于工商企业管理领域, 近年来, 有学者将其引入到政府行政管理领域, 莫勇波认为, “作为行政管理学意义上的政府执行力, 可理解为政府组织为达致既定目标, 通过对各种组织资源进行使用、调度和控制, 从而有效地执行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有效贯彻实施法律、政策、决策、法令、战略计划的政府内在的能力和力量。政府执行力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政府执行力, 主要是指政府组织在日常事务和政策决策执行工作中所需的有效执行的能力; 广义的政府执行力则不仅仅涵括政府执行能力, 更是指政府执行时所具有的执行的力量”①。杨宇白认为, “执行力是把思路、战略、决策、规划与部署付诸实施的能力”②。王春福认为, “政府执行力从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政府实施政策, 最大限度实现政策有效性的能力”③。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 国内学者对于政府执行力的概念主要参照了企业管理执行力的相关理论, 认为政府执行力首先是一种能力; 其次, 这种能力体现在政府组织的执行过程中; 最后, 执行的对象包括了日常事务和政策决策。这种对政府执行力的分析有其优点也有其缺陷。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背景下, 应当赋予“政府执行力”以新的涵义。
“政府执行力”中的“力”首先被解释为能力, 即“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现代汉语词典》) , 政府执行力中的能力可以理解为政府组织运用各种手段、方法、策略、技术去完成任务的主观心理特性。能力的大小是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来的。能力是直接影响行为效率, 并使该项行为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其次, 从组织内部的协调性来看, 这种力还是一种“合力”。它表现在政府执行力是政府机构内部各种力如理解力、实施力、激励力、计划力、专业力、协调力的综合体, 以及政府内执行人员、机制、资源综合发生效应时的力量。构成执行力的各种要素, 包括组织、人员、财物以及环境、制度等无一不制约和决定着执行力量与功能
④最后, 这种“力”应当能够被测量。如果要测量“力”的大小, 应当适用什么标准? 又该如何比较类的大小。
别不同的组织的执行力大小? 应当从政府的自身主观努力程度还是从客观结果来考察? 有学者从公共精神的角度来测量执行力的大小, 但对于主观态度来讲, 很难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基于这些考量, 执行力的强与弱, 应当强调其“有效性”。①收稿日期:2009-02-01
作者简介:李 勇(1967-) , 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①莫勇波:《政府执行力:当前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课题》,《中山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②杨宇白:《对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思考》,《探索》2006年第4期。
③王春福:《政策网络视阈的政府执行力解析》,《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
④莫勇波:《论政府执行力及其组织构建》,《改革研究》2005年第6期。
DOI :10. 14112/j . cn ki . 37-1053/c . 2009. 05. 0212009年第5期 山东社会科学 N o . 5 总第165期 S H A N D O N GS O C I A LS C I E N C E S G e n e r a l N o . 165
政府执行力新论
李 勇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①
[摘要] 政府执行力是指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效做事的能力, 其要素主要有三个:
组织要素、过程要素和结果要素。执行力体现在一定的组织结构当中, 在提高政府执行力的
研究中, 组织建构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政府执行力是在执行过程中被考察的。判断政府执
行力高低的有效工具即是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提高政府执行力改革政府组织结构的依据,
是提高政府执行过程效能的向导。
[关键词] 执行力; 效率; 效果
[中图分类号]D 630.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9]05—0138—06
“执行力”概念原被广泛应用于工商企业管理领域, 近年来, 有学者将其引入到政府行政管理领域, 莫勇波认为, “作为行政管理学意义上的政府执行力, 可理解为政府组织为达致既定目标, 通过对各种组织资源进行使用、调度和控制, 从而有效地执行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有效贯彻实施法律、政策、决策、法令、战略计划的政府内在的能力和力量。政府执行力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政府执行力, 主要是指政府组织在日常事务和政策决策执行工作中所需的有效执行的能力; 广义的政府执行力则不仅仅涵括政府执行能力, 更是指政府执行时所具有的执行的力量”①。杨宇白认为, “执行力是把思路、战略、决策、规划与部署付诸实施的能力”②。王春福认为, “政府执行力从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政府实施政策, 最大限度实现政策有效性的能力”③。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 国内学者对于政府执行力的概念主要参照了企业管理执行力的相关理论, 认为政府执行力首先是一种能力; 其次, 这种能力体现在政府组织的执行过程中; 最后, 执行的对象包括了日常事务和政策决策。这种对政府执行力的分析有其优点也有其缺陷。在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背景下, 应当赋予“政府执行力”以新的涵义。
“政府执行力”中的“力”首先被解释为能力, 即“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现代汉语词典》) , 政府执行力中的能力可以理解为政府组织运用各种手段、方法、策略、技术去完成任务的主观心理特性。能力的大小是通过人的行为表现出来的。能力是直接影响行为效率, 并使该项行为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其次, 从组织内部的协调性来看, 这种力还是一种“合力”。它表现在政府执行力是政府机构内部各种力如理解力、实施力、激励力、计划力、专业力、协调力的综合体, 以及政府内执行人员、机制、资源综合发生效应时的力量。构成执行力的各种要素, 包括组织、人员、财物以及环境、制度等无一不制约和决定着执行力量与功能
④最后, 这种“力”应当能够被测量。如果要测量“力”的大小, 应当适用什么标准? 又该如何比较类的大小。
别不同的组织的执行力大小? 应当从政府的自身主观努力程度还是从客观结果来考察? 有学者从公共精神的角度来测量执行力的大小, 但对于主观态度来讲, 很难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基于这些考量, 执行力的强与弱, 应当强调其“有效性”。①收稿日期:2009-02-01
作者简介:李 勇(1967-) , 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①莫勇波:《政府执行力:当前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课题》,《中山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②杨宇白:《对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思考》,《探索》2006年第4期。
③王春福:《政策网络视阈的政府执行力解析》,《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
④莫勇波:《论政府执行力及其组织构建》,《改革研究》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