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
借款人姓名:
身 份 证 号
借 款 时 间:
还 款 时 间: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的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
如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
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甲方因 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2. 借款期限:借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订立本合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
3. 甲乙双方约定月利率为 %,按月付息,不得延误,甲方
保证按期归还借款。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加收 30%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双方责任
第四条 1.甲方确认抵押车辆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 甲方应将质押车辆及随车手续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给乙方。3. 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及时购买。4. 车辆质押期间,如果价值减少,双方应重新评估。如果评估后乙方认为质押车辆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增加新的担保或者提前偿还不足部分的借款。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 质押车辆品牌:
2. 机动车号牌:
3. 车架号:
4. 发动机号:
5. 质押车辆估值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六条 出质车辆质权范围为:
借款本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
1.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 若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采取拍卖、变卖、或者以评估的80%折价清偿债务等方式实现债权。甲方同时签署《抵(质)押物、汽车逾期变卖委托书》。
3. 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若被乙方行使质权,甲方保证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 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 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 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2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 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下共同起草签订,所有条款都是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歧义,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备注: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转让协议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注册号: 电话:
买受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双方在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对该车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车约定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 乙方 预付 定金:(¥) (人民币大写): 该车过户费由 承担,买售方在约定车价后所付的定金应够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费用。在约定 天内提车,如超过约定期限提车,所付定金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乙方付清该车的所有车款后方可提车,甲方在交车时产权证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从成交之日起该车的保险费、维修费和成交之后所产生的修理费等其他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该车在过户或者未过户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退车,必须承担违约金为车价的 %,如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又提起诉讼方的一方法院受理,旧机动车买卖、汽车质量以双方当场认可为准,甲乙双方钱货两情后互不退换。
五、该车自 年 月 日起之前所有违章,交通事故由 方承担,之后由 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经双方同意签字后有效。
备注:
买受方签字: 出售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车主委托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受 托 人:
委托人在受托人处,抵押贷款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证照号码: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备注: 如果此车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委托人同意将车出售,并 由受托人代为办理。
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出售上述车辆并签署相关文 件,所有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交纳相关费用。
三、其他相关事宜。
本委托书在抵押期间不可撤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抵(质)押汽车逾期变卖委托书
委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性别:
受托人: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性别:
一、委托人自愿将车牌号为: ,车架编号为:
的车辆(发动机编号 )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并与买受人办理上述车辆的 买卖及过户手续。
二、 上述车辆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不 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置的一切文 件,委托人均 予以承认。
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超出部 分归受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六、 本委托书一式 份, 当事人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特此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委托人: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
借款人姓名:
身 份 证 号
借 款 时 间:
还 款 时 间: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有的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
如下条款,希共同遵守: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
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甲方因 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2. 借款期限:借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订立本合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
3. 甲乙双方约定月利率为 %,按月付息,不得延误,甲方
保证按期归还借款。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加收 30%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双方责任
第四条 1.甲方确认抵押车辆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 甲方应将质押车辆及随车手续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给乙方。3. 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及时购买。4. 车辆质押期间,如果价值减少,双方应重新评估。如果评估后乙方认为质押车辆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应当增加新的担保或者提前偿还不足部分的借款。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可提前实现质权。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 质押车辆品牌:
2. 机动车号牌:
3. 车架号:
4. 发动机号:
5. 质押车辆估值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六条 出质车辆质权范围为:
借款本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
1.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 若甲方不履行到期还清借款义务,甲方承诺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采取拍卖、变卖、或者以评估的80%折价清偿债务等方式实现债权。甲方同时签署《抵(质)押物、汽车逾期变卖委托书》。
3. 乙方行使质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向甲方追索,甲方承诺,出质车辆若被乙方行使质权,甲方保证无条件、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 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 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 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2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 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下共同起草签订,所有条款都是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歧义,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备注: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车转让协议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注册号: 电话:
买受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双方在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对该车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车约定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 乙方 预付 定金:(¥) (人民币大写): 该车过户费由 承担,买售方在约定车价后所付的定金应够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费用。在约定 天内提车,如超过约定期限提车,所付定金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乙方付清该车的所有车款后方可提车,甲方在交车时产权证归乙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从成交之日起该车的保险费、维修费和成交之后所产生的修理费等其他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该车在过户或者未过户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退车,必须承担违约金为车价的 %,如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又提起诉讼方的一方法院受理,旧机动车买卖、汽车质量以双方当场认可为准,甲乙双方钱货两情后互不退换。
五、该车自 年 月 日起之前所有违章,交通事故由 方承担,之后由 方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经双方同意签字后有效。
备注:
买受方签字: 出售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车主委托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受 托 人:
委托人在受托人处,抵押贷款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证照号码: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备注: 如果此车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委托人同意将车出售,并 由受托人代为办理。
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出售上述车辆并签署相关文 件,所有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交纳相关费用。
三、其他相关事宜。
本委托书在抵押期间不可撤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抵(质)押汽车逾期变卖委托书
委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性别:
受托人: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性别:
一、委托人自愿将车牌号为: ,车架编号为:
的车辆(发动机编号 )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并与买受人办理上述车辆的 买卖及过户手续。
二、 上述车辆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不 再承担任何费用。
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置的一切文 件,委托人均 予以承认。
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超出部 分归受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六、 本委托书一式 份, 当事人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特此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