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生面对"救人与签字"矛盾时该怎么办

作为一名医生,

面对“救人”和“签字”我们该怎么办 矛盾存在于我们生活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中,关键在于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矛盾、解决矛盾。作为一名医生,在面对“救人”和病人或家属“签字”不能兼得的情况时,我们应该本着作为一名医生的基本操守,以治病救人为最终目的,结合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处理好类似事件。

在2007年,北京市发生了“产妇丈夫拒绝剖宫产,医院不予剖宫产致孕妇死亡”的事件。在当时情况下,孕妇救活几率非常小,其死亡不可避免。如果采取剖宫产,还可能救活胎儿性命,但丈夫拒绝进行该手术,造成一尸两命的悲惨结局。我想对于这种情况,医生首先应该向病人及其家属阐明手术后果和不采取手术将导致的后果,尽量引导病人及其家属使伤害和死亡降至最低。像本案例这样的极端情况,如果用社会学理论分析此事,在目标(救命)与手段(获得签字)矛盾时,医院可有两种选择,一是做“革新者”,放弃手段追求目标;反之则是“墨守成规者”,坚持原则,不兼顾“救命”目标。我认为在尊重病人家属意愿的前提下,也应该强制性的采取一些措施,保住患者性命。在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医院从理性出发选择;但是从道德、社会的层面,对医院应该有更高的要求,甚至批评。如何保护病人的生命权、被救助权和手术权,如何让医院救死扶伤而没有后顾之忧,政府部门应该采取制度上的保障措施。当生命垂危的病人已经不能有效表达对于自己病情的处理意见,而其亲属又不能或者不愿为此承担责任和义务,应该有相应的“国家担保”制度,使病人得到最为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该方面的法律法规,避免此种情况再次出现。

相比以上案例,我认为下面这则较为理性。2010年12月3日,一名29岁临产孕妇被转送至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医生检查认为,如不尽快进行手术,将会造成孕妇和胎儿都不保的严重后果。但产妇坚持要自己生产。经医院相关负责人解释,产妇的丈夫同意手术,但产妇本人仍拒绝签字。为抢救产妇,医院在征得其家人同意,

并由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强行为孕妇进行剖宫产,挽救了孕妇生命,婴儿出生数小时后不幸夭亡。相关人士表示,医务人员在患者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征得患者家属同意,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手术,这是对患者生命权的充分尊重,履行了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符合法律精神。他还表示, 希望医患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使患者相信诊断并积极配合治疗,使医生增强信心,提高诊断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出,医生患者本来就是一家人,大家如果相互信任,患者对医生给予更多相信而非怀疑,那么医生也会竭尽所能为病人解决病痛。这样,医患之间就会有更加和谐的关系,社会也会更加的和谐美好。

还有一则更为矛盾尖锐的案例,一名路人在广州昌岗中路昌岗大街发现路边倒卧一中年男子,神志不清,口吐白沫,赶忙拨打120。一辆救护车将男子接到附近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科检查。该院急诊内科梁医生称,44岁的刘先生送来时已陷入深度昏迷,有明显酗酒迹象,紧急CT 检查发现,他的大脑右侧颞叶发生出血,出血量约为60毫升,血液流入脑室系统及蛛网膜下腔,情况危急。梁医生判断,“必须马上进行手术。”随后,刘先生的两位姐姐赶来医院。她们表示,弟弟没有老婆没有工作长期酗酒,家人多次劝阻仍我行我素,终于出事。医生对两位家属详细介绍了刘先生的病情,她们听完后拒绝医生进行任何救治,甚至不同意办理入院手续,最终签字放弃治疗。无奈,16时后,医院将刘先生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室的刘医生说,刘先生一直处于深度昏迷,医院按常规给予保守治疗,但因病情过重,刘先生挨到凌晨2时后死亡。医院确实挺无辜的,对患者实施抢救吧,家属却拒绝签字,倘若手术顺利,不出现什么意外风险,倒还好说,但搭进去一笔医疗费用也无可避免;听从家属意见、严格遵守“术前签字”制度,见死不救吧,很有可能招致道德层面的谴责,患者家属也极有可能事后反悔,反将医院告上法庭,诉其见死不救,新的医疗纠纷又接踵而来。就这起个例而言,死者生前长期酗酒、无所事事很是让家人厌烦,但不管是什么人,我们都应当尊重其生命权利。性格的缺陷、行为的异常,都不能成为剥夺其活下去的理由。那么,面对这名酗酒者,医院到底要不要强行救治?新的《侵权责任法》有规定,

未取得患者家属意见时,医疗机构负责人可以批准手术抢救。但让医院承担所有的社会风险,未免说不过去。也只能作一个苍白的感叹——只有当所有的生命都得到应有的重视、所有的权利都得到必须的保障时,只有当医患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时,医院的强行救治才完全可行。否则,一味地谴责医院见死不救,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医院和“术前签字”的制度揪出来进行群殴,未免过于片面和感性。

著名医史学家亨利〃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的多方面关系。从行为学上来说,无论是“医”还是“患”,其出发点都只有一个——让病人康复起来。这本该是一对互相协作、目标统一的“利益共同体”,也是最应该互相信任的两个群体,为何却表现出了势如水火的对立?医患关系僵局如何破冰, 仅靠内心的自觉去重建信任够不够? 近年来,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当前和谐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医护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而且要有高深的专业素质、广博的人文素质。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这是国际社会认同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我们应该采纳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理念,加强医护人员人文素质的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加强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并应用于医患活动中,达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

我个人认为,医患关系的改善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重建信任,信任,在医患关系中是一种依赖互动的循环:如果互相信任,会形成良性循环,如果互不信任、互相猜忌,只会形成恶性循环。后者在当下表现得尤其明显;设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提出, 针对当前缺乏行之有效、快捷的解决途径和处理医患纠纷的专门立法,应尽快设立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纠纷调解中心,公平、专业和规范的处理各种医患纠纷,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医护要坚持行医底线,廖新波说,医疗体制问题重重,这是医患关系恶化的根源,许多医生因而悲观丧气。“但我们

不能把体制缺陷当成所有问题的挡箭牌,医护人员仍要坚持做人的良知和行医的底线。”;医生当先开" 关怀处方" ,从事人际沟通技巧培训工作的高级培训师王勇说,中国医生的理念必须改变,要先给病人开“关怀处方”,再来谈治病。他说,每个医生不妨牢记美国医生特鲁多墓志铭上的那段道出医学和医生角色本质的箴言:“有时去治愈,经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破除“以药养医”,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表示,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重在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医”不仅指医疗机构,也包括医生。

作为一名医学大学生,我们首先应该有一颗为普天众生病痛的慈悲心肠,学好专业知识,并努力掌握一定的人文知识。在面对“救人”和“签字”的情况时,做出我们问心无愧的选择。

作为一名医生,

面对“救人”和“签字”我们该怎么办 矛盾存在于我们生活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中,关键在于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矛盾、解决矛盾。作为一名医生,在面对“救人”和病人或家属“签字”不能兼得的情况时,我们应该本着作为一名医生的基本操守,以治病救人为最终目的,结合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处理好类似事件。

在2007年,北京市发生了“产妇丈夫拒绝剖宫产,医院不予剖宫产致孕妇死亡”的事件。在当时情况下,孕妇救活几率非常小,其死亡不可避免。如果采取剖宫产,还可能救活胎儿性命,但丈夫拒绝进行该手术,造成一尸两命的悲惨结局。我想对于这种情况,医生首先应该向病人及其家属阐明手术后果和不采取手术将导致的后果,尽量引导病人及其家属使伤害和死亡降至最低。像本案例这样的极端情况,如果用社会学理论分析此事,在目标(救命)与手段(获得签字)矛盾时,医院可有两种选择,一是做“革新者”,放弃手段追求目标;反之则是“墨守成规者”,坚持原则,不兼顾“救命”目标。我认为在尊重病人家属意愿的前提下,也应该强制性的采取一些措施,保住患者性命。在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医院从理性出发选择;但是从道德、社会的层面,对医院应该有更高的要求,甚至批评。如何保护病人的生命权、被救助权和手术权,如何让医院救死扶伤而没有后顾之忧,政府部门应该采取制度上的保障措施。当生命垂危的病人已经不能有效表达对于自己病情的处理意见,而其亲属又不能或者不愿为此承担责任和义务,应该有相应的“国家担保”制度,使病人得到最为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该方面的法律法规,避免此种情况再次出现。

相比以上案例,我认为下面这则较为理性。2010年12月3日,一名29岁临产孕妇被转送至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抢救。医生检查认为,如不尽快进行手术,将会造成孕妇和胎儿都不保的严重后果。但产妇坚持要自己生产。经医院相关负责人解释,产妇的丈夫同意手术,但产妇本人仍拒绝签字。为抢救产妇,医院在征得其家人同意,

并由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强行为孕妇进行剖宫产,挽救了孕妇生命,婴儿出生数小时后不幸夭亡。相关人士表示,医务人员在患者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征得患者家属同意,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手术,这是对患者生命权的充分尊重,履行了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符合法律精神。他还表示, 希望医患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使患者相信诊断并积极配合治疗,使医生增强信心,提高诊断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出,医生患者本来就是一家人,大家如果相互信任,患者对医生给予更多相信而非怀疑,那么医生也会竭尽所能为病人解决病痛。这样,医患之间就会有更加和谐的关系,社会也会更加的和谐美好。

还有一则更为矛盾尖锐的案例,一名路人在广州昌岗中路昌岗大街发现路边倒卧一中年男子,神志不清,口吐白沫,赶忙拨打120。一辆救护车将男子接到附近一家三甲医院的急诊科检查。该院急诊内科梁医生称,44岁的刘先生送来时已陷入深度昏迷,有明显酗酒迹象,紧急CT 检查发现,他的大脑右侧颞叶发生出血,出血量约为60毫升,血液流入脑室系统及蛛网膜下腔,情况危急。梁医生判断,“必须马上进行手术。”随后,刘先生的两位姐姐赶来医院。她们表示,弟弟没有老婆没有工作长期酗酒,家人多次劝阻仍我行我素,终于出事。医生对两位家属详细介绍了刘先生的病情,她们听完后拒绝医生进行任何救治,甚至不同意办理入院手续,最终签字放弃治疗。无奈,16时后,医院将刘先生转入急诊观察室。观察室的刘医生说,刘先生一直处于深度昏迷,医院按常规给予保守治疗,但因病情过重,刘先生挨到凌晨2时后死亡。医院确实挺无辜的,对患者实施抢救吧,家属却拒绝签字,倘若手术顺利,不出现什么意外风险,倒还好说,但搭进去一笔医疗费用也无可避免;听从家属意见、严格遵守“术前签字”制度,见死不救吧,很有可能招致道德层面的谴责,患者家属也极有可能事后反悔,反将医院告上法庭,诉其见死不救,新的医疗纠纷又接踵而来。就这起个例而言,死者生前长期酗酒、无所事事很是让家人厌烦,但不管是什么人,我们都应当尊重其生命权利。性格的缺陷、行为的异常,都不能成为剥夺其活下去的理由。那么,面对这名酗酒者,医院到底要不要强行救治?新的《侵权责任法》有规定,

未取得患者家属意见时,医疗机构负责人可以批准手术抢救。但让医院承担所有的社会风险,未免说不过去。也只能作一个苍白的感叹——只有当所有的生命都得到应有的重视、所有的权利都得到必须的保障时,只有当医患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时,医院的强行救治才完全可行。否则,一味地谴责医院见死不救,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医院和“术前签字”的制度揪出来进行群殴,未免过于片面和感性。

著名医史学家亨利〃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的多方面关系。从行为学上来说,无论是“医”还是“患”,其出发点都只有一个——让病人康复起来。这本该是一对互相协作、目标统一的“利益共同体”,也是最应该互相信任的两个群体,为何却表现出了势如水火的对立?医患关系僵局如何破冰, 仅靠内心的自觉去重建信任够不够? 近年来,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当前和谐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医护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而且要有高深的专业素质、广博的人文素质。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这是国际社会认同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我们应该采纳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理念,加强医护人员人文素质的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加强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并应用于医患活动中,达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

我个人认为,医患关系的改善需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重建信任,信任,在医患关系中是一种依赖互动的循环:如果互相信任,会形成良性循环,如果互不信任、互相猜忌,只会形成恶性循环。后者在当下表现得尤其明显;设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提出, 针对当前缺乏行之有效、快捷的解决途径和处理医患纠纷的专门立法,应尽快设立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纠纷调解中心,公平、专业和规范的处理各种医患纠纷,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医护要坚持行医底线,廖新波说,医疗体制问题重重,这是医患关系恶化的根源,许多医生因而悲观丧气。“但我们

不能把体制缺陷当成所有问题的挡箭牌,医护人员仍要坚持做人的良知和行医的底线。”;医生当先开" 关怀处方" ,从事人际沟通技巧培训工作的高级培训师王勇说,中国医生的理念必须改变,要先给病人开“关怀处方”,再来谈治病。他说,每个医生不妨牢记美国医生特鲁多墓志铭上的那段道出医学和医生角色本质的箴言:“有时去治愈,经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破除“以药养医”,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表示,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重在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医”不仅指医疗机构,也包括医生。

作为一名医学大学生,我们首先应该有一颗为普天众生病痛的慈悲心肠,学好专业知识,并努力掌握一定的人文知识。在面对“救人”和“签字”的情况时,做出我们问心无愧的选择。


相关文章

  • 手术签字制度的法律思考
  • 内容摘要:"手术签字制度"是困扰医院及患者的一大问题,一直以来是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2010年3月1日,卫生部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患者的生命权利,及时救治患者,解 ...查看


  • 新闻评论作品
  • 不签字不手术,孕妇之死医院无责? 就湖南孕妇李丽云因丈夫拒绝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而死于北京朝阳医院一事,舆论关注的焦点开始转向其丈夫肖志军是否涉嫌过失杀人上,与此同时,大量申诉医院的无奈与苦衷的声音随处可闻.那家医院的法律顾问明确指出,&qu ...查看


  • 实 验 报 告 伦理学
  • 实 验 报 告 年级 2013级乙四 班 小组 17组 成绩 日期 2015年6月17号 学号 3130608166 姓名 陈小波 学号 3130608167 姓名 孔晓阳 学号 3130608168 姓名 徐志婷 学号 313060816 ...查看


  •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加强医患沟通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摘要: 目的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法 从培养医生的医患沟通能力入手来更好地落实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结果 建立并完善了医患沟通制度.结论 良好而有效的医患沟通对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质 ...查看


  • 15年重症监护室主任眼中: ICU病房的人文意义
  • 15年重症监护室主任眼中: ICU病房的人文意义 郭应军(中)在抢救病人 人物简介:郭应军,中国医师协会重症医学分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常务委员. 中山市中医院的郭应军做了近15年ICU病房主任.在ICU病房内外,看过太多生与死, ...查看


  • 临床医学导论论文
  • 学<临床医学导论>有感 总起 医生是一个神圣的.令人尊敬的职业.对于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而言,医生永远都是这个事业的核心和中坚力量,是社会需要的.行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社会角色.而尚在学校的我们,未来便要从事这样一个行业. 悬壶济 ...查看


  •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1
  • [案例1] 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郑某的手术比较顺利,但与他同屋的王某却在郑某的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又过两天,王某的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 ...查看


  • 为什么我国的医疗纠纷呈现如此变态的发展
  • 近日,<广州医疗纠纷医患诉讼白皮书>发布,最近 5 年的医患诉讼纠纷中,医院有过半是败诉的.这一结果无疑刺痛了医护人员的神经. 提起医疗纠纷,在我国呈现的往往是如下情景:家属狮子大开口,提出巨额赔偿,同时拒绝走法律程序,医院不给 ...查看


  • 一个医生的"医疗建议"
  • 最近发生的事让我和我的同行倍感孤独和不安,似乎整个社会的其他人都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翻看热门话题下的评论,各种叫好.点赞的路人,不知你们是否每个人都曾亲身经历过医护人员不公平对待,让你们对维护你们生命健康的一群人如此愤恨,如果不是,请您不要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