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调查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加速实施,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与之不相谐和的是: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村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利益。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先后到市城建局、城管局、珠山街道办事处、珠海街道办事处及部分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比较明显的违法建筑有 多处。

二是范围较广。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村和镇驻地村出现了违法建设现象。特别是39个城中村(居)中,有 个村(居)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反弹较快。虽然市城管局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但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前清后建,前清后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违法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村(居),往往是村级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镇(街道办事处)在制止违法违章建筑上缺乏执法权,

有些问题不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二)改造建设缓慢。为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改造工作,我市于2001年和2003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胶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办法(试行)》,批准同意王戈庄第一居委会等28个村(居)进行改造。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由于我市村(居)改造用地都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除少数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绝大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村(居)改造工作陷于僵局,至今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村(居)改造办法。

(三)矛盾纠纷突出。当前,违法违章建筑能够迅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进行出租或期望在今后的村(居)改造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样,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章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所以在所难免的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另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人口,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甚至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了左邻右舍的通风采光,有的破坏了小区绿化或侵占了公共设施用地,也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对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拆除违法建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凡是涉及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尽快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市广电局要组织拆违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拆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核实。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拆除。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集中精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四是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堵疏结合,合理引导。在调研中发现,部门城中村居民,特别是一些成建制转非村的居民生活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很多是老少三代居住在四间老房子里,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还有一些房子建设的年代比较久远,已经成为了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加大力度严“堵”的同时,采取快“疏”的办法,加快村(居)改造进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章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对村(居)

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居民急切盼望进行改造,如老年大学西侧的34户居民,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李家石桥人民路以北的160户居民,90%以上的户同意拆迁改造。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改造办法,在实施“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西改”,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使老城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现象。

(三)严格奖惩,加强管理。调研中,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方面效果明显。该处的主要做法是:将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纳入对村(居)干部的考核,对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村(居),给予书记、主任最高1000元的经济处罚;若全年没出现违法违章建筑,则给予书记、主任最高5000元的奖励。同时,办事处成立专门的城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办事处所辖的村(居)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营造了良好的安居环境。因此,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合,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章建筑必须从严治理。要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特殊化。对出现的新违法违章建筑,除了追究违法违章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能范围,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调查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加速实施,青岛西海岸都市新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与之不相谐和的是:部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村违法违章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侵害了其他居民的合法利益。对此,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先后到市城建局、城管局、珠山街道办事处、珠海街道办事处及部分村(居)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目前情况看,我市的违法违章建筑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数量较多。据初步统计,目前在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比较明显的违法建筑有 多处。

二是范围较广。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大部分村和镇驻地村出现了违法建设现象。特别是39个城中村(居)中,有 个村(居)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章建筑。

三是反弹较快。虽然市城管局和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但违法违章建设现象屡禁不止,“前清后建,前清后乱”现象比较严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在违法违章建筑较为严重的村(居),往往是村级没有把好第一道关,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镇(街道办事处)在制止违法违章建筑上缺乏执法权,

有些问题不能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样,违法建筑不能及时拆除,使得部分群众认为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有机可乘,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章建筑的蔓延。

(二)改造建设缓慢。为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改造工作,我市于2001年和2003年先后制定出台了《胶南市城市规划区村(居)改造办法(试行)》,批准同意王戈庄第一居委会等28个村(居)进行改造。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由于我市村(居)改造用地都是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获得,除少数土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绝大部分因国家政策调整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村(居)改造工作陷于僵局,至今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村(居)改造办法。

(三)矛盾纠纷突出。当前,违法违章建筑能够迅速蔓延,很大程度上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村(居)民为增加收入来源,纷纷抢占地皮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进行出租或期望在今后的村(居)改造中获得更多的赔偿。这样,一方面,由于违法违章建筑没有严格按照镇村建设规划实施,所以在所难免的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另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引来了更多的外来人口,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了压力,甚至还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而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三、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影响了左邻右舍的通风采光,有的破坏了小区绿化或侵占了公共设施用地,也有的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市容环境,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对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拆除违法建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联合执法,扎实推进。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公安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凡是涉及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尽快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和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宣传。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市广电局要组织拆违专题报道,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拆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核实。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做好核实、取证工作,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拆除。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部门要集中精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四是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堵疏结合,合理引导。在调研中发现,部门城中村居民,特别是一些成建制转非村的居民生活中确实遇到一些困难,由于十几年没有批宅基地,很多是老少三代居住在四间老房子里,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还有一些房子建设的年代比较久远,已经成为了危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加大力度严“堵”的同时,采取快“疏”的办法,加快村(居)改造进程,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违章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对村(居)

干部和部分群众的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居民急切盼望进行改造,如老年大学西侧的34户居民,同意改造的户数达到95%以上;李家石桥人民路以北的160户居民,90%以上的户同意拆迁改造。因此,尽快制定出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改造办法,在实施“东接、北扩、南展”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稳妥的推进“西改”,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使老城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现象。

(三)严格奖惩,加强管理。调研中,发现珠海街道办事处在治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乱搭乱建方面效果明显。该处的主要做法是:将治理违法违章建筑纳入对村(居)干部的考核,对出现违法违章建筑的村(居),给予书记、主任最高1000元的经济处罚;若全年没出现违法违章建筑,则给予书记、主任最高5000元的奖励。同时,办事处成立专门的城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办事处所辖的村(居)乱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营造了良好的安居环境。因此,建议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章建筑属地管理责任制,通过与城管执法部门的联合,依法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章建筑必须从严治理。要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搞特殊化。对出现的新违法违章建筑,除了追究违法违章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能范围,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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