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煤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煤矿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煤管站、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分析会制度,根据《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4]17号)和《龙岩市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龙煤管[2014]7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制定了《龙岩市新罗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煤管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龙岩市新罗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
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煤矿安全生产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现根据煤矿事故隐患会制度规定及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示精神和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实行煤矿事故隐患分析会制度,并将之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一项重要规章制度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全过程,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析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状态,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煤管局成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全生产口各局长助理和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片区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综合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建立本区煤矿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组织开展全区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导监督局属各片区、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审查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开
展情况,对典型单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召开分析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负责统筹、配合和协调,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有关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和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确保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三、规范隐患排查
1、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以企业为主体、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的制度,日常由煤矿企业负责每日的自检自查、登记建档、整改上报,区煤管局各片区和镇(街)煤管部门按照监管计划负责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区煤管局每季度定期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每月按规定开展领导集中安全检查日活动。强化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完善矿井安全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的覆盖率为100%的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区队长或主管技术员必须每旬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2、明确内容,规范检查。区、镇(街)二级监管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手册》(收下简称《执法手册》)要求,实行标准化、表格化检查,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参照《执法手册》检查内容,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水害、火灾和顶板等易发和易
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隐患排查的效果。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管理。局各监管片区、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试行)》进行分类定级,建立台帐,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电子台账和数据库,煤矿企业要全面推广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该系统对自查、上报、整改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各监管片区通过该系统对煤矿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情况进行监管和统计分析,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闭环管理。
四、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各煤矿对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自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福建煤监局关于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规定进行整改及上报,一般隐患(A级)由本单位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确保整改效果;较大隐患(B级)或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所属煤管站、煤管局各片区进行重点监控;重大隐患(C级)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按规定逐级上报有关政府及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实行整改验收和复工审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治理。各监管单位要积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开展隐患分析,深化隐患治理
1、事故分析会制度基本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事故隐患当作事故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各种规程,
对事故隐患进行逐条逐项进行剖析,分析事故隐患存在的直接和间接原因,着重查查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薄弱和漏洞,查明事故隐患产生的源头,厘清各岗位工种的责任,并针对部分事故隐患的反复性和隐蔽性,提出针对有效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隐患的产生。
2、分析会的组织形式。煤矿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及其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采掘队长、班组长和职工代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分析会。区煤管局各分管片区和各煤管站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2家典型煤矿企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分析会,同时要监督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落实按制度规定落实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并不定期参加煤矿企业的事故分析会。区煤管局将根据监管计划和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的形势任务,结合季度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每季度选择部分安全生产的典型企业组织一次事故隐患分析,同时积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方法,对各片区、煤管站和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分析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组织精干技术力量、邀请专家及周边煤矿企业代表参与召开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分析现场会,通过企业自剖、专家帮扶、共同交流,实现认识到位、整改到位和教育到位的效果。
3、事故隐患分析会的对象和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分析会:
(1)由设区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2)区煤管局组织的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突出的企业。
(3)各类安全管理和检查中发现的较大隐患(B级)且属于易
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的问题和隐患。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C级)。
(5)其他易引发事故、灾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事故隐患分析会的管理和评审。各分管片区、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析会专项档案,每次分析要有记录和汇总,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事故隐患排查和分析的文字、图表等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形成系列档案备查。区煤管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审查汇报会,对各片区、各煤管站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并抽查部分煤矿企业事故隐患分析情况,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不到位、未按制度规定开展事故隐患分析或分析会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龙岩市新罗区煤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煤矿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煤管站、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分析会制度,根据《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4]17号)和《龙岩市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龙煤管[2014]7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制定了《龙岩市新罗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煤管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龙岩市新罗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实施办法
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煤矿安全生产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煤矿事故。现根据煤矿事故隐患会制度规定及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示精神和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实行煤矿事故隐患分析会制度,并将之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一项重要规章制度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全过程,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析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状态,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煤管局成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全生产口各局长助理和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片区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综合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建立本区煤矿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组织开展全区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导监督局属各片区、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审查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开
展情况,对典型单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召开分析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负责统筹、配合和协调,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有关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和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人,确保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三、规范隐患排查
1、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以企业为主体、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的制度,日常由煤矿企业负责每日的自检自查、登记建档、整改上报,区煤管局各片区和镇(街)煤管部门按照监管计划负责日常、专项监督检查,区煤管局每季度定期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每月按规定开展领导集中安全检查日活动。强化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完善矿井安全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的覆盖率为100%的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区队长或主管技术员必须每旬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2、明确内容,规范检查。区、镇(街)二级监管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手册》(收下简称《执法手册》)要求,实行标准化、表格化检查,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参照《执法手册》检查内容,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水害、火灾和顶板等易发和易
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隐患排查的效果。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管理。局各监管片区、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试行)》进行分类定级,建立台帐,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电子台账和数据库,煤矿企业要全面推广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该系统对自查、上报、整改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各监管片区通过该系统对煤矿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情况进行监管和统计分析,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闭环管理。
四、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各煤矿对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自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福建煤监局关于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规定进行整改及上报,一般隐患(A级)由本单位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确保整改效果;较大隐患(B级)或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所属煤管站、煤管局各片区进行重点监控;重大隐患(C级)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按规定逐级上报有关政府及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并严格实行整改验收和复工审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治理。各监管单位要积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方法,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开展隐患分析,深化隐患治理
1、事故分析会制度基本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事故隐患当作事故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照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各种规程,
对事故隐患进行逐条逐项进行剖析,分析事故隐患存在的直接和间接原因,着重查查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薄弱和漏洞,查明事故隐患产生的源头,厘清各岗位工种的责任,并针对部分事故隐患的反复性和隐蔽性,提出针对有效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隐患的产生。
2、分析会的组织形式。煤矿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各职能部门及其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采掘队长、班组长和职工代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分析会。区煤管局各分管片区和各煤管站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的2家典型煤矿企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分析会,同时要监督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落实按制度规定落实事故隐患分析工作,并不定期参加煤矿企业的事故分析会。区煤管局将根据监管计划和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的形势任务,结合季度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每季度选择部分安全生产的典型企业组织一次事故隐患分析,同时积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方法,对各片区、煤管站和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分析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组织精干技术力量、邀请专家及周边煤矿企业代表参与召开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分析现场会,通过企业自剖、专家帮扶、共同交流,实现认识到位、整改到位和教育到位的效果。
3、事故隐患分析会的对象和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分析会:
(1)由设区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2)区煤管局组织的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突出的企业。
(3)各类安全管理和检查中发现的较大隐患(B级)且属于易
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的问题和隐患。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C级)。
(5)其他易引发事故、灾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事故隐患分析会的管理和评审。各分管片区、各煤管站和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析会专项档案,每次分析要有记录和汇总,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事故隐患排查和分析的文字、图表等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形成系列档案备查。区煤管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审查汇报会,对各片区、各煤管站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情况进行汇总审查,并抽查部分煤矿企业事故隐患分析情况,必要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不到位、未按制度规定开展事故隐患分析或分析会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