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卫生和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检验、展示学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的学生公寓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
三、在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学生处的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一、学生住宿由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安排学生住宿房间。各系部要以班级为单位 具体安排学生住宿,更好的发挥班集体的作用。
二、新生入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凭校招生办提供的新生名单和有关报到资料将学生宿舍分配到系。转学、复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开具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必须在接到离校通知单后三日内办理完退宿手续,离开宿舍。
三、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习、勤工助学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须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在宿管部门办理假期住宿证,交纳住宿管理费后方可留校住宿。
四、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严禁早出晚归。确因特殊情况晚归者须向管理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
五、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若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员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
六、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不得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严禁无理取闹。
七、学生公寓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住宿。
八、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严禁在校外租房住宿。
九、学生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楼,不出示证件者,不准进入公寓楼;严禁无理取闹。
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锁具,严禁将宿舍房间钥匙借予他人,人走必须锁门、关窗。
十一、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公物,不得擅自将其拆除或搬出宿舍;在学生搬进或搬出时,均须履行交验手续,搬出交验时如发现短缺或损坏,按市场价予以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市场价予以双倍罚款。
十二、上课、自习和就寝时间严禁在学生公寓内打扑克、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严禁在电视上插接其他电器和私接天线。
十三、学生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打球、跳舞、高音量放音响设备及集体性聚会,禁止利用电话骚扰他人,严禁攀沿阳台。
十四、在学生公寓区内严禁学生经商,违者没收商品和一切所得;在学生公寓区内经商的外来人员,除没收商品和一切所得外,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十五、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须履行公物交验手续,交验时如发现公物短缺或损坏,须按市场价予以赔偿;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市场价双倍罚款外,按公物价值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寄送就业单位。
十六、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自炊灶具,严禁焚烧任何物品、燃放爆竹、点蜡烛等。
十七、学生公寓内严禁酗酒、吸烟、打架斗殴、摔酒瓶、打麻将、赌博;严禁携带、存放管制刀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八、学生公寓内严禁上网浏览黄色网站、收看传播反动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严禁搞迷信邪教活动。
十九、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标志等),破坏消防器材要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学生宿舍严禁乱接、私拉电线、电话线、网络线;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严禁室内无人而电源插座插有任何电器。
二十一、违反以上规定,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宿舍成员相互包庇而无法落实责任人的宿舍,其成员一并处理,造成后果者(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公寓卫生管理条例
一、宿舍内务卫生由舍长安排本室同学轮流值日,每日清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并将垃圾倒入垃圾道内。宿舍楼阳台严禁堆放杂物,并保持整洁。
二、学生要自觉搞好个人卫生,每日按要求整理内务。衣服、床单、被罩、枕巾要勤洗勤换,做到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三、学生要自觉爱护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禁止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及塑料袋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四、学生要自觉保持厕所、洗刷间的清洁,座便器无污垢,便后冲刷,手纸入篓,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剩饭剩菜;严禁在公寓楼公共场所裸体走动,严禁白天在洗刷间内裸体洗澡;严禁在公寓内外乱写、乱贴、乱画及污染墙壁等。
五、洗漱间的地漏附近应保持清洁,如擅自拨开地漏,而引起下水
道堵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七、走廊、阳台要求:地面干净,无赃物,无痰迹,墙面无涂写,无卫生死角。评分结果记入宿舍、班级的评分。
八、学生要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且摆放整齐,严禁楼内、室内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公寓内务管理条例
一、起床后,被子、床单折叠整齐,床上无其他物品堆放。如发现乱铺,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
二、书桌应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凡书桌上积灰尘,随意堆放杂物,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1分。
三、衣柜内衣物堆放整齐,不堆放易霉变物品,如有发现,责令其改正,并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1分。
四、宿舍内严禁吸烟和点蚊香,违者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使用完水后,应及时关闭水龙头,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寓
值班室。发现任意浪费自来水者,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
六、宿舍墙面应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张贴各类画张。如有发现,责令其立即清除,并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
第五章 会 客 制 度
一、来访客人须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姓名、单位、来访对象、来访事由并经值班室核查,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
二、严禁来访者将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公寓,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三、会客时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来访者必须在当日22:00时离开学生公寓。未经公寓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四、上课时间及22:00时以后,学生公寓一律不会客,不传叫电话。男性(除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公寓楼,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值班员传呼。
第六章 电话管理
为方便学生通讯,每个宿舍已配置201校园电话,使用电话须遵守201电话管理规定。
一、电话线路和话机属公共财物,需认真爱护,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话机要按照公寓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放置,请勿私自更改线路或移动话机。
二、“201”卡及其密码需妥善保管,不轻易转告他人,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话费损失责任由持卡人自负。
三、“201”卡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及计费办法等请查看电信局有关资料或到本站校园201电话资费表咨询。
四、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请勿使用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遇线路出现故障或话机出现故障,请及时到值班室报修。
六、严禁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校内急用值班
七、学校仅在公寓制定地点代售“201”电话卡。
第七章 优秀宿舍评比标准
“优秀宿舍”是学生公寓文明评比的荣誉称号,公寓中心在“文明宿舍”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卫生纪律检查,根据日常考评结果,每学年开展一次“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文明宿舍”评比,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评比标准如下: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系、班和公寓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学习氛围浓厚。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
四、卫生整洁。宿舍、个人及包干区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宿舍卫生检查,全年平均分95分以上,而且每周卫生检查成绩均合格以上。
根据上述标准,若宿舍成员中有任何一种以下行为则取消该宿舍该学年“优秀宿舍”的评选资格:
一、因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一人次以上(含一人次)受校级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因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
三、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四、 正常休息时间,在宿舍内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等活动被查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第八章 违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条例、制度的行为
一、宿舍内影响安全的行为:
(一)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非安全电热器具(如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热褥、电取暖器、电烫斗等)、无3C认证产品,及其它危害公共安全、不适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或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
(二)使用床头灯和充电应急灯;私拉网线、电话线,私调水电表;
乱丢烟蒂;
(三)非紧急情况下,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移动、动用、损坏、破坏消防、消控设施、设备;
(四)因在宿舍楼内吸烟、乱扔烟蒂等过失引起火情、火险;
(五)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点燃蜡烛等),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烧煮饭菜等;
(六)堵塞、妨碍消防通道畅通,不听劝阻、后果严重;
(七)非安全用电造成严重后果者;
(八)私撬强弱电箱,私改、私拉强电线路;
(九)存放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传染性等危险物品;
(十)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十一)违反门禁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其它严重危害、妨碍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二、损害公寓文明建设、扰乱公寓公共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一)干扰、阻碍学校工作人员履行宿舍检查职责或依法、依校规执行管理职责;
(二)起哄闹事、掷砸物品、摔爆响物等,不听劝阻者;
(三)在宿舍内酗酒引发事端者;
(四)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五)打架斗殴者;
(六)恶意破坏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七)其它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八)故意损坏或过失损坏家具及其它公共设施;
三、违反学院公寓管理规定者:
(一) 从事各类营利性活动、传销类活动及中介活动;
(二) 容留异性在宿舍内住宿;
(三) 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造成严重后果;
(四) 其它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
宿舍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处理或批评教育,并在宿舍记实考评中予以扣分。
一、宿舍内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拒绝配合学院卫生、纪律和安全检查;
(二)在楼内外乱丢垃圾、乱泼污水或将水倒入垃圾桶内;
(三)在墙壁、楼道乱涂乱画,张贴、散发各种海报、传单等;
(四)擅自装修宿舍,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
(五)在公寓走廊和房间内擅自拉绳晾晒衣物等;
(六)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七)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中,造成堵塞;
(八)打扫宿舍卫生用水直接冲洗地面,造成地面渗漏的;
(九)造成公共用水用电严重浪费;
(十)其它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二、 宿舍内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不文明的行为:
(一)、正常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进行下棋、打球、踢球、溜冰等其它运动;
(二)、不爱惜他人劳动成果;
(三)、熄灯后通电话声音过大影响他人;
(四)、不注意控制计算机、电视机、收音机使用音量或大声喧哗、哄笑、唱歌、戏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五)、有歧视他人的行为;
(六)、其它违反学院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行为;
学生住宿如违反公寓管理条例或住宿协议规定,且屡教不改者,宿管中心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待其重新承诺愿意遵守宿管条例及住宿协议规定后,经宿管中心批准,再重新办理住宿手续。
第九章 学生助管员工作职责
宿管中心聘用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助理管理员(简称助管),学生助理管理员协助宿管会工作,分层、分区包干,密切联系广大同学。除进行日常的宿管工作外,尽自己的能力为同学提供服务,解决同学们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学生助理管理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生助理管理员应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遵守校纪校规;了解所辖区域宿舍资源的基本情况,主动、热情、负责地开展活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助公寓办完成各项宿舍管理任务,落实具体的公寓管理工作,积极对公寓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公寓管理员定期检查和公布各系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不定期查看公寓公共场所、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同时对卫生状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协助公寓管理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防盗设施和消防器材,协助查禁违章用电,参与日常治安、日常巡视工作。
(五)协助公寓管理员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参与作息制度的执行、内务管理、公共场所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及必要的防范措施,协助公寓管理员处理各公寓内违纪和突发事件。
(六)加强与同学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宿管办与学生间的桥梁作用,及时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对宿舍管理的反映和要求,对同学生活中的困难,应及时帮助解决,尽可能为同学生活提供便利。
(七)围绕工作要点,开展面向在住学生的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向校刊、校报等媒体投送稿件,协助宿管办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并向同学宣传公寓管理制度。
(八)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生宿舍楼管理委员会开展丰富多彩而有益的各种活动,美化宿舍楼,定期评定“文明宿舍”、评比和创建“优秀宿舍”,实施专题教育等。
(九)协助做好迎接新生、毕业生离校、学生来访接待、计算机管理、水电表读数抄写、卫生成绩输入计算机等其他工作。
第十章 宿舍长、宿舍信息员工作职责
宿舍长是各宿舍文明建设的核心,宿舍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宿舍长若有调整,应报公寓中心(楼长)备案。
宿舍长工作职责如下:
一、保证和组织宿舍值周、清扫卫生及公益社会劳动等的顺利进行;
二、处理好宿舍日常保修、洗理等工作,协调好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
三、组织好宿舍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四、维护宿舍利益、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五、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教育、服务等活动;
六、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做好公寓宿舍、公寓管理工作;
七、积极配合班委、团支部、助管员、楼长和班主任做好公寓管理工作,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八、关心宿舍同学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发现本宿舍同学擅自离校外出或外出逾期未归,及时向楼长、公寓值班室或公寓中心等有关部门汇报;
九、做好宿舍、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 学生公寓检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达标升级评比制度。
一、考评指标
(一)舍风建设:团结互助,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讲究卫生,尊敬师长,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做 一名新时代、新风尚的大学生。
(二)宿舍卫生:宿舍内部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及宿舍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和浪费水电、粮食的现象。
(四)安全秩序:宿舍成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主动防范,不私自留客住宿,不在宿舍从事经商活动,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公物维护:宿舍成员爱护房间及楼内的所有公共财物。
(六)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和秩序,不乱扔乱泼。
(七)宿舍文化:宿舍内装饰统一,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文化气氛浓厚,
校、院(系)宿舍制度健全,按指定位置张贴。
二、考评办法:
(一)舍风建设:对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妨碍学校正常管理活动,出现各种不文明举止等行为,发生一次,扣10分。
(二)宿舍卫生:周检查成绩和月验收成绩取平均成绩。
(三)组织纪律:对在宿舍内违章用电、打麻将、自炊等各种危及安全的行为,发生一次,扣15分,其它列入违纪款项的行为,发生一次,扣5分。
(四)安全秩序:对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瞒不报、防范不利,私自留客,在宿舍内经商、燃烧纸张等行为,发生一次,扣5分;发生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五)公物维护:对房间内橱子、桌凳等公物要摆放有序,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公物行为,视损坏程度,扣5分以上。
(六)环境卫生:有乱扔乱泼现象,发生一次,扣5分。
(七)宿舍文化:宿舍内装饰典雅、大方,规范、健康、向上,制度健全,宿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指定位置张贴校、院(系)宿舍制度,少一项,扣1分。
三、定级办法
(一)宿舍达标升级为四个级别,每学期评定一次,好——A级,较好——B级,合格——C级,不合格——D级。
(二)各项指标各占一定比例(每宿舍满分一百分)
宿舍卫生占30分,宿舍文化占20分,组织纪律占10分,环境卫生占10分,安全秩序占20分,公物维护占10分,舍风建设占10分。
(三)以上指标按比例累加得到的总成绩为本宿舍成绩。根据以下标准定级: DJ>95为A,85≤DJ≤95为B,70≤DJ<85为C,DJ<70为D。纪律、环境、安全、公物有一项没得分,则定级为D级。卫生若低于20分者定级为D级。
四、考核步骤
(一)考核采取每周抽查和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核成绩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末汇总一次,定出各项指标成绩。
(三)每学期末计算出学期总成绩,定出各宿舍级别、各院(系)成绩,以达标率的形式公布。
五、运行办法
学生宿舍达标升级的考核管理工作,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辅导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院(系)要制定出符合本院(系)实际情况的升级达标细则,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升级达标活动档案,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组织
检查验收评定。
六、奖惩办法
(一)与院(系)考评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挂钩。
(二)与学生综合测评挂钩,劳动卫生成绩按宿舍级别确定,劳动卫生成绩不合格,不能获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奖励。
(三)与优秀宿舍评比挂钩,每学年A级宿舍按总数的30-50%,评选文明宿舍,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四)与宿舍长评比挂钩,优秀宿舍舍长授予“优秀舍长”荣誉称号,在优秀舍长中评选出20名舍长标兵,授予“模范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享受一定的干部加分。
(五)D级宿舍要限期整顿,分析原因,写出整顿报告,并制定限期达标计划。
十二章 加扣分标准
卫生方面:
内务方面:
纪律方面:
加分:
1.每位同学原始分为100分;
2.90分以上者为优;80分以上者为良;79分至60分者为中;60分以下者为差。
3.60以下者,交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教育。 4.规定宿舍成员当日违反纪律时扣除个人分的同时扣去宿舍分。 加分标准:
(1)各舍舍长根据工作表现,每月加1至3分。 (2)做好人好事受到老师表扬,每次加2分。 (3)在舍务检查中获得优胜,全宿舍成员各加2分。
(4)一个月内,宿舍成员没有任何违纪行为,且各项评比均为优,全体宿舍成员各加3分。
(5)其它方面:如按时作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爱护公物、值日负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等,都可根据实际表现,适当给予加分。
第十二章 附 则
一、凡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多次违纪或情节严重者,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款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各系建立以分管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宿舍舍长逐级负责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责任,并安排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凡因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三、凡在学生公寓住宿、治安、卫生等方面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公寓建设,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将授予“文明宿舍”、“卫生先进个人”和“宿舍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有凡违反本规定行为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住宿学生。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宿管中心
2008年8月
附:1.《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表》
2.《护理系学生宿舍就寝签到表》
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表
学生宿舍就寝签到表
_________系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稳定、卫生和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检验、展示学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校园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创建整洁美观、安全舒适、文明健康、文化生活丰富的学生公寓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
三、在我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学生处的领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一、学生住宿由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安排学生住宿房间。各系部要以班级为单位 具体安排学生住宿,更好的发挥班集体的作用。
二、新生入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凭校招生办提供的新生名单和有关报到资料将学生宿舍分配到系。转学、复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开具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必须在接到离校通知单后三日内办理完退宿手续,离开宿舍。
三、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习、勤工助学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须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在宿管部门办理假期住宿证,交纳住宿管理费后方可留校住宿。
四、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严禁早出晚归。确因特殊情况晚归者须向管理员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
五、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若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员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
六、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不得拒绝宿管人员的检查,不得妨碍宿管人员的正常工作,严禁无理取闹。
七、学生公寓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住宿。
八、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严禁在校外租房住宿。
九、学生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楼,不出示证件者,不准进入公寓楼;严禁无理取闹。
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锁具,严禁将宿舍房间钥匙借予他人,人走必须锁门、关窗。
十一、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公物,不得擅自将其拆除或搬出宿舍;在学生搬进或搬出时,均须履行交验手续,搬出交验时如发现短缺或损坏,按市场价予以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市场价予以双倍罚款。
十二、上课、自习和就寝时间严禁在学生公寓内打扑克、下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严禁在电视上插接其他电器和私接天线。
十三、学生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打球、跳舞、高音量放音响设备及集体性聚会,禁止利用电话骚扰他人,严禁攀沿阳台。
十四、在学生公寓区内严禁学生经商,违者没收商品和一切所得;在学生公寓区内经商的外来人员,除没收商品和一切所得外,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十五、毕业生离校退宿时须履行公物交验手续,交验时如发现公物短缺或损坏,须按市场价予以赔偿;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市场价双倍罚款外,按公物价值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寄送就业单位。
十六、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自炊灶具,严禁焚烧任何物品、燃放爆竹、点蜡烛等。
十七、学生公寓内严禁酗酒、吸烟、打架斗殴、摔酒瓶、打麻将、赌博;严禁携带、存放管制刀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八、学生公寓内严禁上网浏览黄色网站、收看传播反动淫秽书、画及音像制品;严禁搞迷信邪教活动。
十九、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标志等),破坏消防器材要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学生宿舍严禁乱接、私拉电线、电话线、网络线;严禁存放或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严禁室内无人而电源插座插有任何电器。
二十一、违反以上规定,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宿舍成员相互包庇而无法落实责任人的宿舍,其成员一并处理,造成后果者(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公寓卫生管理条例
一、宿舍内务卫生由舍长安排本室同学轮流值日,每日清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并将垃圾倒入垃圾道内。宿舍楼阳台严禁堆放杂物,并保持整洁。
二、学生要自觉搞好个人卫生,每日按要求整理内务。衣服、床单、被罩、枕巾要勤洗勤换,做到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三、学生要自觉爱护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禁止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及塑料袋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四、学生要自觉保持厕所、洗刷间的清洁,座便器无污垢,便后冲刷,手纸入篓,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剩饭剩菜;严禁在公寓楼公共场所裸体走动,严禁白天在洗刷间内裸体洗澡;严禁在公寓内外乱写、乱贴、乱画及污染墙壁等。
五、洗漱间的地漏附近应保持清洁,如擅自拨开地漏,而引起下水
道堵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七、走廊、阳台要求:地面干净,无赃物,无痰迹,墙面无涂写,无卫生死角。评分结果记入宿舍、班级的评分。
八、学生要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且摆放整齐,严禁楼内、室内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公寓内务管理条例
一、起床后,被子、床单折叠整齐,床上无其他物品堆放。如发现乱铺,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
二、书桌应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凡书桌上积灰尘,随意堆放杂物,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1分。
三、衣柜内衣物堆放整齐,不堆放易霉变物品,如有发现,责令其改正,并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1分。
四、宿舍内严禁吸烟和点蚊香,违者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使用完水后,应及时关闭水龙头,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寓
值班室。发现任意浪费自来水者,扣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
六、宿舍墙面应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张贴各类画张。如有发现,责令其立即清除,并除该宿舍当天评分2分。
第五章 会 客 制 度
一、来访客人须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姓名、单位、来访对象、来访事由并经值班室核查,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
二、严禁来访者将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公寓,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三、会客时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来访者必须在当日22:00时离开学生公寓。未经公寓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四、上课时间及22:00时以后,学生公寓一律不会客,不传叫电话。男性(除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公寓楼,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值班员传呼。
第六章 电话管理
为方便学生通讯,每个宿舍已配置201校园电话,使用电话须遵守201电话管理规定。
一、电话线路和话机属公共财物,需认真爱护,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话机要按照公寓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放置,请勿私自更改线路或移动话机。
二、“201”卡及其密码需妥善保管,不轻易转告他人,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话费损失责任由持卡人自负。
三、“201”卡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及计费办法等请查看电信局有关资料或到本站校园201电话资费表咨询。
四、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请勿使用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遇线路出现故障或话机出现故障,请及时到值班室报修。
六、严禁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校内急用值班
七、学校仅在公寓制定地点代售“201”电话卡。
第七章 优秀宿舍评比标准
“优秀宿舍”是学生公寓文明评比的荣誉称号,公寓中心在“文明宿舍”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卫生纪律检查,根据日常考评结果,每学年开展一次“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文明宿舍”评比,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评比标准如下: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系、班和公寓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学习氛围浓厚。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
四、卫生整洁。宿舍、个人及包干区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宿舍卫生检查,全年平均分95分以上,而且每周卫生检查成绩均合格以上。
根据上述标准,若宿舍成员中有任何一种以下行为则取消该宿舍该学年“优秀宿舍”的评选资格:
一、因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一人次以上(含一人次)受校级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因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
三、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四、 正常休息时间,在宿舍内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等活动被查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第八章 违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条例、制度的行为
一、宿舍内影响安全的行为:
(一)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非安全电热器具(如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热褥、电取暖器、电烫斗等)、无3C认证产品,及其它危害公共安全、不适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或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
(二)使用床头灯和充电应急灯;私拉网线、电话线,私调水电表;
乱丢烟蒂;
(三)非紧急情况下,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移动、动用、损坏、破坏消防、消控设施、设备;
(四)因在宿舍楼内吸烟、乱扔烟蒂等过失引起火情、火险;
(五)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点燃蜡烛等),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烧煮饭菜等;
(六)堵塞、妨碍消防通道畅通,不听劝阻、后果严重;
(七)非安全用电造成严重后果者;
(八)私撬强弱电箱,私改、私拉强电线路;
(九)存放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传染性等危险物品;
(十)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十一)违反门禁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其它严重危害、妨碍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二、损害公寓文明建设、扰乱公寓公共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一)干扰、阻碍学校工作人员履行宿舍检查职责或依法、依校规执行管理职责;
(二)起哄闹事、掷砸物品、摔爆响物等,不听劝阻者;
(三)在宿舍内酗酒引发事端者;
(四)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五)打架斗殴者;
(六)恶意破坏绿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七)其它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八)故意损坏或过失损坏家具及其它公共设施;
三、违反学院公寓管理规定者:
(一) 从事各类营利性活动、传销类活动及中介活动;
(二) 容留异性在宿舍内住宿;
(三) 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造成严重后果;
(四) 其它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
宿舍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处理或批评教育,并在宿舍记实考评中予以扣分。
一、宿舍内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拒绝配合学院卫生、纪律和安全检查;
(二)在楼内外乱丢垃圾、乱泼污水或将水倒入垃圾桶内;
(三)在墙壁、楼道乱涂乱画,张贴、散发各种海报、传单等;
(四)擅自装修宿舍,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
(五)在公寓走廊和房间内擅自拉绳晾晒衣物等;
(六)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七)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中,造成堵塞;
(八)打扫宿舍卫生用水直接冲洗地面,造成地面渗漏的;
(九)造成公共用水用电严重浪费;
(十)其它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二、 宿舍内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不文明的行为:
(一)、正常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进行下棋、打球、踢球、溜冰等其它运动;
(二)、不爱惜他人劳动成果;
(三)、熄灯后通电话声音过大影响他人;
(四)、不注意控制计算机、电视机、收音机使用音量或大声喧哗、哄笑、唱歌、戏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五)、有歧视他人的行为;
(六)、其它违反学院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行为;
学生住宿如违反公寓管理条例或住宿协议规定,且屡教不改者,宿管中心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待其重新承诺愿意遵守宿管条例及住宿协议规定后,经宿管中心批准,再重新办理住宿手续。
第九章 学生助管员工作职责
宿管中心聘用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助理管理员(简称助管),学生助理管理员协助宿管会工作,分层、分区包干,密切联系广大同学。除进行日常的宿管工作外,尽自己的能力为同学提供服务,解决同学们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学生助理管理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生助理管理员应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遵守校纪校规;了解所辖区域宿舍资源的基本情况,主动、热情、负责地开展活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助公寓办完成各项宿舍管理任务,落实具体的公寓管理工作,积极对公寓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公寓管理员定期检查和公布各系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不定期查看公寓公共场所、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同时对卫生状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协助公寓管理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防盗设施和消防器材,协助查禁违章用电,参与日常治安、日常巡视工作。
(五)协助公寓管理员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参与作息制度的执行、内务管理、公共场所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及必要的防范措施,协助公寓管理员处理各公寓内违纪和突发事件。
(六)加强与同学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宿管办与学生间的桥梁作用,及时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对宿舍管理的反映和要求,对同学生活中的困难,应及时帮助解决,尽可能为同学生活提供便利。
(七)围绕工作要点,开展面向在住学生的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向校刊、校报等媒体投送稿件,协助宿管办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并向同学宣传公寓管理制度。
(八)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生宿舍楼管理委员会开展丰富多彩而有益的各种活动,美化宿舍楼,定期评定“文明宿舍”、评比和创建“优秀宿舍”,实施专题教育等。
(九)协助做好迎接新生、毕业生离校、学生来访接待、计算机管理、水电表读数抄写、卫生成绩输入计算机等其他工作。
第十章 宿舍长、宿舍信息员工作职责
宿舍长是各宿舍文明建设的核心,宿舍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宿舍长若有调整,应报公寓中心(楼长)备案。
宿舍长工作职责如下:
一、保证和组织宿舍值周、清扫卫生及公益社会劳动等的顺利进行;
二、处理好宿舍日常保修、洗理等工作,协调好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
三、组织好宿舍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四、维护宿舍利益、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五、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教育、服务等活动;
六、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做好公寓宿舍、公寓管理工作;
七、积极配合班委、团支部、助管员、楼长和班主任做好公寓管理工作,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八、关心宿舍同学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发现本宿舍同学擅自离校外出或外出逾期未归,及时向楼长、公寓值班室或公寓中心等有关部门汇报;
九、做好宿舍、班级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 学生公寓检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达标升级评比制度。
一、考评指标
(一)舍风建设:团结互助,文明礼貌,遵纪守法,讲究卫生,尊敬师长,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做 一名新时代、新风尚的大学生。
(二)宿舍卫生:宿舍内部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及宿舍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纪行为和浪费水电、粮食的现象。
(四)安全秩序:宿舍成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宿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主动防范,不私自留客住宿,不在宿舍从事经商活动,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公物维护:宿舍成员爱护房间及楼内的所有公共财物。
(六)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和秩序,不乱扔乱泼。
(七)宿舍文化:宿舍内装饰统一,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文化气氛浓厚,
校、院(系)宿舍制度健全,按指定位置张贴。
二、考评办法:
(一)舍风建设:对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妨碍学校正常管理活动,出现各种不文明举止等行为,发生一次,扣10分。
(二)宿舍卫生:周检查成绩和月验收成绩取平均成绩。
(三)组织纪律:对在宿舍内违章用电、打麻将、自炊等各种危及安全的行为,发生一次,扣15分,其它列入违纪款项的行为,发生一次,扣5分。
(四)安全秩序:对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瞒不报、防范不利,私自留客,在宿舍内经商、燃烧纸张等行为,发生一次,扣5分;发生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五)公物维护:对房间内橱子、桌凳等公物要摆放有序,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公物行为,视损坏程度,扣5分以上。
(六)环境卫生:有乱扔乱泼现象,发生一次,扣5分。
(七)宿舍文化:宿舍内装饰典雅、大方,规范、健康、向上,制度健全,宿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指定位置张贴校、院(系)宿舍制度,少一项,扣1分。
三、定级办法
(一)宿舍达标升级为四个级别,每学期评定一次,好——A级,较好——B级,合格——C级,不合格——D级。
(二)各项指标各占一定比例(每宿舍满分一百分)
宿舍卫生占30分,宿舍文化占20分,组织纪律占10分,环境卫生占10分,安全秩序占20分,公物维护占10分,舍风建设占10分。
(三)以上指标按比例累加得到的总成绩为本宿舍成绩。根据以下标准定级: DJ>95为A,85≤DJ≤95为B,70≤DJ<85为C,DJ<70为D。纪律、环境、安全、公物有一项没得分,则定级为D级。卫生若低于20分者定级为D级。
四、考核步骤
(一)考核采取每周抽查和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核成绩每周公布一次、每月末汇总一次,定出各项指标成绩。
(三)每学期末计算出学期总成绩,定出各宿舍级别、各院(系)成绩,以达标率的形式公布。
五、运行办法
学生宿舍达标升级的考核管理工作,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辅导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院(系)要制定出符合本院(系)实际情况的升级达标细则,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升级达标活动档案,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组织
检查验收评定。
六、奖惩办法
(一)与院(系)考评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挂钩。
(二)与学生综合测评挂钩,劳动卫生成绩按宿舍级别确定,劳动卫生成绩不合格,不能获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奖励。
(三)与优秀宿舍评比挂钩,每学年A级宿舍按总数的30-50%,评选文明宿舍,授予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四)与宿舍长评比挂钩,优秀宿舍舍长授予“优秀舍长”荣誉称号,在优秀舍长中评选出20名舍长标兵,授予“模范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享受一定的干部加分。
(五)D级宿舍要限期整顿,分析原因,写出整顿报告,并制定限期达标计划。
十二章 加扣分标准
卫生方面:
内务方面:
纪律方面:
加分:
1.每位同学原始分为100分;
2.90分以上者为优;80分以上者为良;79分至60分者为中;60分以下者为差。
3.60以下者,交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教育。 4.规定宿舍成员当日违反纪律时扣除个人分的同时扣去宿舍分。 加分标准:
(1)各舍舍长根据工作表现,每月加1至3分。 (2)做好人好事受到老师表扬,每次加2分。 (3)在舍务检查中获得优胜,全宿舍成员各加2分。
(4)一个月内,宿舍成员没有任何违纪行为,且各项评比均为优,全体宿舍成员各加3分。
(5)其它方面:如按时作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爱护公物、值日负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等,都可根据实际表现,适当给予加分。
第十二章 附 则
一、凡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多次违纪或情节严重者,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款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各系建立以分管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宿舍舍长逐级负责的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责任,并安排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凡因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三、凡在学生公寓住宿、治安、卫生等方面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公寓建设,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将授予“文明宿舍”、“卫生先进个人”和“宿舍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有凡违反本规定行为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住宿学生。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宿管中心
2008年8月
附:1.《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表》
2.《护理系学生宿舍就寝签到表》
宿舍卫生检查评分表
学生宿舍就寝签到表
_________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