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细则(试行)》
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2-7 阅读:63次
白云学院学〔2012〕29号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广东白云学院
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细则
(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校兼职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学风建设工作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升学校学生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在《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白云学院学〔2010〕14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兼职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兼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管理权限
1. 《关于专任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的规定》(白云学院学〔2007〕19号)第四
条所规定的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
2. 兼职班主任原则上需手写日常工作记录,记录不限字数,有问题、情况复杂可多记,无问题、情况简单则少记、略记。对特殊学生(学习障碍、心理障碍、经济困难等)应给予更多关注并进行重点记录,并和辅导员、学生家长及时进行沟通。
3. 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中、期末撰写工作总结。
4. 二级学院党总支、辅导员在学生推优入党、评先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时,应征询兼职班主任的意见。兼职班主任对推荐或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有根据地向辅导员、党总支正副书记乃至学生处反映。
二、兼职班主任的选聘与配备
1. 兼职班主任的选聘对象:学校校级领导、职能处室科级以上干部、二级学院专任教师(课任教师优先)、优秀的高年级学生。
2. 兼职班主任的配备:一、二年级所有班级都需配备兼职班主任,部分教师资源充裕的学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三、四年级配备兼职班主任。兼职班主任的配备应避免出现同一年级只有部分班级有兼职班主任的情形,若同一年级难以配齐兼职班主任,可以考虑适当选聘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但人数不能超过选聘班级总数的30%。
三、兼职班主任的考核
1. 由学生处对兼职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进行总体部署和协调。学生处学期初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期中和期末检查兼职班主任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期末组织一次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学生民主评议。将检查和评议结果作为兼职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影响兼职班主任工作津贴的学期余额发放;学生处学期考核结果结合二级学院月度与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兼职班主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 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按月进行。
3.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辅导员及党总支委员组成的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的月度考核,重点考核兼职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风建设状况、日常工作情况及工作效果等方面。
4. 二级学院的考核结果主要来源于本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的评议。党总支不仅要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期中与期末总结,还应根据工作需要主动组织必要的学生座谈会,也可以进行同行评议,对兼职班主任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月度以及学期考评参考依据。
5. 考核实施评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常规工作20分,学风建设60分,学院主要工作20分。二级学院在进行整体评分时,辅导员评分占考核分数的60%,党总支评分占考核分数的40%;辅导员评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须由辅导员及党总支书记联合签名确认。
6.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班主任续聘的依据。
四、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程序
1. 每月末二级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按照《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对兼职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纳入本学院教师月度工效中一并发放。并于每月25日前(遇周末、假期顺延)报学生处思教科备案。
2. 学期末时,二级学院党总支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工作计划、两个工作总结和学生民主评议情况上交兼职班主任学期整体考评结果,结合学生处对兼职班主任的学期考评结果,其中,二级学院考评结果占60%,学生处考评结果占40%,两者加权后作为兼职班主任学期工作整体考评结果。
五、兼职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1. 津贴标准
(1)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的津贴基数
兼职班主任津贴为100元/月,学生人数超过55人后,以每增加一个学生津贴增
加2元/月来计算,兼职班主任津贴150元/月封顶。
(2)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兼职班主任
原则上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兼职班主任只负责一个行政班级(不少于30人)。 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四条
第7款及《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每学期给予担任兼职班主任的学生创新学分2分;同时,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12款,给予每学期6-10分的加分。另外,对担任兼职班主任的学生将给予适当培训,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优秀兼职班主任评选活动,获评优秀兼职班主任者学校将给予奖励。
2. 岗位津贴发放额度(按如下公式计算):
月度岗位津贴=(100元+超过55人后的学生人数×2元/月)×考核系数 考核系数=月度考核得分/100
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发放金额为当月津贴的80%;其余20%于学期末进行学期整体考评后再一次性发放。
3. 每学期以5个教学月计,如请假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当月兼职班主任岗位津贴停发。每名兼职班主任原则上带一个教学班级,如超过1个班级或所带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班主任岗位每月津贴最高为200元。
4. 月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兼职班主任取消其兼职班主任任职资格。
5. 本细则从2013年3月开始执行。
6. 《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白云学院学〔2010〕14号)中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
附件 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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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广东白云学院
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管理与考核细则
(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校兼职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学风建设工作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升学校学生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在《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白云学院学〔2010〕14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兼职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兼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管理权限
1. 《关于专任教师兼任班主任工作的规定》(白云学院学〔2007〕19号)第四
条所规定的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
2. 兼职班主任原则上需手写日常工作记录,记录不限字数,有问题、情况复杂可多记,无问题、情况简单则少记、略记。对特殊学生(学习障碍、心理障碍、经济困难等)应给予更多关注并进行重点记录,并和辅导员、学生家长及时进行沟通。
3. 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中、期末撰写工作总结。
4. 二级学院党总支、辅导员在学生推优入党、评先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时,应征询兼职班主任的意见。兼职班主任对推荐或评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有根据地向辅导员、党总支正副书记乃至学生处反映。
二、兼职班主任的选聘与配备
1. 兼职班主任的选聘对象:学校校级领导、职能处室科级以上干部、二级学院专任教师(课任教师优先)、优秀的高年级学生。
2. 兼职班主任的配备:一、二年级所有班级都需配备兼职班主任,部分教师资源充裕的学院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三、四年级配备兼职班主任。兼职班主任的配备应避免出现同一年级只有部分班级有兼职班主任的情形,若同一年级难以配齐兼职班主任,可以考虑适当选聘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但人数不能超过选聘班级总数的30%。
三、兼职班主任的考核
1. 由学生处对兼职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进行总体部署和协调。学生处学期初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期中和期末检查兼职班主任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期末组织一次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学生民主评议。将检查和评议结果作为兼职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影响兼职班主任工作津贴的学期余额发放;学生处学期考核结果结合二级学院月度与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兼职班主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 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按月进行。
3.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辅导员及党总支委员组成的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的月度考核,重点考核兼职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风建设状况、日常工作情况及工作效果等方面。
4. 二级学院的考核结果主要来源于本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的评议。党总支不仅要检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期中与期末总结,还应根据工作需要主动组织必要的学生座谈会,也可以进行同行评议,对兼职班主任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月度以及学期考评参考依据。
5. 考核实施评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常规工作20分,学风建设60分,学院主要工作20分。二级学院在进行整体评分时,辅导员评分占考核分数的60%,党总支评分占考核分数的40%;辅导员评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须由辅导员及党总支书记联合签名确认。
6.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班主任续聘的依据。
四、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程序
1. 每月末二级学院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按照《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对兼职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纳入本学院教师月度工效中一并发放。并于每月25日前(遇周末、假期顺延)报学生处思教科备案。
2. 学期末时,二级学院党总支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工作计划、两个工作总结和学生民主评议情况上交兼职班主任学期整体考评结果,结合学生处对兼职班主任的学期考评结果,其中,二级学院考评结果占60%,学生处考评结果占40%,两者加权后作为兼职班主任学期工作整体考评结果。
五、兼职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1. 津贴标准
(1)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的津贴基数
兼职班主任津贴为100元/月,学生人数超过55人后,以每增加一个学生津贴增
加2元/月来计算,兼职班主任津贴150元/月封顶。
(2)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兼职班主任
原则上高年级优秀学生担任兼职班主任只负责一个行政班级(不少于30人)。 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四条
第7款及《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的相关规定,每学期给予担任兼职班主任的学生创新学分2分;同时,根据《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12款,给予每学期6-10分的加分。另外,对担任兼职班主任的学生将给予适当培训,在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优秀兼职班主任评选活动,获评优秀兼职班主任者学校将给予奖励。
2. 岗位津贴发放额度(按如下公式计算):
月度岗位津贴=(100元+超过55人后的学生人数×2元/月)×考核系数 考核系数=月度考核得分/100
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发放金额为当月津贴的80%;其余20%于学期末进行学期整体考评后再一次性发放。
3. 每学期以5个教学月计,如请假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当月兼职班主任岗位津贴停发。每名兼职班主任原则上带一个教学班级,如超过1个班级或所带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班主任岗位每月津贴最高为200元。
4. 月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于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兼职班主任取消其兼职班主任任职资格。
5. 本细则从2013年3月开始执行。
6. 《广东白云学院兼职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白云学院学〔2010〕14号)中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
附件 兼职班主任月度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