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 为满足员工的假期需要,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由人事管理员监督实施。
三、 公司指定的工作时间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须严格按本制度履行请销假及审批手续。
第二条、假期种类及申请条件
一、 病假
员工请病假时应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或社保指定门诊的诊断书及病休医嘱或住院单,急症患者可就近应诊。
二、 婚、丧假
员工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3天婚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 死亡时,可申请3天丧假。
三、 年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可享有6天年假。以后每增加1年(连续),则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天年假,以此类推,年假最长为15天。
四、 事假
指员工因私事或个人原因而请假。 五、 续假
因故需续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申请,续假期限3天内,获同意后按事假处理,超出3日者或未获同意者按旷工处理。 六、路程假:
1、下列情形,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向公司申请路程假,但应保证提供全程正规交通发票;
A 、员工结婚,需在户籍地举办婚礼的; B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的; C 、员工利用年假回户籍地探亲的; 2、路程假参照表:
第三条 、请、销假审批手续 一 、请假
由请假员工完整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呈交直管上司,待逐级审批。 二、 审批: (打“√”表示必须经过此人审批)
说明:维修工定为班组长级。
三、 审批完毕获通过后,由请假员工将《请假审批表》分交处负责人和人事管理员存留后,方可离岗。
四、 销假
1、请假期满,员工在向部门负责人当面销假的同时,应以电话形式向人事管理员销假。
2、请假期满后,未到岗也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假期待遇
一、 员工在年假、婚假、丧假、路程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二、 事假: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扣发工资。
三、 工伤假及病假: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请销假规定 一、 不可提前使用假期。
二、 所有假期均按实际发生月份结算。
三、 员工应在自然月终了前,提出在次月休婚假、年假以及三天(含三天)以上事假的申请。
四、 员工可在申请年假的同时,申请推迟休次月的周休日,以与年假集中使用。 五、 年假不能跨年度或多次使用。
六、 不愿休年假者,可向直管上司申请弃假并继续工作,获同意后,公司将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双倍支付工资。
七、 每位员工每年限请两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
八、 若非不可抗力影响,每次假期(含续假部分)不得超过18天。 九、 假期与法定节假日重叠的,不可合并使用,不予安排补休假。 十、 带薪假不能满足使用需要的,可申请扣薪假,扣薪假期等同事假。 十一、 因情况紧急而无法书面请假的,应请他人转告或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十二、 下属各单位审批请假应把握以下原则: 1、 2、
不能妨碍工作的正常开展;
应根据紧急(或重要)程度处理同时多位员工的申请。
十三、 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取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的3倍。超过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十四、 各处负责人对本处人员的请假要认真审查,严防弄虚作假,如出现请假手续不全、误报、瞒报、骗报等问题时,应严格按事假扣取工资,并严格处罚。
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请 假 审 批 表
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 为满足员工的假期需要,并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由人事管理员监督实施。
三、 公司指定的工作时间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须严格按本制度履行请销假及审批手续。
第二条、假期种类及申请条件
一、 病假
员工请病假时应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或社保指定门诊的诊断书及病休医嘱或住院单,急症患者可就近应诊。
二、 婚、丧假
员工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3天婚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 死亡时,可申请3天丧假。
三、 年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可享有6天年假。以后每增加1年(连续),则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天年假,以此类推,年假最长为15天。
四、 事假
指员工因私事或个人原因而请假。 五、 续假
因故需续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申请,续假期限3天内,获同意后按事假处理,超出3日者或未获同意者按旷工处理。 六、路程假:
1、下列情形,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向公司申请路程假,但应保证提供全程正规交通发票;
A 、员工结婚,需在户籍地举办婚礼的; B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的; C 、员工利用年假回户籍地探亲的; 2、路程假参照表:
第三条 、请、销假审批手续 一 、请假
由请假员工完整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呈交直管上司,待逐级审批。 二、 审批: (打“√”表示必须经过此人审批)
说明:维修工定为班组长级。
三、 审批完毕获通过后,由请假员工将《请假审批表》分交处负责人和人事管理员存留后,方可离岗。
四、 销假
1、请假期满,员工在向部门负责人当面销假的同时,应以电话形式向人事管理员销假。
2、请假期满后,未到岗也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假期待遇
一、 员工在年假、婚假、丧假、路程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二、 事假: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扣发工资。
三、 工伤假及病假: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请销假规定 一、 不可提前使用假期。
二、 所有假期均按实际发生月份结算。
三、 员工应在自然月终了前,提出在次月休婚假、年假以及三天(含三天)以上事假的申请。
四、 员工可在申请年假的同时,申请推迟休次月的周休日,以与年假集中使用。 五、 年假不能跨年度或多次使用。
六、 不愿休年假者,可向直管上司申请弃假并继续工作,获同意后,公司将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双倍支付工资。
七、 每位员工每年限请两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
八、 若非不可抗力影响,每次假期(含续假部分)不得超过18天。 九、 假期与法定节假日重叠的,不可合并使用,不予安排补休假。 十、 带薪假不能满足使用需要的,可申请扣薪假,扣薪假期等同事假。 十一、 因情况紧急而无法书面请假的,应请他人转告或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十二、 下属各单位审批请假应把握以下原则: 1、 2、
不能妨碍工作的正常开展;
应根据紧急(或重要)程度处理同时多位员工的申请。
十三、 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取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的3倍。超过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十四、 各处负责人对本处人员的请假要认真审查,严防弄虚作假,如出现请假手续不全、误报、瞒报、骗报等问题时,应严格按事假扣取工资,并严格处罚。
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请 假 审 批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