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等管理工作,确保岗位员工正确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4〕42号)和《神东煤炭集团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神东〔2016〕36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及机电设备操作、仪器、工具使用等操作规程。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矿长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签发。
(二)各分管矿领导对分管部门、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审负管理责任。
(三)生产办负责组织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的编审。
(四)通风科负责通风与监测监控仪器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审。
(五)机电信息中心负责各采掘设备、辅助运输车辆、主运设备操作规程、机电科研项目、试用机电产品操作规程等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审。
(六)各区队负责编制除矿统一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外的其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一)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从操作准备、进入操作现场,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工作环节。
(二)安全操作规程要明确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
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害。
(三)所有工种都要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程等。
(二)各项工作任务的工艺流程和工作要求。
(三)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曾经发生过的危险情况和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安全因素。
(五)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五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内容。
(一)操作前检查内容(设备、环境、工器具)和程序。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
(三)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四)操作过程中设施、设备、仪器的状态要求。
(五)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及如何调整。
(六)操作人员所处的位臵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七)操作过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
(八)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九)操作结束后现场检查,安全状态确认要求。
(十)其它特殊要求。
第六条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一)各区队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列为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保证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考核两种方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各区队每隔三个月对操作者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再培训,并进行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资格,重新进行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各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 各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对操作规程提出改进意见,改进意见经采纳重新修改审批后,方可按照改进后操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检查与考核。
各业务部门对各区队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照《保德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保德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德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等管理工作,确保岗位员工正确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4〕42号)和《神东煤炭集团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神东〔2016〕36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及机电设备操作、仪器、工具使用等操作规程。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矿长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签发。
(二)各分管矿领导对分管部门、单位业务范围内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审负管理责任。
(三)生产办负责组织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的编审。
(四)通风科负责通风与监测监控仪器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审。
(五)机电信息中心负责各采掘设备、辅助运输车辆、主运设备操作规程、机电科研项目、试用机电产品操作规程等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审。
(六)各区队负责编制除矿统一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外的其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一)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从操作准备、进入操作现场,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工作环节。
(二)安全操作规程要明确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
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害。
(三)所有工种都要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程等。
(二)各项工作任务的工艺流程和工作要求。
(三)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曾经发生过的危险情况和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安全因素。
(五)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五条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内容。
(一)操作前检查内容(设备、环境、工器具)和程序。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
(三)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四)操作过程中设施、设备、仪器的状态要求。
(五)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及如何调整。
(六)操作人员所处的位臵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七)操作过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
(八)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九)操作结束后现场检查,安全状态确认要求。
(十)其它特殊要求。
第六条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一)各区队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列为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保证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现场实操考核两种方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各区队每隔三个月对操作者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的再培训,并进行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资格,重新进行培训,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各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 各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对操作规程提出改进意见,改进意见经采纳重新修改审批后,方可按照改进后操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检查与考核。
各业务部门对各区队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照《保德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保德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