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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销售人员的薪资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其进行合理控制,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销售人员。
(一)薪资结构控制 1.销售人员薪资由固定薪资(基本工资)及浮动薪资(提成、奖金)两部分组成。 2.固定薪资比重与销售人员的职级成正比。销售总监固定薪资比重为 70%,销售经理为 50%,销售 主管为 40%,销售专员为 30%。 (二)销售费用控制 1.对销售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采取包干办法,超出部分与薪资挂钩。 2.设定销售费用占合同利润额的最高比例,并与薪资挂钩。 (三)应收账款控制 1.设定最低回款率及回款周期警戒线,并与销售人员的薪资挂钩。 2.浮动薪资(提成+奖金)=回款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60%+销售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30%+销 售考核分数×绩效工资基数×10% (1)回款完成率=当月实际回款÷回款任务 (2)销售完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销售任务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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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条 目的 为控制销售人员的差旅费用,提高出差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 第 3 条 相关定义 1.长期出差者,是指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地区开展业务时,在同一地区出差一个月以上者。 2.同一地区,通常是以“市、区”为行政单位,但是如果在同一地区到两个以上地方出差时,尽管住 宿地点不变却不能正常出勤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视为不同地区的出差。 3.近郊出差,是指可以用通勤车或市内交通出行的出差地。 2 第 4 条 出差申请程序 1.因公出差的销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相关 事宜,经销售部经理审核签字,由公司分管销售副总批准后方可出差。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 旅费。 2.审批原则 (1)出差地点设有公司销售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不批准出差。 (2)可通过现有通信方式解决的业务,不批准出差。 (3)合同额度预计在 万元以下,差旅费预计在 元以上的业务,不批准出差。
(4)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销售费用的考核依据。 4.出差前在预定金额的范围内可以预支差旅费,预支的差旅费含标准内的车船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
和日补贴。预支差旅费借款时须附有核准后的、有上述内容的《出差申请单》及《预借差旅费申请单》。 有尚未还清的借款时不得继续申请借款。《预借差旅费申请单》如表 7-2 所示。 7-2 申请日
期: 起讫地点 出差日期 事由 月 日 项目 摘要 金额 自 月 经 日 至 月 至 日 共 天 年 月 日
合计 总经理: 5.差旅费借支流程 差旅费借支流程如图 7-1 所示。 开始 分管副总:
附 部门经理:
单据
张
出差人:
出差人员提出申请
销售部经理审核签字
分管副总审核批准
财务部经理签字
出纳借款
结束 7-1 第 5 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1.差旅费报销流程 差旅费报销流程如图 7-2 所示。 开始
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销售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
分管副总批准
出纳报销
结束 7-2 2.销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 事由、时间、线路,交销售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再交由财务部按包干标准审核报销。 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 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以及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 第 6 条 差旅费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和日补贴。 1.差旅费按正常路程计算,但因业务上的情况或者不得已改变路程的时候,则按实际路程计算。 2.车船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 3.日补贴按出差天数计算 (1)出发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前(含 12 点)的,出差当日按全天计日补贴。 (2)出发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后的,出差当日按半天计日补贴。 (3)返回出发地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前(含 12 点)的,返回日当天按半天计日补贴。 (4)返回出发地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后的,返回日当天按全天计日补贴。 第 7 条 公司交通设施的使用及差旅费的减额支付
1.到交通方便的地方出差时,应尽量使用公司拥有的或者借用的设施以及公交车辆,其差旅费按如表 7-3 所示做减额支付。 7-3 有交通车辆时 不支付交通费 提供住宿时 不支付住宿费 提供餐饮时 支付日补贴的 50%
2.从公司外收到全部或部分旅费时,公司不再支付全部或部分差旅费。 第 8 条 出差期间的缺勤处理 出差期间因私事而缺勤时,公司则不支付其住宿费及日补贴,如有生病或其他不得已的情况缺勤时, 可参照实际情况支付日补贴及住宿费。 第 9 条 特殊差旅费 陪同上级人员、公司内外宾出差或因其他原因,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本人的定额(车船费、住宿费、 日补贴)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差旅费可以支付实际费用或所得定额以上的费用。 第 10 条 差旅费报销应取得合法的票据,住宿费项目包括住宿起讫日期、住宿人数等,所有信息必须 填写齐全、准确,否则视为非合理票据,不予报销。 4 第 11 条
公司销售人员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报销标准如表 7-4 所示。 7-4
销售副总 销售部经理、副经理 一线销售人员
实费 一般 一般
实费 软卧 硬卧
实费 二等 三等
实费 实费 实费
实费 400 350
实费 350 300
实费 300 260
实费 260 220
第 12 条 车船费、住宿费,按发票在标准内报销。 第 13 条 乘坐飞机出差时,要得到分管副总的批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确属事情突然,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来不及。 2.乘坐火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 3.陪同重要客人。 第 14 条 特殊情况下住宿费超过标准的,要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才可报销。 第 15 条 表 7-4 中的住宿费标准为住宿房间标准,一线销售人员若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时,则为
两人标准。 第 16 条 出差地区分类 1.一类地区: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及直辖市(京、津、沪)。 2.二类地区: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青岛、大连)。 3.三类地区:一般城市。 4.四类地区:县级地区以下。 第 17 条 没有住宿费发票的,每天按 50 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第 18 条 出差当天如果宾馆没有标准间,住比标准间高一档的房间费用可以报销。 第 19 条 出差人员日补助额度按级别设置 1.销售副总:400 元。 2.销售部经理、副经理:300 元。 3.一线销售人员:150 元。 5 第 20 条 员工出差时应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开源节流的原则,不大手大脚,铺张浪 费。 第 21 条 若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 私自在非出差地区逗留或超时逗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 己承担,所发生的时间按事假或矿工处理,扣发工资。 第 22 条 出差人员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提高工作效率,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工作。 6 第 23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营销总监协助财务部进行解释。 第 24 条 本制度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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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目的 为规范并控制本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 第 3 条 业务招待费支出办法 1.销售部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 (1)根据销售业务的难易程度,销售部经理事先拟订《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建议方案》,经销售副总 汇总审核后,拟订出销售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经理复 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业务招待费计入销售部费用包干指标。 (3)销售部一线销售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填写《业务招待
申请审批单》(如表 7-7 所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 7-7 经办部门: 来客单位 来客姓名及职位 招待理由 申请支出金额 ¥: (大写) 年度支出计划 总经理审批意见 实际支出金额 ¥: (大写) 总经理审批意见 财务部经理复审意见 经办会计初审意见 销售副总审核意见 元 单据张数 累计支出 销售副总审核意见 可用数额 元 经办人:
2.一线销售人员的招待费申请程序 (1) 一线销售人员的业务接待, 经相关领导批准后, 向财务部会计借支 (额度不得超过当月基本薪资) , 并于 24 小时内凭借有效票据报销该笔支出。 (2)若遇到临时性招待,需通过电话向上级领导申请批准后自行垫支,并于招待事宜结束后 24 小时 内,补填《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凭借有效票据报销。 第 4 条 业务招待开支标准 1.按照级别不同,业务招待开支标准设定如下。 (1)一线销售人员(包括销售主管及销售专员),招待标准为 50 元/位。 (2)经理及人员(包括销售部副经理及经理),招待标准为 75 元/位。 2.业务经办人根据需要尽量在公司定点饭店安排招待业务。 3.业务招待时,可由业务经办人的上一级主管领导陪同参与,费用计入业务经办人借支款。 4.本公司人员数量不可超过对方。 第 5 条 费用报销审批手续 1.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将《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连同有效票据报送 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 2.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无误后报送财务部经理复审,再报总经理审批。 第 6 条 本办法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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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条 目的 为合理控制公司广告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广告企划部、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
2 第 3 条 广告企划部 1.负责对各项广告费用的计划、申报、分配和下达。 2.负责对广告费用执行情况的审核、跟踪、监控和指导。 3.负责对广告费用计划的统筹、汇总和台账管理。 4.负责对各阶段广告费用的已付和未付款情况进行跟踪统计。 5.负责定期编制费用使用情况的分析报告。 6.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广告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7.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时向营销中心上报专项广告费用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 8.负责随时跟踪各区域资源使用情况的合理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予纠正。 9.负责对专项费用执行情况的审核、跟踪、监控和指导。 第 4 条 财务部 1.负责对广告费用所发生的结算单据进行审核把关。 2.负责对广告费用进行控制
和核销。 3.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广告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 5 条 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 1.严格按审核好的费用指标执行,定期上报各阶段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建立详细的费用台账并定期 上报。 2.严格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和汇总已发生广告费用的结算资料,及时将资料寄回费用对口部门进行 审核及报销。 第 6 条 采购部 1.严格按营销中心企划部已审批下来的项目费用指标采购物料、赠品和礼品. 2.定期上报各阶段各项目的使用情况,建立费用台账并上报营销中心企划部。 3 第 7 条 广告费用使用范围 1.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日常广告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媒体费用、场外促销活动、户外广告、终端广告制 作、改善、物料制作及其他费用等。 2.广告企划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各终端建设费用(如形象端架、店招制作或改造等)、各类物料、 市场支持专项促销费用等,以及公司品牌形象宣传费用、在地方或中央级媒体的发布费用、公司各产品统
一活动推广费用等。 第 8 条 费用计划的制订与下达 1.费用项目分类(如表 7-12 所示) 7-12
央视广告、地方影视广告、电台广告、杂志硬广告、报纸硬广告、户外广告、展览展示、 广告类 创意设计和广告公司代理费等 商超采购接待费、记者劳务费、新闻发布会、新闻稿酬、报纸软文、杂志软文、电视节 公关类 目制作费、赞助费、网络维护费、各种记者采访接待费用等 促销赠品类 终端建设类 其他 终端采购的赠品、礼品等 终端展示展具、专柜费、店招费、卖场及促销物料等 不在以上之列的项目
2.广告企划部每月 25 日前将次月整体广告费用计划向销售总监、总经理提出申报,销售总监、总经 理于 30 日前批示费用计划并下发至广告企划部。 3.根据各区域每月销售回款额的实际完成情况,企划部分别计核各区域的固定广告费用,并确认上月 各区域的变动广告费用,于每月 5 日前下发至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的销售部经理、主管处。 第 9 条 费用申报和使用流程 1.费用申报 (1)企划部费用,广告企划部提出申请,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营销中心各区域广告的费用,先向营销中心企划部提出申请,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费用使用流程 广告企划部起草及申报合同,销售总监审批,财务部备案,总经理签字并盖合同章后安排制作。 第 10 条 费用报销规定 1.费用报销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报销时《合同审批表》上必须附有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的 合同编号,同时准备好正式的发票、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和照片等单据。 2.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在各
项广告业务执行完毕后应立即收齐相关手续,务必于 15 天内将资料寄回 总部核销。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总部有权视其为作废,费用由区域人员自行承担。 3.费用报销的周期原则为发票入账后一个月内付款,对于一些特殊费用可按合同相关协议付款。 第 11 条 费用控制与检核
1.各区域必须严格按费用台账格式要求,将当月广告费用发生情况详细填报和控制,并在每月 5 日前 分别上报广告企划部,凡不在台账范围内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总部将对各区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如实申报或制造虚假费用者,将给予经办人及相关人员相 应处罚通报,情况严重直至免职。 3.广告企划部每月负责将终端广告费用使用情况及付款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相关领导。 4 第 12 条 每季度对广告费用的使用情况考核一次, 费用虚报部分与各区域相关人员薪酬挂钩。 区域经 理是广告费用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将视情况对区域经理、主任进行经济处罚。 第 13 条 对未经审核上报的台账和不符合规定或随意提出修改的, 将对各区域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 通报,且对修改意见不予确认,发生额均以第一次上报的为准,由此产生的后果,一律由各区域销售分支 机构经理和销售人员全部承担。 第 14 条 对已交回的结算资料因把关不力、不符合结算要求,总部需要退回的,如核销金额达 2 000 元以上,每次扣罚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经理及相关责任人 50 元。 第 15 条 对于不能按时上报费用使用情况的责任部门, 广告企划部有权拒绝下月的场外促销活动、 终 端广告费用等的呈报。 第 16 条 对于不实申报或虚报费用等情况,一经发现,视其影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第 17 条 对一年内出现三次违规行为的,应提报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 第 18 条 本规定由企划部负责解释、补充及修订。 第 19 条 本规定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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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目的 为有效管理公关活动中公关礼品的订购与发放,控制公关礼品费用,提高公关礼品效果,特制定
本办法。 第 2 条 职责 公关礼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订购及发放。 第 3 条 礼品订购控制 1.销售部根据销售工作实际情况统计所需的公关礼品,于年初报办公室。 2.办公室对每年统一购买的礼品提出需求申请, 根据金额不同经公司管理层或公司授权人员审批同意 后,按公司相关采购办法签订合同。 3.货比三家,择优选择,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购买金额达到招标采购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采购。 4.礼品款式和设计应严格
遵循企业 CI 策划思想,不得追求贵重奢侈,须注意风格的继承性和统一性, 保持公司整体形象的和谐统一。 5.销售部所需礼品原则上到办公室领取,特殊情况也可按需采购,但必须上报办公室申请并经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累计金额在 2 000 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购买,2 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购 买。未经办公室审批或超标准购买礼品的不予报销。 第 4 条 礼品发放控制 1.各销售部门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礼品的领取和发放。 2.礼品领用程序 (1)各销售部门须详细填写《礼品申请单》,特别是赠送单位及用途。 (2)《礼品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礼品申请单》报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到行政部物品专员处领取。 (4)行政部物品专员根据已批《礼品申请单》填写《出库单》办理领取手续,《出库单》一式三联, 一联留行政部记账,二联转财务部记账,三联返回销售部。 3.需购买节日礼品时,由各销售部门填写《年节赠送礼品预算申请单》,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公司领 导审批后统购或分购。 4.各销售部门已领用的物品,再发放时须做好登记使用记录,以备核查。 第 5 条 本办法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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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销售人员的薪资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其进行合理控制,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销售人员。
(一)薪资结构控制 1.销售人员薪资由固定薪资(基本工资)及浮动薪资(提成、奖金)两部分组成。 2.固定薪资比重与销售人员的职级成正比。销售总监固定薪资比重为 70%,销售经理为 50%,销售 主管为 40%,销售专员为 30%。 (二)销售费用控制 1.对销售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采取包干办法,超出部分与薪资挂钩。 2.设定销售费用占合同利润额的最高比例,并与薪资挂钩。 (三)应收账款控制 1.设定最低回款率及回款周期警戒线,并与销售人员的薪资挂钩。 2.浮动薪资(提成+奖金)=回款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60%+销售完成率×绩效工资基数×30%+销 售考核分数×绩效工资基数×10% (1)回款完成率=当月实际回款÷回款任务 (2)销售完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销售任务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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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条 目的 为控制销售人员的差旅费用,提高出差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 第 3 条 相关定义 1.长期出差者,是指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地区开展业务时,在同一地区出差一个月以上者。 2.同一地区,通常是以“市、区”为行政单位,但是如果在同一地区到两个以上地方出差时,尽管住 宿地点不变却不能正常出勤的情况发生时,可以视为不同地区的出差。 3.近郊出差,是指可以用通勤车或市内交通出行的出差地。 2 第 4 条 出差申请程序 1.因公出差的销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相关 事宜,经销售部经理审核签字,由公司分管销售副总批准后方可出差。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 旅费。 2.审批原则 (1)出差地点设有公司销售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不批准出差。 (2)可通过现有通信方式解决的业务,不批准出差。 (3)合同额度预计在 万元以下,差旅费预计在 元以上的业务,不批准出差。
(4)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销售费用的考核依据。 4.出差前在预定金额的范围内可以预支差旅费,预支的差旅费含标准内的车船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
和日补贴。预支差旅费借款时须附有核准后的、有上述内容的《出差申请单》及《预借差旅费申请单》。 有尚未还清的借款时不得继续申请借款。《预借差旅费申请单》如表 7-2 所示。 7-2 申请日
期: 起讫地点 出差日期 事由 月 日 项目 摘要 金额 自 月 经 日 至 月 至 日 共 天 年 月 日
合计 总经理: 5.差旅费借支流程 差旅费借支流程如图 7-1 所示。 开始 分管副总:
附 部门经理:
单据
张
出差人:
出差人员提出申请
销售部经理审核签字
分管副总审核批准
财务部经理签字
出纳借款
结束 7-1 第 5 条 差旅费报销程序
1.差旅费报销流程 差旅费报销流程如图 7-2 所示。 开始
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销售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
分管副总批准
出纳报销
结束 7-2 2.销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 事由、时间、线路,交销售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再交由财务部按包干标准审核报销。 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 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以及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 第 6 条 差旅费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和日补贴。 1.差旅费按正常路程计算,但因业务上的情况或者不得已改变路程的时候,则按实际路程计算。 2.车船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 3.日补贴按出差天数计算 (1)出发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前(含 12 点)的,出差当日按全天计日补贴。 (2)出发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后的,出差当日按半天计日补贴。 (3)返回出发地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前(含 12 点)的,返回日当天按半天计日补贴。 (4)返回出发地时间为中午 12 点之后的,返回日当天按全天计日补贴。 第 7 条 公司交通设施的使用及差旅费的减额支付
1.到交通方便的地方出差时,应尽量使用公司拥有的或者借用的设施以及公交车辆,其差旅费按如表 7-3 所示做减额支付。 7-3 有交通车辆时 不支付交通费 提供住宿时 不支付住宿费 提供餐饮时 支付日补贴的 50%
2.从公司外收到全部或部分旅费时,公司不再支付全部或部分差旅费。 第 8 条 出差期间的缺勤处理 出差期间因私事而缺勤时,公司则不支付其住宿费及日补贴,如有生病或其他不得已的情况缺勤时, 可参照实际情况支付日补贴及住宿费。 第 9 条 特殊差旅费 陪同上级人员、公司内外宾出差或因其他原因,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本人的定额(车船费、住宿费、 日补贴)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差旅费可以支付实际费用或所得定额以上的费用。 第 10 条 差旅费报销应取得合法的票据,住宿费项目包括住宿起讫日期、住宿人数等,所有信息必须 填写齐全、准确,否则视为非合理票据,不予报销。 4 第 11 条
公司销售人员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报销标准如表 7-4 所示。 7-4
销售副总 销售部经理、副经理 一线销售人员
实费 一般 一般
实费 软卧 硬卧
实费 二等 三等
实费 实费 实费
实费 400 350
实费 350 300
实费 300 260
实费 260 220
第 12 条 车船费、住宿费,按发票在标准内报销。 第 13 条 乘坐飞机出差时,要得到分管副总的批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确属事情突然,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来不及。 2.乘坐火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 3.陪同重要客人。 第 14 条 特殊情况下住宿费超过标准的,要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才可报销。 第 15 条 表 7-4 中的住宿费标准为住宿房间标准,一线销售人员若两人(同性别)同时出差时,则为
两人标准。 第 16 条 出差地区分类 1.一类地区: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及直辖市(京、津、沪)。 2.二类地区: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青岛、大连)。 3.三类地区:一般城市。 4.四类地区:县级地区以下。 第 17 条 没有住宿费发票的,每天按 50 元的标准予以报销。 第 18 条 出差当天如果宾馆没有标准间,住比标准间高一档的房间费用可以报销。 第 19 条 出差人员日补助额度按级别设置 1.销售副总:400 元。 2.销售部经理、副经理:300 元。 3.一线销售人员:150 元。 5 第 20 条 员工出差时应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开源节流的原则,不大手大脚,铺张浪 费。 第 21 条 若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 私自在非出差地区逗留或超时逗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 己承担,所发生的时间按事假或矿工处理,扣发工资。 第 22 条 出差人员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提高工作效率, 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工作。 6 第 23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营销总监协助财务部进行解释。 第 24 条 本制度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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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目的 为规范并控制本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销售人员。 第 3 条 业务招待费支出办法 1.销售部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 (1)根据销售业务的难易程度,销售部经理事先拟订《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建议方案》,经销售副总 汇总审核后,拟订出销售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经理复 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业务招待费计入销售部费用包干指标。 (3)销售部一线销售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填写《业务招待
申请审批单》(如表 7-7 所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 7-7 经办部门: 来客单位 来客姓名及职位 招待理由 申请支出金额 ¥: (大写) 年度支出计划 总经理审批意见 实际支出金额 ¥: (大写) 总经理审批意见 财务部经理复审意见 经办会计初审意见 销售副总审核意见 元 单据张数 累计支出 销售副总审核意见 可用数额 元 经办人:
2.一线销售人员的招待费申请程序 (1) 一线销售人员的业务接待, 经相关领导批准后, 向财务部会计借支 (额度不得超过当月基本薪资) , 并于 24 小时内凭借有效票据报销该笔支出。 (2)若遇到临时性招待,需通过电话向上级领导申请批准后自行垫支,并于招待事宜结束后 24 小时 内,补填《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凭借有效票据报销。 第 4 条 业务招待开支标准 1.按照级别不同,业务招待开支标准设定如下。 (1)一线销售人员(包括销售主管及销售专员),招待标准为 50 元/位。 (2)经理及人员(包括销售部副经理及经理),招待标准为 75 元/位。 2.业务经办人根据需要尽量在公司定点饭店安排招待业务。 3.业务招待时,可由业务经办人的上一级主管领导陪同参与,费用计入业务经办人借支款。 4.本公司人员数量不可超过对方。 第 5 条 费用报销审批手续 1.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将《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连同有效票据报送 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 2.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无误后报送财务部经理复审,再报总经理审批。 第 6 条 本办法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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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条 目的 为合理控制公司广告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广告企划部、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
2 第 3 条 广告企划部 1.负责对各项广告费用的计划、申报、分配和下达。 2.负责对广告费用执行情况的审核、跟踪、监控和指导。 3.负责对广告费用计划的统筹、汇总和台账管理。 4.负责对各阶段广告费用的已付和未付款情况进行跟踪统计。 5.负责定期编制费用使用情况的分析报告。 6.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广告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7.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时向营销中心上报专项广告费用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 8.负责随时跟踪各区域资源使用情况的合理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并予纠正。 9.负责对专项费用执行情况的审核、跟踪、监控和指导。 第 4 条 财务部 1.负责对广告费用所发生的结算单据进行审核把关。 2.负责对广告费用进行控制
和核销。 3.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广告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 5 条 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 1.严格按审核好的费用指标执行,定期上报各阶段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建立详细的费用台账并定期 上报。 2.严格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和汇总已发生广告费用的结算资料,及时将资料寄回费用对口部门进行 审核及报销。 第 6 条 采购部 1.严格按营销中心企划部已审批下来的项目费用指标采购物料、赠品和礼品. 2.定期上报各阶段各项目的使用情况,建立费用台账并上报营销中心企划部。 3 第 7 条 广告费用使用范围 1.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日常广告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媒体费用、场外促销活动、户外广告、终端广告制 作、改善、物料制作及其他费用等。 2.广告企划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各终端建设费用(如形象端架、店招制作或改造等)、各类物料、 市场支持专项促销费用等,以及公司品牌形象宣传费用、在地方或中央级媒体的发布费用、公司各产品统
一活动推广费用等。 第 8 条 费用计划的制订与下达 1.费用项目分类(如表 7-12 所示) 7-12
央视广告、地方影视广告、电台广告、杂志硬广告、报纸硬广告、户外广告、展览展示、 广告类 创意设计和广告公司代理费等 商超采购接待费、记者劳务费、新闻发布会、新闻稿酬、报纸软文、杂志软文、电视节 公关类 目制作费、赞助费、网络维护费、各种记者采访接待费用等 促销赠品类 终端建设类 其他 终端采购的赠品、礼品等 终端展示展具、专柜费、店招费、卖场及促销物料等 不在以上之列的项目
2.广告企划部每月 25 日前将次月整体广告费用计划向销售总监、总经理提出申报,销售总监、总经 理于 30 日前批示费用计划并下发至广告企划部。 3.根据各区域每月销售回款额的实际完成情况,企划部分别计核各区域的固定广告费用,并确认上月 各区域的变动广告费用,于每月 5 日前下发至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的销售部经理、主管处。 第 9 条 费用申报和使用流程 1.费用申报 (1)企划部费用,广告企划部提出申请,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营销中心各区域广告的费用,先向营销中心企划部提出申请,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费用使用流程 广告企划部起草及申报合同,销售总监审批,财务部备案,总经理签字并盖合同章后安排制作。 第 10 条 费用报销规定 1.费用报销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报销时《合同审批表》上必须附有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的 合同编号,同时准备好正式的发票、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和照片等单据。 2.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在各
项广告业务执行完毕后应立即收齐相关手续,务必于 15 天内将资料寄回 总部核销。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总部有权视其为作废,费用由区域人员自行承担。 3.费用报销的周期原则为发票入账后一个月内付款,对于一些特殊费用可按合同相关协议付款。 第 11 条 费用控制与检核
1.各区域必须严格按费用台账格式要求,将当月广告费用发生情况详细填报和控制,并在每月 5 日前 分别上报广告企划部,凡不在台账范围内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总部将对各区域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如实申报或制造虚假费用者,将给予经办人及相关人员相 应处罚通报,情况严重直至免职。 3.广告企划部每月负责将终端广告费用使用情况及付款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相关领导。 4 第 12 条 每季度对广告费用的使用情况考核一次, 费用虚报部分与各区域相关人员薪酬挂钩。 区域经 理是广告费用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将视情况对区域经理、主任进行经济处罚。 第 13 条 对未经审核上报的台账和不符合规定或随意提出修改的, 将对各区域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 通报,且对修改意见不予确认,发生额均以第一次上报的为准,由此产生的后果,一律由各区域销售分支 机构经理和销售人员全部承担。 第 14 条 对已交回的结算资料因把关不力、不符合结算要求,总部需要退回的,如核销金额达 2 000 元以上,每次扣罚各区域销售分支机构经理及相关责任人 50 元。 第 15 条 对于不能按时上报费用使用情况的责任部门, 广告企划部有权拒绝下月的场外促销活动、 终 端广告费用等的呈报。 第 16 条 对于不实申报或虚报费用等情况,一经发现,视其影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第 17 条 对一年内出现三次违规行为的,应提报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 第 18 条 本规定由企划部负责解释、补充及修订。 第 19 条 本规定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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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 目的 为有效管理公关活动中公关礼品的订购与发放,控制公关礼品费用,提高公关礼品效果,特制定
本办法。 第 2 条 职责 公关礼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订购及发放。 第 3 条 礼品订购控制 1.销售部根据销售工作实际情况统计所需的公关礼品,于年初报办公室。 2.办公室对每年统一购买的礼品提出需求申请, 根据金额不同经公司管理层或公司授权人员审批同意 后,按公司相关采购办法签订合同。 3.货比三家,择优选择,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率。购买金额达到招标采购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采购。 4.礼品款式和设计应严格
遵循企业 CI 策划思想,不得追求贵重奢侈,须注意风格的继承性和统一性, 保持公司整体形象的和谐统一。 5.销售部所需礼品原则上到办公室领取,特殊情况也可按需采购,但必须上报办公室申请并经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累计金额在 2 000 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购买,2 000 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购 买。未经办公室审批或超标准购买礼品的不予报销。 第 4 条 礼品发放控制 1.各销售部门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礼品的领取和发放。 2.礼品领用程序 (1)各销售部门须详细填写《礼品申请单》,特别是赠送单位及用途。 (2)《礼品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礼品申请单》报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到行政部物品专员处领取。 (4)行政部物品专员根据已批《礼品申请单》填写《出库单》办理领取手续,《出库单》一式三联, 一联留行政部记账,二联转财务部记账,三联返回销售部。 3.需购买节日礼品时,由各销售部门填写《年节赠送礼品预算申请单》,由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公司领 导审批后统购或分购。 4.各销售部门已领用的物品,再发放时须做好登记使用记录,以备核查。 第 5 条 本办法自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年 月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日起实施。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