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2012年9月13日惠州日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宣传专刊(一)
字号:T|T
1、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四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指发票总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案例:A企业,惠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仅从事提供广告设计应税服务的业务,2012年12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12年12月16日,取得广告设计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业务二:2012年12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0万元,税额48000元。
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本期销项税额=业务一=60000
②本期进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48000
③一般计税方法本期的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60000-48000=12000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六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案例:B企业,惠州市小规模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从交通运输服务。2012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12年12月15日,为A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到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税额”栏为“***”。
业务二:2012年12月20日,为C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到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25000元,“税率”栏为“***”,“税额”栏为“***”。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0000÷(1+3%)×3%=873.79
增值税附加税是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计算公式:城建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汇总公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增值税*7%+增值税*3%=增值税*1.1 =销售额*17%*1.1=销售额*18.7%
以上公式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指发票总额)÷(1+税率17%)
=含税销售额÷1.17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2012年9月13日惠州日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宣传专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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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四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指发票总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案例:A企业,惠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仅从事提供广告设计应税服务的业务,2012年12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12年12月16日,取得广告设计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业务二:2012年12月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0万元,税额48000元。
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本期销项税额=业务一=60000
②本期进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48000
③一般计税方法本期的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60000-48000=12000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六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案例:B企业,惠州市小规模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从交通运输服务。2012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业务一:2012年12月15日,为A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到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5000元,“税率”栏为“***”,“税额”栏为“***”。
业务二:2012年12月20日,为C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到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合计金额”栏25000元,“税率”栏为“***”,“税额”栏为“***”。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0000÷(1+3%)×3%=873.79
增值税附加税是10%(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计算公式:城建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汇总公式: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增值税*7%+增值税*3%=增值税*1.1 =销售额*17%*1.1=销售额*18.7%
以上公式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指发票总额)÷(1+税率17%)
=含税销售额÷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