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XX县中医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方案

2017年XX县中医医院

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卫生局关于印发《XX 县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XX 卫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优化县级卫生资源配置,明确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和县乡医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总体目标。建立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被托管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不断提升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县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形成“促县帮乡、县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和康复在基层”及90%以上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成立XX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成 员:各分院院长、医院各科室主任。

三、被托管单位、托管形式和周期

(一)被托管单位:XX中心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卫生院、XX卫生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托管形式: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作为我院的分院,加挂XX县中医医院分院牌子。

(三)托管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管理周期4年。

四、管理方式

县中医医院充分发挥在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将托管的卫生院作为医院分院进行管理。实行行政、人员、绩效、业务、财务、药品、设备、信息等的一体化管理。XX县中医医院对被托管卫生院坚持“八不变”,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

五、工作任务

县中医医院主要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对被托管卫生院进行全方位帮扶,完善被托管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能力,力争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确保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形成比较完善、科学、合理、有序的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

(一)行政管理

1、被托管的卫生院作为县中医医院的分院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

营管理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院长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2、被托管分院院长由县中医医院院长提名,报县卫计局考核,县中医医院任命。被托管分院副院长由被托管分院院长提名,县中医医院考核任命,报卫计局备案。被托管分院科室负责人由被托管分院院长提名,被托管分院讨论任命,报县中医医院备案。

3、医院设置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办公室,由XX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XX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所需人员从部门抽调,负责我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检查考核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4、医院派出急诊科、内科、针推科、肛肠科、骨科主任分别担任各分院副院长,与其他副院长共同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承担医疗服务业务,做好单位之间的对接协调。

5、分院院长参加医院的院周会议,并向分院传达院周会精神。

6、被托管分院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讨论、研究,报姚安县中医医院审批后,报卫生局备案后按相关流程依法办理执行。

(二)人事管理

1、托管期间各分院的人员由我院统一调配使用,我院医务人员可调整到各分院上班,分院医务人员也可调整到我院上班,分院医务人员可调整到村卫生室上班,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可调整到分院上班,但原有的隶属关系、身份、工资及基本福利待遇不变。

2、凡安排到分院上班并达到一定期限的我院医务人员在晋升职称、岗位聘用上给予优先。

(三)业务管理

1、加强对分院的医疗、护理、医技、院内感染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对各分院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帮助分院规范诊疗流程,提高诊疗技术水平。

2、由各对口科室确定4-6名高年资医护人员组建医疗队,轮换定期参与分院的管理、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医技带教和教学等工作,原则上每科应有1-2名医护人员在分院长期工作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完善手续。

3、以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预约诊疗、规范上转、引导下转等环节,建立XX县中医医院与分院分工协作机制,各分院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在诊疗范围以外和诊断及治疗困难的患者,及时派车转诊到XX县中医医院,凭转诊介绍单,给予优先诊治和住院。XX县中医医院也要将术后康复、住院治疗病情缓解后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安排车辆及医护人员转回各分院进行康复治疗,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4、由我院转回各分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的住院患者,免收起付线,享受乡镇卫生院的住院报销比例。

5、在人才培养方面。根据分院的需要,免费为分院安排医务人员进

修培训,原则每年安排进修培训2人以上,每人不少于6个月。

(四)财务管理

1、各分院财务由县中医医院统一管理,专职会计统一在县中医医院集体办公,负责对各分院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独立建账核算所有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收益,各分院设出纳(报账员)1名负责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县中医医院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审核。分院职工的工资按照县财政拨付数额,由中医医院财务科每月按时转拨至个人工资账户。托管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分院自行承担,托管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中医医院和分院共同承担

2、上级部门拨付给各分院的各类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县中医医院和分院不得挪用。

3、各分院执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及新农合住院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院不能开展又必须到县中医医院做的辅助检查,其收费按县中医医院的标准执行,统一纳入个人住院费用报销,由县中医医院与各分院之间内部结算,不得开具门诊检查由病人个人结算。

(五)药品管理

1、县中医医院加强对各分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管理,抓好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用药培训和指导,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被托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补充品种,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3、各分院和村卫生室在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能采购到的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按原“点对点”采购流程操作。分院使用而采购不到的基本药物以及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政策规定适当使用的非基本药物,由县中医医院按同质低价原则指导采购,同时由县中医医院汇总后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备案,必须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4、各分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耗材由县中医医院统一指导采购,并进行价格公示,村卫生室不得私自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

(六)设备管理

县中医医院和被托管分院的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中医医院可以根据诊疗业务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使用。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有关采购政策。中医医院统筹规划好被托管卫生院的设备配置。由中医医院统一负责设备检查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质控达标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进一步降低病人转诊后的检查费用。

(七)绩效管理

1、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由县中医医院制定被托管分院的绩效分配和考核方案。被托管分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绩效二次分配方案,(考核中应将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检查、指导及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指标),报中医医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2、坚持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效率、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等挂钩。

3、统一人员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为主要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

4、调配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下派到被托管分院工作的人员,绩效由实际执业单位(县中医医院)根据中医医院当年度绩效分配方案相关标准考核发放;被托管分院上派到中医医院工作的人员,绩效由实际执业单位(被托管分院)按相关标准考核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由县中医医院发放。

5、各分院其它职工的绩效工资按规定由分院考核发放,原则上不得低于实施一体化前的福利待遇。

6、村卫生室的人员统一由分院管理。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报酬兑现等事宜由卫生院按照原乡村一体化相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管理

1、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具备独立的核算功能、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实施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1、完善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

机构;

2、制定《XX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3、把被托管卫生院纳入分院管理体系,按规定完成院长提名和相关人员任免。

4、与被托管卫生院签订《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协议书》、《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任期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医医院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托管卫生院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各种考核方案;帮助被托管卫生院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县中医医院要统筹利用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资金”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被托管卫生院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加强对被托管卫生院人才和设施设备的投入;县中医医院下派业务技术骨干进驻乡镇被托管卫生院带教、指导其开展业务工作;乡镇被托管卫生院依据帮扶项目选派人员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初步建立区域内双向转诊制度;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三)常态化考核阶段:

整个对口支援期间常态化完成卫计局及县中医医院对该项目的考核方案,督促一体化方案顺利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医医院和被托管卫生院对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作全面

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XX县中医医院

2017年1月18日

XX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2017年XX县中医医院

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县卫生局关于印发《XX 县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XX 卫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优化县级卫生资源配置,明确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和县乡医疗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作机制,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总体目标。建立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被托管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不断提升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县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形成“促县帮乡、县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和康复在基层”及90%以上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成立XX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成 员:各分院院长、医院各科室主任。

三、被托管单位、托管形式和周期

(一)被托管单位:XX中心卫生院、XX中心卫生院、XX卫生院、XX卫生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托管形式: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作为我院的分院,加挂XX县中医医院分院牌子。

(三)托管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管理周期4年。

四、管理方式

县中医医院充分发挥在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将托管的卫生院作为医院分院进行管理。实行行政、人员、绩效、业务、财务、药品、设备、信息等的一体化管理。XX县中医医院对被托管卫生院坚持“八不变”,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

五、工作任务

县中医医院主要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对被托管卫生院进行全方位帮扶,完善被托管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能力,力争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加强,确保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实施一体化管理,形成比较完善、科学、合理、有序的县乡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

(一)行政管理

1、被托管的卫生院作为县中医医院的分院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

营管理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院长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2、被托管分院院长由县中医医院院长提名,报县卫计局考核,县中医医院任命。被托管分院副院长由被托管分院院长提名,县中医医院考核任命,报卫计局备案。被托管分院科室负责人由被托管分院院长提名,被托管分院讨论任命,报县中医医院备案。

3、医院设置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办公室,由XX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XX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所需人员从部门抽调,负责我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检查考核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4、医院派出急诊科、内科、针推科、肛肠科、骨科主任分别担任各分院副院长,与其他副院长共同协助院长工作,负责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承担医疗服务业务,做好单位之间的对接协调。

5、分院院长参加医院的院周会议,并向分院传达院周会精神。

6、被托管分院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讨论、研究,报姚安县中医医院审批后,报卫生局备案后按相关流程依法办理执行。

(二)人事管理

1、托管期间各分院的人员由我院统一调配使用,我院医务人员可调整到各分院上班,分院医务人员也可调整到我院上班,分院医务人员可调整到村卫生室上班,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可调整到分院上班,但原有的隶属关系、身份、工资及基本福利待遇不变。

2、凡安排到分院上班并达到一定期限的我院医务人员在晋升职称、岗位聘用上给予优先。

(三)业务管理

1、加强对分院的医疗、护理、医技、院内感染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对各分院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帮助分院规范诊疗流程,提高诊疗技术水平。

2、由各对口科室确定4-6名高年资医护人员组建医疗队,轮换定期参与分院的管理、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医技带教和教学等工作,原则上每科应有1-2名医护人员在分院长期工作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完善手续。

3、以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预约诊疗、规范上转、引导下转等环节,建立XX县中医医院与分院分工协作机制,各分院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在诊疗范围以外和诊断及治疗困难的患者,及时派车转诊到XX县中医医院,凭转诊介绍单,给予优先诊治和住院。XX县中医医院也要将术后康复、住院治疗病情缓解后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安排车辆及医护人员转回各分院进行康复治疗,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4、由我院转回各分院进行后期康复治疗的住院患者,免收起付线,享受乡镇卫生院的住院报销比例。

5、在人才培养方面。根据分院的需要,免费为分院安排医务人员进

修培训,原则每年安排进修培训2人以上,每人不少于6个月。

(四)财务管理

1、各分院财务由县中医医院统一管理,专职会计统一在县中医医院集体办公,负责对各分院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独立建账核算所有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收益,各分院设出纳(报账员)1名负责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县中医医院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审核。分院职工的工资按照县财政拨付数额,由中医医院财务科每月按时转拨至个人工资账户。托管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分院自行承担,托管后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中医医院和分院共同承担

2、上级部门拨付给各分院的各类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县中医医院和分院不得挪用。

3、各分院执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及新农合住院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院不能开展又必须到县中医医院做的辅助检查,其收费按县中医医院的标准执行,统一纳入个人住院费用报销,由县中医医院与各分院之间内部结算,不得开具门诊检查由病人个人结算。

(五)药品管理

1、县中医医院加强对各分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管理,抓好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用药培训和指导,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被托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规定,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补充品种,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3、各分院和村卫生室在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能采购到的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按原“点对点”采购流程操作。分院使用而采购不到的基本药物以及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政策规定适当使用的非基本药物,由县中医医院按同质低价原则指导采购,同时由县中医医院汇总后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备案,必须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4、各分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耗材由县中医医院统一指导采购,并进行价格公示,村卫生室不得私自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

(六)设备管理

县中医医院和被托管分院的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中医医院可以根据诊疗业务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使用。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有关采购政策。中医医院统筹规划好被托管卫生院的设备配置。由中医医院统一负责设备检查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质控达标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进一步降低病人转诊后的检查费用。

(七)绩效管理

1、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由县中医医院制定被托管分院的绩效分配和考核方案。被托管分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绩效二次分配方案,(考核中应将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检查、指导及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指标),报中医医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2、坚持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效率、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等挂钩。

3、统一人员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为主要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

4、调配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下派到被托管分院工作的人员,绩效由实际执业单位(县中医医院)根据中医医院当年度绩效分配方案相关标准考核发放;被托管分院上派到中医医院工作的人员,绩效由实际执业单位(被托管分院)按相关标准考核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由县中医医院发放。

5、各分院其它职工的绩效工资按规定由分院考核发放,原则上不得低于实施一体化前的福利待遇。

6、村卫生室的人员统一由分院管理。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报酬兑现等事宜由卫生院按照原乡村一体化相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管理

1、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统一管理、具备独立的核算功能、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实施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

1、完善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

机构;

2、制定《XX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3、把被托管卫生院纳入分院管理体系,按规定完成院长提名和相关人员任免。

4、与被托管卫生院签订《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协议书》、《县中医医院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任期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医医院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托管卫生院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各种考核方案;帮助被托管卫生院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县中医医院要统筹利用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资金”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被托管卫生院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加强对被托管卫生院人才和设施设备的投入;县中医医院下派业务技术骨干进驻乡镇被托管卫生院带教、指导其开展业务工作;乡镇被托管卫生院依据帮扶项目选派人员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初步建立区域内双向转诊制度;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三)常态化考核阶段:

整个对口支援期间常态化完成卫计局及县中医医院对该项目的考核方案,督促一体化方案顺利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医医院和被托管卫生院对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作全面

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XX县中医医院

2017年1月18日

XX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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