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
郑忠华 男,福建长乐人,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2004年7月7日,成功抢救将乐县万安镇6名被洪水围困的村民后,不幸被洪水冲下大坝,壮烈牺牲。2004年7月12日,中共三明市委、市政府,将乐县委、县政府分别追授郑忠华同志“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2004年7月14日,共青团福建省委追授郑忠华同志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2004年7月14日,福建省公安厅追授郑忠华同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4年7月20日,中共福建省委追授郑忠华同志“优秀共产党”称号;2004年7月27日,公安部评定郑忠华同志为“革命烈士”;2004年8月13日,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联合追授郑忠华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04年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追授郑忠华同志“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颁发“解放军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
金春明,男,朝鲜族,1977年12月出生,黑龙江省尚志市人,中共党员。金春明同志1995年12月入伍以来,始终以雷锋同志为榜样,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平凡的岗
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忠于职守,英勇顽强,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5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65人,先后11次立功,7次被评为优秀士兵,被本溪市公安局授予“忠诚卫士”荣誉称号,被公安部授予“模范消防战士”荣誉称号。他胸怀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志向,勤学苦练,奋发有为,练就了过硬本领,曾连续三年获得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技能大比武冠军,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十大杰出官兵”、“十佳战斗班班长”和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十佳技术能手”。他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爱民为民,以弘扬雷锋精神为己任,长期照顾孤寡老人,全力资助贫困学生,深受驻地人民群众的好评,曾先后8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分别被共青团本溪市委员会和本溪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希望工程特殊贡献奖”和“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先后荣获“辽宁省雷锋奖章”、“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并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06年5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爱民模范---宋文博
宋文博同志,男,1972年12月出生,1990年12月入伍,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湖南省
公安消防总队邵阳市支队洞口县大队政治教导员。2009年6月8日,宋文博同志在洪水肆虐的危急关头,身先士卒、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带领官兵连续奋战3个昼夜,从洪水中营救出7名被困群众,并将220多名遇险群众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宋文博同志终因劳累过度诱发脑溢血,不幸牺牲,年仅37岁。宋文博同志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6次受到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被评为“邵阳市十大优秀青年”。 8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大力宣传宋文博同志的感人事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李长春、周永康、刘云山、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大力宣传学习宋文博同志的先进事迹。公安部为宋文博同志追记一等功,湖南省政府追授其“抗洪模范”荣誉称号,共青团湖南省委追授其“青年五四奖章”。
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吉安市支队井冈山市大队组建于1971年,现辖茨坪和龙市两个中队,共有官兵42名。32年来,大队坚持用“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创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建队育人,扎根老区,艰苦创业,忠于
职守,心系百姓,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为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大队先后49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连续7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2001年大队党总支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03年大队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大队为“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并发出了向“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学习的号召。
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
郑忠华 男,福建长乐人,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2004年7月7日,成功抢救将乐县万安镇6名被洪水围困的村民后,不幸被洪水冲下大坝,壮烈牺牲。2004年7月12日,中共三明市委、市政府,将乐县委、县政府分别追授郑忠华同志“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2004年7月14日,共青团福建省委追授郑忠华同志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2004年7月14日,福建省公安厅追授郑忠华同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04年7月20日,中共福建省委追授郑忠华同志“优秀共产党”称号;2004年7月27日,公安部评定郑忠华同志为“革命烈士”;2004年8月13日,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联合追授郑忠华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2004年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追授郑忠华同志“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颁发“解放军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
金春明,男,朝鲜族,1977年12月出生,黑龙江省尚志市人,中共党员。金春明同志1995年12月入伍以来,始终以雷锋同志为榜样,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平凡的岗
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忠于职守,英勇顽强,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5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65人,先后11次立功,7次被评为优秀士兵,被本溪市公安局授予“忠诚卫士”荣誉称号,被公安部授予“模范消防战士”荣誉称号。他胸怀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志向,勤学苦练,奋发有为,练就了过硬本领,曾连续三年获得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技能大比武冠军,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十大杰出官兵”、“十佳战斗班班长”和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十佳技术能手”。他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爱民为民,以弘扬雷锋精神为己任,长期照顾孤寡老人,全力资助贫困学生,深受驻地人民群众的好评,曾先后8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分别被共青团本溪市委员会和本溪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希望工程特殊贡献奖”和“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先后荣获“辽宁省雷锋奖章”、“辽宁省青年五四奖章”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并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06年5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爱民模范---宋文博
宋文博同志,男,1972年12月出生,1990年12月入伍,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任湖南省
公安消防总队邵阳市支队洞口县大队政治教导员。2009年6月8日,宋文博同志在洪水肆虐的危急关头,身先士卒、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带领官兵连续奋战3个昼夜,从洪水中营救出7名被困群众,并将220多名遇险群众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宋文博同志终因劳累过度诱发脑溢血,不幸牺牲,年仅37岁。宋文博同志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6次受到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被评为“邵阳市十大优秀青年”。 8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大力宣传宋文博同志的感人事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李长春、周永康、刘云山、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大力宣传学习宋文博同志的先进事迹。公安部为宋文博同志追记一等功,湖南省政府追授其“抗洪模范”荣誉称号,共青团湖南省委追授其“青年五四奖章”。
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吉安市支队井冈山市大队组建于1971年,现辖茨坪和龙市两个中队,共有官兵42名。32年来,大队坚持用“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创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建队育人,扎根老区,艰苦创业,忠于
职守,心系百姓,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为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大队先后49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连续7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2001年大队党总支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03年大队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大队为“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荣誉称号,并发出了向“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学习的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