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鲁甸县昊龙有限责任公司昊龙加油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 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员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科。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4、危险源点实行每周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 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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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排查内容 :以“安全第一、质量优先”为前提,对站内事故隐患进行每天、每周、每月全面排查,并按照安监局、消防大队及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确定。
(二) 排查频次
1、实行月排查: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明确责任。
2、实行周排查:安全员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站内无法整改的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科。
3、实行每日排查: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4、危险源点实行每周定时排查:对油罐储存装置、加油场地和配电室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重点部位,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加油站必须将每个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 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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